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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培训考勤制度
·目的
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使培训更有利于公司竞争力的提高。
·原则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在考虑培训效益的情况下,实行统一安排和个人争取相结合的培训原则。
·培训内容
包括公司文件、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基本政策、与所在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等,使员工掌握公司的政策和行为规范,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达到高绩效工作标准所需的高级知识。
(一)技能培训
包括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员工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熟练地应用、发挥、提高。
(二)系统理解与创造力培训
新理念、新思维等有助于员工对整个生产或服务过程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理解和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培训。
·培训方式
包括自我培训、公司内部培训、公司外部培训、综合培训等。
(三)自我培训
自我培训是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通过自学或其他形式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自己承担费用的培训方式。
(四)内部培训
内部培训指由公司或各单位内部组织管理的培训,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新员工培训,包括知识培训和部门工作引导;
“师带徒”,即由一位专业水平和威望高的员工负责对新员工的成长的培训;
现场培训,即根据工作需要由有关管理人员或资深技术人员在工作现场进行的培训;
实行轮岗,通过在不同岗位上工作,熟悉多个岗位的技能;
“以会代训”,即在专业技术研讨会或管理会议上由有关技术专家或管理人员进行的培训;
专家讲座,公司每年将邀请高、中层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就公司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专业技术等进行统一宣讲。
(五)外部培训
外部培训指选派员工参加由公司以外单位组织的培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学历或学位证书培训;
参加针对岗位的短期专业培训,各类职业经理人的相关专业培训;参加有关专题讲座、展览会;
(六)综合培训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有关人员自我培训的基础上进行特定项目的培训。如公司有关人员从内部升到部门副经理以上职位前半年内,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晋升新职位培训,包括参加针对晋升岗位的外部专题培训和公司领导人统一安排的内部培训。
·员工的培训权利
(七)员工有权利根据业务发展要求和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申请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八)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九)员工有权利向人力资源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本部门负责人提出改进培训效果的建议。
(十)业绩评估最高的参加培训,费用由个人和公司各付一半;学习成果与效益挂钩,所创造的效益中反还员工相应的培训费。
·员工的培训义务
(十一)培训期间受训员工应认真学习,努力达到培训目标。
(十二)培训期间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到,对无故迟到和不到的员工,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员工在培训期间无故迟到和不到3次,将取消培训资格。
(十三)受训者在参加重要的内部和外部培训后,应及时将有关的培训资料交公司有关部门保管,并负责在相关范围内宣讲。
(十四)员工有义务将培训成果运用于日常工作中,并产生效果。
(十五)内容:学习本店的规章制度,基本的岗位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基本的专业知识,适应工作,学习新业务和技术,工程程序和服务技巧,
(十六)有计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的工作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十七)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管理理论知识和技巧,提高指挥、协调督导和策划能力。制定周、月、季培训计划。
(十八)培训采取授课、讲座、座论会、日常工作会,实际操作演习,不断考试考核,重复联系等形式。
(十九)培训严格把关,凡有弄虚作假者重罚。
(二十)培训缺课者每次扣发50元。(病、事假员工除外,病、事假员工自行补课。)
(二十一)培训课程内容,员工无条件接受。
(二十二)培训后严格考核过关,考核情况进入员工档案。
(二十二)因培训需求外聘讲师培训或者外派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但需签订此种培训的培训合同。合同期内员工离开公司培训费用由员工分摊,合同期外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2.考勤
2.1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考勤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监督,禁止弄虚作假,考勤记录将作为当月工资处理依据。
2.2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如需外出需到前台登记,并得到主管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3.迟到、早退/旷工
3.1无故迟到、早退者将严格记入考勤,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1元/分钟)
3.2上班忘记打卡者,按旷工处理。下班忘记打卡者按迟到/早退处理(10元/次)
3.3未请假或请假未批,骗取、涂改、伪造病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
3.4无故不打卡者;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者;不真实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3.5旷工处罚:一天实际工资另加200元。
3.6打卡上班后,员工均按轮牌顺序待岗待客,不允许上班后吃早点、洗脸等一切个人行为影响正常营业秩序。否则按迟到处理。
4.事假
4.1事假须上交公司标准格式的事假条。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当日打电话请假,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4.2事假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最小单位0.5天(上岗时间杜绝一切外出办理私事,1小时(含)以上均按半天事假处理)
4.3无任何请假手续而口头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病假
5.1病假一天以上须出示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方可准假,特殊情况并以事后办手续。
5.2病假按实际时间扣除相应工薪。
5.3虚报病假而躲避工作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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