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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绩效考核制度

时间:2022-05-19 17:39:44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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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绩效考核制度

班主任绩效考核制度

为认真做好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现按照《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考核条例。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完善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班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学生主动全面、生动活泼地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合理合法。2、优劳优得,奖勤罚懒。

3、绩效挂钩,兼顾公平。4、考核到人,拉开档次。

5、月评与总评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承担(达到)学校教师规定的课时量并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全体教师。

四、考核经费:

1、经费构成:班主任考核经费=班主任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内)+班主任折合超课时奖(奖励性绩效工资内)

2、考核额度:

(1)基础性绩效工资内班主任津贴:全年按12个月发放(含寒暑假期),人均400元/月,全年480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内班主任津贴:全年分两个学期按考核发放。

①总考核数: 4000元/年。

月考:每月为200元,全年以十个月计。

学期考:每学期考核1000元。

②月考与学期考核应结合班额与工作质量,并拉开发放档次。月考与学期考核结合班级规模进行,确定考核系数如下:

班额(人)

25以下

26-35

36-45

46-55

56以上

考核系数

0.7A

0.8A

0.9A

A

1.1A

注:A(元) = 4000×全县初中总班级数÷(“25人以下”班级数×0.7 + “26-35人” 班级数×0.8 +“36-45人” 班级数0.9 + “46-55人” 班级数+“56人以上” 班级数×1.1)。

在班主任任足规定课时量前提下,学校按照教育局上述计算核拨的经费根据工作质量考核发放。

五、考评内容:

1、月考核:学校制制订班主任绩效月考核细则(见附件),按工作实绩发放班主任月津贴。

年段班主任经费局下拨总数

班主任月津贴 = --------------------------×该班主任考核分×该班系数

(班主任考核分×系数)的和

(1)如班主任总津贴超过局下拨总数,则打折计算.

(2)如班主任出现重大师德师风、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违纪违规等行为,经学校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讨论,不发该班主任当月月岗位津贴。

2、学期期末考核:分三块进行考核:

(1)基本奖:局下拨金额的30%作为基本奖(每班主任设基本分100分)。

①如班主任出现重大师德师风、重大违纪违规等行为,经学校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讨论,不发基本奖。

②主题班会、班级管理经验或事迹在校内、校际交流加3分,在镇级、县级、市级、省级会议上交流分别为校级的1.5,2,4,6倍。

③德育论文、案例、活动方案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1.5分(发表按一等奖计),市级、省级分别为县级2倍和4倍。德育类课题县、市、省级分别加2分、3分、4分,成果获奖等同于论文加分。

④教师获镇级优秀班主任加3分,县级、市级、省级分别是街道级的1.5倍、2倍、4倍。

⑤班级被评为县、市级文明(先进)班级分别加6分、10分。

年段基本奖总数

⑥班主任基本奖 = ------------------------×该班主任考核分×该班系数

(班主任考核分×系数)的和

(2)安全奖:局下拨金额的20%作为安全奖发放,(每班主任设基本分100分)。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发学期安全奖:

没有履行学生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

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扣发:

学生在校内每发生一次打架斗殴等安全事故扣20分;

学生在校内每发生一次较为严重的安全意外事故扣10分;

学生擅自离校或者在校园里发生玩游戏、赌博、吸烟、偷窃等违纪事件每次扣10分;

学生在校外打群架,或者和校外人员打架,或者请校外人员打架的,视事件情节轻重和班主任职责履行情况,每次扣10-20分;

学生就寝后外出每次扣20分;

家长或学生投诉,班主任未能及时掌握情况、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和善后措施,导致学校工作被动的,造成不良后果的,扣30分。情节严重的,不发学期安全奖;

发生安全事故隐瞒谎报,或者弄虚作假,造成学校工作被动的,扣50-100分。

年段安全奖总数

③班主任安全奖 = ------------------------×该班主任考核分×该班系数

(班主任考核分×系数)的和

(3)考核奖:局下拨金额的50%作为考核奖发放。分年段考核,各年段按考核得分高低分设A、B、C三等(A等3个,C等3个)。A等上浮150元,B等取局下拨金额,C等下浮150元。

月岗位考核总分

①班主任期末考核得分 = --------------- + 班级期末量化考核奖励分

月数

②班级期末量化考核以年段为单位进行,先进班级奖班主任期末考核分30分,文明班级奖20分(政教处另行制订班级期末量化考核条例)。

六、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成员为组员的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由政教处组织进行考核。

七、附则:

1、本条例若遇上级政策调整,经学校班子讨论后作相应修正。

2、本条例解释权属政教处。本条例经学校教代会通过,自2014年9月起试行。

绍兴县马鞍镇中学

二OO九年十月十七日

附:马鞍镇中学月考核细则

马鞍镇中学班主任月考核细则

序号

内容

考核要求

设分

加分原则

扣分原则

1

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计划,及时总结,对今后工作有指导意义,各类册、卡等材料,按要求规范登记,并按时上交。

5

有特别推广意义,得到一致高度好评加1—3分/次。

不按时上交扣2分/天;应付、缺乏实际意义扣1—3分/次;发现不规范扣2分/次;班主任论文不上交扣5分/次;上报资料不完整扣3分/次。

班主任手册中相关内容要认真填写、记录,不缺记少记。

5

内容填写完整的加1—3分

认真填写班主任手册,及时批改学生周记。经检查,班主任手册列入项目没有认真填写每一项扣1分,不填写每1项扣2分;批改不认真或不及时扣2分,周记不写扣5分。

2

班干部职责明确,作用明显;认真参加班主任会议;每月班干部培训(会议)不少于1 次,有记录。

5

 

班、团队组织健全,每周召开班委会。组织不健全扣3分,不及时召开班委会扣2分。

班级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效果好。认真组织家长会的各项活动

5

家长会在95%以上的且纪律较好的加1—2分

被查有事无人管扣1 分/次。家长到会率80%以上的不扣分,少一个10%扣1分,家长会纪律较差的扣3分。

3

德育量化考核标准合理,按时小结、公布。

5

 

公布不及时扣3分/次;发现不合理扣2分/次。

集会到场,按规范要求布置,纪律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课间操、大课间活动与课外活动,班主任必须到场并进行指导。

5

 

未按规定要求扣2分/次;纪律差,受到大会点名批评扣5分/次;班主任不到岗扣2分/次,中途无故离岗扣1分/次。课间操、大课间活动、课外活动班主任到场但纪律较差扣2分,班主任无故没有到场扣5分。

接受并认真完成学校(年段)分配任务。

5

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突击性任务,视完成情况每次奖1—5分。

无理由而拒绝接受任务的扣5分/次;虽接受但不认真组织去做的扣5分/次。

按学校规定要求收费并上交。

5

 

不按时上交扣3分/次。

班级财产管理有序,无损坏现象。

5

财产保管好,受到总务处表扬加2—5分/次。

经查实,按情节严重每次扣2-5分;重视对学生进行财产安全教育,学生离校后没有关好门窗或没有切断电源,每次扣1分;教室、寝室内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

重视安全教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5

一月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得基本分5分 。

班内出现一次严重伤害事故扣2分,因班主任教育不力、管理不善、措施不当所造成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扣5分。

谈话课、各项班活动正常开展,效果好。

5

 

未按规定要求谈话、活动扣2分/次。

主题班会组织有序,效果好。开展丰富多彩的班团队活动

5

主题班会观摩课年段级奖2分,校级奖5分,县级奖10分。

学校布置的主题班会不参加扣5分,不认真开展扣3分。一学期初一、初二班团活动至少8次,初三班团活动至少5次。缺少一次扣2分。改上其它课扣5分/次;无主题扣1分/次;秩序差2—5分/次;班主任不在扣5分/次。

班级卫生清扫及时,平时保洁工作好

10

学校规定的大扫除、每月的广播稿、规定的黑板报检查等以结果取奖加分。

突击检查不合格每次扣2分,不封顶。

4

学生认真上课,与任课教师配合完成教学任务。

5

 

任课教师反映学生课堂纪律乱,影响教学任务完成扣2—5分/次。

自修课、静修课学生自觉学习,纪律好。

5

得到学校领导好评1—3分/次。积极揭发举报学生不良行为者加1—5分。

年段或学校检查,发现学生自修纪律差扣1—3分/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被值 周 老师在集会中点名批评每人次扣0.5分;被学校点名批评每人次扣1分;受通报批评每人次扣2分;受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5分。出现学生纠纷,情况严重,该报不报,造成不良影响,加倍扣分

认真组织考试,努力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积极支持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

5

各类评比、比赛获校一等奖2分/人,二等奖1分/人,三等奖0.5分/人。县、市、省、全国依次加1分/人,团体加倍,只取优胜奖的对照三等奖。

不按要求,不支持不得基本分;政教处组织的各类活动不组织参加扣5分/次,不按时上交扣2分/天。

5

认真组织参加五项自主管理竞赛活动。班级好人好事蔚然成风,问题学生教育转化措施得力,效果好。

10

每得一面红旗加2分,总红旗数列年段1、2名的奖4分。学生在校内外做好事,影响较大,拾金不昧者按数额大小酌情加分,每次奖1—10分。被学校公开表扬的班级和学生加1—2分,在报刊、电视中进行报道奖5—20分(视级别而定)

总红旗数列年段末1、2名的扣4分。学生严重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扣2—5分/人。卫生突击检查扣分直接计入考核分。

认真做好住校生及在校生工作,管理到岗到位,效果好。

5

文明寝室奖2分/次。

学生夜自修、就寝纪律被管理教师点名批评的扣1—3分/人;夜自修无故外出的扣5分/人。

马鞍镇中学先进班级考核条例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立足省级示范学校,进一步优化教育管理,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激励先进,弘扬正气,特制定本条例。(满分为100分)

一、行为规范(25分)

1、(3分)尊敬国旗,穿校服参加升国旗仪式,态度严肃认真,能唱响、唱好国歌。集会纪律好(由政教处负责检查)

2、(3分)班级集体观念强,班团队活动认真开展,每缺一次扣1分。主题班会每月不少于一次,每缺1次扣3分。主题班会准备充分,观摩后经评议认为主题突出,效果好的,附加2—4分。

3、(2分)好人好事多,以期中、期末上交-班级典型事例统计。

4、(4分)举止文明,行为规范,语言得体,尊敬师长,同学间和睦相处,违纪者按情节轻重每人次扣1—3分。全学期五项竞赛中红旗低于1/3的不得分。

5、(2分)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佩戴金银首饰,不染发,校徽佩戴自觉、大方、美观。(政教处进行不定期检查)。

6、(2分)爱护班级公共财物,有损坏者除及时追查原因及责任照价赔偿外,扣1—2分,如有损坏班级外学校财物者除赔偿外,每人次扣2分。(由总务处负责检查)

7、(2分)班级无流生得2分,凡每产生一个流生倒扣10分。(由教务处负责统计)

8、(2分)积极按时缴齐学校应收款项得2分,至期末尚有拖欠者,扣1—2分。(以财务统计为准)

9、(4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达到要求得2分,体育达标未达到基本要求的扣2分;近视率维护上学期水平的得2分,上升率在5%以内扣1分,上升率高于5%扣2分。(由体育组负责统计)

10、在校行为规范评比中获一等奖者附加3分,获二等奖者附加2分。(不重复计分)

二、五项竞赛(25分)

七—九年级:第1名25分,第2名23分,第3名21分,依次递减2分。

三、校级竞赛(25分)

㈠(14分)校级竞赛按奖级或名次计分:个人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3分,如计团体则不重复计个人得分,团体一等奖计14分,二等然计10分,三等奖计8分。(若按名次计奖,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其他计奖名次为三等奖)全学期累计竞赛总得分。

2七至九年级第一名得14分,第2名得12分,第3名得11分,第4名得10分,第5名得9分,第6名得8.5分,第7名得8分,第8名得7.5分,第9名得7分,第10得到分,第11、12名得4分。

3、如全学期无获奖,则不得分。

㈡(4分)每月出一期有一定质量的黑板报,每缺一期扣1分。不定期组织评比。一等为5分,二等为3分,三等为2分,全学期累计。

七至九年级:第1名得4分,第2、3、4名得2分,第5、6、7、8名得1.5分,第9、10、11、12名得1分。

3、如全学期无获奖,则不得分。

㈢(4分)积极参加大扫除,大扫除每次评定为一、二、三等,一等计7分,二等计4分,三等计2分。全学期累计。

七至九年级:第1名得4分,第2、3、4名得2分,第5、6、7、8名得1.5分,第9、10、11、12名得1分。

㈣(3分)积极向广播台投搞,每月四篇,全学期按录用篇数计分。

七至九年级:第1名得4分,第2、3、4名得2分,第5、6、7、8名得1.5分,第9、10、11、12名得1分。

五、学科成绩:(25分)

㈠(25分)综合分学科成绩按总分优秀率、合格率、平均分三项综合分计等级(综合分由教务处负责统计)。

七至九年级:第1名得25分,第2名得23分,第3名得22分,第4名得21分,第5名得20分,第6名得19分,第7名得17分,第8名得16分,第9名得15分,第10名得14分,第11名得12分,第12名得10分

㈡(5分)“英才奖”

七至九年级:根据期末分布情况前10位每人次计7分,11—50位每人次计5分,51—100位每人次计3分。根据各班累计得分:第1名5分,第2、3、4名4分,第5、6、7、8名3分,第9、10、11、12名2分。

㈢附加分

1、班级综合分:

七至九年级比上学期每上升一位附加2分,加完为止(5分),每下降一位扣1分,扣完为止(5分)。

2、积极参加镇、县及县级以上学科竞赛,根据竞赛成绩,全校统评酌情加(1—5分)。

六、说明:

1、根据考核得分,按年级计,先进班级综合分须在80分以上,文明班级综合分须在75分以上。

2、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评为先进班级:

⑴发生重大事故者;

⑵本学期班级有学生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⑶有流生现象者;

⑷1-4项总得分低于基本分75%者不得评为先进班级

⑸学科成绩七至九年级后二名,不得评为先进班级。

3、县、市先进班级须在校级“先进班级”中产生。

4、考核结果作为期末班主任岗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5、本条例解释权在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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