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时间:2024-11-29 12:37:05 整改报告 我要投稿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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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荐)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

  根据财政厅《关于反馈2019年度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函》要求,我厅针对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厅2019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分83.3分,评价等级为“良”。我厅对相关相关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结合相关项目单位的整改情况,形成该整改报告。

  二、整改情况

  (一)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2019年机构合并影响了资金下达进度;2020年资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我们讲督促项目单位进展,确保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对实现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资金使用进度慢、结余大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情况核实,一是主要是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尾款未支付,厅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达标的项目支付尾款,对验收未达标的单位按要求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步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资格。二是宁乡市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补助未使用资金103.9万元。截止2020年底,26个申报单位共51个旅游厕所已经验收竣工,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项目单位存在滞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资金合计585万元,占比现场评价金额比例为3.4%。具体情况如下:

  1、个别单位滞留财政资金

  省文旅厅对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景桃花源贷款项目进行核查,核实情况为由于账务处理不当,进一步核实整改。主要是因为桃花源管理委员会与常德市文旅投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资金结算,根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2019年第13号会议纪要对常德市文旅投开具了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390万元的收据,所以结算时实付10万元。但常德市文旅投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将本级财政收取的39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作支出,而是记入了其他应收账款往来,导致出现了财务核算问题。目前常德市文旅投已进行账目调整。

  2、个别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帅孟奇故居4A级景区创建高标准标识系统及研学拓展活动补助项目进行核查。一是革命同志故居陈列馆建设需要经过项目论证、宣传部门审批等一系列严格的审批流程,另,高标准标识系统主要是通过现代信息化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购买大型电子屏、讲台、声光设备、观众座椅等多媒体教学设备是高标准标识系统建设的一部分;二是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建设,该项为研学项目,是必要的,只有前期设计得到,才能带给游客好的体验,才对得起革命先烈;三是厅已要求该单位从县级财政预算申请28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置换故居管理办公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置换后,该资金将继续完善帅孟奇故居景区高标准标识系统。下一步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进。

  3、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存在财务报销凭证不规范、合同未设立质保金条款、验收程序不完善等情况,进行核查,涉及的4个项目单位,均已整改完毕,

  一是娄底双峰“溪砚制作工艺”非遗旅游产品开发及花鼓戏演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完善了原始凭证,补开了正规发票;设置工程资金支出台账,补充了相关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是罗荣桓故里智慧导游系统及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合同,对弱电项目建设合同补充了质保金条款。

  三是衡东县白莲镇铁坪村项目、三樟镇柴山洲村项目均已完善了建设合同以及相关票据。

  4、预算指标混用

  省文旅厅对预算指标混用情况进行核查,一是对相关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下一步将通过财务培训班进行财务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市、州对旅游厕所的补助不规范

  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旅游厕所建设是我省加快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实施的项目,根据《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省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600座。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旅游厕所建设资金,是在国家旅游厕所专项资金补助基础上补齐缺口,我厅根据2018年各地区已完成旅游厕所项目个数予以核拨,补助标准为5000元/蹲位,对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是评估各地区旅游厕所建设的整体完成情况。厕所资金属于中央和省对地方安排的“先建后补”资金,因此,省级厕所专项资金安排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2、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省文旅厅对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图书馆等三家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并反馈;二是下一步省文旅厅将对项目中含有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项目进行暂停,并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地区下一年项目申报的指标。三是通过组织市州业务培训的机会,普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鼓励市州在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出台与自身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个别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湖南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项目、南岳传奇古镇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一是该单位已经结合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二是要求对南岳传奇古镇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运营条件。

  4、个别项目补助标准不够明确

  省文旅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有以下整改:一是下一步做好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二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精准测算资金、分析资金缺口、资金使用计划。

  三、下一步打算

  (一)优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的三个节点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项目申报初评时,加大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分值评定,对绩效目标不完善的项目进行评分扣减处理,对于态度恶劣的,给与初评不予通过处理。二是强化项目中期绩效目标考评,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约谈,对于预计无法完成的单位进行资金收回处理;三是落实结项绩效,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划分绩效评价档次,作为下一次项目申报的依据,对于完成不力的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收回处理,并暂停该地区一年的相关项目申报。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尽快发布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下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流程,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三是强调花钱必问效,凡是使用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组织绩效评价,使用省补资金超过100万元的由当地文旅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评价。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两年内不得申请补助。对未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市县区,暂停补助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目标实现状况,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库建设,通过培训等形式进行普及;三是坚决打击项目单位多头申报财政补助行为,采用信息化手段,避免项目单位在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获得补助。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2

  按照《关于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黔财绩〔20xx〕7号)要求和《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安排,为督促指导各地切实抓好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财政厅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整体情况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共涉及30家省级预算主管部门的60个项目。其中民政项目4个,分别为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

  (二)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1.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2440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33.12%;评价分值85.90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4.12

  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良(84.2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88.41%,社会公众满意度86.02%,项目执行部门满意度98.37%。

  2.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8528.02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30%;评价分值85.64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4.12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良(83.9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3.60%,社会公众满意度91.55%,项目执行部门满意度97.40%。

  3.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3000万元,抽查区域为21个县、抽查资金占比44.33%;评价分值80.02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5.45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中(75.67分);平均满意度98.1%。

  4.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该项目包含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经费、社会伤残人员假肢矫形安装补助资金四个二级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11833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51.98%;评价分值70.12分,评价等级中。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良(87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中(66.40分);平均满意度92.73%。

  二、主要整改情况

  为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由我厅规财处牵头,厅救助处、福慈处、基政处、事务处等相关业务处密切配合,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及时组织对照问题逐一整改,并组成工作组实地督查部分市县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效。

  (一)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

  1.对项目省级财政资金预算申报未充分考虑救济人数变化因素问题,在20xx年预算申报测算时综合考虑了减员、调标及市级配套因素。

  2.对部分抽查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xx〕215号),要求市县两级足额预算安排资金,并督促涉及市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

  3.对年末滚存结转结余资金较大、未有效盘活问题加强对市县督促整改和指导,20xx年对有条件地方适当提高月人均补助标准。

  4.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业务培训。

  5.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应发尽发和按月动态管理,拟出台《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资金管理办法》。

  6.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和做好公开公示。

  (二)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

  1.对抽查点省级下拨资金核定户数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大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会商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拟将兑现方式由“先征后返”改为“即征即返”。

  2.对制度缺位,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拟制定《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管理办法》,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内容。

  3.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并制定《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管理办法》。

  (三)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针对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专项资金奖补项目产出效果不足、专项资金奖补项目效益未凸显问题,一是对报告所列具体问题认真进行情况梳理,逐一抓好整改;二是以绩效为抓手,做好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统一谋划,使专项资金项目产出最大化;四是及时修订《贵州省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四)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

  1.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足问题,印发了《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对应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地抓好整改落实。

  2.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20xx年,我厅印发《《20xx—20xx年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质增效计划》,对全省未充分发挥效益项目进行全面整改,同时结合具体问题,加强监督指导、绩效检查和工作调度,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3.对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提高不明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能力提升效果不足问题,着重对“床位利用率较低、实施效果与规划效果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等开展督促指导,印发了《关于做好40所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提质改造工作的通知》,通过广泛动员、组织特困人员到城乡养老机构参观、试住、拓展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范围等提高供养机构集中供养率;同时强化工作责任,将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等方式,确保有效提升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如期完成规划目标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按照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厅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绩效管理工作广度、深度以及与新时期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尚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机制。对照20xx年财政批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开展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总结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

  三是适时开展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选取涉及民生、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项目,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方式开展部门重点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的真实性。

  四是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分配预算资金引入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增加预算绩效实现情况因素;实施激励约束措施,推动完善绩效评价与目标考核挂钩。

  五是推进预算绩效信息逐步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将绩效自评结果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六是加大绩效培训力度,有效引导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3

  贵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于20xx年3月对我局20xx年度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评价和20xx-2020年度文物保护资金进行了审计。6月6日,贵局发出浙文物函〔20xx〕206 号文件,提示我局在使用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对此非常重视,即刻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

  我局在认真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潘春方为组长,局文化遗产保护科科长陈伟阳、新昌县博物馆馆长张斯鸿为副组长,赵菊芹、何中梁、徐梦、潘晖、吕越双、徐婉仪六位同志为组员的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管理制度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①工程进度延期,合同规定施工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但由于“施工场地无法移交、围护封闭导致施工延期”的问题,需延期50天左右。②合同签订未写日期。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数字化、预防性保护项目开标的监督人未及时签字。

  3、回山建筑群修缮工程。回山建筑群的省保资金设计费用和施工费用混用。

  整改情况:我局已积极与施工方沟通,排除施工延期等问题,推进工程施工进度。同时,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监督制度,杜绝合同未签字、未写日期等情况,并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实施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变更调整管理、采购管理、验收管理、监督管理。

  (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我局于20xx年11月将191万省补资金分配给南明街道,但因属地管理等问题未协商好,南明街道于20xx年11月才将191万打给城投公司,截止20xx年底共支付5.8万。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由于数字化保护项目验收效果不及预期需要进行整改,预防性保护项目受大佛寺石弥勒维修项目影响,工程进度也有所延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我局已与施工方沟通,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在今后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资金按进度及时、合理支出,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这次检查,我局发现了在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上存在的漏洞,为后续项目作出了警示。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文〔20xx〕178 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xx〕54号)、《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xx〕2号)等文件的学习和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项目开展中,提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4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督促预算部门做好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函》要求,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我厅的有5个项目问题,我厅高度重视,按照贵厅反馈的各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要求,针对每个项目问题,逐个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5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100%。

  1.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20〕20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24号)转发至28户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二是采取上门辅导的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促进社区和困难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

  2.针对资金发放标准未明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未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的督查和指导,认真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费补助标准。二是对已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2月底前,28户社区和困难企业已全部制定和完善了本企业的资金发放标准。

  3.针对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国有企业脱困资金的申报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从2021年起,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

  4.针对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挪用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一是责成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对挪用资金事宜做出深刻检讨。二是督促指导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按照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已将挪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扶贫资助款”清理还原。三是督促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以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问题,及时制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类记账凭证,杜绝类式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规范、安全合理使用。

  5.针对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二是从2021年起,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步工作打算:1.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深入的政策宣传,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一是开展上门辅导与政策宣传解读;二是鉴于疫情的实际情况,拟于5月期间开展一次会议培训。2.加强督促指导工作。通过督查、巡查等方式,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对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进行督查;二是组织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3.坚持资金申请程序。各社区和困难企业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并长期坚持。

  二、贵州省锦绣计划专项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9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8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88.89%。

  1.省工信厅未单列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切块管理,中小专项提出了年度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申报指南中已明确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是支持重点之一,不宜再单列锦绣计划类别。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未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缺少具体的管理细则。(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拟定《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制定了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程。

  3.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年度申报通知中已明确资金申请程序。

  4.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文件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和专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项目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5.存在可回收资金。(整改情况:整改中)

  已与铜仁市工信局、贵州省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2021年1月29日,铜仁市工信局、财政局验收组再次对该企业以前年度获资金支持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6.部门协同管理较弱,省直部门间沟通较少。(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明确省工信厅、省妇联各自报送专项资金中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每年通过网上预算管理系统报省财政厅审核并通过省人代会审议,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

  7.项目的过程管理较弱,项目实施单位并未按照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资金监督、项目管理等工作。(整改情况:已完成)

  专项资金下达时,已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市州,督促各市州工信部门加强资金申报管理及绩效目标设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项目实施单位档案管理能力较弱,核心资料有缺失。(整改情况:已完成)

  2016年我厅建立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要求所有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系统上传,做到全部资料可留痕、可查询。

  9.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较弱。除省本级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未做绩效自评、项目申请时未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未宣贯到县。(整改情况:已完成)

  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将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在我厅官网上公布及下发各市州,同时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021年1月13日至15日,对各市(州)、贵安新区、部分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培训。

  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各市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继续督促有关市州做好现场勘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三、农村产业革命12大特色优势产业--刺梨产业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7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完成改率85.71%。

  1.关于“刺梨产业仅有三年发展推进方案,未明确分年度实施内容、实施数量、详细进度安排及执行计划,导致市县级主管部门难以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不能及时组织项目申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刺梨产业工作专班已于2020年印发《贵州省刺梨产业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实施方案。委托中鼎资信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对2019年安排刺梨专项资金自评,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于2021年2月8日印发《贵州刺梨产业2021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关于“省林业局未完全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省林业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已重新认真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0〕11号)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有关工作经对接后,华昆公司已认可,达到相关要求”。

  3.关于“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区)10个项目中,有三个项目尚处于协议签订、设备采购过程,进度较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毕节王老吉公司“王老吉贵州刺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已于2020年11月进入正常生产阶段;贵定绿视野公司“刺梨种植加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已投入生产;贵定山王果公司“刺梨原汁扩能提产及刺梨精深加工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厂房钢构建设;贵定敏子食品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设备已进场,正在修建冷库,部分场地已完成场平。下步将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见实效。

  4.关于“惠水县仅对刺梨加工企业开展督导调研,未形成全面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惠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我县贵州潮映大健康饮料有限公司2019年获批的500万元扶持资金为刺柠吉加工企业,属于加工项目,不涉及其他产业”。

  5.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滞留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截止2020年6月,水城县年产12万吨刺梨鲜果深加工建设项目,已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经了解因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中)

  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已按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相关申请拨付资料,并多次与区财政部门沟通,但是因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已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协调拨付。

  6.关于“多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未开展专项检查,如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是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将刺梨产业项目实施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按照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各项要求再次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企业获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企业项目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7.“未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本次抽查的5个县(区)中,项目主管部门均未按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按照《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农村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及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核查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进度。例如,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落实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下步工作打算:结合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反应情况,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的审核与跟进,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一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对项目申报企业加强指导,规范企业申报资料。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绩效意识。指导各级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拨付流程。二是切实敦促项目实施,提高资金到位率。敦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建设,严格对项目施工情况、生产线改造、设备购进安装等进行跟踪督促;敦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资金拨付申请后,对于已经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以加快项目进度。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完善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以此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优化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并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基金运营存在合规性问题——基金财产托管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财产托管并无不合规。根据《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方案》明确了工业基金将选定多家合作银行作为合作方。《贵州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法〔20xx〕5号)中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货币资产进行托管,其本质目的便是由专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参与基金的资金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安全性。工业基金一方面本着审慎性原则,从所有金融机构中挑选14家经营作风稳健,经营行为规范,具备高效清算、交割能力,拥有足够熟悉托管业务专职人员的银行进行合作,签订相关托管/监管协议,对基金资产开立独立托管/监管账户,按约定对工业基金提供的划款资料进行审查等工作;另一方面工业基金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与这14家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后评价机制,使银行能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发挥投贷联动的最大效能。

  2.闲置资金较为严重。(整改情况:已完成)

  资金使用并无闲置严重的状况。一方面工业基金项目的推进及资金投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资金量也随时处于一个流动的状态,项目会不断投放、到期收回、再投放、再收回,账上资金并非一成不变;另一方面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的积极性,加大各方对贵州省工业产业、省属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基金需要在留存余额和投放金额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让基金的资本撬动效能最大化。

  3.投资方式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10号)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1)根据省政府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整体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拟设立一支以股权投资为主,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贵州省内非上市工业项目股权、工业类子基金、上市工业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的贵州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并将工业基金中1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通过减资后收回并注资到新型工业化基金。

  (2)持续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工作力度,工业基金对内已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股权业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外一方面不断加强尽调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内部已有企业中梳理,从价值链、产业链的上下游发掘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推动企业做强做优。现已投放3个股权项目,金额合计1.5亿元。同时,工业基金目前储备股权项目16个,正在积极的开展尽调摸底和分析研究工作。

  (3)积极对接外部培训机构,并采取内训+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业基金员工开展股权业务系统性培训,目前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有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企清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国内金融领域知名机构。

  (4)建立股权业务智库。股权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第三方机构的'智力支持,工业基金充分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分别与贵州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贵州大学以及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使其成为工业基金股权业务的智力资源储备。

  (5)加强探索创新业务。探索和学习供应链金融模式,以保理作为切入点,提高企业运转效能。争取今年底之前获得保理牌照。

  4.未按照基金方案进行委托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管理方式方面,基金既委托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受托管理,也设立了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根据工业基金2021年第一次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工业基金今后采用自我管理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5.出资方式不合规、投资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基协备案、间接对出资人承诺最低收益。(整改情况:已完成)

  工业基金设立时,100亿元出资实际来自于茅台集团的借款,违反了监管与自律管理规定。同时,过于重视政府引导,未能建立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黔晟国资公司等委派组成,最终的投资决策权由政府部门掌握,不符合政策规范要求。在资金来源方面,工业基金实际承担了茅台集团的借款成本。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更名为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性质由公司型基金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由股东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6.缺少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的总体目标明确,缺少可量化年度绩效目标,不利于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该问题,前期已完成《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并通过设置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量化绩效目标。

  五、贵州省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伴)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资金募资进度不达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将原对基金规模100亿元的描述性约定修改为“基金总规模4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作为引导资金”。

  2.明确基金存续期限。(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由“原则上不超过7年”修改为“暂定为15年”。

  3.完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四条第(二)款,投决会成员的规定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委为委派1名,贵州产投集团委派1名,战略合作伙伴委派3名”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各委派1名,省金控集团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派3名,省工信厅委派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根据项目需要,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投委会决策,但外部专家不享有表决权。对基金管理公司报送项目进行表决时,需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五分之四及以上同意方可执行。”

  4.遵守关于投资限制的约定。(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四)款,删除原投资金额、比例的限制性规定。

  5.上调基金管理费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五)款,作如下修该:一是原管理费用由按已投金额的0.5%/年的提取比例修改为按2%/年的比例收取基金管理费用;二是为激励基金管理团队,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以基金每年可供分配净利润的20%作为业绩奖励,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剩余80%按照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三是为实现风险共担,完善亏损弥补方式,基金投资发生亏损时,基金管理公司以收到的业绩奖励为限回补。

  6.制定可量化的年度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后将制定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形成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基金其他文件也就上述问题做了相应修订,但是,鉴于我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正在进行基金优化整合,为避免相关文件与基金优化整合方案不一致,尚未正式印发实施。待基金优化整合方案批准后,我厅将根据基金优化整合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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