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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薪酬制度怎样写
管理人员薪
酬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绩效交换收入的分配原则,真正实现奖惩分明,为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爱岗敬业精神,形成公司科学的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管理人员实行以工资为主,奖金和福利为辅的薪酬政策,以促进员工收入的稳定和员工队伍的稳定。
第三条 本制度在下述各条中所述及的“薪酬”均指直接薪酬,仅包括工资和奖金两部分,非金钱薪酬和非直接薪酬(福利)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模式及其说明。
1、薪酬模式:年薪=月薪之和+年终收入;
2、月薪=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务奖;
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业绩系数;
4、职务奖=职务奖基数*业绩系数;
5、年终收入=年终收入基数*年终收入个人分值;
6、年终收入个人分值=年终收入个人基础分+全年业绩得分;
7、全年业绩得分为全年各月业绩加扣分之和,加分为正分,扣分为负分;
8、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基数,由公司根据不同岗位分别确定,职务奖基数由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确定。
9、年终收入基数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于每年年初确定计算方案,年终收入个人分值由公司根据岗位及职务分别确定。
10、月收入=月薪—各种扣款
第五条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绩效考评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评,切实体现工作绩效交换收入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绩效考评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绩效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岗位责任制原则:员工对不按公司规定履行岗位职责或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及行为后果负责;
2. 过错责任制原则:员工对自己过失或错误,以及违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及行为后果负责;
3. 连带责任制原则:对已经形成的责任事件,如不能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由相关部门及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 绩效考评通则
第三条 分公司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绩效考评;
第四条 绩效考评针对四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1. 计划任务完成和工作职责履行;
2. 团队合作;
3. 产品质量;
4. 环境及设备管理;
5. 安全生产。
第五条 计划任务完成和工作职责履行的考评原则
1. 拒绝履行职责和任务安排,每次扣5分;
2. 未履行职责或未完成计划任务,每次扣2分;
3. 未完成公司紧急任务或上级交办任务,每次扣3分;
第六条 团队合作的考评原则
1. 拒绝和其他部门的合作并因此延误工作或造成损失每次扣5分。
2. 工作推诿或扯皮,影响工作效率或管理顺畅,每次扣2分。
第七条 产品质量相关的考评原则
1. 因个人责任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每次扣2分;如因此引起用户投诉时,直接责任人扣5分,相关责任人及主管扣2分
2. 工作违背公司管理程序引发管理错误或混乱的每次扣2分;如不服纠正,每次扣5分;
第八条 环境及设备管理的考评原则
1. 未按公司规定实施环境卫生管理,每次扣5分;环境卫生检查不合格每次扣2分;
2. 未按公司规定实施设备维护保养每次扣5分;设备维护保养不符合规定要求每次扣2分。
第四章 绩效考评分则
第九条 计划配套员的绩效考评
1. 每月及时下达生产计划和物资供应计划,报审批后,分发相关部门,未编制每次扣5分,迟延每次扣2分;
2. 因个人责任造成物资供应不及时,导致生产停产或延期交货,每次扣2分;
第十条 车间主任(生产线长)的绩效考评
1. 因生产管理不善未完成计划任务每次扣2分,造成延期交货时每次扣5分;
2. 本部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产生2000元以上质量损失时,每次扣5分;
3. 本部门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用户投诉每次扣5分;
4. 本部门出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时,每次扣5分。
第十一条 技术人员绩效考评
1. 因个人责任不能及时提供技术服务,每次扣2分,如因此引起产品延期交货或用户投诉,每次扣5分;
2. 个人过失造成产品技术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时,每次扣2分,如引起用户投诉每次扣5分。
第十二条 检验人员的绩效考评
1. 粗心或把关不严,导致产品错、漏检,每次扣2分,如因此造成质量事故,或引起用户投诉每次扣5分;
2. 个人工作违背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引发管理错误或混乱每次扣2分,如因此延误交货每次扣3分,如引起质量问题或引起用户投诉每次扣5分;
3. 发现不合格事实或质量问题,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传递,无故迟延每次扣2分,如因此延误交货每次扣5分。
第十三条 库房主管及保管的绩效考评
1. 发放错误,每次扣2分;
2. 库房报表出错每次扣2分;
3. 因个人原因造成产品配料不及时,每次扣2分,如因此造成交货期延误,每次扣5分。
第十四条 售后服务人员的绩效考评:
1.
第五章 管理体制
第十五条 公司办公室文员负责整理和记录绩效考评结果,并于每月考评会后3日内将考评结果报财务部门执行,需要张贴公告或通报时,应予2日内张贴。
第十六条 每月第一周内组织召开考评会,对上月各部门员工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分公司负责人裁决考评结果。
第十七条 部门负责人对所辖员工进行考评时,应进行面谈,且考评结果应由被考评人签字认可,如有争议时,报公司考评会考评。
第十八条 公司对各部门员工的考评结果,形成表格记录,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存档,月度考评为公司员工年度考评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 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员工奖惩条例》所规定的业绩扣分有效,如与本制度规定有冲突时按本制度执行,有赔偿和扣款规定时,首先执行赔偿,无赔偿时执行扣款,二者居一不同时执行。本制度不影响该条规定以外的其它制度中有关绩效考核的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争议,由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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