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人事资料>员工管理>《员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员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时间:2022-05-12 15:22:00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员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一、疗休养的资格:

员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1、凡工龄满五周年以上的正式在职员工。

2、上年度局先进员工标兵。

二、疗休养组织形式:

采取自由游的形式,由疗休养人员自行选择疗休养方式。

三、疗休养安排原则:

1、每年按照在职员工总数的15%,(不含局先进员工标兵),安排疗休养人员名额。

2、按照员工工龄顺序,每年由工会依次逐年安排。新取得疗休养资格的员工,在全局员工疗休养一个轮回周期内,安排在上年度疗休养员工的后面。当年同样取得疗休养资格的员工,按局龄排序。

3、每年2月份由工会确定参加本年度疗休养人员名单,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4、当年应疗休养的员工,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经局领导同意后,可顺延至次年安排。其空缺名额,由工会从下年度疗休养员工中,按排名顺序安排。

5、当年疗休养的员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疗休养,视同自动放弃。

6、疗休养员工的疗休养天数,应是疗休养员工当年公休假的天数。凡当年享受疗休养待遇的,疗休养天数冲抵当年公休假天数。

四、疗休养的时间、地点、费用安排:

1、疗休养时间安排:每年3月至10月。

2、疗休养地点安排:由疗休养人员自行确定。

3、疗休养的费用安排:每人每次标准费用限额在2500元以内,超出部分的费用均由个人承担。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凭有效发票凭证、车船票、飞机票等报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疗休养的人员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处理好与旅行社之间及其它关系,确保疗休养期间人身、财务安全,做到高高兴兴去,平平安安回。

2、疗休养结束后,疗休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单位,(往返行程不得超过本人公休假天数)。违者按旷工处理。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员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员工疗休养管理办法】相关文章:

员工管理办法07-29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01-02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4-28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4篇01-04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4篇)01-02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4篇02-07

员工岗位竞聘管理办法(精选14篇)05-24

员工饭卡管理办法(通用5篇)05-24

移动员工绩效管理办法(通用10篇)04-10

足疗合伙协议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