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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绩效考核标准
XX县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实际得分 |
一、 妇女、儿童 健康档案建立及管理(100分) | 1.1 为辖区内0~6岁儿童、育龄妇女、孕妇、产妇建立健康档案 | 掌握本辖区内最新居民总人口资料:包括(1)总人口数;(2)育龄妇女数(农、非农);(3)孕产妇数;(4)0-6岁儿童数;(5)准备怀孕的妇女。 | 20 | 底案(包括数量和比例)与相应的项目的数据不符或数据来源说明不清的,视情况每项扣3分。 | |
有辖区妇幼居民建档数:(1)孕产妇建档数;(2)0-6岁儿童建档数。 | 40 | 相关数据描述,一个项目得20分,与相应的项目的数据不符或数据来源说明不清的,视情况每项扣10至20分。 | |||
1.2 孕产妇、儿童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系统管理记录。 | 1.抽查10%各类保健卡,确认合格健康档案数。 2.计算建卡率。 | 40 | 1.重点信息缺3项以上为不合格档案,合格率未达100%的,每降低1%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2.县城孕产妇建档率达不到90%的,每减少1%扣1分;农村建档率达不到60%的,每减少1%扣1.5分;发现与其他相关项目数据不符的视情况扣10分,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得分。 | ||
二、 儿童保健(200分) | 2.1 按要求配备专职儿童保健人员,并熟悉儿保基础知识。 | 1.有专职儿童保健人员,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2.接受儿童保健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对儿童保健人员进行儿童基础知识访谈及书面测试。 | 15 | 1.无专职儿童保健人员扣5分 2.儿保人员无执业资格扣5分 2.不熟悉或回答错误扣5分。 | |
2.2具有开展儿童保健必要的设备、设施及相关制度。 | 1.相关设施:独立的儿保室(面积应大于12平方米)。 2.相关设备:资料橱柜、桌、椅、儿童磅秤、身高计、儿童血压计、视力箱、婴幼儿量床、检查床等。 3.相关规章制度(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制度,流动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办法,儿童常见病防治常规,儿童保健人员工作职责等)。 | 20 | 1.无儿童保健室扣5分,有儿童保健室但面积未达标准扣3分。 2.设备不全缺1件扣1分。 3.相关规章制度缺1项扣1分。 | ||
2.3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
1.0-6岁儿童管理率县城85%、农村60%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县城80%、农村50%以上。 | 查阅20份儿童体检表及相关资料,计算并核实管理率。(系统管理按3、6、8、12、18、24、30、36月龄和4、5、6岁每年各一次,新生儿2次) | 20 | 0-6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
2.0-6岁儿童按相应频次要求体检13次。 | 抽查儿童体检表10份(到其他妇幼保健机构体检者,其体检机构必须抄录和备注)。 | 20 | 体检次数不符合要求每例扣1分,弄虚作假不得分。 | ||
3.体检质量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规范,体格发育评价准确无误。 | 抽查儿童体检表10份,结合入户调查或电话访视核实。(按2011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执行) | 15 | 体检质量不符合要求,内容填写不完整规范,体格发育评价不准确,每例扣1分。发现弄虚作假不得分。 | ||
4.对体弱儿童实现专案管理,必要时向上级医疗部门转诊。体弱儿童管理率100%,管理合格率100%。 | 1.查看体弱儿童管理登记本,抽查专案管理表5张,记录应完整(疾病名称、诊断依据、保健指导、治疗、定期复查、及时结案)。 2.体弱儿筛出率≥3%。 3.体检中发现听力、视力、心理发育异常,应及时转诊。 | 15 | 1.无随访1例扣0.5分,记录不完整1例扣0.5分,弄虚作假1例扣1分,管理不合格每例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筛出率≥3%得5分,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合的酌情扣分,扣完5分为止。 3.发现少转诊1例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
5.体检中发现符合转诊条件者应及时转诊。 | 抽查儿童体检表10份。 | 15 | 体检中发现符合转诊条件而未及时转诊的,每例扣1.5分。 | ||
6.在体检中对儿童家长进行科学育儿指导:母乳,混合,人工喂养及疾病预防 | 抽查儿童体检表10份,结合入户调查或电话视访核实(可结合上一项同时进行) | 15 | 每发现1例不符合实际情况扣1.5分 | ||
7.在儿童每次接受体检时,应对其体重、身长的生长发育进行检测。 | 抽查10份儿童生长发育检测图。 | 20 | 未按规定进行生长发育检测的,每例扣2分。 | ||
8.对受检儿童在3岁内至少检测血红蛋白3次以上(农村2次以上)。 | 抽查儿童体检表10份。 | 15 | 每少检测1份扣1.5分。 | ||
2.4 新生儿保健 | |||||
1.对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可与产妇产后访视结合(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多胎产,有出生缺陷者视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体检,宣传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 2.访视率县城达85%、农村60%以上 | 1.新生儿访视应及时服务内容应完善(时间在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和新生儿满月28天),查看新生儿访视表20份。 2.计算新生儿访视率。 | 30 | 1.未进行新生儿访视,每例扣1分,记录不完整,每例扣1分,需增加访视次数而未访视的,每例扣1分,扣完15分为止。 2.新生儿访视率每下降1%扣1分,扣完15分为止。 | ||
三、孕产妇保健(200分) | 3.1 基本设备条件 | 有规范产科门诊,面积应大于12平方米,有产检、妇检床及产检(听胎心仪、骨盆测量器、体重秤、皮尺、血压计)、检验(血尿常规、分泌物检查)设备。 | 20 | 无独立的产检室扣5分,无产检、产妇床扣5分(布局不符合要求扣3分)设备缺1项扣2分。 | |
3.2 服务人员条件符合要求。 | 有专职妇女保健人员,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接受培训。 | 15 | 2.无专职妇保人员扣5分,无资质扣5分,无培训扣3分。 | ||
3.3 建立健全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制度。 | 有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如孕产妇健康管理制度与流程,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办法,妇保人员工作职责等)。 | 15 | 3.缺一内容扣3分。 | ||
3.4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县城达到90%、农村60%以上。 | 4.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全年基层单位系统保健管理数/活产数),核实建档和卡的完整性。 | 25 | 4.按出生率10%计算活产率(若大于10按实际计算),系统管理率每下降1%扣1分,扣完30分为止。 | ||
3.5 及时发现孕妇,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和母婴保健手册(卡),早孕建册率达80%以上。 | 5.定期去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部门掌握辖区孕产妇人口信息,尽早发现孕妇(包括流动人口),早管理(基层建档和卡数、早建卡数)。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负责建卡登记。 | 25 | 5.无孕产妇名单(掌握数与活产数相近,每周记录一次)扣15分,抽查建档和卡20份以上,早建档和卡不符合要求每例扣1分,扣完15分为止。(电话或入户核实发现虚假不得分) | ||
3.6 按孕产妇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 6.规范产前健康管理,每例孕妇产前5次以上检查,查血常规,服务内容符合要求。 | 15 | 6.查基层建档和卡20份以上,检查时间、次数、质量不符合要求每例扣1分。(电话或入户核实发现虚假不得分) | ||
3.7 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及时转诊 | 7.高危孕产妇管理各种表卡齐全,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异常孕妇2周内追访转诊结果。查看登记数、预约数、转诊数、追访数。 | 45 | 7.查高危孕妇评分表,登记本,预约表卡、联系表、追访记录,缺1项扣5分。高危孕管卡5张核对,操作不规范每卡扣5分,2周内无随访每例扣5分。 | ||
3.8 开展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检查,服务内容符合要求,产后访视率县城达到90%、农村80%以上。 | 8.每例产妇产后访视、42天检查各1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转诊。 | 30 | 8.随机查5名以上产妇,访视次数(包括42天检查)每少一次扣2分。无异常情况转诊记录扣5分。(电话或入户核实发现虚假不得分) | ||
3.9 熟悉孕产妇健康管理内容。 | 9.对妇保人员进行问卷考试。(按2011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执行) | 10 | 9.成绩不及格扣6分。 | ||
四、青春期、育龄妇女、更年期的保健(60分) | 4.1 开展婚前、孕前保健咨询 | 对准备结婚的妇女督促作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怀孕的妇女进行保健咨询和指导,指导补服叶酸,开展优生优育的咨询等婚前保健指导。 | 20 | 查记录、登记,未开展不得分;指导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2分。 | |
4.2 开展妇女病普查 | 组织开展妇女病查治,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检查,生殖道感染的防治,性病和艾滋病的防治,各乡镇卫生院所辖居民妇女病普查率不得低于40%. | 30 | 未协助开展妇女病普查扣10分,各乡镇卫生院所辖居民普查率每下降1%扣1分;督促不到位,资料不全扣5分。 | ||
4.3 开展辖区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指导工作 |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节育,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 5 | 查记录,未开展不得分。少一次扣1分,提供的避孕药具种类、数量较少者扣1分 | ||
4.4 做好青春期,更年期及老年期保健及咨询工作. | 每年对开展青春期、更老年期健康教育宣传,宣传次数不少于4次,形式不少于4种,并进行随访登记,对更年期进行评价 | 5 | 查记录,未开展不得分.少一次或少一种形式各扣1分 | ||
五、信息管理(80分) | 5.1 有各类各项的妇幼信息工作制度和登记 | 有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有相关的信息上报制度 | 20 | 查看相关人员是否获得上级专业技术的培训,没有专职人员扣5分,未参加培训扣5分,相关制度不健全少一项扣2分。 | |
有辖区孕产妇死亡登记本、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本、死胎、死产登记本,其中非户籍人口(省外户籍)要单独建册或有明显标注。要有辖区6岁以下儿童花名册、孕产妇保健服务登记本、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本、6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登记本、体弱儿管理登记本、当年出生活产登记本。其中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登记本上要含妇幼卫生年报表上列出的相关项目,不得缺项。当年出生活产登记本上应含父母信息、户籍、住址、是否住院分娩、是否为剖宫产、如是非住院分娩是否为新法接生等。 | 60 | 查登记本少一项扣3分,填写不完整一项扣1分,有漏报扣10分,瞒报不得分 | |||
六、健康教育(20分) | 6.1政策宣传,健康教育 | 了解各类目标人群的底案 每年有不少于两次的健康教育宣传,宣传形式不少于4种,目标人群的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 | 20 | 查看宣传记录每少一种形式扣2分,每少一次扣5分,抽查相关目标人群知晓率每下降1%扣1分. | |
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20分) | 7.1 住院分娩补助 | 及时掌握孕情,做好宣传动员产妇住院分娩,告知辖区内农村孕产妇领取住院分娩补助 | 20 | 1.抽查两类受益人各5名,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和农村孕产妇是否得到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服务,每少一项宣传各扣2分,没有得到具体的服务每少一项各扣2分,扣完为止。 2.卫生院叶酸台帐不详尽不准确扣20分,无台帐登记扣30分;随机抽取两个村卫生室,每村叶酸台帐不详尽不准确扣10分,无台帐登记扣15分。 | |
7.2 叶酸增补 | 指导目标人群按时服用叶酸,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服用叶酸的知晓率80%以上,叶酸服用率75%以上,依从率达到45%以上;叶酸台帐详尽准确。 | 60 | |||
7.3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 辖区内的孕产妇预防母婴传播性疾病的知晓率达到100% | 20 | |||
7.4 降消项目 | 有具体的落实项目的宣传、高危孕妇的管理转诊,急救网络的建设,目标人群的知晓率100% | 20 | |||
八、妇幼卫生项目(20分) | 8.1 妇幼监测项目 | 三网监测相关报表及时无漏报,及时协助查漏补漏。重点看儿童死亡的登记。 | 10 | 没有宣传扣2分,急救网络不畅通扣2分,知晓率不达标按比例扣分。 | |
8.2 项目资料上报及时与准确性 | 按要求上报各种项目资料,上报及时,内容准确 | 10 | 查看相关的原始表、卡、册,登记不完整不及时各扣2分。相关项漏报1例扣2分 | ||
九、妇幼保健院工作(200分) | 9.1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 按要求签发 | 20 | 出现未按要求的扣20分 | |
当年签发率90%以上 | 20 | 降低1%扣0.5分 | |||
9.2 基层业务指导 | 成立妇幼保健技术指导组织 | 10 | 未成立不得分 | ||
制定基层业务指导制度 | 10 | 未制定不得分 | |||
每年至少对一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两次业务指导 | 40 | 少一次扣10分 | |||
9.3 人员业务培训 | 人员业务培训制度 | 10 | 无培训制度不得分 | ||
每年至少举办两期人员业务培训,档案资料齐全 | 40 | 少一期扣20分,资料不齐每期扣10分 | |||
9.4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 制定对托幼机构人员培训和定期督导制度 | 10 | 无制度不得分 | ||
当年按制度实施对托幼机构的管理 | 10 | 未管理不得分,管理不合格扣5分。 | |||
托幼机构落实体检、膳食管理、消毒工作 | 30 | 少一项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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