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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应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卫生应急值班管理,规范值班工作程序,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我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具体值班工作有所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安排。
2、我所值班工作实行科长轮流值周制度。值班电话为0911-2497661,上班期间由所办公室人员负责,下班及节假日时间由值班人员负责。
3、带班领导应加强与值班人员的联系,因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带班职责的,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领导带班。
二、值班职责
1、带班领导负责检查值班人员的到岗和手机开通情况,协调处置值班紧急事件,转达安排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应急工作。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接听值班电话,接收传达和处理紧急公文,做好值班各项记录,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紧急信息,第一时间内向有关科室传达带班领导下达的指令。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三、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接报突发事件后,应迅速向带班所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所领导和有关应急处置组传达。
2、凡向卫生行政部门值班室报告的重大突发事件,原则上必须以书面材料方式,并经分管所领导审核同意,必要时应报所长审批同意,以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起草书面报告,采取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告的,应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3、对接报的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核实,再按程序报告。事态特别紧急,需要争取处置时间时,应先报送初步情况,稍后核实再随时续报最新情况。
4、从接报突发事件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应急处置组进行应急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和现场处置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5、接报的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值班室反馈,并报所领导知晓,对接报的突发事件材料、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四、值班工作要求
1、按照所办公室值班表安排,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接-班或电话值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或外出,若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与接-班人员做好沟通,保证不空岗。
2、值班人员接听电话要做到语言文明、态度谦逊。
3、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详略得当。值班记录要素齐全,包含事件、地点、事由、规模、联系人、联系电话、处置措施、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等基本内容。
4、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相关工作。交接-班时间为早上8:30分。交接-班内容包括已经办结事项和未办结事项(应注明办理程序)。交-班时由值班人员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并经带班领导签字确认。
5、值班人员对经手处理的重要文件、传真件、信函和电话记录等资料,要妥善保管,属于保密事项的不得对外泄露。
6、应急值班工作纳入我所年度考核内容,由办公室对各值班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在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和处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值班人员要予以表彰。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进行组织处理,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不到位、脱岗及电话联系不到的;
(2)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和越级上报紧急重大情况的;
(3)在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指示、批示相互推诿或跟踪落实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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