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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岗位考勤办法和管理制度
阳城县国土资源局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在《阳城县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作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本局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
阳城县国土资源局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每月全勤为22天):
(一)请假制度:
1、病假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股、所长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请病假一年内累计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请假超过半年以上的根据规定退回县人社局。
2、事假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请事假1天以上,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股、所长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假。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报县人社局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4、经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局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纪律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其它临时工作。
2、公益性岗位人员电话随身携带并保持畅通,若因工需要临时需到岗的,通知时要随叫随到(特殊情况书面请假的除外),凡电话通知不接或口头通知后均不到岗的一律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1、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单位表彰奖励。
3、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可以向县人社局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4、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守阳城县国土资源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考勤纪律:
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午:08:00 -12:00时。下午:
14:00 -18:00时(北京时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到岗,执行上下班制度。若因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需要,工作作息时间可自行调整。
2、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一律不准上网聊天,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并按作息时间上下班。
3、由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1、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严格按本单位每年初制定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2、本管理制度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沙锅屯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街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能,根据《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南人劳发[2007]5号)和《关于印发南票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推统就办[2009]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一、治安保洁员的管理体制
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沙锅屯街道办事处成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全街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管理和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兴电、富隆两个社区分别成立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治安保洁员实行定岗定责,由街道和社区双重管理。
二、治安保洁员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
(一)工作内容
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内的保洁、保绿和保安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个别岗位和特殊敏感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治安保洁员的工作制度和要求
(一)实行考勤登记制度。每周一至周五早8:00到指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签到,节假日不签到。1、必须由本人签到,代签视为旷工一天。2、每次签到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迟到一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请假制度。治安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上岗者,必须向指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递交请假条。请假一至两天者由社区管理的由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或街道公益性岗位负责人批准,并于当日9:00前上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须填写正规请假条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领导批准;七天以上者须报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批准。
(三)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如遇临时任务或工作调整,必须服从街道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电话号码及居住地点若有变动要及时向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汇报。
(六)公益性岗位工作禁止找人代替。
四、治安保洁员的工作标准
治安保洁员一岗双职,既是治安员又是保洁员,必须服从领导,爱岗敬业,遵守作息时间,履行岗位职责。
治安巡逻要做到:在工作期间坚守岗位,加强负责区域的巡回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特殊敏感时期要加强预警信息的搜集和上报,确保负责区域的安全稳定。
楼道保洁要做到:楼道清洁无垃圾、浮土,扶手无灰尘,楼顶无蛛网,墙面无小广告。
外环境保洁要做到:路面及两侧无垃圾、杂草、杂物,街头小广告要及时清理,确保路面和墙面干净整洁。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能,各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每天都要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如下情况者,可予以相应处罚:
(一)请事假者,每天扣发工资25元。
(二)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每天扣发工资20元。
(三)无故旷工,每天扣发工资40元,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每天扣发工资50元。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旷工天30者,除每天扣发工资50元外,提交区劳动就业局坚决予以辞退。不签到或提前签到按无故旷工处理。
(四)无故脱岗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5元。
(五)工作期间不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
(六)每次工作后由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扣发工资15元。
以上各项罚款每月累计不超过650元。
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每月派专人对各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情况予以直接处罚。发现社区公益岗位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要予以严肃查处。
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年终根据考勤结果进行评比,予以适当表彰和奖励。受表彰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精简时优先录用。
五、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沙锅屯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所有。
六、本管理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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