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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绩效考核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规范局 机关工作秩序,切实转变局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高 工作效能,促进局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 有效地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结合我局 实际,特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能、勤、绩、廉” 全面考核,以绩为主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 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记实、督查记录与组织考评 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分为公共项目(20 分)、业务 工作(60 分)和综合评议(20 分)三部分构成。 公共项目主要包括:作风纪律、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廉洁 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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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工作指各专业或岗位的日常工作、调查研究、目标完成 情况、创新绩效、创先争优意识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领导交 办的工作任务。 综合评议分全员评议和领导评议。 (一)公共项目考核(20 分) 公共项目考核(
1、工作纪律 工作日期间,迟到(或早退)1 次扣
0.2 分;无故旷工(无 请假条视为旷工)半天扣 1 分,一天扣 2 分;抽查时不在岗,每 次扣 1 分;工作日禁止饮酒、聊天、打牌、炒股、玩电脑游戏, 发现一次扣 3 分; 受到县纪委监察部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的 每次扣 5 分,并给予诫勉谈话一次,连续通报两次以上的,给予 停职反省,留用察看; 工作态度不好,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核实的,一年内被投诉 1 次的,扣 10 分,给予告诫处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 秀等次;一年内被投诉 2 次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当年年度 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一年内被投诉 3 次及 3 次以上的,当 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其予以降职处理,参加离岗教 育培训;连续两年每年被投诉 3 次及 3 次以上的,按照干部人事 管理权限,建议任免机关给予辞退。
2、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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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市、县或本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迟到一次扣
0.2 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
0.5 分;没有按照、县政府及本单位学习要 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 1 分;无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的,每缺 1 次扣
0.5 分。
3、精神文明 不参与赌博,不酗酒闹-事,不破坏公物,不吵架打闹,不违 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规定发生一次扣 5 分。构成违法违纪行为 的,移交司法或纪检部门处理。工作人员之间遇事相互推诿、扯 皮,一经查实,每次扣
0.5 分;不服从领导分工、不完成领导分 配的工作,每次扣
1.5 分。
4、廉洁自律 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的,经查实每次扣 2 分; 受到投诉的, 经查实, 每次扣 2 分; 有违反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 一次扣 2 分。 (二)业务工作(60 分) 业务工作(
1、办公室 (
1)做好日常收文、发文工作。报刊当天分发,收文当天登 记、当天处理,重要通知每耽误一次扣
0.5 分;发文出现重大差 错,每次扣 5 分。 (
2)做好文件的分类管理工作。做到文件分类合理、清晰, 便于查阅,每年归类整理一次。文件通知无整理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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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做好各种关系的协调,出现重大失误扣 2 分。做好电话 记录和来信来访工作,重要电话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事人传 达,每耽误一次,扣
0.5 分。 (
4)认真搞好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教育培训、职称考试、 人事工资、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等各项工 作,发现一次工作失误扣 2 分。 (
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任务。每发生一起没有完成任务 的扣 1 分。
2、综合核算统计 (
1)负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统计监测考核工作。定期 收集整理全县主要经济指标,每少一次扣 1 分。 (
2)及时准确地为县、政府及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 务,每发生一起投诉经查实扣 1 分。 (
3)负责统计信息发布,完成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任务,每 少一条统计信息,扣 1 分;每少一篇统计分析,扣 2 分; (
6)认真做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工作。发现一次工 作失误扣 2 分。 (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每发生一起没完成任务的扣 1 分。
3、工业、能源、人口、劳资、社会、科技、财贸、建筑、 工业、能源、人口、劳资、社会、科技、财贸、建筑、 投资、房地产、城镇住户、物价指数、 投资、房地产、城镇住户、物价指数、工业品价格等统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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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表及时性。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每 迟报一天扣 1 分(以市局催报为准)。 (
2)报表准确性。按照专业规范化方案要求填写报表,发现 报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或者漏填一项的扣 1 分,错填一项扣 2 分。 (
3)基础工作。及时催收基层报表、审核错误、整理归档, 发现一处错误扣 1 分。 (
4) 做好基层报表的发放和接收登记, 未登记一次扣
0.5 分。 (
5) 按要求做好联网直报企业的督促工作, 未按时上报一次, 扣
0.5 分; (
6)完成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任务,每少一条统计信息,扣 1 分;每少一篇统计分析,扣 2 分。 (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每发生一起没完成任务的扣 1 分。
4、统计法规及行政执法。 统计法规及行政执法。 (
1)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发现一处工作 失误扣 1 分。 (
2) 搞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 作。发现一处工作失误扣 1 分。 (
3)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积极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 件,按时完成市局下达的执法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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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认真做好统计执法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发现档案 1 处 不规范,扣 1 分。 (
5)完成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任务,每少一条统计信息,扣 1 分;每少一篇统计分析,扣 2 分。 (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每发生一起没完成任务的扣 1 分。
5、计算中心 (
1) 做好全局所有电脑和网络日常维护, 保证满足工作需要, 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 2 分。 (
2)定期做好各专业数据的安全备份和维护工作,发现数据 丢失或泄密的,一次扣 5 分。 (
3)做好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发布有关信息、报道 和分析文章,未及时更新一次扣 1 分。 (
4)人为因素引起的电脑及数据安全事故,每发生一起扣 2 分,非人为因素引起的事件不扣分。
6、普查工作 (
1)扎实推进全县农业、经济、人口等各项大型普查工作, 认真服从市、县普查办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调度。每出现一起重大 数据质量事件或迟报、漏报事件扣 10 分。 (
2)认真做好各种普查数据的汇总、整理、上报及资料汇编 工作。发现一处工作失误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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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党务工作 (
1)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
2)做好党建工作,及时收缴党费,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安 排的各项活动,组织开展好支部活动。
8、财务工作 (
1)财务处理出现差错,视情节轻重,每次扣 2-5 分。 (
2)坐收坐支现金,每次扣 5 分。 (
3)费用(如单位电话费、党报党刊征订等)交缴不及时, 导致应缴费用增加,每次扣 5 分。 (
4)会计凭证、账簿遗失,每次扣 2-5 分。 (
5)审核报销凭证存在错误和疏漏,每次扣 5 分。 (三)综合评议(20 分) 综合评议( 综合评议分全员评议和领导评议。全员评议基础分 12 分, 领导评议基础 8 分。年终,局领导和干部职工根据每个工作人员 的工作情况,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无记名打分,最后计算出个人 平均分。 (四)计分办法及加分因素 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全年最后得分为公共项目、 业务工作和综 合评议三部分汇总; 分管领导业务工作得分为其分管股室的平均 得分;单位主要领导全年最后得分为分管领导平均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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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作人员承担 2 个或 2 个以上业务工作的, 则业务工作 最后得分为各业务工作的平均得分。 加分因素: 加分因素:
1、超任务发表统计信息、分析(或理论文章)的,分别给 予相应加分,最高不超 10 分。在省、市统计网站发表统计信息, 或在市级新闻媒体刊发统计信息、分析及理论文章的,一次分别 加
0.
2、
0.1 分和
0.3 分;在省、市统计网站发表统计分析的, 或在省级新闻媒体刊发统计信息、分析及理论文章的,一次分别 加
0.
3、
0.2 分和
0.5 分;在国家统计网站或国家级新闻媒体刊 发统计信息、分析及理论文章的,一次分别 3 分、5 分。
2、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撰写统计分析调查报 告,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凡是被领导批示或采用一 次加 5 分。
3、本人或本人所处股室被上级业务部门或、县政府评 为先进单位或个人的,被评为先进单位的,股室负责人一次加 5 分,其他股室人员一次加 3 分,分管领导加 2 分,被评为先进个 人的,本人一次加 3 分,分管领导加 1 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奖惩和单位评先选优的重 要依据,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从绩效考核表现突出人员中产 生,单位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提拔任用时,应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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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分低于本单位平均分 20\\%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定 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连续两年低于考核平均分 20\\%的人员, 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制定整改方案,由分管领导给予诫勉谈话。 绩效考核分低于本单位平均分 30\\%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定 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并对其岗位(职务)作相应调整,实行离岗 培训;连续两年低于考核平均分 30\\%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任 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记警告处分, 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做出 深刻检讨,由单位主管领导给予诫勉谈话。 绩效考核分低于本单位平均分 40\\%的人员,当年年考核定为 不称职或不合格,停职留用察看,实行离岗培训;连续两年低于 考核平均分 40\\%的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考 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 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2、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资金挂钩。每年单位从 精神文明奖及其他福利补贴提取一定金额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奖 金,按绩效考核得分实行再分配。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除以所有工作人员考核得分总和,再乘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 分,即为个人当年绩效考核奖金。
3、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 则,采取自评与考核相结合,组织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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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4、本办法由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 释。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绩效考核主要采取个人平时记实和办公室督查记录, 由分管 领导和主管领导定期审鉴备案,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具 体操作方式如下:
1、平时记实。平时记实是在岗工作人员每月对全年工作目 平时记实 标的分解安排及其完成情况的记载, 以本人如实填写工作日志的 形式进行。 工作人员按工作日据实填写工作日志, 每月月初填写当月工 作任务,月末填写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工作要写明主客观原 因。 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日 志,并按要求作简要客观公正评鉴。
2、督查记录。办公室定期对在岗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统计 督查记录 信息完成情况、学习情况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汇总, 定期公布汇总结果和督查记录,及时存档备案。
3、组织考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由工 组织考评。 作人员对个人业务工作和公共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述职, 接受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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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和领导评议, 并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提出考评 意见,最后报局党组审定。四个季度的平均分即为个人年度综合 评议得分。 六、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工作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 检查。实行检查通报制度和考核反馈制度,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 期对各股 (室)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统计局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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