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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绩效考核办法
三明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讨论稿)
(2011年1月11日)
根据三明市人事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市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人〔2014〕316号)及《关于核定2011年绩效工资总额的通知》(明人〔2014〕342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财政拨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本方案执行,奖励性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年初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实际情况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分为季度奖励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的70%和3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一)季度考核。主要是考核每季的工作纪律、工作实绩等情况,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见附件1)。实行百分制。
(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季度考核。每季初由领导小组组织开始考核上一季度的情况,通过自评、考评、审定每季考核表(见附件2)确定考核结果。
1.自评。对照考核表,进行总结自查,实事求是的进行自我评估,自我打分。
2.考评。由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根据实际,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和检查相关台帐资料的办法进行打分。
3.审定。将每个人的自评、考评情况汇总后报由组长审定,确定最后考核分。
(二)年度考核。按组织部、人事局相关通知要求进行,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
五、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季度兑现和年度兑现,以组长审定后的每季度考核分与年度考核结果为准。奖励绩效由局财务室设立工资专户管理,根据组长审核签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表(见附件3)发放。
(一)季度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季度绩效考核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季度奖励绩效工资〔季度奖励绩效工资=(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30%×3〕。季度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按每降低1分扣除季度奖励绩效工资的1 %。
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或处分期内的季度奖励绩效工资。
当季度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8天的,停发季度奖励绩效工资。
退养的事业单位人员只领取绩效工资的基础绩效工资;借调到其他单位的事业单位人员,领取绩效工资的基础绩效工资和季度奖励绩效工资的70%。
新聘用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季度奖励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季度起停发季度奖励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季度奖励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年度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绩效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绩效工资根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绩效〔年度奖励绩效工资=(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70%×9%×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绩效工资。
年度考核优秀的平均分配其余的年度奖励绩效工资。
六、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七、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三明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季度绩效考核细则
2、三明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季度绩效考核表
3、三明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附件1:
三明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季度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 内容 | 要 素 | 分值 | 具 体 要 求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德 (20分) | 思想政治表现 | 10 |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贯彻执行上级决定。 | 10-9 | 9-6 | 6-0 |
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 | 10 | 忠于职守,实事求是,依法行政,顾全大局,处事公道;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敬老尊贤、举止文明。 | 10-9 | 9-6 | 6-0 | |
能 (20分) | 政策理论 水平 | 5 | 熟悉本职工作及相关工作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在工作中能正确理解和执行。 | 5-4 | 4-3 | 3-0 |
本职业务 能力 | 10 | 工作有计划、有预见;处理事情思路清晰、条理清楚;办事效率高、质量好,能够相互配合开展工作。 | 10-9 | 9-6 | 6-0 | |
综合创新 能 力 | 5 | 善于协调各种工作关系,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处事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有特色、有影响、有典型、有未范。 | 5-4 | 4-3 | 3-0 | |
勤 (10分) | 出勤情况 | 5 | 遵守考勤制度,积极参加局里组织和安排的各项活动。 | 5-4 | 4-3 | 3-0 |
工作作风 | 5 | 工作奋发向上,责任心强,工作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 5-4 | 4-3 | 3-0 | |
绩 (40分) | 工作任务 | 10 | 按时完成本职季度、年度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 | 10-8 | 8-6 | 6-0 |
工作质量 | 10 | 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符合要求,无群众有效投诉。 | 10-8 | 8-6 | 6-0 | |
工作效率 及 效 益 | 15 | 履行职责快捷、稳妥、及时,绩效明显,无群众有效投诉。 | 15-13 | 13-9 | 9-0 | |
工作难易 程 度 | 5 | 承办的任务为一项或多项重要或常规性工作。 | 5-4 | 4-3 | 3-0 | |
廉 (10分) | 廉洁自律 表 现 | 10 |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好。 | 10-9 | 9-6 | 6-0 |
总 分 值 | 100-85分 | 85-60分(不含85分) | 60分(不含60分)以下 |
附件2:
三明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季度绩效考核表
被考核人: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 要 素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备注 |
德 (20分) | 思想政治表现 | 10 | |||
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 10 | ||||
能 (20分) | 政策理论水平 | 5 | |||
本职业务能力 | 10 | ||||
综合创新能力 | 5 | ||||
勤 (10分) | 出勤情况 | 5 | |||
工作作风 | 5 | ||||
绩 (40分) | 工作任务 | 10 | |||
工作质量 | 10 | ||||
工作效率及效益 | 15 | ||||
工作难易程度 | 5 | ||||
廉 (10分) | 廉洁自律表现 | 10 | |||
合计 | 100 | ||||
组长 核定 分值 |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3:
三明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考核情况 | 奖励绩资工资 | 扣除情况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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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
20 |
组长: 主任: 会计: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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