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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校生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23 22:25:05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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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校生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的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创建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生宿舍管理体制

住校生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由德育处代表学校行使管理权。

2、学生宿舍的安排和调整由德育处负责统一进行,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安排学生入住宿舍或调换寝室和床铺。

3、学生宿舍由宿舍管理教师具体管理纪律、卫生和安全,学生必须听从、尊重宿舍管理老师的管理。

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则,由生活教师上报德育处直接处理,处理结果通报给年级班主任。

5、总务处负责学生宿舍水、电等设施,配备和及时维修。

6、年级、班主任老师按学校要求对住校学习、生活进行教育,定期不定期地巡查寝室,配合德育处管理学生宿舍。

二、内务、卫生基本要求

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

2、脸盆、牙杯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其它物品放在橱柜内。

3、多余的鞋子统一放在床下,鞋头朝外摆成一直线。

4、扫把、撮箕选择合适位置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影响寝室美观。

5、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果皮(壳)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6、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皮(壳)。

7、不得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保持卫生间、洗衣台干净。

8、每个寝室要保持每天小扫和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三、纪律要求

1、住校生必须按学校所开寝室、床号入住宿舍,不得随意调换。

2、必须按时归寝和就寝,严禁在外过夜,严禁留宿非住校人员或带非住校人员进入宿舍,不按时归寝和就寝,取消住校资格一周以上;夜不归寝、留宿非住校人员或带非住校人员进入宿舍,立即取消住校资格并受纪律处分。

3、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或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及打牌、下棋、玩球和张贴不文明、不健康画片,讲、写低级趣味的粗俗话。

4、早晨6:30按时起床、洗漱、搞清洁卫生并整理好内务,带好餐具及学习用具,按时参加早操。寝室零乱不卫生经教育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拒不服从管理者,集体取消一周以上住校资格,并限期改正。每人床下鞋子不得超过三双。

5、中午1:00和晚上10:30为学生就寝时间,住校学生在听到生活老师的第一声哨响时,必须马上上床就寝并保持安静,迟到学生必须在生活老师处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全体学生要配合老师随时查房,在寝室喧闹或拒绝开门接受检查者,取消一周以上住校资格。

6、必须按时到教室参加晚自习,认真收看新闻联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晚自习保持安静,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违者按学校管理规定予以相关处理。

四、安全要求

1、住校生所带钱物由自己妥善保管,也可寄存在生活老师处并办好手续,贵重物品如手机、复读机等不准带入寝室,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2、严禁在宿舍内私安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水器,严禁在室内点蚊香、蜡烛;如因私接电源,使用电器或煤油炉、点蚊香、蜡烛造成火灾,一切责任由肇事者承担,取消住校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3、严禁偷盗或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一经发现有偷盗行为或因检举并被证明属实有偷盗行为者,取消住校生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一经发现没收以上物品并取消住校资格。

5、严禁乱倒乱扔废弃物,严禁乱涂乱画,严禁乱拉、撒,节约使用水电,凡不爱惜宿舍及四周环境者,取消住校资格两周以上,并责罚参加宿舍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6、严禁宿舍学生男女生互串寝室,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住校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7、严禁在宿舍或校园内打架斗殴,有此行为者,立即取消住校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8、必须服从管理教师和德育处的管理,严禁侮辱、谩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取消住校资格,并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9、爱惜公共财物和设施,如有破坏宿舍财产的行为。除取消住校资格处,必须加倍赔偿。

10、住校生离校时必须和生活老师交接好学校财产移交工作。无故损毁将照价赔偿。

五、进出请假制度

1、住校生有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完成请假手续:即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请假原因及往返时间,班主任签字,报年级主任批复后,交德育处备案。

2、必须按时回宿舍就寝,严禁在外过夜。私自不假外出者,取消住校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外出造成的一切意外,责任由学生自负。                  

3、因病确需在宿舍休息者,必须向年级和生活老师递交-班主任签字的证明,其他人在上课期间不得滞留在宿舍。除特殊情况外,中途一律不开宿舍大门。

4、所有的住校生原则上在周末和节假日时间一律离校回家,不准在学校逗留。离校时须提前在放假前一,天下午5:30前,将离校登记表上报德育处备案,并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更换离校校牌。

六、奖励规定

1、德育处、年级组、生活老师共同组织评比,对优秀寝室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

2、结合生活老师、值周老师、德育处对宿舍的卫生、内务、纪律、财产检查以及班主任、年级主任的意见,每月评出个人、寝室、楼层先进,在每学期结束前给予精神奖励和不同等次的物质奖励。

3、对获得“优秀寝室”、“优秀楼长、室长”。“最佳住校生”的同学,将在班级常规评比中加奖5分,并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条件之一。

七、处罚规定

1、住校生个人违反纪律、安全、卫生、文明、财产等各项规定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A、通报批评及其各项处分;B、取消住校资格;C、取消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文明学生资格,思想品德等级评定在优秀以下。

2、全寝室住校生集体违反纪律、安全、卫生、文明、财产等各项规定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A、通报批评及其各项处分;B、取消住校资格;C、取消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文明学生资格,思想品德等级评定在优秀以下。

3、住校生若违反学校的住校管理制度,将直接影响班级的常规管理的评比,严重违纪者,将取消其住校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将影响其班级的“先进班级体的”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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