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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院长管理制度
一、为了切实实行医院院长负责制,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 为了切 行医院院长负责制,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 特制定本制度。 特制定本制度。
二、院长依据本制度规定的职权,对本单位行政、业务、 院长依据本制度规定的职权,对本单位行政、业务、 财务、 后勤工作统一管理; 使决策、 运行、 社会效益保持一致性; 财务、 后勤工作统一管理; 使决策、 运行、 社会效益保持一致性; 有对人事、财务、设备、信息、技术的运筹指挥权, 有对人事、财务、设备、信息、技术的运筹指挥权,对医院工作 统一领导,全面负责,按等级管理要求管理医院。 统一领导,全面负责,按等级管理要求管理医院。
三、院长在组织医院工作活动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院长在组织医院工作活动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卫生行政机关的决定。 院长必须时刻牢记维护国家利益, 保护国家财产, 政机关的决定。 院长必须时刻牢记维护国家利益, 保护国家财产, 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三者的利益。在医院管理过程中, 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三者的利益。在医院管理过程中,必 须以社会效益为第一准则,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兼顾经济效益, 须以社会效益为第一准则,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兼顾经济效益, 合理增加收入,节约开支。在各项政治或经济活动中,要自觉服 合理增加收入,节约开支。在各项政治或经济活动中, 从县卫生局、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 同时还必须接受县财政局、 从县卫生局、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 同时还必须接受县财政局、 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税务局、 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税务局、审计局劳动社会保障局等职 能部门和国家银行的监督。 能部门和国家银行的监督。 院长要每季度或半年一次向医院党支部报告工作, 接受 。
四、 院长要每季度或半年一次向医院党支部报告工作, 监督。要在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 监督。要在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在其积极范围内作出有关决定, 见, 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在其积极范围内作出有关决定, 关决定 负责 处理职工提出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处理职工提出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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