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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各部门,各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订社区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社区书记、主任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下称“社工”)。
二、考核内容
主要是对社区整体和社工进行绩效考核,并与奖金直接挂钩。
1、社区整体考核由社区共性工作、个性工作和社区满意度测评三部分组成(详见附件1)。
2、社工绩效考核由社工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三部分组成(详见附件2)。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社区整体工作绩效考核;二是社工绩效考核。
1、社区整体考核(100)。由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1)共性工作考核(80分)。内容有队伍建设、社会事务、平安建设、党建工作、工团妇纪宣、财务管理及协助做好“两违”整治工作等,主要以镇各职能部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为依据。
(2)个性工作考核(14分)。各社区要以创建和-谐社区为抓手,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积极创建“一社一品”。年初各社区结合镇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本辖区优势,明确社区特色推广具体措施和途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各社区要立足自身实际,每年至少开展创建工作系列活动一次,要求居民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尽可能有媒体宣传报道,并有详尽的台帐材料备案。
(3)社区满意度测评(6分)。测评分楼道小组长等人员对社区的满意度测评和随机抽取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测评。
2、社工绩效考核(100分)。内容有工作作风(40)、工作业绩(45)和群众满意度(15)等,由慈城镇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社区干部、党员代表、小组长和居民代表根据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评估,根据社工自评、社区书记评议及民-主评议情况形成社工的绩效评估成绩。
3、考核结果审定。镇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社工考核成绩和社区整体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并报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
四、考核成绩运用
1、年终社工绩效考核奖基数为4000元,社工绩效考核奖具体计算方法为:考核奖=奖金基数×奖金系数×社工绩效考核成绩%。
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一般干部绩效考核奖金系数为1.4、1.2、1.1。社工绩效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全额取消社工绩效考核奖。
2、社区整体年度考核奖基数为5000元,具体计算方法为:考核奖=奖金基数×奖金系数×社区工作考核成绩%。各社区如有下列事项发生的,发生一项奖金基数扣500元,发生两项奖金基数扣1000元,发生三项以上奖金基数扣2500元,并取消社区集体的各类评优评先的资格。
①发生群众去省、上京个体上访和镇级集体异常访及镇以上集体访;
②发生影响全局,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查处的;
③辖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安全责任状为准);
④计划生育考核不达标的(以考核为准);
⑤社区干部因严重违法违纪受处分的;
⑥在全国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中被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点名批评的;
⑦其他因工作不力,造成上级党委政府对镇政府考核一票否决的。
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一般干部整体考核奖金系数为1.4、1.2、1.1。
3、考核分在社区中排名第一、第二名的,考核奖基数为5500元;第三、第四名的,考核奖基数为5000元。第五、第六名的,考核奖基数为4500元;两年连续考核第一名的社区集体奖励3000元,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社区取消次年的各级各类评优评先的资格。
五、相关问题说明
1、此考核办法适用慈城镇辖社区。
2、2013年镇重点工作考核涉及社区的按镇政府有关文件另行考核(奖励)。
3、未足年的新招社工按实际工作月份数计算奖金。
4、职务变动的按变动前后不同的岗位时间分别计算考核奖。
5、本考核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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