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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大队绩效考核办法
内业管理 | 1、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汇总及报送路政各类报表及数据。未及时报送的一次扣2分,报送有误的一次扣2分。 |
2、及时收集整理路政档案,建立健全路政七项台账、十二项档案,未建立的扣2分,档案检查不规范齐全的扣2分。 | |
3、制订路政人员月度学习计划,组织实施大队学习、宣传工作。定期完成大队学习公示栏制作、更换。未组织实施的一次扣1分,未定期更换公示栏的扣1分。 | |
4、严格执行路产损失赔补偿费“收支两条线”,按时上缴路赔款,未按时上缴的扣2分。 | |
5、按规定完成大队每月财务报销手续,当月5日前公示上月包干经费使用情况,未及时完成扣2分,未及时公示扣2分。 | |
6、及时下达路产修复通知单,接到外业勘验笔录后3小时未下达修复单的,一次扣1分。 | |
外业管理 | 1、按要求认真履行路政巡查工作职责,落实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填写详细、规范,填写不详细、不规范的,一次扣1分。 |
2、巡查中巡逻车辆不按规定线路、速度行驶的,一次扣1分。巡逻车车载视频按照支队相关规定使用,未按规定使用的,一次扣2分。 | |
3、加强建筑控制区管理,及时查处新增“非标”、违法建(构)筑物,未及时发现、查处的,一次扣2分;未按程序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的,一次扣5分。 | |
4、及时查处偷、盗、损、毁路产设施案件,未及时发现、处理的,一次扣3分,值班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扣1分。 | |
5、认真监管公路养护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规范施工行为,监管不到位的,一次扣2分。 | |
6、落实清障施救服务监管制度,定期抽检清障作业是否符合服务标准和规程,监管不力的,未定期抽检的,一次扣2分。 | |
7、严格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开展治超执法工作,未按规定程序执法的,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按照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 |
8、及时发现道路安全隐患,妥善处置,未及时发现的扣管段责任人2分,处置不当的扣2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较大影响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 |
9、严格遵守值班备勤制度,及时出警,值班期间出现脱岗行为的,一次扣2分;无故未及时出警的,一次扣2分。 | |
10、严格贯彻落实《武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未及时报送信息的,一次扣3分。 | |
11、路产损失案件6小时以内完成建档上网,登记准确无误,建档不及时,出现错误的,一次扣2分。 | |
12、路赔费用收缴及时,开具票据准确无误,票据开具错误的,一次扣3分。 | |
13、现场影像资料收集不齐全1次扣1分。 | |
14、管段逃逸案件未及时调查追赔一次扣3分,破获路产盗窃案件一起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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