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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绩效考核
一、总体目标: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绩效考核指导精神,结合学校特别是基建部门工作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旨在通过加强管理,紧紧围绕学校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水平和满意度,有力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师生员工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顺利完成部门工作。
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量化考核,奖惩结合,按月汇总,分级绩效。
三、考核范围:部门所有在岗工作人员。
四、 考核程序。
1 、每日专人分人分类分事记录。
2 、每月专人开展服务对象测评。
3 、每月分人汇总考核积分。
4 、考核信息及时反馈个人。
5 、每学期结束前汇总评定岗位绩效考核等级。
五、考核内容。从德、勤、绩、廉四个方面确定考核指标。
(一)德(基本分为10分)
1、工作态度端正,能服从岗位安排,积极主动地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并能按照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得基本分5分;不服从岗位和任务安排的,每次扣5分。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了解学校中心工作,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熟悉部门工作特别是个人岗位职责,得基本分5分;不熟悉个人岗位职责,遇事推诿、扯皮的,每次扣2分。
(二)勤(基本分为20分)
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旷工,能按照学校要求刷卡并签名的,得基本分10分,满勤者,每月加5分;未能按照学校要求刷卡并签名的,每缺勤一次扣0.5分(刷卡以考评办考核数据为准,签名以部门考勤记录表为准)
2、能按照学校要求,履行请假手续的,得基本分5分;每周正常工作日请假累计超过一天以上的,该项基本分为0分;未能按照学校要求履行请假手续的,每缺勤半天扣0.5分,一天扣1 分,缺勤2天及以上的,扣5分。
3、能准时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升旗、会议、外出活动等)的,得基本分5分;未能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每缺勤一次扣0.5分。
4、能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并能接通,否则因此造成部门工作受影响的,每次扣2分。
(三)绩(基本分为60分)
1、能认真完成本人岗位职责中岗位巡查、记录填写、24小时值班、常规检修维护等常规工作的,得基本分60分;不能按照要求认真完成本人岗位职责中岗位巡查、记录填写等常规工作的,每次扣1分;未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值班未到岗的,每次扣5分。
2、能自觉地接受部门安排的不计报酬的临时工作任务,并且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每项加2分;无正当理由,未能按部门工作任务要求完成的,每项扣2分。
3、工作态度端正,服务及时,认真负责,在月度服务对象测评中有一个“非常满意”的加1分,以此类推;因个人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不及时,不认真负责,服务对象测评为不满意的,每次扣5分。
4、工作责任心强,能主动思考提出工作新思路,并被采纳产生较为明显效果的,每项加5分;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或被学校定为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或被学校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的,实行考核工作“一票否决制”,月度本项考核为0分,特殊情况该学期考核本项为0分。
(四)廉(基本分为10分)
1 、能认真执行《基建办公室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影响,不违章违纪,得基本分5分;违反基建廉洁自律规定的,每次扣10分;违反基建廉洁自律规定并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考核工作“一票否决制”月度本项考核为0分。
2 、能熟悉掌握基建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及程序,特别是对基建管理制度应熟悉并认真贯彻的,得基本分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基建立项或验收手续的,每次扣2分。
3、不得将学校财产带回家私用,不得损坏公物,违者每次扣3分。
六、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根据学校岗位绩效考核精神,结合基建平时考核综合评定分予以明确。考核综合评定分60 分以下的为不称职,考核结果将与兑现岗位绩效工资、人员聘任挂钩。
七、考核结果采取公示制度,体现公开、公正、民-主原则。
八、基建办组成部门岗位绩效考核小组。由陈红、王仁勇、李通组成。
九、本细则如有与学校岗位绩效考核精神不一致的,以学校岗位绩效考核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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