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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2-05-17 10:53:42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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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农信社绩效考核工作力度,转换经营机制,增强经营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市联社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信社实际,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信用社绩效考核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考核的原则。县联社负责考核到辖内各信用社、分社(指农村分社)、营业部、“四部二中心”及联社机关各部室,各机构、网点负责对员工进行量化考核。

(二)坚持经营计划与工资、费用捆-绑考核的原则。绩效工资与费用总额捆-绑,实行资费合一、联绩计酬考核。将资费合一费用分为三大块,即基本费用、发展费用和风险控制费用。基本费用(约占总资费的30%)作为开门营业的基础费用;发展费用(约占总资费的65%)与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费用(约占总资费的5%)与当年安全管理工作挂钩。

(三)坚持年度结账和阶段性考核并重的原则。坚持按年定目标,按月下达计划,按月考核结账,按月兑现资费,确保年度各项计划的完成。

(四)坚持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以业务规模、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三者协调发展为本,在追求经营效益的同时,始终关注资产质量,确保农信社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五)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真实反映数据,客观公正考核,严禁暗箱操作,严禁弄虚作假,对任何违规问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坚持滚动考核、均衡发展的原则。基本保障费用按季下划,按月结算;发展费用根据月度分线考核及综合考核得分,按月兑付;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费用,年末根据各机构、网点安保及案件防控情况考核兑现。县联社对各社、部部分经营指标和管理目标实行滚动考核,年终结总账。

二、考核对象、内容

(一)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正式员工(以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为准)。

(二)绩效考核中的资费合一费用包括职工工资、加班工资、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邮电费、公杂费(含小型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及安全防卫费)、差旅费、交通费、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三、人员定编、绩效挂钩工资及费用核定标准

(一)人员编制核定

1.内勤按存款总量(年初余额加净增计划额)定编:五里、拾桥、沈集等3个信用社按1400万元定编1人,十里、纪山、曾集等3个信用社按1200万元定编1人;官当、李市等2个信用社按1800万元定编1人,后港、毛李、营业部、高阳、马良分别按2500万元、2200万元、2100万元、1900万元、1000万元定编1人。

2.外勤按当年贷款利息收入计划定编:高阳信用社按30万元定编1人,拾桥、毛李、官当、李市、马良、曾集、沈集等7个社按50万元定编1人,五里、十里、纪山、后港等4个信用社按60万元定编1人。

3.五里、十里、马良、曾集等4个信用社因下辖分社,额外增加1人,营业部辖有3个分社,增加3人。

4.按上述定编标准测算,实有人员数量比测算的人员编制数多出的人数,折半剔减人员编制;反之,缺少的人数则折半增加人员编制。

5.公司部、个贷部、清盘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定编,其它机构根据岗位设置确定人员编制。

按上述标准核定人员编制后,所在单位出现员工辞职、被调离等人员减少情况的,无论县联社是否为其补充所缺人员,其包干资费均按上述人员编制执行;各社、部人员未出现人员减少情况且尚未提出增人要求,而县联社为其增加人员的(如安置新招录员工),则相应追加应增配的人头资费。

(二)资费合一费用核定标准。下列费用项目总额(除基础保障工资外)严格与月度(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挂钩考核,各单位严禁在资费合一费用之外申请增加费用指标。

1.职工工资。职工工资主要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由基本生活保障工资(700元/人•月)、工龄补助(12元/年•月)、学历补助(初中30元、高中或中专40元、大专60元、本科70元/月)、职称补助(被聘任的员级30元、助师50元、中师80元/月)和地差补助(草场、姚集150元/人•月,建阳、蔡庙100元/人•月)等项目组成(后面不再赘述)。

(2)绩效工资。员工绩效考核工资每人、每月按1900元(指1个单位系数的绩效工资基数)核定。机构、网点年度核定职工工资=实有员工人数×人均基础保障工资×加权平均工作月+(核定人员编制+管理人员职务系数之和)×1900元×12个月。

(3)绩效工资系数。县联社理事长、主任为3.5,监事长、副主任为2.8,信用社(营业部)主任、“四部二中心”负责人、联社机关各部室经理(主任)为1.8,信用社副主任、会计主管、“四部”副经理、联社机关各部室副经理及被省、市联社借调(用)的人员为1.5,分社主任、县联社审计员、计算机管-理-员为1.3,联社机关科员为1.2,信用社一般职工为1。

2.加班工资。以核编人数(下同)为准,按每人每年5000元核定。

3.会议、招待费。各社部(含营业部、公司部、个贷部、清盘部)按每人每年1000元核定(不含接受各类检查和联社包社驻点人员下乡督办所开支的费用)。

4.水电费。基层信用社全年按1万元核定,安装了ATM机的增加5000元,有分社的增加3000元;营业部全年按1.8万元核定,其中:桥头、琼台分社各3000元,长林分社1.2万元;公司部、个贷部和清盘部不核定水电费。

5.邮电费。(1)公用部分:各社部(含公司部、个贷部、清盘部)全年按1000元核定,有分社的增加800元/年,开通了财政系统零余额账户的(纪山、毛李、官当、李市、高阳社等)增加1200元/年;营业部(含所辖3个分社)按4500元/年核定。(2)个人部分:信用社主任(部门经理)按全年2400元/人、其他人员按人均不超过1200元/年核定。

6.公杂费、小型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及安全防卫费。以核编人数为准,按每人每年200元核定;乡镇信用社另加1600元,辖内有分社的地方增加400元;营业部(含所辖3个分社)增加4800元;公司部、个贷部、清盘部全年按1600元核定。

7.差旅费。按照核编外勤人数每人每年2400元核定所在机构全年总额,由所在机构根据内勤、外勤实际出差情况及个人业绩考核到人;另外,五里、十里、纪山信用社各追加3000元公用费用,拾桥、后港、毛李、马良、曾集、沈集信用社各追加2500元公用费用,其它信用社(官当、李市、高阳)各追加1500元公用费用。清盘部外勤人员按照每人每年3600元核定差旅费(含摩托车费用)。

8.交通补贴。信用社主任全年按2400元核定,其他人员全年按人均不超过1200元核定。

9.职工福利费。按核编人数每人每年3500元核定。

10.劳动保护费。按人平500元核定。

以上资费中的个人配额部分,由所在机构、网点根据员工实际出勤情况及个人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分配。

四、县联社对各机构、网点绩效考核的内容及方法

(一)对县联社机关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

1.县联社领导班子成员。按全辖一般员工人均绩效工资标准计算,依据省联社规定的系数及考核得分计发。主要考核三项:

(1)本职工作(40分)。根据个人履责情况,依率计分。

(2)分管工作(30分)。按所分管的部室正副经理月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率计分。

(3)包片工作(30)。按所包片区各社、部业务经营指标综合考核平均得分率计分。

2.各部室包社驻点人员。考核项目为:

(1)本职工作(60分)。其中:履行岗位职责(40分),工作质量(10分),工作效率(10分)。

(2)包社工作(20分)。按当月所包社综合考核得分率计分,实行滚动结账,年末完成全年计划的,所扣工资全额返还。

(3)个人揽储(20分)。其中:月末余额净增(10分),积数净增(10分)。

3.县联社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考核项目为:

(1)本职工作(80分)。其中:履行岗位职责(40分),工作质量(20分),工作效率(20分)。

(2)个人揽储(20分)。其中:月末余额净增(10分),积数净增(10分)。

4.县联社资费合一、纳入绩效考核的个人费用视同信用社一样管理,公用费用按《县联社机关费用管理办法》执行。

(二)对联社直管部(中心)的考核项目

1.存款部经理。考核项目为:

(1)本职工作(20分)。其中:履行岗位职责(10分),工作质量(5分),工作效率(5分)。

(2)全县存款(40分)。按当月全县农信社存款综合考核得分率计分,实行滚动结账,年末完成全年计划的,所扣此项工资全额返还。

(3)包社工作(20分)。按当月所包社综合考核得分率计分,实行滚动结账,年末完成全年计划的,所扣工资全额返还。

(4)个人揽储(20分)。其中:月末余额净增(10分),积数净增(10分)。

2.存款部内勤。考核项目为:

(1)本职工作(40分)。其中:履行岗位职责(20分),工作质量(10分),工作效率(10分)。

(2)全县存款(40分)。按当月全县农信社存款综合考核得分率计分,实行滚动结账,年末完成全年计划的,所扣此项工资全额返还。

(3)个人揽储(20分)。其中:月末余额净增(10分),积数净增(10分)。

3.清算中心及事后监督中心。考核项目为:

(1)本职工作(40分)。其中:履行岗位职责(20分),工作质量(10分),工作效率(10分)。

(2)风险防控(40分)。其中:制度建设(10分),案件防控(10分),常规检查(10分),追责整改(10分)。

(3)个人揽储(20分)。其中:月末余额净增(10分),积数净增(10分)。

(三)对综合网点(指各信用社)绩效考核标准

按照县联社核定的工资、费用总额计算,基本费用占30%,发展费用占65%,风险控制费用占5%。

1.基本费用与年初存款和贷款余额挂钩(各占50%权重)。考核期存款和贷款余额高于年初余额的,全额计算基本费用,低于年初余额的依率计算。基本费用包含基础工资和30%的开门费用。

2.业务发展费用与各项业务经营目标计划挂钩考核,主要考核各项存款、贷款营销、到期贷款回收率、2014年以前到期贷款清收、表外不良贷款清收、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和福卡发行。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的单位,全额计算费用,未完成计划的依率计算费用。

(1)各项存款(25分)。其中:积数净增计划(15分),计算方法:当月积数净增额/积数净增计划×100%;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全额计算挂钩费用,欠计划依率扣减费用计划。存款积数净增计划完成率在年度内可以滚动结算。月末余额计划(10分),计算方法:月末存款余额/月末存款余额计划×100%;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全额计算挂钩费用,欠计划依率扣减费用计划。

(2)贷款营销(5分)。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计划,全额计算挂钩费用,欠计划依率扣减费用计划。

(3)到期贷款回收率(15分)。与当月到期贷款收回比例挂钩,计算方法:当月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或超过99%的全额兑现与之挂钩的费用份额,收回率低于或等于95%的全额扣除,收回率在95%以上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兑现3.75%的费用额。年末全年收回率达到99%的,所扣部分全额返还。

(4)2014年底以前到期贷款清收(10分)。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计划,全额计算挂钩费用,欠计划依率扣减费用计划。

(5)表外不良贷款清收(5分)。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计划,全额计算挂钩费用,欠计划依率扣减费用计划。

(6)贷款利息收入(35分)。计算方法:完成或超额完成本月收息计划的全额计算挂钩费用,欠计划的依率计算,年末完成全年收息计划的,年度中间所扣部分全额返还。

(7)中间业务收入(3分)。计算方式:完成或超额完成阶段性计划全额计算挂钩费用,欠计划的依率计算,年末完成全年中间业务收入计划的,年度中间所扣部分全额返还。

(8)福卡发行(2分)。计算方法:将福卡发行数量分解到月,完成或超额完成本月余额计划的,全额计算挂钩费用,欠计划的依率计算。

3.县联社对信用社内勤、外勤分别进行考核,分两块计算绩效工资。

(1)县联社对信用社内勤人员整体考核三大项:

①各项存款(85分)。其中:当月存款积数净增计划完成率50分;存款月末余额净增计划完成率35分。考核计分办法同上(下面不再赘述)。

②中间业务(10分)。

③福卡发行(5分)。

④优质服务。此项实行倒扣分,所在单位或个人被客户投诉1次扣5分(经调查属实的),被省、市、县联社明察暗访发现1项违规问题扣分别5分、3分或2分,一个月一个单位或个人优质服务项目最高可扣至20分(优质服务扣分由县联社存款部提供依据)。

(2)对信用社外勤人员整体考核以下三大项:

①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30分)。

②2014年底以前到期贷款清收(20分)。

③利息收入(50分)。

4.信用社包干费用、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绩效工资考核挂钩办法

(1)信用社包干费用与月度(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挂钩,即信用社当月绩效费用=月度核定费用额×当月综合考核得分/100分。

(2)信用社主任职务系数工资与信用社月度(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挂钩,1个单位系数的绩效工资拿所在单位内外勤人员平均工资,即:信用社主任当月职务系数工资=0.8×1900元×当月本社综合考核得分/100分;信用社主任1个单位系数绩效工资=(内勤绩效工资+外勤绩效工资)÷实有内、外勤人数。

(3)信用社副主任职务系数工资与信用社月度(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挂钩,1个单位系数的绩效工资与其个人业绩挂钩,和所在单位外勤人员同工同酬。

(4)信用社会计主管职务系数工资与信用社月度(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挂钩,1个单位系数的绩效工资与其个人业绩挂钩,和所在单位内勤人员同工同酬。

(5)信用社内勤、外勤人员绩效工资与其岗位工作业绩挂钩,实行多劳多得,按绩取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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