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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公共卫生绩效考核
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绩效考评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 | 指标说明 | 考核方法 | 评分标准 |
1.组织管理(18分) | 1.1领导重视 | 1.1.1管理组织 | 1 | 各县(市、区)项目管理组织(领导小组)健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 查阅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资料。 | 无管理组织不得分;第一责任人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1.1.2列入政绩考核 | 1 | 列入各县(市、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内容。 | 未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不得分;考核时不兑现扣0.5分。 | |||
1.1.3协作机制 | 1 | 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各部门协作机制。 |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并到相关机构核实。 | 未建立协作机制不得分(以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部门配合不好扣0.5分。 | ||
1.2方案制订 | 1.2.1项目实施方案 | 2 | 各县(市、区)制订项目实施方案。 | 查阅政府等部门相关文件资料。 | 各县(市、区)无实施方案不得分;缺一种方案扣1分;有一个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扣0.5分;方案 中无年度工作计划扣0.5分。 | |
1.2.2绩效考核方案 | 2 | 各县(市、区)制订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办法或其它相关文件)。明确考核方法、考核指标体系、服务数量和质量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应用。 | 各县(市、区)无方案不得分;缺一种方案扣1分;有一个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扣0.5分。 | |||
1.2.3质控方案 | 1 | 各县(市、区)制定项目质量控制方案(质控标准)。 | 各县(市、区)无方案不得分;缺一种方案扣0.5分;有一个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扣0.5分。 | |||
1.2.4资金管理方案 | 2 | 制订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有明确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 查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文件。 | 无资金管理办法不得分;缺一个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扣1分。 | ||
1.组织管理(18分) | 1.3管理和考核活动 | 1.3.1质控活动 | 1 | 县(市、区)定期开展质控活动。 |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并到相关机构核实。 | 各县(市、区)未开展质控活动不得分;有一个项目未开展质控扣0.5分。 |
1.3.2督导活动 | 1 | 县级每季度对项目工作督导1次,医疗机构每季度自评1次。 | 各县(市、区)未开展督导不得分;医疗机构未开展自评扣1分;督导(检查)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1.3.3绩效考核 | 2 | 县级每年对项目工作进行1次绩效考核。 | 各县(市、区)未开展绩效考核不得分,实施不好扣1分。 | |||
1.3.4信息管理 | 1 | 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 查阅相关资料,抽取各类项目报表进行检查,并与上级卫生机构提供的业务数据核实。 | 信息上报不及时扣1分;数据错漏项大于5%或完整率小于95%各扣0.5分,扣完为止。 | ||
1.4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组织 | 1.4.1项目管理办公室 | 2 | 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至少2人)项目工作。 |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并到相关机构核实。 | 无项目管理办公室不得分;项目办无专人负责扣1分;项目办人数少于2人扣1分;项目办工作不力扣1分。 | |
1.4.2项目技术指导组 | 1 | 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并开展相关活动。 | 无项目技术指导组不得分;技术指导组未开展相关活动、未发挥作用扣0.5分。 | |||
2.资金管理(19分) | 2.1资金筹集 | 2.1.1人均补助经费 | 4 | 按标准落实地方财政配套经费,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 查阅政府及财政相关文件以及财政、卫生部门预算、划拨单、进帐单等。 | 项目补助配套经费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配套资金未列入财政预算扣3分。(住院分娩人均补助500元,宫颈癌人均补助49元,乳腺癌检查人均补助79元。 |
2.2资金下拨 | 2.2.1预拨资金及时性 | 2 | 及时(2个月内到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 上级项目配套资金拨付每延迟半个月扣0.5分;本级配套资金当年未及时下达扣1分,扣完为止。 | ||
2.2.2预拨资金足额情况 | 1 | 足额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 实际预拨资金占应预拨资金的比例每减少5%扣0.5分。 | |||
2.资金管理(19分) | 2.3资金到位情况 | 2.3.1资金到位率 | 2 | 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到账情况。资金到位率=项目实际到账金额/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 注:预算安排资金总额=预拨资金+结算资金(如实际任务完成小于计划要求,考核后不拨付结算资金,则结算资金为零) | 资金到位率每减少10%扣1分。 | |
2.4资金支出情况 | 2.4.1资金支出率 | 1 | 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资金支出情况。 资金支出率=2012年支出金额/2012年项目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 注:预算安排资金总额=2012年预拨资金+结算资金(如实际任务完成小于计划要求,考核后不拨付结算资金,则结算资金为零)。 | 以资金填报表格为依据,对比填报表数据与机构收支明细账、会计凭证记录金额,并核实数据真实性。 | 资金支出率≥80%不扣分; 低于80%者,每递减10%,扣0.5分; 若无专项核算,无法明确资金支出金额,不得分。 | |
2.5资金支出合规性 | 2.5.1支出合规率 | 5 | 核实是否存在违规支出。包括扩大支出范围、截留、挪用、支付不合规、资金支出进度与业务进度不匹配、支付依据不充分等。资金合规率=1–抽查到的违规资金额/抽查资金总额。 | 每个考核对象各抽查本年度30份项目支出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每个月不少于2笔,如凭证少于30份,全部抽取) | 得分=支出合规率*标准分。 | |
2.5.2专帐管理 | 2 | 实行专帐管理。 | 查看账簿设置的会计科目 | 项目经费未实行专户(专账)管理或项目经费用于项目工作的比例低于90%不得分;管理不规范扣1分。 | ||
2.6社会监督 | 2.6.1定期向社会公布 | 1 | 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补助资金和管理使用等情况。 | 查阅项目相关信息报表、单据及服务对象名单。现场查看,随机抽查3-5名服务对象进行核实。 | 未定期公布不得分。 | |
2.6.2建立监督机制 | 1 | 建立群众监督制度及监督方法。 | 制度未建立不得分;未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扣1分;监督电话未发挥作用扣0.5分。 | |||
3.项目执行(50分) | 3.1住院分娩补助项目(16分) | 3.1.1任务完成率 | 10 | 以县(市、区)为单位,年度项目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 查阅相关机构的原始登记、报表等资料,并随机调查5-10名服务对象。 | 年度任务完成率每下降3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3.1.2知识知晓率 | 3 | 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 知晓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3.1.3住院分娩率 | 3 | 住院分娩率达到99%。 | 查阅妇幼年报及医院相关资料。 | 住院分娩率每下降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3.2增补叶酸项目(12分) | 3.2.1任务完成率 | 6 | 年度项目任务完成率100%。 | 查阅项目报表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相关资料;随机调查5-10名服务对象。 | 年度任务完成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
3.2.2叶酸服用率 | 2 | 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到阶段性目标(2012年≥85%)。 | 服用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3.2.3叶酸服用依从率 | 2 | 目标人群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阶段性目标(2012年≥到45%)。 | 依从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3.2.4补服叶酸知识知晓率 | 1 | 目标人群补服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阶段性的目标(2012年≥80%)。 | 知晓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3.项目执行(50分) | 3.2增补叶酸项目(12分) | 3.2.5叶酸储存、发放与随访 | 1 | 做好叶酸储存、发放及发放后的督促和随访,做好记录,随访率达到90%。 | 查阅项目报表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相关资料;随机调查5-10名服务对象。 | 叶酸储存、发放有一项做不好扣0.5分。 随访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0.5分;有1个单位记录不全扣0.5分。扣完为止。 |
3.3“两癌”检查项目(10分) | 3.3.1任务完成率 | 6 | 年度项目任务完成率100%。 | 查阅妇幼卫生年报、项目报表等相关资料及医院相关资料;随机调查5-10名服务对象。 | 年度任务完成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
3.3.2治疗和追访率 | 1 | 对“两癌”患者和疑似病人的治疗和追访率≥95%。 | 治疗和追访比例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3.3.3防治知识知晓率 | 1 | 达到阶段性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2012年≥60%)。 | 知晓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3.3.4各项检查所占比例 | 2 | 阴-道镜、组织病理学检查、乳腺B超和钼钯检查人数比例符合项目要求。 | 阴-道镜检查为宫颈癌巴氏细胞学检查后10%的人,组织病理学检查为阴-道镜检查后50%的人,乳腺B超为手诊后35%的人,乳腺钼钯检查为超声检查后45%的人。发现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 |||
3.4预防母婴传播(12分) | 3.4.1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 | 2 |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孕产期接受HIV、检测的产妇数/产妇总数*100% | 抽查考核的的医疗机构2011年某1个月的门诊、产房、检验等记录。 | 抽查的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80%:0分。 | |
3.项目执行(50分) | 3.4预防艾滋病等母婴传播项目(12分) | 3.4.2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人数比例 | 2 | 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人数比例=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数*100% | 抽查考核的医疗机构年度发现的艾滋病个案信息的相关病历和随访记录。 母婴阻断:指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给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药物治疗、适宜的安全助产和所生婴儿药物治疗及喂养指导、随访等干预措施,包括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 | 抽查的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人数比例<90%: 0分。 |
3.4.3孕产妇梅毒检测率 | 2 | 孕产妇梅毒检测率=孕产期接受梅毒检测的产妇数/产妇总数*100% | 抽查考核的的医疗机构2011年某1个月的门诊、产房、检验等记录。 | 抽查的孕产妇梅毒检测率<80%:0分。 | ||
3.4.4实施梅毒母婴传播阻断人数比例 | 2 | 实施梅毒母婴传播阻断人数比例=实施梅毒母婴传播阻断的梅毒感染产妇数/梅毒感染孕产妇数*100% | 抽查考核的医疗机构年度发现的梅毒个案信息的相关病历和随访记录。 母婴阻断:指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给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药物治疗、适宜的安全助产和所生婴儿药物治疗及喂养指导、随访等干预措施。 | 抽查的实施梅毒母婴传播阻断人数比例<90%: 0分。 | ||
3.4.5孕产妇乙肝检测率 | 2 | 孕产妇乙肝检测率=孕产期接受乙肝检测的产妇数/产妇总数*100% | 抽查考核的的医疗机构2011年某1个月的门诊、产房、检验等记录。 | 抽查的孕产妇乙肝检测率<80%:0分。 | ||
3.4.6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 | 2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数/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活产数*100% | 抽查考核的医疗机构2011年某1个月的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登记等记录。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90%:0分 | ||
4.项目实施效果(8分) | 4.1服务对象满意度 | 4.1.1住院分娩补助 | 2 | 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90%以上。 | 随机调查5-10名服务对象。 | 标准分*所有调查对象满意度问卷总得分/(每份问卷的满分数*调查人数)。 |
4.1.2补服叶酸 | 2 | 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90%以上。 | 标准分*所有调查对象满意度问卷总得分/(每份问卷的满分数*调查人数)。 | |||
4.1.3“两癌”检查 | 2 | 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90%以上。 | 标准分*所有调查对象满意度问卷总得分/(每份问卷的满分数*调查人数)。 | |||
4.1.4预防艾滋病等母婴传播 | 2 | 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90%以上。 | 标准分*所有调查对象满意度问卷总得分/(每份问卷的满分数*调查人数)。 | |||
5. 项目执行综合情况 | 5.1. 项目执行综合情况 | 5.1.1 被考核地区执行国家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和项目开展的总体情况 | 5 | 综合评价被考核地区对国家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方面的重视程度、管理能力、执行能力、项目进展、对考核的配合情况,以及是否有重大失误或缺陷。 重大失误和缺陷: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完整;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重大问题;资金不到位或未及时到位情况严重,较大地影响了项目执行;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差;项目管理者不了解项目方案;档案真实性有严重问题,等。 | 分别由各考核组,根据考核了解的情况和感受,对督查的县(市、区)对国家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视程度、管理能力、执行能力、项目进展、考核配合情况,以及是否有重大失误或缺陷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并列举扣分原因。 | 满分5分; 组织管理考核小组:1分; 资金管理考核小组:1分; 项目执行考核小组:1分; 考核组综合讨论评分:2分。 综合情况得分=组织管理考核小组评分+资金管理考核小组评分+项目执行考核小组评分+考核组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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