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考勤制度
一、
企业开除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的行为。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集体劳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组织纪律、生产技术工艺纪律和考勤制度 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二是按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三是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和决定,严守国家和企业的机密。
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建立和维护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的制度(如考勤制度,请假、销假制度等)。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是指多次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生产技术规程、管理工作制度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度三方面的内容。严重破坏规章制度的行为,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严重违反上述各项规章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主要是指因严重破坏规章制度,或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政策滥用职权和违法乱纪等行为。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的损失程度接近触犯刑律,或者已触犯刑律免于刑罚的严重经济损失。因此,认定重大经济损失并区别于一般经济损失。
3、经多次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主要是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三种行为之一,并经多次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悔改表现的职工。
4、没有超过审批时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这里“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按照劳动人事部关于证实职工犯错误的时间问题的复函精神,是“指企业对于职工所犯错误在经过调查,弄清事实,取得证据,通过一定程序正式认定的时间。审批职工开除处分的时间从此时开始计算。”因此,如果企业违反审批时限的做的开除处分是无效的。但由于有些案情复杂,在五个月内不能审批完的,可以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适当延长审批开除处分的时间。此外,根据有关劳动法规,职工违纪犯罪被判刑的、被送劳教的,在留用查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企业要以予以开除。
二、开除处分的法定程序。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对职工作出开除处分的过程中应遵循下列程序
1、弄清事实,取得证据。企业对职工所犯错误的事实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并且对所取得的证据要严格审核,以保证确凿无误,结论材料应与本人见面,允许其申辩,如确属于事实不符,应当纠正。
2、经厂长或经理依据职工的错误事实提出开除处理的意见。
3、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4、将开除处分决定报告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备案。
5、将开除处分决定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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