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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河南警-察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特制定《河南警-察学院学生会考勤请假制度》。
考勤范围: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委员会议、各部门会议等各类会议以及各种外勤活动,干部干事值班等。
会议考勤制度
1、 院学生会召开的各类会议,由主席团提前发放通知并确定相关人员收到通知。相关的院学生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无故缺席。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履行请假制度(见请假制度)。
3、 召开各类会议或参与各种活动,学生干部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到场,并自觉签到。会议开始后进入会场的人员记录为迟到。在会议开始15分钟后未到的人员记录为缺勤并记录归档。
4、 主席团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院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由督察大队负责考勤。院学生会全体会议及各部门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长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并将每次会议考勤记录整理上交到纪检部处,由办公室整理归档。
5、 每月考勤情况将在每月最后一次例会中进行公示。并接受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活动(外勤)考勤制度
1、 由河南警-察学院学生会负责的相关活动(外勤),在活动(外勤)期间应指定活动总负责人(如有需要可指定部门负责人),并将总负责人联系方式告知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活动相关部门成员应提前达到活动地点并由负责人做好签到工作。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履行请假制度(见请假制度)。
3、 在每次活动(外勤)结束后,相应负责人须将本次活动考勤情况交于办公室处并由办公室整理归档。
4、 每月考勤情况将在每月最后一次例会中进行公示。并接受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请假制度
1、 各位干部应尽可能的参与院学生会各类会议及各种活动。如需请假,请遵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能履行请假程序或者伪造请假条均认定为缺席并记录归档。所有请假条均纳入学生会档案。
2、 一般情况下,请假条需在会议或者活动开始前交给办公室处方为有效。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在会议或者活动开始前向会议、活动负责人请假,在会议或者活动结束后补交请假条(假条格式见附件)。
3、 副主席、各委员请假需填好请假条,由院学生会主席签字并交到办公室处方可生效。
4、 各部门副部长、干事请假需填写假条,由该部门部长或指定负责人签字上交到办公室处方可生效。
处罚办法
1、 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2、 所有有关院学生会的会议及活动,应出席者未经批准不参加的,当无故缺席处理。
3、 学生会副部以上学生干部无故缺席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加扣分处分。两次取消评优资格。三次留用察看。
4、 迟到十五分钟以上或无故早退者按缺勤处理。
5、 如有发现代签现象,代签者和被签者将视为缺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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