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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
为贯彻落实《祁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我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程,我县从20xx年10月份起,对8所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考核制度,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效果明显。现分析如下:
一、 主要做法
(一)绩效考核方法、程序及内容
1、绩效考核的方法:采用查、听、汇、调以及走村入户的方式进行,逐步建立绩效考核信息系统。
2、绩效考核程序。
我局按照《祁县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细则》,对8所卫生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卫生院,提出整改要求,并列为下次考核的重点内容。及时对阶段性考评结果公示,并把每次考核的分值与卫生院的财政补助、职工收入相结合,这样,使各卫生院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既体现了公平公正,又对各卫生院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起到正面鞭策和鼓舞作用。同时,各乡镇卫生院也把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量化细化到各科室和每个人员头上,与职工个人挂钩,制订出各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办法,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打分,年终按每次考核的均分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3、绩效考核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规范用药、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工作。
(3)综合管理:主要考核机构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4)满意度评价:主要考核医德医风教育、“三好一满意”活动的落实情况以及上级业务指导单位、社会公众、单位职工对本单位满意度的评价。
(二)、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1、绩效工资比例的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绩效考核结果。考核实行百分制,乡镇卫生院考核结果分为二个等次: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确定考核“得分比”(“得分比”为实际得分除以80),“得分比”作为财政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财政补助的依据。经考核合格的乡镇卫生院,由县卫生局审核,报人事、财政部门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的,县卫生局按照考核得分比给予审核,报人事、财政部门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作为院长基金提取的依据。对考核合格的卫生院,可从所有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抽出3%的比例作为院长基金及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基金;对考核不合格的卫生院不得抽取该基金。
5、奖励先进,惩戒后进。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卫生局在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予以扣发。扣发部分应用于奖励考核得分位列前两名的乡镇卫生院,并对此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的卫生院,免去其院长职务。
二、绩效考核取得的成效
通过绩效考核杠杆,进一步规范了乡镇卫生院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内部管理,有效调动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医务人员优质服务意识,保障了基层医改的深入推进。
一是调动了医务人员积极性。在保障效率、兼顾公平的前提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干职工待遇稳中有升,大大提高了医务人员想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积极性。现在基层医务人员普遍认真坚守岗位,有的经常是节假日不休息,甚至24小时值班。卫生院工作业绩大大提高,全县8所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2012年比2011年增长17.04%,2014年1-3月份比2012年1-3月份增长22.89%;住院人次2014年1-3月份比2012年1-3月份增长77.62%。
二是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凸显医院社会性和公益性,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优质服务意识,切实方便群众,减轻群众负担。据统计,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以来,次均门诊、住院费用降低幅度在15%左右。累计为群众减轻药品费用约200万元。群众对医改政策满意度达90%以上。
三是完善了我县医改内容。我县探索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尺,以“一诫勉谈话二警告三调离领导岗位,连续两季考核不达标的实行淘汰。”和“定岗定编不定人,竞争上岗、全员聘用”为人才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祁县基层医改做法”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肯定,并在我县召开了全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现场会。
三、关于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几点认识
一个好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应起到指挥棒的作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综合考核办法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持公益性原则。要注重社会效益,强化政府责任,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引导乡镇卫生院转变服务模式、经营方式,职工收入不得与药品收入、医疗设备检查收入等挂钩,促进乡镇卫生院回归公益性,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
二是要坚持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合理量化考核指标,以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由单一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从而提高质量与效率,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职责。
三是要坚持按绩效分配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逐步建立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医德医风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办法,使工作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劳动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重点向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的岗位倾斜,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
四是要坚持落实考核结果运用。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挂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探索的过程,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探索,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为深化医改提供强有力的措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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