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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嘱执行制度(精选10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卫生部医嘱执行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卫生部医嘱执行制度 1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以便护士做好执行医嘱的准备工作。下达医嘱应层次分明,内容清楚,包括医嘱的日期、时间、护理常规和护理级别,隔离种类、饮食、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用法,医师和护士的签名。其中长期医嘱的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临时医嘱原则上有效时间为24小时以内,但在有些情况下可除外,如某些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检查项目、某些需要患者配合方可获取的标本(如大便常规、痰培养、中断尿培养等)的检查项目,有些固定疗程使用的药物需连续使用超过24小时,但在长期医嘱书写又不便于执行(如化疗药物等),可在临时医嘱按疗程书写。
2.首次长期医嘱或重整医嘱时,医嘱的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重,隔离种类,饮食种类,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药物使用排列顺序为口服、肌注、静脉用药)。
3.医嘱应紧靠左边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各行对齐;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上一行末尾排齐写于第二行。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同一医师开出数行或数条医嘱,只需第一行及最后一行写明时间和签名,中间用直线连接。医嘱时间以24小时表示,急诊、抢救医嘱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4.医师下达医嘱后,应复核一遍,经签名后方可生效。护士执行医嘱前必须认真查对,并严格遵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熟练人员进行操作时,应有上级卫生技术人员做指导,以确保安全、可靠。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护士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医师应及时补记。
5.一般的治疗、处置和进行辅助检查等,必须下达医嘱。医师未下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尚未到场时,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6.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临时医嘱,每天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须经第三者查对后方可执行。
7.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临时医嘱执行后,执行者必须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8.医嘱不得涂改,临时医嘱需要取消时,应当用红色墨水笔在医嘱第二个字上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签名。取消的医嘱如有两行,可在两行之间跨行书写“取消”字样,并签名,如连续多行,则在首尾两行分别写“取消”字样,并签名,中间用直线连接。
9.长期医嘱单超过三张应及时整理,重整医嘱时应按医嘱顺序抄录有效的长期医嘱及原医嘱起始日期和时间,医嘱签名栏由重整医嘱的医师签名。
10.手术、分娩、转科或重整医嘱时,应按如下方法执行:
10.1长期医嘱:最后一项长期医嘱下面用红笔划线,表示以前医嘱一律作废,红线下如果还有空行,用蓝黑墨水笔写明“以下空白”;另起一页首行正中用蓝黑墨水笔标明“手术后医嘱”、“转科医嘱”、“重整医嘱”等,在日期栏内写明当天日期、时间、签名,下面不必划红线。
10.2临时医嘱:手术、分娩医嘱应在以前的'医嘱后续写,重整医嘱需在临时医嘱中写明“重整医嘱”;转科医嘱则另起一页,转科前的医嘱如有空行,须用蓝黑墨水笔在最后一项医嘱下写明“以下空白”,无须划红线。
11.开具医嘱时,要按医嘱制度及医嘱格式项目认真清晰的填写,如住院号、床号、姓名、药名及剂量、方法、时间等均要书写得准确, 执行者不清楚时,要及时查问。患者住院期间的医嘱单页码必须连续排列,编排页码,不应由于转科、重整医嘱等而另编页码。
12.对长期医嘱不得随便更改,应用剧毒药物、抗菌素、激素、放疗等,应经常检查疗效和副作用的出现。
13.未取得执业医师注册的医师开具的医嘱,必须有上级医师的审核签名,否则护理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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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部是物业项目(管理处)总经理领导的主要部门,为业户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担负着园区卫生清洁,绿化养护,环境美化等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1、负责物业公共区域和办公场所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维养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管理和经营任务;
3、完成各项上级临时安排的任务;
4、完成其他部门的各项协作配合工作;
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
6、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及维修;
7、负责本部门的文件资料档案管理;
8、负责本部门对外包项目的招标、现场监督及接管验收;
9、各项紧急情况的妥善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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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污染医疗器具的`集散处,在完成日常工作后,务必坚持室内消毒制度。
2、根据各房间的工作性质与房间大小的不同特点,灵活选用消毒方法,确定消毒时间,同时要适时做消毒效果监测。
3、无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规则,室内门窗及无菌物品存放架要洁净无尘,每天用500 mg/l含氯消毒液做工作台面消毒。要定期做空气培养,并保留化验单。
4、去污区各洗涤池,工作完毕后将池内、外洗刷干净,清理滤水口杂物,用500 mg/l含氯消毒液消毒池内。
5、各房间每日清洁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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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毒供应中心的财力物资,应建立健全账目,专人负责发放管理。
二、库存物品必须分类放置于货架上,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三、定期检查,按批号依次发放,做到先入库先发,后入库后发,以免无菌物品失效。
四、定时卫生保洁和空气消毒,配备灭火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五、尽量避免人员流动,减少出入人员。
六、各种器械、医疗设备的报废,需办理报废手续报器械科,并销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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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工作,切实发挥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作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卫生部设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国内卫生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根据需要可吸纳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其他领域的专家学者。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在研究制订疾病预防控制发展战略、确定疾病预防控制重点等工作中,发挥咨询作用,提高决策水平,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科学发展。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在决策咨询活动中应当遵守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六条 卫生部人事司负责对专家委员会的设立、变更、撤销等进行审核,酌情报部机构编制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并负责年度审查工作;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负责对专家委员会的设立、变更、撤销等提出初步意见,推荐负责人,对专家委员会业务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配合人事司进行年度审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专家委员会下设疾病预防控制管理、艾滋病与性病防治、结核病麻风病防治、血吸虫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与伤害控制和传染病防治等9个专家分委会。分委会内可依情况设专业组。
第八条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卫生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订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战略、技术策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的咨询、论证;
(三)参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等的实施与技术指导;
(四)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6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原则上由各专家分委会成员中产生。
第十条 专家委员会及各分委会分别设秘书2名,其中1名原则上从主任委员单位中产生。
第三章 委员
第十一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在本专业领域内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院士年龄原则在70周岁以下)。
第十二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卫生部及其专家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
(三)遵照有关规定,优先获取疾病预防控制相关资料;
(四)可自愿退出专家委员会。
第十三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二)积极发挥特长,参加专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三)向专家委员会提供相关专业信息,提出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策略的建议;
(四)除许可和接受委托工作以外,不得以卫生部专家的名义作个人宣传。
第十四条 各专家分委会管理实行聘任制,专家聘任有效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十五条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家委员会成员,予以除名: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
(二)未经专家委员会许可,以专家委员会的名义或代表专家委员会组织任何活动;
(三)无正当理由在1个聘任期内累计2次缺席专家委员会会议;
(四)无正当理由,在聘任期内拒绝承担工作任务;
(五)在以专家委员会成员名义参加的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受报酬或其他礼品。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专家分委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分委会活动规则,约定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等。专家分委会活动规则应当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备案。
第十七条 专家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各分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及有关重大问题,并将审议情况向卫生部报告。各分委会在每年年终需向专家委员会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经专家委员会和卫生部同意后即可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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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生产装置有更好的工作环境,部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部门各生产班组。
3、现场卫生管理范围
卫生管理范围包括:各生产班组外操室,各生产班组承包本装置生产卫生区域、机组和消防设施。
3.1外操室卫生管理
外操室是班组员工休息区域,对外操室的环境卫生有以下要求:
(1)外操室地面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由班组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清理,要求各班组每工作日至少一次对外操室进行清扫;
(2)外操室座椅摆放整齐,办公桌上办公用具、报表及水杯等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3)外操室工具柜内要分类摆放,并有明显标识,工具摆放要整齐有序,布局合理,工具柜内环境要清洁、无积尘、无杂物;
3.2生产装置现场卫生管理
生产装置现场卫生管理范围为各生产班组承包本装置卫生区域及机组,各班组在每工作日要对其进行清扫,要求如下:
(1)承包卫生区域地面要清扫干净,做到地面洁净、无积灰、无积水、无垃圾,若有杂物要及时清理或摆放整齐,禁止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2)承包机泵、压缩机表面无积灰、无油污、无杂物;
(3)要及时处理现场跑、冒、滴、漏等现象,避免对生产现场卫生环境破坏;
3.3生产装置消防设施卫生管理
各生产班组负责其承包区域消防设施卫生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1)每周必须对区域内的`灭火器和灭火器箱进行清洁,做到灭火器瓶体、灭火器箱外表面无灰尘、无污垢;灭火器箱内部无杂物。
(2)每周对应急疏散指示标识进行清洗,做到标识牌抹无灰尘、无污垢。
4、现场卫生考核办法
现场卫生工作每周必须检查一次,各生产班组安排好卫生清理工作,由值长负责检查监督卫生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
(1)未达到要求的对岗位人员罚款5—20元/次。
(2)根据检查情况,评出现场较好岗位,奖励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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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灭菌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专人负责环氧乙烷灭菌器的操作、保养,定期检查各管道是否漏气。
三、灭菌周期结束取物时应戴口罩、防护手套。
四、打开环氧乙烷钢瓶阀门时应缓慢,钢瓶出口不可朝向面部;皮肤、黏膜、眼睛不慎溅上环氧乙烷时,应立即用水冲洗,防止灼伤。
五、在使用及维修灭菌器过程中,应防止工作人员中毒,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现场,在通风良好处休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六、环氧乙烷灭菌器在解析过程中排出的环氧乙烷气体,应经专用排气管道系统排出,并按照有关部门对排放系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环氧乙烷储气罐应存放在通风、防晒、温度≤40℃的环境内,但不能将其放在冰箱内。
八、环氧乙烷储气钢瓶的瓶口必须旋紧,钢瓶禁止横放,搬运时轻拿轻放。
九、灭菌室内严禁明火作业,并有通风设施和消防器材。
十、低温灭菌室严禁非本工作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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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查进行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相结合。
1、每天上学必须整理仪容仪表装束,穿戴整洁。
2、要养成不随手乱丢东西的好习惯。将废弃物、纸屑、果皮等放进废纸篓或垃圾车,杜绝从楼上往楼下扔东西的不道德行为,严禁随地吐泡泡糖。随手乱扔杂物、随地吐泡泡糖的,都扣10分,举报的班级奖励5分。各班卫生区保持时时干净。(10分)
3、发现地面有杂物,主动捡起来。要有随手捡拾地面上废弃物的意识和习惯,共同维护学校环境的整洁。发现以上行为予以奖励1-5分,在所在班级扣分中折合。
4、值日生要尽职尽责,卫生区和教室卫生要定时清扫(拖)干净。室内外卫生每天早午清扫两次,保持一天干净。卫生清理的垃圾倒入后门附近大垃圾箱内,随手捡起的垃圾可倒入垃圾车内。周五课外活动全校大扫除,放学前检查,高标准,严要求,教室地面、走廊彻底拖一次,拖不干净的地方用洗衣粉擦净。负责垃圾筒或车的'班级及时倒净垃圾车杂物,上午或下午上课前保持垃圾筒或垃圾车干净。遇到下雪天气,及时清扫积雪。(1-5分)
室内卫生:教室地面和阳台无杂务和污物,每天至少拖一遍;卫生工具、学习用品摆放整齐有序;讲桌、讲台干净无灰尘;教室的墙壁没有手印、脚印,门、窗、窗台保持干净,玻璃明净;灯管、风扇、电视机、饮水机等没有灰尘和蛛网。(每项1-3分)
走廊卫生:走廊地面保持干净,无纸屑和污物,早上、中午用湿拖把拖一遍;走廊墙壁没有物迹,窗台干净、无污物、无灰尘;楼梯墙裙、台阶、斜面、立面保持干净,擦不干净的用洗衣粉擦干净。教室走廊天窗保持干净。(每项1--2分)
室外卫生:卫生区每天早、午各打扫一次,理石地面没有沙土和污物,石缝和花坛没有杂草和污物。(每项1-2分)
5.每天坚持晨检制度,教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流畅。(每项1-2分)
6、不随地涂痰,不准在教学楼吃东西,尤其是泡泡糖。(每项1-2分)
7、不在墙壁上及桌椅上乱贴、乱写、乱画。不在墙面上乱踏脚印。(1-2分)
8.卫生区内的花坛保持没有杂物、干草等,南北甬道东的花坛内保持没有干杂草。操场甬道缝隙中没有杂物。
9、多媒体、阶梯教室卫生标准:(每项1-5分)
1)每天早、午安排值日生打扫各一遍,保持地面、桌椅等干净,地面无污迹。
2)周五安排10人以上,进行彻底打扫除,地面拖一遍,桌、凳用抹布抹一遍。
3)学校举行活动前后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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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
(1)切实落实每周一次的院卫生检查工作,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并且勇于指出宿舍卫生存在的不足,建议改正。
(2)每周进行不定时不定宿舍的抽查工作,避免为应付周四例检而打扫卫生的现象发生,使保持宿舍干净整洁的概念深入人心。
(3)积极配合学校卫生检查,学习成绩优异的学院的管理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并及时改正。
(4)每周末晚七点之前将成绩公布于众,保证成绩的公正性、准确性,如存在问题立即查找改正,使老师同学们全面地了解我院卫生情况。
(5)积极配合其他各部搞好各种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共同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规定:
(1)学院卫生检查员
1、检查卫生必须公平、公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确保卫生成绩的真实性,为以后的卫生工作整改提供依据。
2、每周四下午13:30查卫生时(特殊情况除外,如放假),必须准时到达,无特殊原因卫生检查员不得随意缺勤。若无故缺勤,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德育分。
3、开卫生检查员例会时,卫生检查员不得无故缺勤。若无故缺勤,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德育分。
4、相应干事给卫生检查员下通知时,卫生检查员收到后必须按时回复。若不进行回复,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德育分。
5、卫生检查员检查完卫生后,须及时将卫生检查表格上交给负责干事。若未及时上交表格,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德育分。
6、以上四项,累计到达相应次数者,按照相应次数处罚。
7、周四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查卫生的,须向负责干事请假,并请人代替,若未请假或未请人代替,视为缺勤,按相应规定处罚。
8、每学期给予每个卫生检查员加2分德育分作为基本分。
9、每学年年终,授予表现突出的卫生检查员“优秀卫生检查员”称号,同时进行德育分和物质奖励。
(2)部内成员
1、每周例会,无故不得缺席。违者,第一次对其进行提醒,第二次扣除1分德育分,第三次予以开除。
2、副部、干事要按照安排进行卫生抽查,不能无故缺勤,违者,第一次对其进行提醒,第二次扣除1分德育分,第三次予以开除。若未能按时到勤,须提前向部长请假。
3、副部、干事应该及时将相关通知下发给卫生检查员或卫生委员,若未及时下发通知,第一次对其进行提醒,第二次扣除1分德育分,第三次予以开除。
4、以上三项累计到达相应次数者,按照相应次数处罚。
5、副部、干事须对学校、学院卫生检查结果及时汇总制表,并在周日晚七点前张贴公示,无特殊原因不得延迟公示。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相关处罚。
6、副部每学期加3.5分德育分,干事加3分德育分。
7、每学年末,学生会将对表现突出的副部或干事进行相应奖励。
(3)卫生委员
1、卫生委员要认真负责,收到干事通知及时回复,未及时回复者,经干事确认无特殊情况的.,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会议上批评;若屡次再犯,扣除一定德育分作为处罚。
2、开卫生委员例会时,卫生委员不得无故缺席。不能及时开会的,必须提前向负责干事请假,并找班委代替。若无故缺席,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向老师请求换员。
3、卫生委员要及时向同班同学传达卫生部会议内容,及时完成卫生部安排的任务。未按照规定完成或故意拖延者,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会议上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向老师请求换员。
4、在学校及学院的卫生检查中,卫生委员所在班级出现重大问题(如违章电器、未叠被、为打扫等),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并限期整改;若卫生状况仍没得到改善,该班仍屡次出现重大问题者,扣除德育分作为处罚。
(4)卫生检查
1、在学校的卫生检查中,宿舍卫生状况优秀的,对舍员、舍长分别加0.8、1分德育分作为奖励;在学院的卫生检查中,宿舍卫生状况优秀的,对舍员、舍长各加0.5分德育分作为奖励。
2、在学校及学院的卫生检查中,某宿舍出现重大问题,具体处罚到个人。第一次,对其进行警告并在学院内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该人员所在宿舍的“文明宿舍”评选资格;第三次,取消其他评优资格(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等)。并对舍员、舍长及卫生委员分别扣1、1.2、1.5的德育分作为惩罚。
3、每学年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评定文明宿舍。被评上的宿舍,根据规定,对该舍员加2分德育分,并进行物质奖励。
卫生部医嘱执行制度 10
卫生部医院核心制度是确保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点规范制度,也是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则。
1、严格实行首科首诊医师负责制,接诊医师应做到热情接待病人,认真询问病史,详细进行体格检查,病历记录完整,不推委病人。
2、对急危重病人,如诊断不清又不能转诊,应及时就地进行抢救,如遇特殊情况应请示上级医师或医务科。
3、首诊医师接诊病人牵涉到他科情况者需请有关科会诊,并有详细记录,涉及到多科疾病要请示上级医师或医务科。
4、对急危病人收治入院,首诊医师应随同值班护士一起将病人送入病房,以防发生意外。
5、首诊医师连续三次未能确诊或治疗无效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签字,如遇下班,应向接班医师交代病情。
6、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病情分别为:
(1)颌面部眉弓以上外伤者,归属脑外科。
(2)颌面部眉弓以下外伤者,分别归属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
(3)其他部位外伤者属外科。
(4)药物中毒者归属内科。
(5)自缢病人,根据病情归属外科或耳鼻喉科。
(6)触电、溺水病人归属内科。
(7)抢救病人争分夺秒,各科必须团结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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