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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薪酬分配制度现状
薪酬管理对几乎任何一个组织来说都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企业的薪酬管理系统一般要同时达到公平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三大目标。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国企薪酬分配制度现状,希望能帮到你。
国企薪酬分配制度现状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根本性转换,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无论从企业外部竞争环境考虑,还是从企业内部员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企业吸引、稳定优秀人才并激发人才潜能的主要机制,是提高企业绩效的重要动力。面对国企人才严重流失和绩效不尽人意的严峻现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瓶颈”问题,是当前国企改革中亟需解决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 、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就职的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是山西省100户国有大型企业和山西省30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之一,全国煤化工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1987年进厂时仅有3000多名正式职工,现在发展到7000多名。各地的人大量涌入“山焦”,为了能够进入“山焦”不惜花费大量钱财。调入后还将忍受不公平的待遇,五年内不长工资,不分住房,不得奖金的“三无”政策,尽管如此,并没有堵住人们渴望跨入“山焦”的大门。时下,却是另外一番景象,相当数量的管理技术专业人才外流,仅科技处26 名员工就有 7人离开。一名担任着化肥厂厂长的重要领导,以病退为由,离开了工作岗位,就职的民营企业以年薪十五万、住房十五万、小车十五万,相当于他在山焦工作近22年的收入总和。三个十五万,让一个为山焦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优秀技术管理人才就这样走掉了。还有一些员工一脚踏在国有企业另一只脚却迈向市场部门,利用各种时间提供技术服务和从事第二职业现象更是普遍,呈现出特殊的劳动力隐性流出态势。国有企业巨大的人才优势,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国企工作十八年的亲身经历,使我清醒地认识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这是对中国社会现阶段基本分配制度的理论突破,为深化国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2014年10月,“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对中央党校部分地(厅)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学员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72.9%的领导干部关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改革焦点。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全社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基础;国有企业分配制度的改革进程、绩效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分配秩序和分配格局。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分配制度存在的某些弊端,已成为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因此,正确认识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现状,分析问题的症因,研究有效的对策,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一、是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现代分配制度的内在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取向,积极稳妥地推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体目标的确立,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了以劳动评价为基础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改革一步一步向纵深发展,适应了同期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已成为国有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时代潮流。积极探索形成企业优胜劣汰、岗位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一整套机制,努力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着手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如:“山焦”从1995年就实行了经营者年薪制;在少数大中型国有企业内部引入职工持股,在部分小型国有企业,通过职工全体持股,形成了劳动联合基础上的资本联合,创造出独具特色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组织形式;改革政府调控企业收入分配的方式方法,逐步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方式转变。从适应现代企业制度 ,根本转换经营机制的高度来确立收入分配改革任务,突破了以往放权、调整分配关系、改变分配办法等浅层次认识局限,立足于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把握住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的根本问题。这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工资改革历史阶段层层推进的结果,更是思想认识取得质的飞跃后自觉行动的体现,具有历史必然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商品按其价值分配,物资资本和智力资本按利润分配的现代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是各种生产要素分配的必然结果,是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的重要内容,是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是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第二、 是改革国有企业现行分配制度,解决存在问题的迫切需要。
国有企业分配制度存在内部不公平,外部竞争性差,激励作用十分有限的问题,缺乏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基础,企业各类人员的收入水平与职位的相对价值、人才的市场价位和个人的.业绩贡献脱节,企业员工特别是骨干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发挥出来,导致严重的人才流失。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51%的企业存在技术人员流失现象,13%的企业存在管理人员流失的现象。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的管理,主要是对企业工资总量的调控,市场机制的作用尚未全面引入企业工资收入分配,企业还未完全成为分配主体。多数国企尚不能自主实施工资决策,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各类职工有竞争力的收入水平。 由于法律制订和修订工作滞后,分散的政策文件规定不能尽快上升为对外统一公开的法律规定。不利于从严规范企业分配行为和企业经营者的执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收入分配秩序。
2、国有企业工资水平与市场价位脱节。“山焦”2014年300多名中层干部的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与调入其它企业的中层干部工资水平相差5倍以上。但普通职位的工资水平相对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导致劳动力需求配置结构不合理。
3、分配方式单一,平均主义,缺乏激励作用。分配制度未体现劳动者的贡献与价值,历次工资改革没有体现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调资是人人有份。“山焦”实行工资向苦、脏、累、险一线工人倾斜,同时对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缺乏利益驱动,技术工种学徒期长,岗位工资低于操作工,机修车间作为“山焦”技术工人的集中地,有一半以上的工人调离,致使技术人员出现断层。
4、分配的约束力不强。工资内收入管得过死,而工资外收入,名目繁多,不同企业千差万别,更谈不上有效约束。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更加明显:经营者工资收入与企业规模和经营难度脱节,经营者收入与职工收入差距过大。目前国企经营者年薪是企业员工平均工资的13.6倍,“山焦”为15倍,且范围大,企业班子全体成员都拿年薪,占用了职工的工资总额。 中国股市上证综指从2001年的2245点跌到2014年的1000点,市值损失一半多,但在股市持续走低下,上市公司管理者的年薪却在一路走高。1998年平均年薪为5.1万元,2014年达到23.6万元,高管年薪与公司业绩“倒挂”。 此外,经营者工资外收入很多,在职消费过多过滥,不仅起不到激励作用,还搞乱了分配秩序。
第三、是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必要保证。
世界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是企业价值创造的最重要驱动者。如何最大程度将人力资本化为现实经济效益,获得企业所需人才并进行有效管理,则是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必须面对的挑战。而合理的薪酬体系结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重要方面,直接影响着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否完善的“瓶颈”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过程需要着力解决的最紧迫的问题。薪酬是企业能否留住高素质人才、能否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关键。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要保持国有经济的活力和控制力,要想稳住企业现有人才,创造条件吸引大量优秀人才就必须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制约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症因探析。
( 一)、从企业外部环境分析:
政府对经济领域过多的干预和控制远不能适应我国目前市场结构的变化,并且在实践中严重影响国有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我国现有涉及企业收入分配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直接涉及企业收入分配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限于当时的条件,其中对于劳动报酬的规定比较原则,一些重要而具体的内容主要依靠政府机构颁布的法规文件分别作出规定,既缺乏权威性,又存在不少空白。
国有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方面所处的外部竞争环境不公平。如:国企有比较多的社会贡献,有比外资企业平均高出5-6个百分点的纳税负担;国企在人员负担、分配机制上都远远滞后于后来居上的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原有的分配体制被打破,各种福利待遇比如住房、养老、公费医疗、就业等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而消失,被高薪——货币化福利所代替,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难度很大。
(二)、从企业内部环境分析:
1、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国有企业未真正进入社会劳动力市场。基本进入的也仅仅限于招聘新职工,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等现象都表明是职工在选择企业,而不是企业在选择职工。另一方面,企业也没有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对企业现有人力结构进行优化配置,无论是各级管理人员还是职工,都只是被动地适应和顺其自然。在收入分配上,国有企业与劳动力市场价格完全脱节,高质量的人才支付了低质量的价格。每天生产200个单位的人和每天生产100个单位的,都拿150个单位的工资。高素质的人拿走的比带来的少,而低素质的拿走的比带来的多,由此维持企业的收支平衡,造成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国企招人只问价格,不问能力。能力再高,如果要价高,国企没法用你。而外企工资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优质优价”,只要你能为企业增加一千万的价值,给你九百万也合算。“山焦”地处偏避山区,工资低,在人才市场上不具有地域和价格优势,招聘难度大。为此,公司从前年开始对本科毕业生实施特殊工资待遇,一年后基本工资相当于原来参加十几年工作的大学生工资,但每年只有五六个大学生。我们看到,只有一流的薪资,才能拥有一流的人才,企业才具备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
2、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威廉.詹姆士研究发现,在缺乏科学、有效激励的情况下,人的潜能只能发挥出20%----30%,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让员工把另外70%----80%的潜能也发挥出来。只有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公平、公正的鉴定和评价,才能认定员工的业绩贡献,提供合理的薪酬,激发员工的创新精神,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最终实现企业的整体目标。目前的分配体制 缺乏严格而系统的绩效考评体系。“山焦”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度,但同一岗位员工的工作能力,创造价值和业绩贡献不尽相同,收入却相同。企业人才合理配置所需的价格、竞争、供求机制尚未建立,绩效考核所依赖的人才环境缺乏,人力资源的粗放配置状态,都严重影响到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的实施。
三、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对策
(一)、坚持公平原则,健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
1、 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可实行自主决定工资总额办法。
2、政府应肩负起执法、建制和监督的职责。一方面,政府有责任推动人大加快立法步伐,抓紧出台《工资法》等;另一方面,在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应通过法律的、政策的、行政的、舆-论的手段,强调企业工资形成必须劳资共决,督促企业建立以工资谈判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决定机制,使劳动者真正以第一要素的身份参与收入分配。
3、提供信息参数,加强指导服务。进一步做好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测预警、最低工资线等四项制度建设,为企业工资增长和协商机制的建立创造良好条件。
4、实行企业经营者收入与承担责任、风险和做出贡献相挂钩的分配办法,引入年薪制、股权激励等分配形式。建立由出资人决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经营者业绩考核测评体系。
年薪标准要符合中国国情。 据介绍,欧盟大多数公司CEO的税前年收入相当于一般员工平均收入的5~15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人均GDP只有1000多美元。《中国劳动保障年鉴》公布的数字表明,我国2014年在岗职工的年平均收入为14040元,而美国工人年平均收入为3万美元,是中国工人的18倍。此外,要 规范职业消费,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有效控制灰色收入。
5、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税率的确定与企业财务制度脱钩,为国有企业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和环境。
(二)、坚持效率原则,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1、要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山焦”全面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对公司405个岗位,根据每年的文化技术考试结果和职工的技术差别,分析评定了技能工资总体上在工资总额中所占比例和级差额,取得一定的收效。建议各企业应 编制企业组织结构图和各单位岗位图,编写岗位说明书,员工对本岗位的工作环境、工作压力、管理范围、学历要求、经验要求、工作负荷逐一填写。组成由企业领导、各部室主任、部分职工代表组成的岗位评估委员会,进行岗位劳动评价,综合所有的劳动因素得出所有岗位的相对价值,设计合理可行的岗位级别体系,让每位员工对号入座,一目了然,有效地解决内部公平性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根据岗位、职务对劳动技能的要求和应具备的劳动技能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明确“谁的技术水平高,工作业绩大,谁就多拿钱”的分配取向,设立浮动绩效工资,以职工个人或团队的绩效取代工作量测定作为计酬的基础。使工资反映职工价值的观念和功能得到充分体现,提高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要 考虑行业市场、总体劳动力市场和国家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市场薪酬调查并了解本企业在市场上薪酬支付水平状况,调整自身的工资水平,保证工资具有较强的对外竞争性。
2、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在有条件的企业可实现以劳动力产权为基础的职工持股制度。由于全国没有统一的职工持股计划和法规,“山焦”在150万吨焦炉建设项目中可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如设立职工持股基金,通过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职工持股;以工会名誉成立职工持股会。保证劳动者不仅获得工资收入,而且享有剩余收益。技术、业务骨干可凭借特殊才能,持有较多企业股份,有利于企业专业人才取得合理的报酬,有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的稳定。
综述,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能够解放劳动生产力,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够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出路。有效的激励机制将使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达到最优结合,发挥最佳效益,从而奠定企业长期发展的动力基础。同时,要加大宏观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逐步形成“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企业收入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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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企薪酬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切实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本规定执行。
三、工资结构
1、一线员工工资
月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 实习生工资暂定1500元,超出部分计入技术工资。
2、技术工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为7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
3、样品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4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4、班组长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管理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5、主管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几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服下:
6、部门经理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5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7、总监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8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四、工龄工资
1、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至第一个月开始计发工龄,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龄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满一年后在第一个月工资内同时发放。
3、中途离职,按最近一次入职计算。离职前工作不计算工龄工资。
4、在发放前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经审批同意的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当月事假超过7天不享受工龄工资。
五、工资计算方法
1、加班工资
(1)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必须有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并填写《加班申请单》,无加班申请单按《员工手册》考勤制度4.1条处理。
(2)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不计算加班工资。
(3)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津贴)&pide;26&pide;8×加班时数。
2、事假和非工伤假期间不计发工资,期间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为0。
3、在发工资前请假10天或请假超过30天,且在发工资时仍未上岗。工资暂停发放,到岗后一并发放,社会保险在当月或上个月工资中连续扣除。
4、试用期员工工资按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5、正常离职员工工资在公司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没有特批不得立即结算工资。
六、薪资调整
1、公司薪酬调整根据职等职级和《岗位异动管理办法》,结合考核结果确定。
2、根据职等职级进行调薪时每个岗位最多可调整2级。一年之内最多调薪不得超过4次。
3、同一职等调到最高职级时,薪酬无法再调。
4、岗位异动,薪酬同时调整,薪酬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职等和职级规定的薪资。
5、原则上薪酬每年只调整1次,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确定。
6、试用期员工转正:经部门、经理考核合格后,有员工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逐级报批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开始调整薪资的时间,调整后的薪资标准。
七、附则
1、本薪酬调整管理规定解释权属行政部。
2、本薪酬管理规定有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根据法律本管理规定公示7天,7天内员工无异议后只第8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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