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事故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教授和处置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物资经费、处置力量等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分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局长、局属各中心负责人。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股。由安全监督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审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局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道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三)根据需要,会同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道真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由县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服从现场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局属单位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属单位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工作。
(五)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审定应急经费预算,统一调配人、财、物和其他资源。
(六)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积极配合和协调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七)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三)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五)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六)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第八条局属各中心职责
组织或参与所管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局属相关股室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会同局相关股室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监督股: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协调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订和负责送审报批工作。
(四)工程股、养护股:参与交通建设施工、公路养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财务股: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协助办综合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条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参与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设备、人员、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事故报告机制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道真县交通运输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互救行动。
事故发生在异地的,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获知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当地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了解前期情况,协助当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和后期工作事宜。
(二)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天气情况、道路状况等环境情况。
2.事故及险情的控制、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事故险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如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报送事故车辆的类型、车况、核定座(吨)位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始发情况、货物名称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5.道真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救援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及其他物证等。
第十三条应急响应
(一)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并立即安排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好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事故现场如遇国家或县政府统一指挥时,局应急机构要与相关单位派出的应急救援处置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领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组织领导要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传达指令,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指挥与协调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在接到各级政府或上级事故信息的指挥命令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事故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一)传达县政府和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协调、配合、指挥分管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并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动态。
(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动态,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的实施方案。
(五)调集运输行业的运输力量,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紧急运输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救助
(一)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所在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或事故影响区域范围扩大的,要按规定通过事发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必要时,可以请求政府征调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应急事故单位的请求,经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同意,可以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第十六条新闻报道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事故信息报道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耦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由县人民政府决定结束应急行动,终止实施相关预案,应急救援撤离现场。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县交通运输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接任人自然为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未达指挥岗位时,应按本预案规定的岗位顺序自动替补人员承担责任。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关于杨桥畔镇安全生产应急队:队长:
副队长:
队员:第一组:
第二组: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镇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三、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五、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六、应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三)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七、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负责制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编制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各部门根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点组织编制厂级应急预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厂级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体系和内容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a)建立应急机构并明确总指挥及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
(b)指明危险物性质与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d)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如可能伴随的后果,应考虑的相应缓解措施,以减少与控制其造成的环境影响;
(e)应急设备、物资调拨;
(f)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
(g)应急联络,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方法。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特定事故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危险源辨识,制定处置措施,程序内容具体详细,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评审、发布、备案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三)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四)每年各单位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对需要进一步改正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负责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发布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备案。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培训、演练、修订
第十条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各单位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本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对于可以组织演练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等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修订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3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逐步进入了微机化管理阶段。为了预防因停电而造成医院药事管理的混乱,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保证药房的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药剂科“停电药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组长:钟雪琴
成员:药房全体人员
二、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向院部汇报。成员在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下帮助药房划价取药、安抚取药病人,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处理程序
1、药品物价员在大规模的'药价调整后,须打印新的药品价目表下发中、西药房,如少数品种(5种以下)就须在中西药房药价黑板上通知,以备停电时手工划价使用。
2、如预先得到通知了停电,组长可以事先安排好工作,预先与总务科、微机室取得联系做好发电、微机转化工作。
3、临时停电的情况:药房当班人员应及时报告组长,由组长和微机室联系,确定停电原因及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准备。
4、组长接到停电报告后立即安排人员到药房前取药大厅做好病人解释工作。
5、如果停电时间较长(超过30分钟)应启动“停电药事应急预案”药房应执行手工划价,首先由药房人员划价、发药,保证窗口病人取药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如药房人员不能保证药房工作顺畅,组长立即通知库房、临床药学组、采购等所有药剂专业技术人员到药房帮助划价发药。
6、组长要及时向院部汇报工作情况。
7、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库房、药房应将冰箱内的药品放到具有冷藏条件的地点。
四、事后处理
组长安排人员将各药房手工划价的处方在微机上重输一遍,已备将来查询方便。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为了应对公司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红英为组长,李小龙、梁军任副组长。组员: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应急处理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应急准备
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与相应疾病控制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训练和技能培训。
三、疫情报告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食品服务实体负责人在30分钟内向应急工作领导
小组组长报告情况。
(1)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2、应急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行政部门报告。
3、各食品服务实体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许瞒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
瞒、缓报、谎报。
4、接到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展开对
报告事件的调查核实,并配合公司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四、应急处理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对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取证、处置、控制的具体措施,分头落实到位。
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规定和职责要求,严格服从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全部到达规定岗位并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同时,协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突发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和群体性防护。
4、全力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五、法律责任
参照《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5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1、报告制度
校区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医务室及时向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向教育局和卫生防疫监督所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市卫生防疫监督所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校区师生员工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①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②结合季节性、突发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职责重于泰山,食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保障就餐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单位正常秩序,减小酒店因食品卫生安全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采取的措施
1、相关人员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单位应急小组确认后立即向食药监局和卫生部门报告。报告资料: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事故人数、症状、可能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食物等。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立即拨打12O急救电话或与附近医院联系,及时将中毒者送医院进行治疗。
3、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4、如实反映状况。单位负责人及与本次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人员要如实反映本次食品安全事故状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问等状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对可疑食品安全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带给可靠的依据。
6、相关部门现场调查结束后要对食品安全事故场所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
(1)对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四、防范措施
1、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教育。
(1)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落实台账登记制度。
(2)餐具消毒关。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2、广泛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
定期或不定期向职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讲座,充分利用交接班、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食品卫生知识水平。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7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提升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在煤矿生产死亡事故中,矿井提升运输死亡事故仅次于顶板事故而位居第二位,这主要是人员违章及作业环节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和环境安全保护措施有缺陷造成的。矿井发生的提升伤亡事故基本上可以分为作业人员自伤和人员收到意外伤害两种。立井提升主要用于升降人员、运送设备物料、矿井排矸、提升煤炭,立井发生的事故有断绳、蹲罐、过卷及人员物体坠落、物体打击、火灾、其他伤害等。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相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互救时,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4)预防为主,科学救援。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条件,提高救援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水平,增强井下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灾害预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3.1.1总经理、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组织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隐患。
3.1.2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程师对预防灾害事故负技术责任,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并贯彻“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每季度对本计划进行修改、完善。
3.1.3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预防灾害事故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各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
3.1.4其他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本计划及业务保安责任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预防灾害事故负责,督促所分管业务部门按本计划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3.1.5生产技术部的职责及任务
贯彻有关矿井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政策、三大规程、《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设计规范要求正确设计,从设计上要保证工程设计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负责“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相关的管理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掌握规程的执行情况,正确地协调安全生产。
具体负责井下顶板、水、运输等事故“预防措施”的监督落实,及时安排施工单位落实好预防措施。
负责运输管理。
负责地测防治水管理,负责制定并落实防治水设计、措施及计划。
3.1.6调度室的职责和任务
对生产中出现的灾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并按有关程序及时汇报,并在有关领导指挥下,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迅速调动人员、材料、设备、车辆,组织救灾工作。
负责牵头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保证技术措施齐全、有效。负责协调并监督各有关单位把水、火、瓦斯、煤(矿)尘、顶板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
负责督促落实各单位抢险救灾储备材料的储备情况。
负责落实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计划相关内容的实施工作。
牵头组织矿井救灾演习。
3.1.7通风管理部的职责及任务
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
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瓦斯、火灾、煤(矿)尘、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组织实施及督促落实,保证通风、瓦斯、火灾、防尘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牵头制定矿井反风演习措施,编制“演习实施报告”。
矿井发生灾害时,要协助矿总工程师提出在通风方面要采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井下火工品的管理,负责矿井井下爆破工的统一管理;负责爆破使用的发爆器、爆破母线的统一管理、发放;瓦斯检查员参与“三人连锁放炮制”的实施;负责对施工单位协助参与爆破人员进行培训及证件的发放。
负责爆破作业过程中灾害预防措施的监督落实。
负责对监测监控系统的监督工作。
负责按照防火要求编制井下防火措施,落实井下各配电点、材料库等场所要按要求配齐灭火器材。
3.1.8机电管理部的职责及任务
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分管的“预防措施”组织实施;牵头全矿的机电管理工作(机电技术管理、机电安全、机电质量标准化等)。负责协调各单位之间机电工作存在的问题。
负责供电管理,使之安全可靠、正常供电,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时绘制供电系统图及电气设备布置图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保证矿有的大型设备、供电设备日常维修和保养,达到设备完好,不失爆,正常运行。监督施工单位的大型设备管理,达到完好要求。
负责督促监测监控队对监测监控系统的仪表仪器按规定校验,负责牵头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业务指导,监督按照《安全监测规范》设置监测探头,并按标准进行管理。
负责督促监测监控队建立安全监测数据库,将安全监测获得的信息反馈到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督促监测监控队井上、下通讯畅通无阻。
负责各种高压供电设施的电气保护检验工作及冬季三防、雨季三防计划相关内容的实施工作。
参加重大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工作。
3.1.9安全监察部的职责及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要求、指示、指令、通知等。对各单位各部门煤矿三大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所涉及到的“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和落实,并按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类事故,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追查,充分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牵头负责矿建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
负责监督各类隐患的落实及处理。
负责编制事故案例及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下发矿属各有关单位,做到超前防范。
3.1.10保卫科
负责监督地面消防仓库配备的防火、防洪等设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督促物资供应部门落实消防器材的购置。
建立健全地面消防网络,负责制定地面防火措施,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3.1.11 计划财务部的职责及任务
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落实。
3.1.12 土建工程部的职责及任务
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具体落实疏水、防洪和排水系统工程,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确保地面防洪安全和地面水不流入、渗入井下。
负责落实建设安全“三同时”。
3.1.13 后勤管理部的职责及任务
负责全矿水源日常管理。
负责所辖管理范围防火措施的落实。
3.1.13医疗急救站筹备办公室
负责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抢救工作,按规定配备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一旦有人员负伤能及时抢救,要保证上井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3.1.15 物资供应部
负责按有关规定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保养,保证完好并及时供应。负责爆破材料库矿用爆炸物品的保管、领用、退库的管理。
3.1.16 行政办公室
负责事故应急的车辆协调工作。
3.1.17 工会
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1.18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学习“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要求做到人人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使每个职工真正熟知在自身工作范围内发生水、火、瓦斯、顶板等各种事故时,都能够采取相应对策,并能够迅速、准确地撤离事故现场。
3.1.19 施工单位具体负责落实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预防措施,发生事故后根据公司的命令,参与事故抢险工作。
负责将所属各施工队把水、火、瓦斯、煤(矿)尘、顶板、运输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实施监督。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在规程措施中明确预防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瓦斯监测监控等重大事故的措施,要在规程措施中明确各作业地点工作人员的避灾路线,做到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施工单位负责人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3.1.20 各单位还应对本单位的安全设施等进行经常性自查,保证完好有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分管的“预防措施”的实施。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建立健全提升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
(2)严格落实提升质量检查制度,发挥各级的检查作用,及时处理运输隐患。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由专职机构对提升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实地进行各项保护试验。
(4)操作人员严格落实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前检查试验。
4.2 突发事故前的预兆
4.2.1.1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或钢丝绳安全系数不能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超过规定;松绳、过卷、过速、限速等保护装置失灵;在特殊情况下钢丝绳打弯、挤压、撞击变形、重物砸击或受猛烈拉力伸长而不能及时更换;摩擦轮多绳提升钢丝绳各绳张力不均或不按规定更换等。
4.2.1.2制动装置不符合规定;液压站油质过滤不良,杂物多,回油管堵塞造成回油不畅、阀组拒动致使不能可靠制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电气制动失效;超载运行引起制动失灵;摩擦式提升机钢丝绳打滑;人的不安全行为等。
4.2.1.3操作或防护不当、保护失灵、管理不善、违反规定等造成人员、设备、矿车从罐笼坠入井筒的事故。可能导致设备损坏,人员伤亡。该事故可能发生在上下井口人员乘罐时,也可能发生在人员、设备、物料提升过程中。
4.2.1.4机电设备不防爆、无“MA”标志或存在失爆现象,电气设备不完好、电缆不阻燃、老化、短路或电火花等引起的电气火灾,可能导致电气设备损坏、人员伤亡。该事故发生地点为车库、上下井口或井筒。
4.2.1.5由于防护不当、设施不健全(如冬季无暖风设施,井架、井筒结冰坠落伤人)、违章作业等在井口或井筒坠物导致物体撞击事故。
4.2.1.6在立井提升过程中还可能存在触电、雷击、突然失电、过速提升容器卡阻,带绳下滑等危险、有害因素,造成设备损害,人员伤亡。
4.3矿井提升事故预防措施
4.3.1绞车司机、信号工必须按照规定配备齐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4.3.2为防止过卷事故出现,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2.1井口到位开关、磁钢固定牢固,无脱落,性能可靠,确保到位停车。
4.3.2.2每日对过卷、闸间隙、过速等保护进行试验,确保保护设置或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4.3.2.3每周检查井筒减速点开关,保证提升过程减速可靠。
4.3.2.4定期更换提升机制动系统液压油,清洗制动闸、系统阀组,保证制动系统安全可靠。
4.3.2.5加强对提升系统各岗点的.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岗位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素质,杜绝人为误操作。
4.3.3为预防提升钢丝绳断绳及坠罐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3.1确保提升钢丝绳日检时间和日检质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更换提升钢丝绳。
4.3.3.2加强提升机的维护和检修,避免提升机出现紧急停车。
4.3.3.3杜绝井筒坠物的发生。
4.3.3.4加强滚筒摩擦衬垫的检查,保证钢丝绳间的张力差不超过10%。
4.3.3.5定期检查钢丝绳张力平衡装置,确保工作状况良好。
4.3.3.6定期检查托罐装置和防过卷、防过放装置,确保其完好。
4.3.3.7每天要对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进行检查,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探伤试验,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3.3.8制动系统的制动力距、空动时间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校验。
4.3.4为预防平衡尾绳断绳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4.1确保平衡尾绳周检时间和周检质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更换平衡尾绳。
4.3.4.2杜绝井筒坠物的发生,定期检查分绳木。
4.3.4.3加强对提升系统检修,避免过卷、过放事故的发生。
4.3.4.4及时排干井底积水,清理杂物,避免井窝杂物缭绕平衡尾绳。
4.3.4.5加强提升系统各岗点人员的巡检力度和巡检质量。
4.3.5为预防主提升钢丝绳滑绳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5.1加强检查滚筒衬垫,摩擦衬垫摩损及摩擦系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4.3.5.2提高对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修质量,保证二级制动性能可靠、动作灵敏,保证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紧急停车时二级制动可靠。
4.3.5.3下大件时,要严格按照提升机最大允许提升重量对下大件重量进行限制,并对空罐进行配重,同时严格按规程要求控制提升速度。
4.3.5.4加强对钢丝绳的日检、井筒装备的定期检修,保证提升系统工作可靠。
4.3.6为预防卡罐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6.1每天对立井上下井口安全门、摇台、阻车器、罐笼及推车机与提升信号间的闭锁进行检查、试验,闭锁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4.3.6.2每周对立井井筒装备检查一次,保证运行罐道及稳罐罐道无松动,罐道接头间隙、错茬符合要求。
4.3.6.3每年对立井井筒罐道间距、罐道变形、锈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测量、检查,确保罐道安装质量。
4.3.6.4每天要对罐笼的罐耳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4.3.6.5冬季,井口加热设施必须保证正常运行,确保井筒温度符合规定
4.3.7为预防罐笼内人员、车辆安全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7.1上下人员时,罐笼必须设置完好、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罐帘,并保证规范使用。
4.3.7.2、罐笼运行时,罐内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和随身携带的工具,不得伸出罐笼或靠近和接触运行部位。
4.3.7.3、上下车辆时,必须使用完好可靠的阻车装置将车辆进行可靠稳阻。
4.3.7.4、一般不得单独上下零散材料、物件等,确实需要时,应经把钩工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放置稳固、可靠,方可进行。
5 信息报告程序
5.1事故信息来源
作业人员发生矿井提升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向综合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调度室要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并通知机电部、运行工区、调度室,对提升事故情况进行侦查。
5.2信息报告
发生矿井提升事故后,要核实矿井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情况和被困人员数量,矿井提升事故发生时间、范围等信息,事故情况迅速报告晋煤集团值班室,晋城市安监局值班室和有关单位。
综合调度室接到发生矿井提升事故信息后,通知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到调度中心集结待命。
5.3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矿领导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胡底煤业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公司综合调度室自动转换为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应急工作组人员立即到指挥中心集合,根据人员在位情况,明确指挥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具体组成人员,部署事故救援任务,实施应急救援。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可能伤害人员的数量,依据胡底煤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中确定分级响应原则,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政府级:在确认矿井运输事故伤害人员在10人以上时,公司指挥部要按照规定程序向晋煤集团公司、晋城市安监局报告,并实施先期应急救援。
公司级:在确认矿井提升事故受伤害人员在10人以下时,公司指挥部要按照规定程序向晋煤集团公司报告,并实施先期应急救援,同时报告晋城市安监局。
矿级:在确认矿井提升事故无人员受伤害时,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组织井下人员撤离。
6.2 响应程序
提升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1应急指挥
6.2.2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6.3 处置措施
(1)当发生提升运输事故时,迅速切断电源,设置警戒标志。
(2)事故单位班区长得到事故情况及时赶到事故地点进行指挥应急处置,对受害人进行有效的救助。
(3)现场的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积极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对于轻伤者应现场对其进行包扎止血,将其抬放到安全地带。而对于骨折人员不要轻易挪动人员,等待专业救助人员的到来。
(4)调度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要及时做好车辆的调度和人员的接送工作。将伤员及时运到井口,副井底信号工要按伤员提升规定做好联络工作,及时将人员运送到地面救治。
6.3.1自救互就
(1)救援人员应按规定携带必要的救援工具。
(2)在救助处置时要设置事故警示牌,禁止行人通过、禁止其它作业。
(3)在进行抢险救援时,需切断电源、设置警戒人员、固定提升运输设备,以保证救援人员和遇险人员的安全。
6.3.2处理事故时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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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7.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事故得到控制;
(2)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3)死亡人员得到处置;
(4)现场清理,无次生事故隐患;
(5)抢修组人员进入现场,开始恢复生产维修作业。
7.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1)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组织进行事故现场检查,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
(2)抢修队伍进入现场、抢险人员离开现场,双方进行信息交接;
(3)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结束指令。
应急结束后,公司应急指挥部对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对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晋城市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8
为提高我市对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紧急处置的能力,建立健全应对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市开展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类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质量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负面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树立我市质监工作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是指在市范围内产品质量问题严重而引起新密市政府、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下列特定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
(一)造成或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发及重大事件;
(二)被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的突发事件;
(三)执法受阻或暴力抗法造成人员伤亡;
(四)中央领导,质检总局、省、市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的`重大事件;
(五)其他可预见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发及重大事件。
第三条
根据突发及重大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分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具体内容是:
(一)特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事件影响重大,因假冒伪劣产品已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需立即向市政府和市局报告,由省、市局组织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事件,是指假冒伪劣产品被中央新闻媒体曝光;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市质监局领导做出重要批示的事件;假冒伪劣产品已经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假冒伪劣货值在50万元以上,由省、市局组织协调处置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是指假冒伪劣产品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市局领导做出重要批示的事件;假冒伪劣产品已给人民群众造成一定损失,产生不良后果,或假冒伪劣货值在20—50万元,由市局组织力量处置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是假冒伪劣产品已给人民群众造成轻微损失、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假冒伪劣货值在20万元以下需立即向市局报告的事件,由我局组织力量处置的事件。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规范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对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积极自救。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1 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积极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各单位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验室类型,分析研判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三章预防与预测
第七条预防
各单位须建立健全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明确各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追责机制;确定各实验室技术安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和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实验室技术安全档案和使用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制度。通过规范和强化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预测
针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可能发生的失窃、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现状予以充分的`评价与预测,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四章事故应急程序
第九条处置突发事故的一般程序包括:报警、启动预案、先期处置、应急处置及救援、善后及恢复。
(一)报警
2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本部门领导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保卫处等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报警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事故种类,发展程度和已经产生的危害,已采取的措施及报警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如发生严重的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19和120等电话。
(二)启动预案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校医院和相关学院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先期处置
现场人员在报警的同时,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蔓延,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
(四)应急处置及救援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引致次生灾害;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应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4 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沙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第十一条实验室爆炸事故
发生实验室爆炸事故,首先应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由工作人员及时切断电源并关闭管道阀门,同时,其他现场人员应通过安全出口或采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其次,听从统一指挥进行人员抢救和安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验室触电事故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5 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执行。
第十四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10
一、组织机构
(一)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及联系电话
组长:小徐
副组长:小王、小孙
组员:各班主任和配班老师
职责:
1、对危险化学药品万一发生火灾、泄露、丢失等意外情况,指挥中应视具体情况迅速组织各相关人员成立应急小组,制定相关措施。
2、保障各种应急物品、器材、一起所需资金。
3、全面负责各种突发事故的处理;协调各小组的工作,人员配备、监督、检查小组职责落实情况。
4、组织成员学习相关知识,明确各小组的职责,不断提高成员防范应急能力。
5、紧急呼救电话:巡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二)抢救组
组长:小王
成员:各班主任和配班老师
职责:
发生大的'事故后,要保障对外界的联络畅通,并掌握所有成员的通讯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迅速做到上通、下达,同时应做好救灾组织与预先人员之间、救灾组织与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之间的信息,同时当通讯系统被破坏时做好利用其他方式进行联络的可能性。
发生事故后对伤势较重的人员要做好与附近医院的联系,并保证急救药品和设施的齐全与良好,同时对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要逐一了解,并对可能造成的伤害要有相应的抢救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急救措施
在实验室中发生人身中毒时,必须采取急救措施,应先行急救,再送医院治疗。
1、吸入毒气:将其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让中毒者昔日
新鲜空气,如轻度中毒者会较快恢复正常,如果发生昏迷休克,可给中毒者做人工协助呼吸,保持安静,注意保暖。
2、消化道误服中毒应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呕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盐水、
肥皂水,3——5%的碳酸氢钾溶液或1:50的高锰酸钾溶液(千万不能太浓,防止灼伤胃粘膜)。洗胃液要大量喝,边喝边使中毒者呕吐。如果没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温开水,冲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呕吐。洗胃药反复进行多次,直到洗胃中基本没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剂。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汤等。主要毒物的毒性症状及其急救措施。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11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四、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报告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认真做好外出活动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教育局并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1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迅速消除档案突发灾害事件,确保总监办档案资源安全,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总监办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档案为主、应急联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所指灾害为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自然灾害包括:水灾、地震等。突发性事故包括:火灾、档案丢失、档案被盗、档案泄密、档案电脑系统崩溃。上述灾害如对管理处档案造成威胁,出现险情,应及时组织抢救。
三、组织领导
总监办成立档案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抢险救灾工作队,领导小组挂靠办公室,负责部署、检查档案安全工作;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工作队,调配应急资源,按程序实施应急抢险。
组 长:杜宗民,辛秉荣成 员:高俊峰,崔勤书,吕海运,孙明东,崔秀英
抢险救灾工作队:综合部人员、试验室人员、值班人员。
四、工作目标
(一)采取最有效措施消除对档案资料的安全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五、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1、档案库房;
2、综合部;
3、试验室办公室。
(二)抢救顺序:
1、文书档案(先永久,后定期);
2、会计档案;
3、技术档案;
4、声像档案;
5、电子文件档案;
6、实物档案;
7、档案目录和检索工具。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灾害应急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二)健全与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的联动机制。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部门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抢险救灾小组成员应熟悉抢险岗位、职责及救灾设备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四)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材应每年更换一次,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五)档案存放区域均应配备两套钥匙,一套由档案员使用,另一套由办公室主任保管以备急用。
(六)每半年安排专业人员对档案室各类仪器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转。
(七)档案存放区域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档案库房实行专人管理,非库房管理员未经允许不得出入库房。
(九)库房管理员对进、出库房的档案要逐卷清点,加强对利用档案的监控,利用完毕应及时检查,归还上架。
(十)选择安全可靠的档案软件系统和存储设备,建立档案电子数据备份系统,对于重要数据要实行实时备份。
七、应急预案
(一)一般性灾害操作步骤
1、发现档案存放区域有被烧异味或墙面、地面、暖气漏水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查找险源。如险情不大,能自行处置的,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排除险情。事后,将发现险情及排除情况上报,查明原因,堵塞漏洞。
2、发生虫害、鼠害时,库房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对档案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对受损档案及时进行修复,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二)较大灾害操作步骤
1、较大火情
(1)发现火情立即发出警报,提醒灭火和疏散,同时切断电源,向领导小组汇报。
(2)抢险救灾队利用附近的移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拨打消防报警电话,明确说明受灾地点。
(3)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抢救搬运工作。发生小范围局部火情时,转移至同楼层安全区域;火情严重时,转移至室外安全区域。档案转移应由专人负责。
(4)及时向消防人员介绍险情,一切听从其专业指挥。
2、较大水情
(1)发现进水情况,应立即通知领导小组,同时迅速切断水源,立即启用工具、设备排水。
(2)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
(3)领导小组视档案存放区域进水情况,确定档案转移处置意见,立即组织实施。档案转移由专人负责。
(4)当遇强降雨时,库房管理员必须及时检查库房渗漏情况。发现严重渗漏,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派专人抢修和维护,库房管理员负责渗漏范围内的档案处置。
3、档案被盗、泄密
(1)应及时保护案发现场,向领导小组报告。
(2)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3)档案员提供准确的失窃、泄密档案种类、数量等情况。
(4)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总结改进。
4、档案主机崩溃
(1)通知监控中心技术人员,最大限度抢救档案数据。
(2)联系档案软件维保单位维修更新,进行软件恢复,数据导入。
(3)查明原因,及时总结改进。
(三)重大灾害操作步骤
发生威胁档案安全,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库房崩塌等重大情况时,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等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八、非工作时间责任人及责任
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如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出现灾情,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为直接救灾责任人,其责任是:
(一)迅速拨打电话报警。
(二)电话通知处领导或其他责任人。
(三)工作队员接到救助电话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四)在不危害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阻止灾情。
(五)在公安、消防、供电及其他抢险人员到来后,及时指明灾险部位。
(六)抢险结束后,报告灾情情况。
九、灾后工作
(一)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资料。
(二)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迅速上报。
(三)根据情况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对有关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13
1.1编制目的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1.3.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及“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
1.3.2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演练、保障和培训工作,以便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1.4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类
按照我县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类型、使用性质、生产储存等情况,将重、特大火灾事故分为7类:高层建筑类火灾事故、地下建筑物类火灾事故、石油化工类火灾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事故、仓储类火灾事故、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事故、其他类(主要包括古建筑、易燃密集建筑区等)火灾事故。
1.5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
按照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燃烧程度和燃烧对象,将重、特大火灾事故分为四级:I级火灾事故,用红色表示;II级火灾事故,用橙色表示;III级火灾事故,用黄色表示;IV级火灾事故,用蓝色表示。
1.5.1I级火灾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级火灾事故:
1.5.1.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5.1.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
1.5.1.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10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火势难以控制;
1.5.1.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
1.5.1.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1.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2II级火灾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I级火灾事故:
1.5.2.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5.2.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
1.5.2.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5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火势难以控制;
1.5.2.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
1.5.2.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6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2.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3III级火灾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II级火灾事故:
1.5.3.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5.3.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
1.5.3.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引起连锁爆炸燃烧,火势难以控制;
1.5.3.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
1.5.3.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3.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4IV级火灾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V级火灾事故:
1.5.4.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5.4.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
1.5.4.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可能引起连锁爆炸燃烧,火势难以控制;
1.5.4.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
1.5.4.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4.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2应急组织体系
*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应急办、灭火现场指挥、各相关部门组成。
2.1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消防大队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县重、特大火灾灭火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并负责调动各有关方面的人力、物力,保障灭火物资和后勤生活物资的供应,实施统一指挥。成员单位有县公安局、安监局、城建局、卫生局、环保局、农电局、网通公司、人防办、消防大队、自来水公司等。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大队长兼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县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灭火现场指挥部和各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应急工作;接到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负责应急队伍的日常训练和应急工作的演习;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灭火现场指挥部
2.3.1灭火现场指挥部的组成
灭火现场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由消防大队正、副大队长担任;副总指挥消防中队正、副中队长担任。下设作战组、供水组、通信组、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宣教组、政工组、火调组。
2.3.2灭火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2.3.2.1灭火现场总(副)指挥的职责
全权负责整个火灾现场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主要任务:制定单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在应急指挥部到达火场后及时通报火场情况及作战意图,听取指示并贯彻执行。
2.3.2.2作战组的职责
迅速摸清火场情况,根据灭火现场指挥部总(副)指挥的命令,组织带领各种参战力量进行灭火进攻、救人、破拆、排烟、阵地转移等灭火战斗行动,确保其顺利进行,随时将火场变化情况汇报给灭火现场指挥部总(副)指挥。
2.3.2.3供水组的职责
负责灭火战斗行动中的供水,协调市自来水总公司,保障火场供水不间断。
2.3.2.4通信组的职责
组织灭火现场指挥部与高度指挥中心及各参战部队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前后方有通信畅通。
2.3.2.5警戒组的职责
划定警戒区,协调交警、治安警察确保火场警戒和附近的交通畅通。
2.3.2.6后勤保障组的职责
组织供应器材装备、灭火剂、消防车的燃料,负责消防车辆装备的维修,组织饮食、衣物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的开展。
2.3.2.7宣教组的职责
负责火场摄像、照相,并进行后期编排制作,根据上级指示,确定新闻会的时间、内容和发言人。
2.3.2.8政工组的职责
负责灭火战斗的政治宣传和鼓动,做好参加灭火战斗人员立功受奖工作。
2.3.2.9火调组的职责
负责火灾现场勘察及火灾原因调查。
2.4其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2.4.1县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火场附近交通道路的.畅通,如是纵火,组织刑侦部门尽快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
2.4.2县自来水公司根据现场需要,负责对着火区域自来水管网二次加压。
2.4.3县环保局负责对现场封闭区外的空气、受到污染的水质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并对事件进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
2.4.4县农电局负责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对火场实施断电保障措施。
2.4.5县城建局负责城区内火灾现场泄露或着火的煤气管道实施关阀、堵漏;*奥德燃气公司负责经济开发区内火灾现场泄露或着火的煤气管道实施关阀、堵漏。
2.4.6县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制定《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响应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指导事故单位及时启动灭火预案,实施自救,同时,为消防等部门灭火提供各种资料和信息;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2.4.7县卫生局负责对火灾现场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护保障。
2.4.8县网通公司负责重、特大火灾现场中应急指挥部、灭火现场指挥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通信保障。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控
3.1.1各乡(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辖区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县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受、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县消防大队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县政府。
3.2预防工作
3.2.1县消防大队负责开展全县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调查,建立县级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管理。
各相关部门负责了解县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3.2.2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完善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县消防大队负责对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的火灾预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制定的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3.3预警分级
按照我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将预警分为四级,预警颜色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IV级)、黄色(III级)、橙色(II级)、红色(I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和解除。
3.4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县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急采取以下措施。
3.4.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4.2开通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灭火现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专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3.4.3立即向县政府报告重、特大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3.4.4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全力控制火灾的发展蔓延;转移、撒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4.5指令各种灭火救援应急状态,随时掌握并报告火灾发展变化及控制情况。
3.4.6调集灭火救援应急所需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3.5应急资料库
建立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全县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预防和监督数据库系统;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系统。
3.6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
建立重、特大火灾应急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4应急响应体系
4.1分组响应制
突发重、特大火灾应急工作坚持属地化处置的原则,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支援。
按照我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IV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2应急响应程序
4.2.1县政府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
县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应急响应行动,但要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消防局报告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需要相关应急力量支援时,立即向市消防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4.3信息抄送与处理
4.3.1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负责确认火灾事故等级的单位,确认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应当在30分钟内报告市政府和市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
4.3.2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方式和内容
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火灾扑救总结报告3类。初报从接警起30分钟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火灾扑救总结报告在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立即上报。
4.4应急处置
4.4.1处置措施
按照《*市类型事故应处置预案》组织实施。
4.4.2现场处置原则
4.4.2.1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贯彻“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战术原则,有效采取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封堵、监护等基本战术方法,全力控制火势的发展蔓延,速战速决,消灭火灾。
4.1.2.3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灵活采取计划指挥和临场指挥的指挥形式,积极组织协调个各参战的相关单位,搞好协同作战。
4.5安全防护
4.5.1加强防护措施。参加灭火战斗的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灾害事故的火灾特点及其危险性,按要求佩带个人防护装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5.2及时设定火场警戒。对不同类型的火场,按照要求由有关部门设立相应的警戒区,尽量减少前方作战人员;对一些易燃易爆和伴随毒气(液)泄漏的火灾现场,要严格界定警戒范围,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并严格实行登记检查制度。
4.6应急终止
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处置工作,恢复正常工作。
4.7信息
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对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数字公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一般性火灾事故,应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影响重大的火灾信息,应经县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县消防大队根据突发重、特大火灾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县财政审批后执行。
5.2人员保障
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制要求,加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其应对火灾突发事故的能力。
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生态旅游经济区的消防监督,同时,要建立一支专门的消防培训师资队伍,负责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消防组织。
5.3装备保障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工作在充分发挥现有的灭火救援资源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硬件建设。配备火灾应急专用的通信指挥车、扑救各类火灾所需的各类举高和水罐消防车以及相应的灭火器材、救生抢险器材。
6后期处置
6.1火灾调查与评估
县政府要求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直属机构,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立即对火灾原因、性质、经济损失进行科学评估。
6.2恢复重建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直属机构负责恢复重建工作。乡(镇)政府、直属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并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直属机构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7附则
7.1预案的管理与演练
7.1.1预案的监督管理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县消防大队将根据《国家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县政府批准。
7.1.2预案的演练
各重、特大火灾应急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要结合应急预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估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不断改进、补充、完善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县应急办负责督促预案演练的落实工作。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7.2.1.1出色完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7.2.1.2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设,实施效果显著的;
7.2.1.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责任人,在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等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消防大队会同县公安局制定,由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篇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对于突发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效地控制事态、实施救援、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点。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1.2.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1.2.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1.2.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
1.2.9《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1.2.10《关于印发泰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安监发〔20xx〕3号
1.2.11《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肥安办发〔20xx〕23号
1.2.12《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城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肥政发〔20xx〕2号
1.2.13《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通知》肥政发〔20xx〕1号
1.2.1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xx
1.2.1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xx]43号)
1.2.1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
1.2.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
1.2.18《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xx
1.2.19《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xx
1.2.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 T28001-20xx
1.2.2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1.2.2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9号)
1.2.23《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81号)
1.2.24《肥城石横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捣固焦炉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横焦化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运输全过程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包括事故应急的预防、准备、应急和恢复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干熄焦事故应急预案、洪涝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煤气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废气治理设施紧急停机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有机废水排放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危化品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可能产生的事故损失和对社会的影响。
2危险性分析
2.1单位概况
公司地处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境内的工业区,占地面积约20.97公顷,距西南石横镇政府约3.0km,与南面石横电厂相距约1.8 km,距东南查庄煤矿约1.8km,有专用道路2.5km向南与泰临公路相连,肥泰铁路支线直达厂区。
公司厂址东南侧为山东石横特钢集团公司炼铁厂,西南侧为发电车间,地势西高东低。生产区域主要有炼焦区、化产区、备煤区、贮焦区、综合罐区、生化处理区。
公司拥有4350D型焦炉一组二座,以及配套的化产回收设施,具有年产焦炭60万吨、粗苯9050吨、焦油32800吨,硫膏1000吨,硫铵7906吨,外送煤气177.055×106 Nm3的生产能力。储存危化品最大能力煤气23.万立方,焦油1780吨,粗笨200吨。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xx版)的规定,肥城石横焦化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的规定,进行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辨识出以下重大危险源:①生产场所;②贮罐区:综合罐区、煤气柜;③干熄焦余热锅炉;④“输送GB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 mm”的焦炉煤气输送管道。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主要危险源
(1)粗苯等化工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与明火、静电火花等原因易发生着火、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苯易燃,与蒸汽、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易产生和积聚静电,有燃烧爆炸危险。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起回燃。
(2)区域内煤气设施、管网泄漏,煤气大量扩散,可造成中毒、着火、爆炸。与空气混合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温有燃烧爆炸危险。有毒,当空气中的CO含量超过0.4%时可致人立即死亡。
(3)苯贮槽区域所存危险化学品贮量已超过临界量,一旦发生泄漏,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如果操作不当,导致火灾爆炸,对人员、设备可构成严重威胁。
2.2.2危险区域划分
根据公司生产储存危化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的事故类别,确定以下3个危险场所为公司危险源重点控制区域,列为公司应急救援危险目标。
1号目标:化产工段粗苯生产装置区、粗苯中间槽、硫酸、烧碱,干熄焦生产区域。
2号目标:炼焦工段地下室(煤气管道及阀门)、化产工段风机房、电捕焦油器及各煤气管道。
3号目标:综合罐区内粗苯、焦油、洗油储存罐。
2.2.3风险分析
生产过称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灼烫(高温烫伤、化学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淹溺、粉尘危害、噪声危害、起重伤害、锅炉爆炸和坍塌等危险有害因素。采用预先危害性分析进行分析,生产储存过程中的煤气、粗笨可导致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级别为四级,容器锅炉爆炸、灼烫为三级,其余为二级。
2.3危险目标周围安全,消防个体防护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公司1、2、3号目标危险场所,周围设有消防栓,泡沫灭火器,防火墙,贮槽附近设有防火砂,罐区有泡沫站、防雷保护,电气设备有可靠接地,煤气设施以及储存输送苯类介质的设备及管道,有防静电接地,电机、照明等采用防爆型,现场设有CO、苯自动监测仪。公司各工段配备了相应的防护用品,包括空气呼吸器12套,防毒面具,长管式防毒面具10余套,A、B、C灭火器35kg10余个,其它灭火器100余个等,公司配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应急救援救护器材设置公司职工医院。全天24小时守候。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立、人员组成和职责划分
3.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总经理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全员、设备科科长及副科长、调度长及各调度、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职工医院,各工段值班长及各工段长。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全员兼管。如果总经理和分管副总不在公司时,由当班调度长和安全员为临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苯、煤气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4)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教训。
3.2人员组成及职责划分
3.2.1总指挥:王黎明
(a)当灾害发生时,对应急现场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
(b)负责险情发生时指挥紧急扑救、联系和迎接消防队、处理险情、疏散人员、紧急抢救等。
3.2.2副总指挥:杨勇
(a)协助总指挥紧急扑救、联系和迎接消防队、处理险情、疏散人员、紧急抢救等。
(b)按照总指挥的要求做好临时布置的工作。
3.2.3办公室主任:王克新
(a)负责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b)以生产调度室为信息枢纽,负责对内、对外联系,协调人员、车辆。
(c)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
(d)负责组织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恢复生产。
(e)负责紧急情况下的伤员急救。
(f)负责洪涝事故的演习与修订工作
3.2.4安全员:张厚尊、王波
(a)负责组织对伤员急救。
(b)发生事故时,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对煤气阀门、管道、水封等煤气设施进行紧急处理和控制,对事故周围区域进行戒严。
(c)负责煤气事故、放射源事故、化学品事故、环保设施紧急停机事故的演习与修订工作。
3.2.5设备科:荣爱军、方永峰
(a)负责停电事故、电缆着火事故演习及修订工作。
(b)发生事故后,协助有关人员处理水、电、风、气。
(c)负责组织人员查明设备、设施损坏情况,组织人员抢修,恢复生产条件。
(d)负责相关材料、物资的协调。
3.2.6其他部门根据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布置进行工作。
4.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所有应急成员的手机处于常开状态,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指挥中心:公司调度室(视发生事故的地点及情况定)。
应急电话:
焦化公司24小时应急电话:
总指挥:王黎明(13953887529)
副指挥:杨勇(3995228)
组员:
办公室主任:王克新(3976919)
生产技术副科长:李庆军(3982307)
公司调度:许启银(3984824)高长荣(3977870)王瑞伟(3982505)
公司安全员:张厚尊(3967165)王波(3961318)
设备科长:荣爱军(3982655)副科长:方永峰(3976959)
生产技术科科长:徐长征(3976976)备煤工段工段长:许光泉(3976166)
炼焦工段工段长:李海燕(3976916)
化产工段工段长:郭泗军(13954808905)
火警:119(社会)
急救中心:120(社会)
5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5.1事故报告程序
当1、2、3号目标贮存区出现大面积泄漏或因设备故障,处理不当而导致事态扩大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调度汇报,调度接到通知后,要以最快速度到达事故现场指挥处理,同时报告给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需要外部救援时,同时报告总公司调度室,调动相关部门进行救助。
5.2事故处理原则
总指挥,副总指挥到达现场后,要迅速与当班调度取得联系,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方案,实施现场救援。
(a)苯泄漏触发事件:⑴设备管道、阀门、泵等连接处密封不良;⑵苯储槽,高位槽满液外溢;⑶装苯槽车时,接头处外漏。
(b)煤气泄漏触发事件:⑴煤气站全系统设备、管道、阀门、风机处密封不良泄漏。⑵气柜各节及柜顶出现泄漏。⑶各节水封槽密封不严。
(c)硫酸、强碱泄漏:可因设备密封不严微量泄漏,有安全报警系统、岗位操作人员及时发现,采取工艺切断关闭阀门或倒槽。
(d)苯、煤气、硫酸、烧碱泄漏处理。抢险组由设备科长、化产工段工段长负责,带领抢险队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制定堵漏方案,根据泄漏部位的不同采取不同措施。
(e)火灾扑救。消防组负责扑救泄漏处火灾,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调集公司内消防设施进行救护,并及时报告总公司安环处消防科请求援助,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进行扑救。
(f)扑救苯火灾时,应用雾状水、泡沫A、B、C灭火器扑救。煤气火灾时用干粉、A、B、C灭火器、CO2灭火器,水降温。硫酸、烧碱应用CO2、干粉、砂进行灭火扑救。
5.3人员紧急疏散、隔离
5.3.1人员疏散
当1、2、3号目标泄漏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以及发生火灾时,正确紧急疏散撤离非常关键,由安全员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风向变化等制定疏散路线图,按疏散路线图迅速撤离无关人员至安全处所,并建立警戒区域,在主要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在撤离过程中要注意对老弱病残人员的保护和帮助。
5.3.2危险区隔离
当1、2、3目标贮存区域发生泄漏时,视具体情况进行堵截,禁止流入地沟中,危险区边界设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救护车鸣灯。
5.4危险区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当操作失误、工艺设备故障,引起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时,如处置不当可导致事态恶化并发生火灾事故,并波及周边区域,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当1、2、3号目标发生泄漏火灾事故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a)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消防队报警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
(b)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工段,要求查明外泄部位和原因,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消防队和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c)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科室按专业对口迅速向主管上级部门公安、安监、环保、卫生等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d)发生事故的工段、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泄漏部位和原因,凡能经切断物料或控制阀门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堵漏或抢修具体措施。
(e)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消防人员配戴好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穿好防护衣,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中毒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中毒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f)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g)生产调度、安全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同发生事故的工段,在查明泄漏部位和范围后,视能否控制,由生产调度长做出局部或全部停产的决定。若紧急停车则按紧急停车程序,通过调度、工段值班长和班长迅速执行。
(h)治安队到达现场后,担负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纠察,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当危化品扩散危及到厂内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厂区外过往行人在市指挥部指挥协调下,向上侧风方向的安全地带疏散。
(i)生产调度到达现场后,查明危化品浓度和扩散情况,根据当时风向、风速判断扩散的方向和速度,并对泄漏下风向区域监测。确定结果,监测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必要时根据指挥部决定通知扩散区域内的群众撤离或指导采取简易有效地保护措施。
(j)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后,与消防队配合,救治伤员和中毒人员,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k)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罐体维护抢修控制事故扩大。
5.5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治疗
医疗救护组由总公司职工医院负责,全面救护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按照先重后轻,先危后重的程序实施救治工作,积极主动治疗一切伤员,对重伤员及时求助市医院治疗。
(a)做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
(b)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c)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d)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防中毒功能。
当现场有人受到苯、煤气、硫酸、烧碱伤害时,医疗救护组应立即处理,迅速将伤员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果停止呼吸,立即做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如果身体接触,应脱去污染的外衣,然后用大量清水,消毒液时行清洗,严重者就医。
5.6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现场保护与洗消由生产调度负责安排执行。洗消人员由公司化验员组成。
(a)苯小量泄漏,可采用桶接、围堤、阀门截断;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乳液涮洗,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b)苯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禁止四处溢流,流入下水道,也可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c)煤气泄漏时,确保安全操作的前提下,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
(d)硫酸泄漏,注意对硫酸雾的控制,加强通风与排气,工段内设有方便的冲洗器具。烧碱泄漏后,穿防护服及佩戴空气呼吸器,用黄沙或泥土吸除溅出的溶液。中和残余物、废料可在焚化炉内烧掉。
6应急救援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6.1.1自主救援队伍:
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及成员员
总指挥:经理
副指挥:副经理,
主要成员:安全员,生产技术科、设备科、调度负责人;工段长
一般成员:各岗位值班员。
6.1.2外部救援力量:
公司相邻单位为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在需外部支援时,公司报告该集团公司调度室,调度室可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应急响应,安环处、煤气救护站、机动处、保卫处消防队、炼铁厂、发电厂、职工医院等有关单位的专业应急人员均能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支援和提供应急物资。
6.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6.2.1空气呼吸器17台 公司各工段
6.2.2干粉灭火器 公司各工段
6.2.3消防水系统 公司各工段
6.2.4消防车1部 公司消防队
6.2.5泡沫站1座 公司化产工段罐区
6.3经费保障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按照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员办公室,由安全员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报告,经总经理批示后转总公司安环处落实。
6.4制度保障
6.4.1为能在事故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平时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
6.4.2落实应急救援组织,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6.4.3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洗消、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
6.4.4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按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两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6.4.5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救护常识教育。
6.4.6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值班制度及应急救援工具箱,各车间配备防护衣,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灭火器、防爆应急灯,以上各岗位24小时值班制。
6.4.7检查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保管情况。
6.4.8培训制度,进行专业培训,包括有毒有害物质信息介绍,应急救援职责分工及应急演练。
6.4.9例会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7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7.1响应分级
根据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两个等级:
一级响应:石横焦化公司能依靠本厂应急救援力量能消除险情,由应急总指挥负责。
二级响应:工段能通过自身力量进行救援、抢险,消除险情,由工段值班长负责。
7.2扩大应急响应程序
当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扩大,超出控制事故的能力时,应启动高级应急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由现场应急指挥组织应急机构成员确认紧急状态,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决策,明确重点保护区域及优先行动,合理、高效使用应急资源。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值班长报告,简要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着火的类别及火势情况,值班长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如发生人员伤亡,并向总公司安环处、总公司医院报告;如发生煤气泄漏、人员中毒,并向总公司安环处煤气救护站报告;如发生火灾,并向总公司消防科报告)及公司领导、有关科室领导报告。
公司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进行抢救工作时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事故现场不得清理。因抢险救护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记。
发生工段能够控制的事故后,积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8后期处置
8.1事故风险消除后,总指挥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理,不得排放到排水沟。
8.2总指挥立即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对受伤、死亡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及善后赔偿。
8.3应急机构对整个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找出存在不足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9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立即开展如下工作:
(a)由应急指挥机构将事故情况于24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
(b)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调查工作,提供有关信息;
(c)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尽快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10应急培训计划
每年针对公司危化品应急救援预案程序进行培训,包括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和员工应急响应培训,通过培训,使岗位人员和救援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根据公司所处地方特点加强对公司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宣传。
10.1培训计划:
培训时间:视具体情况定,全年不少于6次
培训人员:全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记录和考核:培训要有相应的记录,不按要求参加应急预案培训及演习者,纳入当月考核。
10.2演练计划
目的: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提高岗位人员事故发生时的逃生及救护能力;提高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控制能力。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具体计划如下:
10.2.1落实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每年初,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落实。
10.2.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准备,专人专管救援器材。
10.2.3定期组织救援演练和学习,各部门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两次。以提高救援水平和能力。
10.2.4演练组织由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生产、安全、设备、技术办公室等部门领导组成,演练办公室设在调度室。演练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布署。
10.2.5每年举行两次煤气事故、化学品事故的演习,相关工段要派人参加。演习后对应急预案评价、总结、修订完善、并做好演习记录。
10.2.6设备科每年举行一次停电事故、电缆着火事故演习,相关工段要派人参加。演习后对应急预案评价、总结、修订完善、并做好演习记录。
10.2.7每年举行一次洪涝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急救方法演习,相关部门要派人参加。演习后对应急预案评价、总结、修订完善、并做好演习记录。
10.2.8粗苯油库区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应由所有工段每半年演习一次。演习后对应急预案评价、总结、修订完善、并做好演习记录。
10.3应急预案的演习内容
10.3.1岗位人员逃生演习
10.3.2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实施
10.3.3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要根据4中列出的事故类型制定各自的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方案。方案应有目的、演练地点、演练时间、内容和要求、组织部门(单位)、参加部门(单位)。
10.3.4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中和演练后,要进行记录和总结,对预案不断修订和完善。
11术语
11.1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过氧化剂、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11.2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11.3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11.4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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