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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差补助规定

时间:2022-11-24 21:39:42 出差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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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差补助规定

  出差是有补助的,但各个地区对于出差补助的规定不一样。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山西出差补助规定,希望能帮到你。

山西出差补助规定

  山西出差补助规定范例

  山西省体育局机关公务差旅费等项目开支若干规定

  (晋体经〔2014〕1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体育局机关财务日常开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审计就机关差旅费、移动通讯费、书报费、车辆费、接待费提出的意见,结合省体育局以上项目的实际开支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差旅费开支规定

  (一)为了保证体育局机关公务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省体育局机关公务差旅费开支范围为:省体育局机关公务员、经人事部门批准的机关借调人员、因特殊工作需要经分管局领导批准临时出差的其他人员。除以上人员其他人员均不得在机关报销差旅费。

  (三)公务出差的住宿费报销标准及规定

  1、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因公出差住宿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住宿费最高控制标准为:正、副厅级每人每天268元;正处级以下每人每天138元。

  2、住宿费标准为最高控制数,各出差人员按规定的标准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3、出差人员外出开会或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四)公务出差交通费开支标准及规定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1、厅局级职务的人员出差、以及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飞机。

  2、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任务紧急的或出差路途较远(按火车行驶1000公里以上)事先经分管业务局领导和分管财务局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以上否则只能按火车卧铺票价报销,差额自负。

  (五)公务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及规定。

  1、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区20元(到特区出差其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发放伙食补助费)。

  2、凡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出差的途中只发放伙食补助费,不再报销住宿费;凡乘坐飞机出差的人员不再发给任何途中补助费。

  3、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食宿时,不再发放伙食补助费。

  4、原则上外地餐费不予报销。确需在外地有接待任务的,需要事先经业务分管局领导和财务分管局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六)公务差旅费审批程序和报销规定:

  1、工作人员出差预借差旅费(不预借差旅费的,在报销时),应提供经批准的出差报告或会议通知。正处级干部需要分管局领导签批,处级以下本处室负责人签批。

  2、住宿-费-发-票必须按规定填列单位、日期、住宿天数、住宿单价等内容。凡是只填列住宿费总额的财务不予报销。在发票上个人涂改的均为无效发票。

  3、工作人员预借、报销差旅费除局领导可由随行人员经办外,其他人员一律按照“谁出差、谁借款、谁报销”的规定办理,不得由其他人员代借、代报。否则财务拒绝办理。

  (七)差旅费公示有关规定

  按照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财务定期要对各处室差旅费的执行情况以公示形式进行公布。

  第三条工作人员公务移动通讯费补贴开支规定

  1、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监委、省人事厅联合印发的《山西省省级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具体标准是:厅局级每人每月240元,处级每人每月180元,科级每人每月13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月80元。

  2、按照国家规定享受通讯费用补贴的.范围为机关公务员。凡享受通讯费用补贴的任何单位和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公-款配备移动电话,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公-款报销移动电话费用。

  3、机关公务员离退休后,离退休的次月起停发公务移动通讯补贴。

  第四条 机关订阅报刊杂志费用开支标准及规定

  1、各处室用公-款订阅报刊杂志范围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订阅的党报、党刊;与本处室、本岗位业务有关的业务书报。与业务及岗位无关的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由公-款报销。

  2、年度订阅报刊杂志各处室按每人300元为最高控制标准,不得突破,超过部分各处室自行压缩,管理订阅报刊杂志的专管人员负责把关。

  第五条 各处室车辆费用开支规定

  1、机关车辆费用按照国家核定车辆编制及经费一律核定下达机关后勤(老干部用车下达老干部管理处),由机关后勤车队、老干部车队管理。机关各处室原则上一律不得用公-款开支车辆日常费用(包括燃油费、保险费、修理费等)。

  2、确因工作特殊或阶段性任务需要用挤占处室事业经费开支车辆费用的处室,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由处室根据特殊任务或需要以及使用期限提出申请,经局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并附局长办公会议有关批准文件报财务备案后方可报销。

  第六条各处室接待费用开支规定

  1、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处室有接待任务时事先经分管业务局领导和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后方可持报销接待费用,但处室全年接待费用不得超过本处室日常公务的2%。

  2、由处室承办的临时性专门接待任务,接待费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由负责接待的处室按照节俭的原则事先提出接待预算并经财务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后按照批件办理报销。

  第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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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差补助规定范例

  一、简介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不同单位或部门对差旅费的具体开支范围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具体规章制度,规定限额内的差旅费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凭据报销。

  二、报销范围

  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差旅费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三、报销原则

  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差旅费超预算不得开支。

  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经出差签批人书面/邮件确认后,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

  4、出差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基本标准见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管字007)。

  四、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2)伙食补助费:

  (3)市内交通费:

  (4)交通工具标准:

  五、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3、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4、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5、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6、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六、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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