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7年导游资格证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全省2015年导游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旅游事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公民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相关学历证明。
(二)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名需提交以下证件:
1、身份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不能提交特别行政区护照、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的,应提交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2、毕业证书: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转外考生需提供原语种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各类证件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受理报名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留存,并随《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陕西省考生基本信息确认表》上交省旅游局。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9月20日
报名考试地点:省导考委授权在10个市及杨凌示范区设立2015年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点。报名人数超过50人(含50人)的,在所在市(区)设立考点;报名人数不足50人的.,所在市(区)的考生就近参加考试。
报名方法:201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现场报名,考生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就近到各市(区)旅游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应将考生资料立即报送所在市(区)旅游局,各市(区)旅游局审核后,务必于9月25日前将《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陕西省考生基本信息确认表》(含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复印件),报名汇总表及考生信息数据库报送省旅游局,并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交纳考生考务费。
联 系 人:任 文
联系电话: 029-8526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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