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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习考勤制度
德院学组发[2009]5号
德州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集中学习有关制度
集中学习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重要组织形式。集中学习包括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的集体学习和学校、各单位统一组织的辅导报告等学习活动。每位党员都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为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管理,确保集中学习时间、参与率和学习效果,特制定集中学习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和补课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建立考勤表。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以党支部为单位分阶段制作集中活动考勤表,对全体党员进行登记考勤。
2.认真考勤。每次集中学习活动各党支部都要严格进行考勤,对党员出勤情况按“参加,未参加,是否请假”等分类进行统计,及时掌握出勤情况。
3.定期上报。考勤表由签字后,每周一报党总支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4.定期检查通报。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党总支、党支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二、请假制度
1.党员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有关集中学习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普通党员填写《党员请假申请表》,党员处级干部填写《党员处级干部请假申请表》。
2.请假手续:普通党员请假,须在《党员请假申请表》上写明请假事由,由党支部签署意见后报党总支审批,并同时报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党员处级干部请假,须在《党员处级干部请假申请表》上写明请假事由,由党支部签署意见后报党总支审核,最后报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党员请假申请表》及《党员处级干部请假申请表》见附件一、二,可在学校校园网专页上下载)。
三、补课制度
1.对因特殊情况请假而缺课的党员,必须进行补课。
2.缺课党员要主动向党总支、党支部报告缺课的情况,自觉接受补课。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缺课党员进行补课。补课时间应安排在销假后三天内进行。要指定专人认真全面地讲解补课内容,确保补课效果。
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深入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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