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蓝色光标薪酬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经营效率,保持公司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态势,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范围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对公司激励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业务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建立健全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二、考核体系
(一)考核组织与执行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3、监事会负责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
4、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考核对象的范围
1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参与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三)考核内容
1、文化价值观
2、管理与领导力
3、工作业绩
(四)考核办法
由被考核对象的直接上级、直接下级及相关人员进行评分,分值比例分别按直接上级 70%,直接下级与相关人员各按 15%的权重进行计算。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人员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审定。
考核评分办法具体如下:
1、文化价值观(20 分)
考核期间内被考核对象工作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行为、言论、态度和对周围员工及利益相关者所展现出的工作热情和感染力符合并引领公司核心文化。
2、管理与领导力(20 分)
具有良好的领导素质,有效领导激励下属完成分管的工作,考核被激励对象分管部门的团队精神、实力和业务发展态势。
3、工作业绩(60 分)
A、定量业绩:按经营责任制目标管理考评成绩(指标业绩与经营责任制目标管理成绩相结合)。
B、定性业绩:公司重点的管理项目(包括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梳理与
优化等)推进与落实。
4、创新及超额工作加分
2
考核期间有效果明显的工作创新或完成工作量较大的超额工作,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获得额外加分,数值一般不超过 5 分。
5、重大失误和违纪减分
工作期间本人或下属发生重大差错、失误或未能尽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及其他损失或收受回扣、非法侵占等重大违纪行为应予减分 5 分以上,直至取消考核分数。
(五)考核程序
1、考核流程
每位激励对象的具体考核办法由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组织审核制定后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备案。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人员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表》,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备案。控股子公司及其他经营责任制考核单位责人等中层管理人员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表》,提交公司总经理组织审核后,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备案。
考核对象每季度制定《季度工作目标计划表》(季度表系年度计划表的指标分解),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工作目标调整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调整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时须经直接上级审核后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3、考核工作组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操作,统一制作表格。首先由被考核对象对所有考核项目进行自评,然后由考核人员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评分,最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对考核数据统一汇总并折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对最后得分进行核查、分析、形成绩效考核
3
报告上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六)考核期限
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需进行考核的期限。
三、考核结果的等级分布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等级 定义
优秀(85 分以上) 出色的、超过岗位标准要求
良好(76-85 分) 称职、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合格(60-75 分) 基本适合岗位标准要求,仍需努力
较差(60 分以下) 未能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二)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及合格的激励对象即通过考核,考核结果为较差的激励对象即未通过考核。
2、考核结果直接影响考核对象的年终奖励与职务变动。
3、考核结果可作为考核对象内部比例微调的依据。
四、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考核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二)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4
(三)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案保存。
(四)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以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
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
日起开始实施。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蓝色光标薪酬制度。
【蓝色光标薪酬制度】相关文章:
薪酬绩效制度07-28
公司薪酬制度06-25
薪酬体系制度11-06
企业薪酬制度11-16
公司薪酬制度范本02-22
秘密薪酬制度的好处04-19
薪酬规章制度11-19
员工薪酬制度11-08
【热】公司薪酬制度12-11
【推荐】公司薪酬制度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