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室考勤制度

时间:2022-05-11 15:33:09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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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室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现将原《上班、加班、下班、值班和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值班室考勤制度

一、上班、加班、下班的要求及考勤

1、行政、教辅和工勤人员实行坐班制,每周坐班5天,如有急校务需要周末加班,应事先上报主管领导审批(或由领导直接通知)并报组织人事处,由所在处室系部负责考勤。

2、专任教师除完成正常的课堂教学任务以外,每周应下到学生班级1个晚自习(声乐教师可进行两个早自习的辅导),进行专业教学辅导或对本系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和教育管理,每周计算报酬一课时,每学期发放一次。由各系部分学期制定本系部《专任教师下班安排表》,按周公布,并负责考勤,每月将考勤结果报组织人事处。

3、班主任和辅导员除完成教学任务正常下班外,还应下班进行学生管理,每周不少于2个晚上。其中周日晚点名必到。由各系分学期制定本系《班主任(辅导员)下班安排表》,按周公布,并负责考勤,学校工处负责督查。

二、值班的要求及考勤

1、学校行政总值班。由领导和处室系部负责人参加,总值班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天的晚上,周六和周日的白天。职责是及时巡查和处理值班期间学校的相关事务,检查各处室系部值班情况,要求有书面记录。

2、教务处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早自习至晚自习结束,每周排班安排应交办公室统一公布。职责是巡查全教学工作情况和各系部教学工作值班(含专任教师下班辅导)情况,要求有书面记录。

3、学生处值班。学校工处与团委值班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早自习至晚自习,周日下午3:00至9:20,每周排班安排应交办公室统一公布。学生公寓值班时间为每天晚上,周六周日白天。职责是巡查全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和各系学生工作值班(含班主任、辅导员下班)情况,要求有书面纪录。

4、各系值班。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联合值班,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早自习至晚自习,周日下午3:00至9:20,每周排班安排应交办公室统一公布。职责是巡查本系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和专任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下班情况, 要求有书面纪录。

5、图书馆值班。现刊、过刊、电子阅览室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1:30~晚上9:20,周六上午9:00至晚上9:20,周日上午9:00~下午5:20。每周排班安排应交办公室统一公布。

6、保卫科、医校务室、司机班、水电班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职责是处理职能范围内的相关事务。每周排班安排应交办公室统一公布。

7、办分学期编定《学校行政总值班安排表》,并负责考勤。各系部、处室分学期编定《系部、处室行政值班安排表》、《各系部班主任、辅导员、专任教师下班安排表》,每学期初上报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每星期公布一次。各系部处室值班、下班安排表每周公布一次,自行负责考勤,学校行政总值班人员负责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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