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管理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徐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徐州市云龙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徐州市云龙区养老机构应对一般(Ⅳ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场所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事故,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针对民政服务对象和管理人员的各类恐怖袭击、暴力事件,自然灾害、影响机构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故等。
1.4事故分级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分级是在国务院《突发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划分标准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等级标准划定的。
1.4.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2重大事故(Ⅱ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3较大事故(Ⅲ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4一般事故(Ⅳ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深化全过程风险管理,做到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和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的作用。有效整合政府和社会现有资源,健全信息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区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坚持依法管理、科学应对。强化社会各类主体法定责任,依法依规应对突发事件,实现应对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利用科技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6)坚持信息公开、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回应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组织体现和职责
2.1指挥机构
成立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成员由区委宣传部、经发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农水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房产服务中心、云龙生态环境局、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机构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养老机构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应对一般(Ⅳ级)突发事件的调查;向区政府报告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办事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云龙区民政局,主任由云龙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云龙区民政局相关科室、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全日制受理和收集养老机构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养老机构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发生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负责甄别事件级别,初步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分工组织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区经发局: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调拨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区财政局:负责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帐户制度。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供气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供气需求。
区城管局:负责恶劣天气、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管理相关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区农水局:负责协调供水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饮水供应。
区商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工作中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抢救受伤人员,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传播。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要求组织或参与涉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协助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及危害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区房产服务中心:指导协调供热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供热需求;配合主管部门对养老机构的房屋安全情况检查。
云龙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动态监督,及时报告环境安全隐患,强化污染源的防控。
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指导、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现场稳定等应急处置工作;对涉嫌犯罪的,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催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云龙消防救援大队、大龙湖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事发养老机构的请求,参与火灾等现场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4现场指挥机构及各工作小组
突发事件发生后,区政府将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成员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灾害所在地街道负责同志组成。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安保维稳、医疗卫生、善后处置、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参与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的各方面应急力量要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1)综合协调组:由区民政局牵头,配合指挥部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布置的各项抢险救灾任务。
(2)安保维稳组:由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保卫工作,根据需要实施一定范围的交通管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
(3)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健委牵头,负责紧急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必要时将伤员送往医院作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统计伤亡人员情况等。
(4)环境监测组:由云龙生态环境局牵头,主要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确定事故危害区域,并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处理,防止污染源进一步扩大。
(5)抢险救援组:由云龙消防救援大队、大龙湖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主要负责事故抢险。
(6)应急保障组:由区经发局牵头,区农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提供物资、经费、交通、电力、通讯等保障。
(7)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协调指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统一发布有关信息,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并配合发布和宣传疏散路线,稳定民心。
(8)善后处理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主要负责事故所涉及的安置、抚恤、赔偿等前期和善后处理工作,配合医疗救护组做好有关登记和统计工作等。
(9)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主要负责事故养老院的重建和恢复。
(10)专家组:由区民政局牵头,调集市、区专家库成员,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
(11)调查评估组:由区民政局、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预测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3预防、预警与报警机制
3.1预防工作
区民政局各有关职能科室会同有关部门及科室,根据天气情况、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预测预警及检查自查情况,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情况,向有关科室及养老机构提出风险警示信息和监管建议。其他成员单位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给各对口职能科室,以便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2 预警与报警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预警工作。
(2)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区民政局收集到可能发生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评估,研判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别用红色等级(Ⅰ级)、橙色等级(Ⅱ级)、黄色等级(Ⅲ级)和蓝色等级(Ⅳ级)表示。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可能会扩大。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 预警信息发布
红色预警(Ⅰ级)和橙色预警(Ⅱ级)报省人民政府后,由省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发布;黄色预警(Ⅲ级)由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发布;蓝色预警(Ⅳ级)由区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3.4 预警措施
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区民政局、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预警级别、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增加观测频次,加强预报,畅通信息接收渠道,及时收报有关信息;
(2)加强公众沟通,向养老机构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等;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调集应急救援和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5)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6)加强养老机构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7)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5 调整、解除警报
发布预警信息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情况。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如实向区民政局报告。任何部门、单位或公民一旦发现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起因、现状等,并予以核实,对事故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并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指挥部确认后,采取预警措施,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相关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半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抄送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 报告方式与报告内容
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报告、后书面补报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简要经过,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事故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 先期处置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要在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要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4.4 应急响应
4.4.1 分级响应机制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响应与处置: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装备,参与由省政府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领导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现场工作。
较大事故(Ⅲ级)响应与处置:发生较大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由市政府负责及时、果断处置,并接受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
一般事故(Ⅳ级)响应与处置:发生一般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由区政府负责应急处置。
4.4.2 应急响应程序
区民政局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突发事故的状况,初步确定事故响应的级别,分别向区政府和上一级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单位赶赴现场,根据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上报事故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
4.4.3 应急响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组织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5 现场指挥与协调
4.5.1 指挥和协调机制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后,各有关单位得到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或队伍赶赴指定位置,在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本着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的原则,迅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应急处置任务。
4.5.2 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通报事故情况,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指派有关人员参与应急指挥和指导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等。
4.5.3 指挥与紧急处置
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可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6 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指挥部要立即按照预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应急救援。应有效利用医疗资源,会同区卫健委,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救治因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2)危害控制、抢险救灾。根据事故的性质及科室职责,会同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事发地街道、养老机构,开展应急处置,抢救伤员、保护财产,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将危害减小到最低程度;
(3)事故调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尽快查找事故发生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4)维护稳定。公安等部门及事发单位分管安全保卫的人员,加强治安管理,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涉事地区社会稳定。
4.7 信息发布
(1)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区政府认定后,由民政局和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对外进行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争取社会的支持和理解。区委宣传部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指导协调工作。
(2)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有关部门不得随意或恶意传播与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的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3)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公告等方式进行发布。
4.8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结合实际情况和处置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4.8.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到较大事故(Ⅲ级)、重大事故(Ⅱ级)或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2)级别降低。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当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条件,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第一,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第二,事发现场、涉事人员得以有效控制,灾害险情得到有效遏制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4.8.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由专家组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根据专家组意见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街道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包括伤病人员的安置、补偿,死亡人员的家属安抚及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处置组会同事发地街道,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2 恢复重建
民政局应当尽快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或组织修复被损坏的供水、排水、供电、油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制定恢复重建和发展计划,有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5.3 社会救助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突发事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并会同商务等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发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应急管理部门、红十字会负责发动社会、个人和境外机构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总工会、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协助卫健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4 调查评估
区民政局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6保障措施
6.1应急机制保障
本应急预案所涉及到的成员单位、医疗机构、技术机构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单位或组织内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与本预案进行衔接,保障各项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6.2信息保障
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区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分队间的联络畅通。
6.3队伍及装备保障
各应急处置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基本信息,建立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主要有: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专家咨询等。
6.4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健委负责救护保障工作,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和心理咨询,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消除恐惧心理。各急救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
6.5 交通运输保障
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组织与实施,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6.6 治安保障
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发地街道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6.7 经费保障
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同时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帐户制度,对应急经费的申报、审批和使用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6.8 技术储备与保障
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物资的储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应对。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区民政局制定,根据区政府要求和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
7.2 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组织演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7.3 预案评估与修订
(1)区民政局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适当简化。
(4)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区民政局提出修订意见。
7.4 教育和培训
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预案培训、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检验和提高养老机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
7.5 责任与奖惩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公民按照区人民政府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1)本预案由区民政局起草,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本预案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件
9.1 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9.2 云龙区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联系电话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2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大风、暴雨、寒潮等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防范极端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极端天气范围
(一)高温;
(二)大风、台风、强降雨、寒潮;
(三)大雾等。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村(社区)负责人
成员: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人员
村(社区)应急救援人员
职责:1.及时关注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根据极端天气预警信号等级,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2.组织应对极端天气的`防范、物资储备、抢险救援、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三、应急准备
1.组织准备。落实并公布极端天气应急处置责任人,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2.物资准备。做好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
四、应急处置
(一)极端天气来临之前
1.注意天气预报,密切关注极端天气预警信息;
2.落实预防措施,对房屋结构、电线电路、室外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加固易发生事故的基础设施,尽量消除灾害隐患,确保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3.根据极端天气预警信号等级,当预警信号等级为黄色、橙色或红色时,极端天气应急处理小组决定养老服务中心是否暂停运营,并通知到每位老人或亲属。
(二)突发极端恶劣天气时
1.气象部门未提前预报极端天气,老年人在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时突遇极端天气,特别是遇到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做好安全防护,将老年人安置到安全位置,禁止老年人外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极端天气结束后,让老年人安全离开或通知亲属陪护老年人离开。
2.一旦出现险情,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到岗到位进行处置;并报送乡镇街道,寻求支援,将老年人安全转移。
3.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按照要求立刻报送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
五、后期工作
1.极端天气结束后,对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修维护设施设备,保障安全运营。
2.如受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发生灾情,及时上报灾情,尽快组织灾后重建;鼓励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
3.应急工作评价,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修改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做好极端天气预防、应急等工作。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养老机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民政部门应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负责本辖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事件的发生、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养老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民政部门逐级报告。
(4)预防为主,积极准备。立足于防范,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和组织准备,健全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启动条件
2.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向省民政厅报告。
(1)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需要大规模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市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市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大规模感染,服务人员大量减员,需要跨市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需要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县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县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感染,服务人员减员,需要跨县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5)市委、市政府或者有关牵头部门决定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需要民政部门参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6)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局领导研判需要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民政局成立由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开展养老机构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承担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养老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对于可能波及养老机构的区域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收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向有关地区养老机构发出预警,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指导养老机构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属地民政部门对于辖区内养老机构内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作出预判,参照有关标准合理确定预警级别和范围,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的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
4.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健全预警预防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和事件影响程度,分别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形成清单,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养老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
4.3预警解除
各级民政部门收到预警解除信息或危险因素消除后,要及时告知有关地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
5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事发养老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收到报告后,属地民政部门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可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后,越级上报。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养老机构建筑倒塌损坏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事项等。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属地为主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级、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达到市级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在县级及以下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局长同意,根据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部署和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6处置措施
6.1突发洪水、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报警、组织疏散转移老年人、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等措施。在洪水灾害应对中,要提前做好老年人转移准备,特别是对失能失智老年人要视情提前集中到待转移区域,准备好转移途中必要的护理设备和物资。在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对中,应提前根据养老机构建筑和周边环境情况研判风险,将老年人转移到机构内相对安全区域,远离陡坡、低强度建筑等高危区域。在地震灾害应对中,应将老年人就近转移到应急避难场所,及时清点人数并做好心理安抚,等待进一步救援安置;同时在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机构内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互救,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物、电力、燃气等各类危险源,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组织人员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帮助专业救援人员了解机构建筑构造、被困人员分布、应急设施配备等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引导。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人员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理。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转运车辆或船只等交通工具帮助养老机构转移被困人员,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发电设备和应急供水车辆为因灾害影响断水断电的养老机构或老年人集中安置点供水供电,以保证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设备正常运转和日常生活必需。
⑥如有必要,动员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对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根据需要,协调跨镇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④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
⑤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2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报火警,启动消防自动报警和喷淋等设备,组织养老机构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打开防排烟系统,开启疏散通道正压送风设备,同时组织老年人有序疏散。在疏散时要优先安排距离着火点较近的老年人疏散,在疏散失能失智老年人时,要充分利用轮椅、移动床等转运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帮助疏散。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或视情将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物转移到安全区域。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安排专人帮助消防人员熟悉了解养老机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设备和人员被困等情况,引导开展专业救援。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现场了解评估损失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救援,视情况提出人员转移安置建议。
③如有必要,协调其他养老机构或场所作为临时安置点,协调转运车辆转移老年人,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⑥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火灾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尽快调查了解事件起因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先期开展法治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对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尖锐物品、交通工具、电力燃气等易被用于滋事的设施物品进行控制。
③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处置措施。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
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属地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协调公安机关派员维持现场治安秩序。
④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协调其他养老机构妥善安置事发养老机构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⑤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化解措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社会安全事件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指导地方妥善安置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4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养老机构发生或者其所在镇级行政区域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实行封闭管理,并在按照规定报告后,及时加强内部分区管控,暂停聚集性活动,工作人员和老年人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②开展排查。立即对机构内人员旅行史和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和登记,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和疫病检测工作。
③有关部门明确防控措施后,组织人员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方案并督促落实。
④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密接人员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或将养老机构就地转化为集中隔离点,保证集中隔离期间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不中断。
⑤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感染人员的转运和治疗。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上门开展检测和疾病诊疗,避免老年人外出被感染。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感染人员。从具体落实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对护理人员大量减员无法开展正常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机构,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
⑥如疫情严重,在启动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仍无法应对防控需要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跨区支援请求。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由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需要决定适用或制定养老机构防控指南。
④根据需要协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⑤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从体制机制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⑥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7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8善后处置
地方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做好事发养老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对在突发事件中死亡人员依法处置遗体,并对遇难和受伤人员家属进行精神抚慰,协调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因事件造成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赠,帮助受影响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渡过难关。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年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根据调查结果,协助做好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9应急保障
9.1信息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9.2信息共享和处理
地方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4
一、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服务恢复工作
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完善优化应急处置预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和内部防控,加强责任落实,及时让工作人员知晓最新防控规定和要求,在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恢复养老服务工作。
二、着力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从5月份起,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汛期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灾情发生,市民政局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平时预防和排查整治,强化对民政服务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深入、不留死角。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整治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坚决杜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民政局要求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依据自身特点,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生命通道”畅通工作的集中整治,对人员较集中的住房、库房、厨房、档案室、餐厅等活动场所进行认真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各机构认真进行整改,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时进行整改,坚决消除隐患,暂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确保不出事故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5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局长办公会议定期分析讨论安全工作情况。与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落实、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发生。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本局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围绕重点,认真排查
我局及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认真领会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和十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检查组开展了对局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敬老院、社会福利企业、殡仪馆、公墓等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岗位开展6次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整治全市民政系统范围内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一是重点检查了消防、安全以及用电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治理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二是开展食品卫生检查。检查相关单位食堂的食品进货渠道,严防食物中毒。三是开展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对有设备的单位,督促加强使用安全的管理,防止带故障使用和违反操作使用。此外,加强了车辆驾驶的安全意识教育,杜绝出现酒后驾驶。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找隐患,对查出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三、突出宣传,加强教育
(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特点,不同岗位不同责任,分头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先后开展了驾驶员行车安全教育,敬老院护理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等。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清剿火患活动”,民政系统组织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安全工作会议,局属事业单位安全工作会议以及召集养老机构在季节转换等重要节点的'的安全工作会议五次。做到安全工作经常提醒,警钟常敲。
(二)重点抓好特殊季节和节假日安全教育。遇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开展节前安全教育,下发做好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具体要求,部署安全工作。同时局党组还分头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三)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延伸到服务对象。认真做好干休所老干部、养老机构住养老人的安全宣传工作,开展安全小常识教育,并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员为居家老人特别是独居的老人家庭宣传安全知识。通过橱窗、板报、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将安全常识形象化、通俗化,使安全常识人人知晓。
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一)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职能。年初各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安全工作检查方案,明确负责具体工作的安全员,并定期让安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开展本单位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落实内保工作安全。今年以来,我局在办公区和宿舍区内落实了技防物防措施,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加强了人员配备,强化安全措施,并建立健全了门卫制度、巡逻制度,防止内部发生盗窃、治安等可防性案件。确保民政系统的安全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为预防各种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完善了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责任制度、防汛抢险值班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制度、水电气安全使用制度等,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职工群众生命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6
多种可预测和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时有可能发生,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如: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火灾、矿山塌陷、爆炸、毒气泄漏、车船飞机事故、群架、群殴等人为灾害和重大抢救,提高救护水平,提高抢救成功率,护理部特制定《突发事件救治的护理应急预案》。
1.成立护理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护理部主任
成员:护士长
2.突发事件护理急救工作规定
(1)凡遇重大、复杂、批量紧急抢救的突发事件伤员。当班护士接到电话及相关信息后应及时向护士长及护理部报告,同时向总值班报告。护理部在接到重大急救报告后,除积极组织人力实施救护工作外,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2)对重大急救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3)迅速启动护理急救梯队,根据伤员的人数、轻、重,排序进行启动。
(4)接通知后迅速到达地点。
(5)相关科室做好一切抢救准备工作。
3.突发事件的护理应急预案及急救程序
(1)院内急救程序
1)护士做好应急处理。
2)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3)科护士人力不足时,由护理部调集相关科室护士参加急救工作。
4)由护理部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患者的急救、转科等工作。
5)住院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就近科室应就地进行抢救,护理部协助组织调配护理人员。
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及程序为保证老人安全,确保紧急情况下迅速调配护理人员到位,特制定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
1.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护理部主任为副组长、护士长为成员的护理人力应急调配领导小组。建立应急调配小组成员库。
2.凡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抢救、特殊急危重病人护理、病房紧急缺编等突发事件,各科应及时向护理部报告。
3.报告程序
正常上班时间:护士→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分管领导
夜班、节假日:护士→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分管领导
特别紧急情况下,总值班可根据具体情况直接通知相关人员,或向其他科室人员请求紧急援助。
(1)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由护理人力应急调配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各科室应本着以大局为重的原则,服从医院和护理人力应急调配领导小组的调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2)护理应急调配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时,护理部主任或护理总值班直接与各科护士长联系,安排可调配人员,及时有效上岗。
(3)具体调配方案根据紧急事件情况、危重病例数、病情、护理人员缺编情况等因素合理、统一调配,保障紧急状态下护理安全与护理质量。
(4)护理部有计划、有组织、系统地对护理应急调配小组成员进行院内院外的`业务培训,提高小组成员专科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应急反应能力。
(5)应急调配小组成员接到应急通知应及时根据指令参与应急工作,凡接到应急通知不及时到岗者,将追究个人责任,并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及医院年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根据医院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防止老人发生暴力行为预案
一、防范措施
1.护理人员勤巡视房间,对情绪和活动异常老年人要多观察,并做好交接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2.主动与老年人沟通,了解老年人的诉求,满足其合理的要求。
3.了解老年人的病情及心理动态,及时发现潜在的暴力行为倾向。稳定老年人的情绪,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做好记录。
二、应急处置
1.如遇老年人发生暴力行为,在场工作人员应尽力及早制止,及时上报相关领导,追查原因及诱因,视情节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例如单间隔离或专人看护或适当约束等。
2.通知医生诊治,遵医嘱用药,或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家属,要求转院或出院。
3.自伤或伤及他人身体及性命,毁坏公物,攻击性行为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注意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处理。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7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老人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故应急预案
(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内发生流行性疾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遇有院内发生流行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第一时间内向院长报告,院长负责向县民政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与老人家属联系通报。
2、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完善传染病疫情检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3、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对服务对象和职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
4、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院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卫生所联系。做好保障措施。做好后勤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疫物资供应,做好应急准备。
(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报告属地乡镇及县民政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隔离或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视情送医救助及通知家属。
4、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属地乡镇及县民政局。
(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人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必要时及时通知家属。
2、迅速向属地乡镇及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在院人员的身体状况。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四)老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护和保护措施,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4、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同时做好其他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5、查明事故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属地乡镇和县民政局。
五、主要处置措施
(一)养老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照片、监控图像等),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乡镇、县民政局及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要加倍安排夜间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及措施漏洞,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事故处置小组
县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由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业务分管领导和分管纪检的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养老科、办公室负责。各乡镇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七、本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8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预防和扑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人力、物力、技术等方面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工作,成员由院内管理人员组成。
二、配备的消防器材:
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沙土等消防器材。
三、防范预案(措施):
(1)严禁将院内老人私自使用电饭锅、烤火炉、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等。
(2)严禁将院内老人使用明火照明(煤油灯、蜡烛等)。
(3)严禁院内老人在院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纸。
(4)严禁院内老人在卧室内吃倒床烟等。
(5)组织全院内老人、管理人员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6)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7)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四、应急预案
1、处理程序: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补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院内老人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院内老人扑救)。
(3)在实施第(1)、(2)条款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抢救受伤人员,把伤人送进镇医院。
(5)当灭火工作结束后,由消防领导组织检查剔除再场及附近余火隐患,保证不能发生复燃,并安排好火灾现场人员值班,确保万无一失。
(6)排查事故原因,小火险扑灭后,要向上级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上级相关部门。
2、扑救方法:
①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②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③扑救电器用BC于粉灭火器。
④扑救金属要用ABC干粉来火器。
3、注意事项:
①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②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③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④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⑤一般不组织院内老人参加灭火。
五、责任追究
消灭火险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记过、解聘等处分,并通报,以便吸取教训。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9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预防和遏制民政系统出现安全事故,为开展好本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民政安全工作特点,研究制定出详实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二、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治情况
本次一共检查4个下属单位和养老机构21家,其中福利院1家,敬老院19家,民办养老机构1家。因为在防汛期间,除了对下属单位和各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用电、用气、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疏散设施、设备等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对防水排涝情况、周边地质环境、防雷、汛期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情况以及值班值守情况等方面也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3处,整改2处。其中食品卫生安全隐患1处,个别敬老院存在食品留样制度未严格落实,存在留样不达标情况;抽油烟机未及时清洗,个别老年人在床上吸烟的现象;由于遭受暴雨,个别敬老院存在房屋漏雨的情况;下属单位公墓管理所老墓区墓台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沉,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0
为保障养老机构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使事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养老机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源头管理
凡入住养老机构人员,要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突发事件责任及处理程序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急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3、养老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养老机构要本着 "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 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的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各类突发事件分类处置
(一)、火灾事件
1、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及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及时上报报告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迅速疏散入住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4、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
(二)、食物中毒事件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检验检疫。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民政局报告。
(三)、摔伤事件
(1)当发现入住老人突然摔倒时,事件第一发现人(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立即到老人身边,检查老人摔伤情况,初步判断老人的神志,受伤部位,伤情程度,全身状况等。
(2)通知本机构内护理人员及医生护士。
(3)受伤程度较轻者,可搀扶或用轮椅将老人送回房间休息,安慰患者。若伤情严重,应运用急救知识,稳定伤者病情,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并随行到医院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4)若伤势情形严重,情况复杂,应急小组立即向县民政局报告。
(四)、人员走失事件
(1)制定严格的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外出管理制度,做到外出有请假条,事由、去向、回归时间清楚,非自理老人必须有家属陪伴批准人签字。建立严格的外出登记及门卫出入登记制度。
(2)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发现老人走失后,立即向应急小组报告,2小时内向县民政局报告。
(3)立即组织知情人分析老人走失的去向,及时寻找。
(4)立即与家属取得联系,通报情况,结合家属提供的
信息制定寻找方案。寻找方案措施如下:
①、请示公安部门支援,动用公安天网工程查询;
②、调用交警路口监控,确定出走方向;
③、使用环保 "天眼" 搜寻;
④、利用微信群发动群众力量;
⑤、征得家属及监护人同意后,在电视台发布寻人启事;
⑥、征得家属及监护人同意后,张贴寻人启事;
⑦、请求公安部门支持,动用警犬协助搜寻;
⑧、如有需要,请求通过市民政局动员各县协助查询;
⑨、24小时找不到,做好家属思想工作,做好社会舆情处置;
(5)迅速组织员工分成若干个小组,按寻找方案分头寻找并与机构负责人随时联络。
(6)服从县民政局指挥,依据寻找线索,及时修改寻找方案。
(7)善后工作
①、找回后立即让老人休息,对身体做一次全面检查,注意有无外伤并实施对症处理,做好护理记录。及时通知家属,告知老人现状。
②、事件基本结束后,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应如实向主管部门做出专题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县民政局。
(五)、噎食事件
(1)发现院民噎食后,要立即清除口、咽部食物疏通呼吸道,清醒的老人用手或牙刷、压舌板刺激咽部催吐,同时拍老人背部,协助吐出食物;不清醒的要及时通知机构内医务人员。
(2)情节严重的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通知其监护人,共同协助治疗。
(3)及时向民政局报告。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件
(1)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急小组应及时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2)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并与不法分子作斗争。
(3)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报告县民政局。
五、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1
一、防范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
2.外来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养老院者,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养老院,同时向其发出其警告。
二、应急处置
1.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院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报告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养老院后勤主管、院办领导报告。
5.养老院后勤主管、院办领导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开发区管委会。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2
一、背景介绍随着气候变化的影响,各地区的汛情也更加严峻。养老院作为照顾老年人的重要场所,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汛应急预案,确保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架构1.预案编制小组:由院方负责人、医护人员、安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审核和更新防汛应急预案。2.应急指挥部:由院方负责人担任指挥部主任,医护人员、安保人员、志愿者等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三、防汛应急预案1.老年人转移安置:(1)组织人员提前清理老年人的房间及床位,确保转移过程中床位的整洁。(2)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前准备好轮椅、担架等辅助设备,确保他们的安全转移。(3)组织人员到老年人住所进行逐户排查,了解行动不便者及需要特殊照顾的老年人信息,提前做好紧急转移准备。(4)尽可能将老年人转移到高地或安全场所,保证其生命安全。
2.安全设备及物资准备:(1)检查养老院的防汛设施,确保其完好。包括抽水泵、防水板、消防设备等。(2)提前储备足够的食品、水源、药品、应急灯等物资,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3)做好应急疏散通道的清理工作,确保老年人的快速疏散。
3.应急预警与通讯:(1)在院内设置应急广播系统,及时向全体员工和老年人发布防汛警报和应急指示。(2)持续关注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确保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3)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社区建立紧密的联系,做好信息的.流通和协调工作。
4.应急演练及培训:(1)定期组织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2)定期举办防汛应急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应急预案的了解和熟悉程度。(3)针对老年人进行防汛知识的普及宣传,培养老年人的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
四、应急响应流程1.接到天气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2.员工迅速行动,检查和准备防汛设施和物资。3.预警广播发布,告知老年人做好应急准备,准备转移。4.按照预案编制小组的组织安排,组织老年人有序转移。5.在转移过程中,根据老年人的不同情况,提供必要的护理和帮助。6.转移后,做好老年人的安置工作,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7.天气状况好转后,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恢复院内设施的运作,准备老年人返院。
五、预案评估与改进1.定期检查养老院的防汛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可用。2.对每次应急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改进。3.根据防汛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六、结语养老院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养老院应不断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重视,加强防汛设施的维护和更新,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老年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老年人在汛情来临时的安全转移和照顾。同时,对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3
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对照县道安办具体工作要求,为科学、有力、有序应对可能出现的雨雾冰雪等极端恶劣天气,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我乡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应对重大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有力、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人民文化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室分工、协调一致、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黎场乡20xx年雨雪冰雪等恶劣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乡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
组长:刘康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周兴鱼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成员:黎华勇黎场村支书
梁兴全秀才村支书
彭红权江云村支书
谭忠文深溪村支书
黎鱼天湾村支书
内设相关科室
西沱水陆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政法委员李威同志担任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组长职责:根据上级指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负责领导和组织全乡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督促检查各村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领导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解决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工作的`有关具体问题。
四、应急响应
(一)根据气象部门发布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天气预警后,所有工作组成员立即进入24小时待命状态,随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准备。
(二)做好生活必需品、医疗设备,防滑用品等抗灾材料的储备工作,养护好参加抢险救灾车辆,工程机械及抢险用具,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三)各村、内设相关科室要密切关注强降温和低温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开展预测分析、滚动会商和灾情研判,提出防范应对工作建议。各相关科室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掌握交通干线、骨干电网、供水线路和网络通信情况,及时落实应对措施,确保各村道路畅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渠道,提前发布预报预警和防灾避灾信息,尤其要做好人员密集区的预警发布,严防人员伤亡时间发生。
(四)各村、内设相关科室要针对低温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沟通协调,迅速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医院、各类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故障维修;对农村住房、棚架房、简易房、临时搭建工棚、种植大棚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桥梁及危险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建筑施工场所的机械进行检测,采取防冻措施,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对烟爆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商店、饭店、老旧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五)各村、内设相关科室要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提高应对低温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可能发生的大范围极端情况,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提前预置布放抢险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备足棉衣、棉被等御寒保暖类物资,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做好除冰、扫雪装备及人员准备。加强公共交通运行、保障正常生产秩序。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使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六)要密切关注灾情,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灾区需要,视情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温暖住所、有病得到及时医治。统筹做好卫生防疫和受灾群众安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受灾地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五、应急值班值守
各村、内设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守和备勤,密切关注低温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和灾情发生发展变化,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处于值班待命状态,发生险情即时响应、科学施救。要加强灾情险情信息报送工作,重大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查隐患、压事故、抓基础、保平安、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安全规控培训、应急演练”三到位活动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能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正确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三、活动步骤及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
传达贯彻全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制定《安全生产“三到位”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区民政局安全生产“三到位”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召开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与全区各养老机构签订《20xx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书》。广泛进行宣传,营造安全生产“三到位”活动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日至4月10日)
1.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全区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用气用电、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2.建立《市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档案》。检查档案内容包括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重点部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的措施等。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档案发放到各养老服务机构,结合实际认真填写。
3.举办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安全工作培训班。聘请区安监、卫生、消防等部门的领导、专家,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知识讲座,食品卫生知识讲座,健康知识讲座,预防传染性疾病知识讲座等。
4.组织安全应急演练。3月下旬,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确保每个养老服务机构至少进行一次,以增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以及住养老人的安全应急意识和应急救援、自救能力。
5.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事后监督体制。4月上旬,在安检组对养老机构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单位进行回访检查,督促整改,确保做到每月两次的回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6.几项具体工作安排。3月10日前,向区安全生产“三到位”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区民政局工作方案;3月11日至4月20日,每周一下午5:00前,向区安全生产“三到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周活动开展情况及《区安全生产“三到位”活动信息报表》。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5
为切实做好我市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有效贯彻落实市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的精神,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晓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救助局、社会事务科、慈善社工科及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机关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一)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区县(市)的联动协作机制;传达上级的决定和指示,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督促、协调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加强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在对入住老人、孤残儿童安全供暖基础上,禁止在居室内使用明火电烤炉和电热毯,禁止使用木炭、燃煤取暖,禁止在居室内加热食品,严防取暖引发人员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老年人、孤残儿童造成的影响,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孤残儿童严防摔伤。
(三)救助局:督导各区县(市)加强对因低温雨雪天气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严格落实救助保障政策。
(四)市救助管理站:扎实开展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大城区街面巡查力度,加强站内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做好站内扫雪除冰工作。
(五)市第五人民医院:加强院内老年公寓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院内扫雪除冰工作。
(六)市殡仪馆:做好馆内扫雪除冰工作及治丧厅内安全取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范应对此次冰冻雨雪天气的各类会议及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杜绝玩忽职守、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压实属地管理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主体责任。
(二)严格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保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守值班纪律。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信息日报告制度,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响应结束,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将应对工作信息汇总,在每日下午5点之前上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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