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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卫生督查制度
一. 目标:激励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员工的工作绩效,发掘员工潜力,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 适用范围:全体环境管理人员(含教学楼、科教楼管-理-员)。
三. 督查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 督查依据:以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与表现为依据。
五. 督查方法:
1)设立环境管理监督岗,内设校园环境区平面图、各环境区管-理-员姓名、岗位、《督查评分表》以及“环境监督意见箱”。
2)每周由环境管理组对环境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1-2次督查评分(2次督查评分的取平均值),结合旷工、事假、群众举报意见,每周一小计,每月一合计,及时张榜公布。
六. 督查标准:
1)实行绩效工资制,每月绩效分满分100分,最低0分。出满勤,工作认真负责,成绩优秀记绩效分 100分;工作不到位的根据情况扣除绩效分(100分扣完后记负分;负分不封底、不计算绩效工资)。
2)每月请假不能超过3 天,1天以内不扣绩效分,超过1天的 ,每天扣绩效分10分;确因家庭重大、特殊事情请假的,每月不能超过7天,3天以内不扣绩效分,3天以上的每天扣绩效分10分;旷工的每天扣绩效分20分,超假、未请假或未安排好代班人的按旷工论处。
3)环境卫生一片未清理的扣4-10分;清理不干净的扣2-6分;环境区内有废纸团、食品盒(袋)、饮料瓶等垃圾的每个扣1分。
4)教学楼、科技楼不能按时开、锁大门的每次扣5分。
5)每次督查每人最多扣分20分。
七.计算方法:
1)绩效分每分对应绩效工资1元,环管人员的绩效工资每月最高100元,最低0元。
2)计算公式为:月绩效工资=1元/每分 × 绩效分数
( 说明:扣分等于或大于100分的绩效分为0)。
八. 期末总结:除根据考核情况逐月发给环境管-理-员绩效工资外,期末还将对全体环管人员的全学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全期旷工超过10 天的、全期月平均负分超过100分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极不端正的下学期(或下学年)将不再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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