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5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
各地、州、市报考人员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的报考人员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91-4675201、4625435)、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联系电话:0991-8890469)或自治区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联系电话:0991-4633247)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登记代理人实务)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4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续考考生请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
3、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一、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考生上传的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佣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考生携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资格审查,续考人员无需资格审查。
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5年4月15日—4月25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
2015年6月16日---6月17日(均为北京时间)
6月16日
0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7日
0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考生请于考前一周上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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