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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考勤与请假制度
1.目的:为加强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东新生活全体员工(领导班子除外)。
3.工作时间:实行每周6天工作日(周日休息),每天8小时。总经办可根据季节变化调整相应的上下班时间,但每周工时数不得少于整体规定,并于实施前3天告知人事部备案。
4.考勤管理:
4.1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作为发放薪酬的一个重要依据;
4.2忘打卡、因工作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打卡、请假、串休、出差等必须在24小时内补假,报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4.3各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员,每月统计考勤。统计结果由本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由考勤员于每月2日下班前报薪酬主管。考勤员负有反映真实考勤情况的责任。
5.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5.1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开始后5~30分钟内(含30分钟)到岗者,视为迟到。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下班者,视为早退。班车晚点是员工申报迟到的唯一理由:当日乘坐班车人员以班车司机提供名单且班车司机签字证明为准,班车司机应当提交当日班车晚点的说明,如无不可抗力原因,将对班车司机以迟到、早退论处进行处罚。
5.2旷工超过30分钟未到岗或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半日,视为旷工1日。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视为旷工。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自行休假、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不到岗者,视为旷工。病、事假超过期限,未办理待岗、离职手续者。
6.假期管理:
6.1法定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
6.2有薪假期: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公假(详见《中东集团福利管理制度》)。
6.3事假:因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提前一天申请事假,经批准后执行,每年累计以15天为限。
6.4病假: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执行,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6.5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假。7.请假管理
7.1员工请假须填写《考勤审批表》,并按审批权限履行签批手续。
7.2事假:员工请事假,须按规定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事情紧急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于当日上午10:00之前用电话或其他有效途径向主管上级请假,经批准后执行。休假结束后1日内按审批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7.3病假:员工请病假,应提前出具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并办理病假审批手续。如病情紧急未能事先履行病假手续的,应在当日用电话或其他有效途径通知所在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休假结束后1日内按审批程序补办请假手续。员工患一般性疾病,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1周。重症者,一次性病假不得超过1个月。确需继续治疗休假的,应提供新的医生有效证明并办理续假手续。
7.4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按医生有效证明办理休假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配套文件执行。
7.5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年假:凭相关证明文件办理请假手续后执行。
8.审批权限1-2天(含2天)3-7天(含7天)7-15天(含15天)16-30天(含30天)层级类型部门负责人30天以上主管副总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商场经理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主管副总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总经理常务副总常务副总主管副总总经理分管副总裁总经理总经理中层商场经理(职能部门)基层(商场)
8.1请假最终审批权限:8.2如连休各项休假,按累计请假天数执行审批权限。
8.3超过7天的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销假,并交接工作。普通员工病事假持续时间超过30天的,休假期满后重新安排岗位,中层以上干部员工病事假持续时间超过50天的,休假期满后重新安排工作。
说明:各部门兼职考勤员必须在2日下班前将考勤结果上报人事部,并保证考勤数据准确无误,兼职考勤员此项工作纳入月度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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