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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工资管理,完善薪资分配体制,结合酒店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市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结合本企业文化相关规章制度、商务酒店自身酒店经营规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在考虑酒店市场销售占有率和酒店经营的支付能力的基础上,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酒店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酒店劳动生产率增长总量的管理原则。
以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复杂性、工作绩效、工作技能、工作态度、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员工工资适当向风险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畅通晋升渠道,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应南京商贸商务酒店的酒店的各级员工,薪资管理办法参照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工资体系
1、为使员工工作绩效和职位异动在工资上有所体现,酒店现采用月基本工资加效益提成的工资体系。
2、计件/计时工资制的工资体系。
第二章 月薪制
第八条 适用范围
酒店所有员工均为临时聘用,适用于临时聘请的酒店所有员工。(酒店员工均为临时聘请的员工)
外聘管理人员、特聘仅为执行总经理、值班经理级、厨房厨师长,相关部分在依据合同的基础上,可参照本文使用。
第九条 工资模式
工资总额=固定工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超时津贴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
第十条 基本工资
参照市平均生活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具体标准详见《员工工资确定表》
第十一条 职务工资
根据职务性质、岗位责任、工作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跨多职等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应综合考虑行业差别、专业差别等因素后,确定其适用的具体职等。具体标准详见《员工工资确定表》
第十二条 工龄工资
为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酒店服务,员工为本公司服务每满1年,每月计发工龄工资。(不含社会服务年限,见附表工龄工资确定表)
工龄工资计发满5年不再增长。
员工1年内累计以病事假缺勤1个月以上的,不计当年工龄工资。
员工每月15号(含)前增加1年工龄的,从当月起计发全月的工龄工资,每月15号以后增加1年工龄的,从下月起计发全月的工龄工资。
第十三条 绩效工资
根据员工当月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等因素确定。各职等员工绩效工资标准详见《员工确定表》
1、员工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超时津贴,随员工工作表现、劳动纪律每个月考核后变动或不作变动。
2、督导级(含)以下员工每月的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十作为工作绩效预留金,依据部门经营绩效和部门员工离职率、部门管理业绩考核指标。结合效益提成的工资体系考核内容。
3、总经理室各级员工的岗位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工作绩效预留金,依据部门服务经营管理的绩效和部门员工离职率、个人管理业绩考核指标。结合年终效益提成的工资体系考核内容。
4、员工绩效工资=酒店当月经营业绩×员工当月绩效终评分
绩效工资还包括销售业务提成、项目提成和计件、计时工资三种变通形式。
计件、计时或加班费的员工工资按酒店规定执行,其缺勤时间不在工资中体现。
第十四条 津贴
各类津贴津贴包括住房津贴(外地员工自行租房)、职位移动电话津贴、工种需求津贴、工龄津贴、值班津贴、假期调休津贴等形式。实行津贴配给的原则是在经营、管理的需要,是简化人力资源成本需要的基础上执行
津贴以各相关部门提出,经总经办审核并报请酒店执行总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为准,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津贴项目或给予津贴。
给予津贴的理由消失后,即取消该项津贴。
住房津贴:因酒店原因未安排在酒店倒班宿舍内住宿的,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给予一定金额的津贴。
移动电话津贴:因职位和工作性质需要使用移动电话的,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办经按程序报批批准后执行。
5、工种需求津贴:相关部门工种不能按规定排班或酒店因岗位需要经协商后的员工,经所在部门认定的,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性工资津贴。
6、调休津贴:员工在节假日、公休日加班,在当月应调休无法安排的,员工所在部门,可向总经办书面提出申请,按照酒店与员工协商的工资标准给予津贴。
第十五条 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包括销售提成)分为月度和年终考核两各类型。由酒店考核后,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奖励或扣罰,在薪资管理制度制定体现。
年终效益奖励依据酒店完成经营自标的具体实施细则,由酒店根据企业盈利状况制定分配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四章 工资计算
第十六条 工资支付
1、凡新进员工,三天试工期,期内不合格可不计发工资。合格后其工资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2、凡离职员工,于离职之日起停发工资。
3、正常支付:酒店员工工资发放日期,次月10日为工资支付日。
4、非常支付: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维持生计的抚养家属,遇到结婚、生育、受伤、疾病、意外灾害或抚养家属死亡等非常情况时,可以向酒店申请预支工资标准80%内的工资。但以出勤的时间应得工资的为限。
5、特别支付:员工死亡、离职(不含自动离职)时,从批准之日起,办理相关手续后,酒店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或扣还应扣款项。
第十七条 月薪制工资按下列方式计算:
1、月薪制员工每月满勤以30天为标准,如需要按日计算时,可将每月固定工资除以30天得出每日的固定工资。(不能按31天计算)
2、月薪制员工当月出勤天数= 30天—请假天数—2倍旷工天数。
月薪制员工入职、离职时,其当月出勤天数不包括入职以前的当月离职以后的有薪假日,应不予计算工资。
3、月薪制员工当月实发工资总额=(固定工资×当月出勤天数)+(岗位工资+职务津贴+超时津贴)+销售提成奖励。
第十八条 月薪制员工请假扣减工资特别规定:
1、跨公休日请假的,公休日有薪假日不予计算工资。
2、跨法定假日请假且当月请假天数低于5天的,享有法定假工资,反之则不享有法定假工资。
3、月请假天数达3(含)日的,销售奖励工资减半发放,月请假天数超过6日以上的,销售奖励工资不予发放。
4、事假,病假其在请假期间不予以计发任何工资。
5、对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缺勤情形,扣减工资当依酒店考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下列情况对员工的工资不予扣减:
1、工伤医疗期间;30天内发全工资,30天后发基本工资部分。
2、按出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
3、按考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外出登记手续的。
第五章 薪资确定及异动
第二十条 新进员工
新进员工工资由用人部门、总经办按照《员工录用申请表》、《员工职务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表》和实际情况提出薪资建议,报执行总经理总经理核准。值班经理、外聘,特聘员工的工资标准,由执行总经理审核后,报酒店分管领导批准。第二十一条 薪资异动
1、基于酒店业绩成长和社会消费水平的变动,以及员工工作年限形成的工资曲线,对于员工在工作上努力程度,员工岗位变动时,有工资异动必要时,可对员工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理。包括定期调薪、特别调薪、升等/晋级调薪和降等/降级调薪以及工龄异动、津贴异动等异动类型。
2、定期调薪是酒店在以下情况下,对员工基本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薪幅度由酒店执行总经理提出,报分管酒店领导审核,呈报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实施。酒店在每年把开业后3个月的(第四个月的1日,)根据上一个年度营业目标达成率,并参照当地消费水平变化等多项因素,由酒店提出底薪调整幅度。
3、特别调薪是指酒店对具备以下事由的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薪幅度由员工所属部门提出,呈报执行总经理批准。调薪于批准之指定日期起实施。
4、员工现有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工资水平落差过大,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工资调整幅度。
5、某个员工在职期间职位发生变化,部门可向酒店提出底薪调整申请,经考核后,按照《员工工资确定表》提出底薪调整幅度。
6、试用期转正/晋级调薪,是对具备以下事由的员工进行职级或职级上调,具体调薪幅度由员工所在部门,依照各工资等级标准评核后,填写《员工工资异动单》附件交总经办审核,并报执行总经理批准。调薪于批准之实施日期起执行。
1)工作业绩突出;
2)专业技能进步显著;
3)对酒店有卓越贡献;
4)试用期届满,确有调薪必要的;
5)其它原因的职务异动;
7、员工职级晋升按下列标准办理;
1)原来支付的职务工资,高于所晋升职位等级中最低职级的职务工资时,仍按原职务工资在新的职等中重新归入某个职级。如果所晋升职等中没有与原职务工资相同的职级,则按相近的原则,归入职务工资较高的职级。
2)原来支付的职务工资,未达到所晋升职等中最低职级的职务工资时,按所晋升职等中最低职级归级。
3)降等/降级调薪是对具备以下事由的员工进行职等或职级下调,具体调薪幅度由员工所在部门,依照各等级标准评核后,填写《员工工资异动单》,交总经办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调薪于批准之实施日期起执行。
4)工作业绩较差;
5)工作技能明显不符合所任职等职级;
6)工作态度极其恶劣;
7)试用期届满,确有薪资下调必要的;
8)其他原因的职位异动:
8、津贴异动是对符合津贴给付或取消条件的某个员工,由总经办或员工所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填写《员工工资异动单》,呈执行总经理批准。调薪于批准之实施日期起执行。
9、工龄异动是对符合工龄工资给付条件的某个员工,由其所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填写《员工工资异动单》,呈执行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员工所领工资包括以下项目:
1、无论外聘、特聘、正常聘用的员工均为税后工资。
2、社会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
3、员工所领工资应扣除符合酒店规定的各类扣款。
第二十三条 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1、每次领取现金工资时应当面点清,如发现金额不符,应当场提出纠正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工资体系的改变
酒店可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的需要,需求对某部门的员工采取“计件/计时制”工资计算方式。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附表:《员工薪资确定表》《工龄工资确定表》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修改权属于酒店总经办,并报请董事会办公会议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酒吧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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