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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透室手卫生制度
1、严格执行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防止交叉感染,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2、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对危重病人的抢救。
3、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
4、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
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定期检查急救器材、药品,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进行。
6、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证、有把握、有准备
7、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得外出吃饭。
8、保持室内肃静,不在室内会客,不高声喧哗。?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一、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二、做好透析用水水质及透析液的监控:
1、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水进入血液透析机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
2、透析液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 /ml;
3、透析液每三个月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
4、定期进行透析液溶质浓度的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结果应当符合规定;
5、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1次,结果应当符合规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2、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按照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参照随机附带的设备维修手册进行。
3、设备日常管理与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保养在每次使用
设备后进行。
4、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或损坏,使用科室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调试。如维修人员也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药械科负责与供方联系解决。
5、医院无维修能力,由设备科负责与厂方签定年度维修保养合同。
6、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
1、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不洁等不得使用;使用时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必须及时留取标本送检,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涉及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以及该产品采购部门。
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血透室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1、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
2、清洁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空气培养细菌应500cfu/m3。
3、为防止交叉感染,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
4、物品表面细菌数<10cfu/cm2。明显被污染的表面应使用含有至少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如5%的家庭漂白剂按1:100稀释)消毒。
5、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sAg、HBsAb及HBcAb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的接种。对于HBV 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 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 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HCV-RNA 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每
6 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HIV 感染指标。
6、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 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
7、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应标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
8、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的规章制度。
9、透析废水应排入医疗污水系统。
10、废弃的一次性物品具体处理方法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 年11月颁布的新版《消毒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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