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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所考勤制度
石坝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执行上级指示,主持环卫所日常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和督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环卫所的各项规定。
2、团结一致,办事公正,对工作积极负责,讲求效益,遇事共同商量,不推诿,不扯皮。
3、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加强对本处员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4、负责集镇的保洁员招聘和日常管理工作。
5、定期联系县垃圾填埋场及时清运镇垃圾中转站的垃圾。
6、受市容执法局的委托,负责集镇区域单位、商铺及居民的卫生保洁费的收取工作。按时完成达到95%以上的镇政府给与适当奖励,否则从工资里扣除达到百分比为止。
7、负责集镇城-管工作,对街道乱设摊、乱堆放、乱停车、乱搭棚、占道经营等实行严格管理,使集镇街道正常有序。
8、定期对集镇卫生保洁员的卫生保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对各村垃圾分离拣场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建立督查台帐,随时迎接上级检查。
10、带领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环 卫 工 人 管 理 制 度
为了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创造优质的社区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工作制度
1、环卫工人的工作任务主要为清运集镇的生活、生产垃圾、零散垃圾等。
2、清扫大街卫生,清理街道的白色垃圾及其它污染物。
3、清理保洁范围内的垃圾池、厕所,并且要做到日常化管理。
4、清理建筑物上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
5、清理主要巷路内的杂物、建筑垃圾等。
6、确保街道无垃圾、无杂草(草堆)、无纸屑塑料袋、无路障、无建筑垃圾、无乱张贴现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到环境整洁。清运工每天要认真清运辖区垃圾,当日清运完各垃圾点、坑、箱、桶
的垃圾,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严禁抛洒垃圾。
7、积极配合街道村民委的管理工作,并且服从环卫所的领导。
8、清洁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经济处罚:①清洁工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罚款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情况者,加倍罚款。②清扫工每天要将本辖区果皮箱内垃圾清挖干净送到垃圾桶或垃圾坑内,若有违者,罚款2元。③清洁工对本辖区内的机关单位、个体门市、居民住户、摊点的门前"四自一包",要进行监督管理。④清运工清运垃圾,出现一处不彻底或不认真者,罚款5元,在15天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
9、清洁工在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以及无故二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予以清退。
二、考勤制度
1、清洁工坚持每天彻底清扫二次,即早晨5--8时,中午1--5时,一有杂物,随时清扫,并且
要求按时上下岗,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
2、清洁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①请事假在3天以内,由分片负
责的管理人员批准;15天以内由所长批准。②请病假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准假后不得擅自找人替岗,由所里安排替岗人员。夏季上午要在八点半之前收完,下午三点之前清理完毕。冬季上午要在九点钟以前收完垃圾、下午二点之前清理完毕。特殊情况下除外。
3、有下例情况之一的,每有一次,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10元:①上班迟到又不说明理由的;②在规定下班时间前半小时早退的;③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的。
4、清洁工、清运工有事不请假,擅自找人替岗或逾假不归者,予以清退。
三、文明上岗制度
1、清洁工人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
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清洁工人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食堂、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清洁工人在岗期间,需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着统一配发的黄色马褂,以便统
一管理和引起来往车辆注意,确保人身安全。
4、在岗保洁期间,不准远离自己的卫生责任区。清洁工保洁时间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不在辖区内工作,在辖区外乱转情况者,予以清退。
5、不准接伙拉话,不准逛门市,不准上市场,不准带小孩,不准干私活,不准乱收费。
6、环卫工人工作期间不得汹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处罚,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发现两次予以辞退:①不按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乱收费的;②收费后不及时交纳给会计占为己有的;③对本职工作不能尽职,对保洁管理力度不够,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④其他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不廉洁的行为。
四、公物管理制度
1、 爱护劳动工具,不得随意外借,对有意破坏环卫工具与设施者,要严肃除理。
2、保洁车辆不允许外借和超载,如发现办事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如车辆及保洁工作丢失者,根据车辆实际情况,折旧赔偿。
3、一年中,新保洁车和车辆维修费为50元(包括更换零件),旧保洁车辆维修费为120元(包括更换零件)超支部分自付,在规定内的维修结余款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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