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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时间:2021-11-27 09:39:50 考试报名 我要投稿

黑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
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2015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4:0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客观题)、《地籍调查》(客观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流程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流程: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2月23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5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2月20日-2月24日(节假日休息)。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15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为黑龙江省人才公共服务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大市场一楼),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三)网上缴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104号)规定,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另加32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5年2月20日-2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5年5月14日-5月18日到报名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龋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颖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樱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6月8日-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5年6月12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常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主观题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客观题科目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考用书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邮政编码:100026
七、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查询。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人发[2002]116文件
一、报四科(《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
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报二科(《实施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在《暂行规定》下发前(注: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附件2
201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015年2月16日-2月23日
网上报名
2015年2月20日-2月24日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2015年2月20日-2月24日
网上缴费
2015年5月14日-5月18日
领取收据
2015年3月16日前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2015年6月8日-6月12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5年6月16日-6月17日
考 试
2015年8月下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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