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关于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作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精神和《花溪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务会研究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实施的范围和时间
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的高坡乡中心完小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中层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本办法实行按月考核,年考评,取平均分计算,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四)、严格程序、严格考核的原则。
(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
三、考核具体办法
德(按月结算,取平均分为作为该项得分)
(一)政治思想(共10分)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如2--6项中,其中一项被扣分,则该项不得分)(1分)
2、 升旗仪式时不缺席(请假及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讲话,奏国歌时庄严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唱国歌时精神饱满。(2分)
3、 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缺席(请假及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讲话、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2分)
4、 不在学生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话,不发表与中央精神不符的议论和讲话。教师中争论的政治问题或牢骚不在学生中散布或流露。(2分)
5、 不损害集体利益,不从事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1分)
6、 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做有害学校荣誉和教师形象的事,不搬弄是非,不挑拨同事关系。(2分)
注:每月按次扣分,扣完十分为止。
(二)职业道德(10分,按月结算,取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
1、 尽职尽责,认真遵循上下班时间,严格执行学校签到签退制度。(1分)
2、 上班时间不打麻将,不在办公室内进行娱乐活动。(1分)
3、 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污物。(1分)
4、 衣着、形象得体,在校内不穿背心、拖鞋。不穿过紧、过透、过短的服装。不化浓妆,不佩戴分散学生注意力的装饰物。(1分)
5、 不说伤害学生自尊心的话。(1分)
6、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1分)
7、 未经学校同意,不准停学生的课。不准将学生轰出教室。(1分)
8、 不乱收费、乱定资料。(1分)
9、 不和家长争吵,不与同事争吵。(1分)
10、 上班时间不能喝酒。(1分)
注:违反时每次扣相应的分,扣完10分为止。
能:
(一) 加分
1、 承担公开课、实践课、实验课、观摩课的教师每次加1分。
2、 有下列情况的给指导教师或教师个人累计加分。
校级
团体
一等奖0.5分
二等奖0.3分
三等奖0.1分
个人
一等奖0.3分
二等奖0.2分
三等奖0.1分
区级
团体
一等奖0.8分
二等奖0.5分
三等奖0.2分
个人
一等奖0.5分
二等奖0.4分
三等奖0.3分
市级
团体
一等奖1分
二等奖0.8分
三等奖0.5分
个人
一等奖0.8分
二等奖0.7分
三等奖0.6分
省级
团体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分
三等奖0.8分
个人
一等奖1分
二等奖0.9分
三等奖0.8分
全国
团体
一等奖2分
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分
个人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2分
三等奖1分
发表
文章
全国2分
省级1.5分
市级1分
区级0.5分
获奖
文章
全国三等
奖以上
省级三等奖
以上
市级三等奖
以上
区级三等
以上
一等奖2分
一等奖1.5分
一等奖1.3分
一等奖1分
二等奖1.5分
二等奖1.3分
二等奖1分
二等奖0.8分
三等奖1.3分
三等奖1分
三等奖0.8分
三等奖0.5分
(二)、减分
有下列情形扣分
1、 学校教学常规检查评比、考核不达标,扣2分。
2、 课内发生责任事故的,每次扣任课教师2分;课外发生的,每次扣班主任2分,科任教师1分,累积计算。
3、 学生辍学的,班主任先家访,后汇报学校,如未及时处理的班级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
4、 拒不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的班级,每次每项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
5、 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分。
勤:(10分)日常出勤、升旗、会议、活动
1、 每月满勤者得10分。
2、 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课每节扣1分。
3、 事、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假由校务会处理。
4、 不得代签,如有代签,双方不得该项分。
绩:(依据学校教学质量奖惩办法实施,取两学期平均分计算)
1、 完成教学质量任务的60分。
2、 不完成教学质量任务的55分。
3、 倒降的50分。
4、 超分完成任务的视分数而加分。
① 60分以下的每超1分加1分, ② 60—70分的每超过1分加2分,③ 70—80分的每超过加3分,④ 80—90分每超过1分加4分,⑤90—100分的每超过1分加5分。
5、 学期结束,教学成绩在全乡同年级同学科排名第一、二、三、四、五分别加5、4、3、2、1分。(六(二)班按第四名计算)
6、 无上课的教师由校务会考核决定。
7、 各教师签字后表示认可该决定。
教师签字: 领导签字(盖章):
。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关于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相关文章:
员工绩效考核办法03-24
公司绩效考核办法11-13
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08-17
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11-14
办公室绩效考核办法11-07
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3篇04-10
煤炭销售绩效考核办法(通用9篇)04-23
扣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集锦04-02
绩效考核工资算法是什么04-12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精选13篇)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