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传染病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传染病自查自纠整改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传染病自查自纠整改报告1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环境生活品质,全面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确保成功创建浙江省卫生区。根据《浙江省卫生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三个拱墅”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意见》,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以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为抓手,争创省级卫生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
省卫生区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社区和辖区单位要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标准》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力争通过8至9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创建省卫生区的.各项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制度健全。爱卫会组织、人员、经费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落实,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二)健康教育。健全健康教育机构,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大力开展学校、医院、社区和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健康知识知晓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相应标准。坚持开展控烟工作。
(三)市容环境卫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机构健全,环卫设施完善,保洁制度落实,清运垃圾及时,公共厕所布局合理并符合要求。市容环境整洁,农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等符合要求。城区绿化覆盖率符合《标准》,河道水质良好,岸坡整洁;城区禁养家禽家畜,宠物饲养符合规定。
(四)环境保护。综合空气污染指数(API)、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域覆盖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环境污染事故等方面的指标达到规定标准,无重大污染事故。
(五)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规范,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卫生监督、监测到位,“五小”行业符合卫生要求,旅店、宾馆及相关场所放置安全套和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六)食品卫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落实,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控制措施有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餐饮业全面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品摊点符合《标准》要求,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药物使用规范。
(七)传染病防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控机构建设符合规定,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落实,医疗废弃物处理符合要求,疫情报告、免疫规划和临床用血管理规范,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事故。
(八)病媒生物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经费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有效控制,防治措施符合要求,落实监测措施,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健全,环卫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单位食堂食品卫生、企业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符合要求。
(十)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卫生。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垃圾清运符合要求。健康教育宣传栏完善,内容至少每两月更新一次,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测试,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村内无“十乱”现象,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农产品交易、“五小”行业管理规范;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洁,无露天粪坑和棚厕,无卫生死角。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机构组建、宣传启动阶段(2009年3月)
成立街道创建浙江省卫生区领导小组,制定《xx桥街道区创建省卫生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召开创建工作会议,部署创建任务,明确各职能部门、社区、单位任务和责任分工。各职能部门、社区依据《标准》寻找差距、梳理问题,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确定工作重点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治理达标阶段(2009年4月—6月)
本阶段为创建活动的攻坚阶段,对照《标准》,逐项达标。各社区按照各自职责针对薄弱环节,克难攻坚,全面组织实施各类专项整治和达标活动。要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攻克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计划实施、目标实现。
同时,各社区要按照职责任务完成相关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根据《标准》完成自评小结于4月30日前上报街道创建办,(20xx年、20xx年和2009年)三年台帐资料整理后的目录于5月底前上报;街道创建办要及时完成、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上报上级爱卫会。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7月)
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格标准,完善长效机制,使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切实加强查漏补缺工作,落实经常性卫生管理,使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市容环境卫生、“八小”行业等容易出现滑坡的项目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接受杭州市爱卫会的调研。
第四阶段:技术评估、考核鉴定阶段(2009年7月—9月)
举一反三落实上级爱卫办调研考核工作意见,全面巩固落实创建省卫生区各项工作、使各项指标全部达标。迎接省爱卫办组织复核。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街道成立创建省卫生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将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通力协作,形成创建合力。社区和辖区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作为年内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一次通过省卫生区的验收。
(三)深入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社区和单位要利用橱窗、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管,完善管理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创建工作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二要建立检查督导制,通过督导组督查,进一步提高行业卫生水平。三要建立工作反馈制,通过职能部门自查,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受检单位,坚持“发现、整改及时,达标、巩固到位”。六要建立奖惩制度,把创建省卫生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创建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影响创建工作的,实施责任追究。
传染病自查自纠整改报告2
1、背景
2008北京奥运会是中国第一次承办奥运赛事,除了北京以外,还有上海、沈阳、香港等6个协办城市承担奥运会足球、赛马和帆船等项目的比赛。作为协办城市之一,上海共举行足球比赛12场,接待来自阿根廷、澳大利亚、日本等17支代表队20队次共792人次,接待来自五大洲160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近260人,观众达40万。从运动员提前抵达适应场地到全部离开共计29天,正式比赛16天。
上海市承担本次奥运赛事的比赛场馆1个,训练场馆5个,接待宾馆2家,涉及集中式供水单位5家。各比赛场馆及接待宾馆中,使用市政二次供水的有3家,5家使用市政管网供水。
上海市2007年度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98.95/10万,无SARS、人禽流感病例发生,公共卫生状况控制在历史较高水平,近年来无重大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发生。根据传染病发病特点,赛事举办期间适逢夏季,是介水传染病发病高峰期。
参加本次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上海市及徐汇区、长宁区等5家卫生监督机构近20名卫生监督员,以及负责水质监测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赛前保障准备
2.1总体工作目标
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要先确立一个定位较高、明确科学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提出的“平安奥运”的要求,我们提出了“既要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公共卫生安定,又要使来自世界各国的嘉宾获得生活安全感”的工作目标。
2.2工作方案
2008年初,我们将奥运保障工作列为年度首要工作。在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总结历年来参与APEC会议、上合组织六国峰会及2007年特奥会饮水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008北京奥运会卫生保障监督》及《上海市重大活动公共卫生监督保障指南》的要求,制订《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工作方案》、《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要求》及《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制订了《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奥运上海赛区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期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保障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2.3组织结构
我们成立了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牵头,徐汇、长宁等5个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同时建立工作网络,配备专职负责饮水保障的卫生监督员,确保奥运组委会和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局与卫生监督机构、市卫生监督所与相关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机构与比赛场馆、接待宾馆和供水单位等重点单位之间的信息通畅。通过方案也明确了监督机构与比赛场馆的工作职责,由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生活饮用水预防、控制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卫生安全隐患的职责;比赛场馆、接待宾馆等重点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是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组织、管理、实施的经营管理责任,落实具体监督指导意见,确保饮水安全卫生。
2.4培训工作
保障要求的全面落实离不开被保障单位的重视以及对要求的全面理解,因此做好培训工作,使每一个参与者清晰保障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是圆满完成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一方面邀请各方面专家,对参加保障工作的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识培训,总结以往保障工作的经验及教训,进一步明确保障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对各比赛场馆、接待宾馆、供水单位等重点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员开展培训,逐条解释保障要求,督促其建立健全专门的保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自身管理,全市共培训200余人次。
2.5全面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奥运饮水保障的策略是全面提高,重点保障。因此在年初尚未完全明确比赛场馆和接待宾馆名单时,我们就开展了对负责上海市区供水的所有市级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整个城市的供水安全。5月份在逐步获悉场馆和宾馆名单后,我们又组织了3轮对各比赛场馆、接待宾馆及供水单位等重点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和二次供水(水箱、蓄水池)的清洗消毒情况、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并进行水质抽检。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责令整改。经过3轮专项检查,使相关单位饮水卫生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为比赛开始后的重点保障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为掌握各比赛场馆、接待宾馆及供水单位等重点单位生活饮用水水质基线数据,赛前我们对各单位水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进行106项指标全分析,总计检测指标2820项次。
2.6突发事件的演练
为预防赛事期间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和应急处置,我们依据《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应急小组,配备现场检测仪器和采样设备,组织了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演练,主要是针对接待宾馆可能发生二次供水突发污染事件,对接报、调查、处置、报告等各个环节进行预演,通过实战演练,锻炼队伍,查找不足。
3、赛事期间
3.1工作原则和职责分工
本次奥运饮水保障我们采用以巡回监督与督查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即监督员每日对比赛场馆、接待宾馆的饮水监督与督查小组不定期监督相结合。我们根据比赛、训练场馆和接待宾馆所在区域不同,由辖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这些场所饮水安全保障,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唯一的比赛场馆(上海八万人体育场)和参赛选手接待宾馆(华亭宾馆)的饮水安全保障。在比赛期间,由市卫生监督所与市卫生局相关处室组成的督查组,也不定期赴相关区,对各区卫生监督所奥运保障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确保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3.2水质监测点和监督监测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奥运上海赛区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共在上海涉及奥运任务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接待饭店和比赛场馆中设饮水监测点18个,其中出厂水5个,管网末梢水11个,二次供水2个。在事先掌握这些场所的饮水水源、方式及供水设施情况的基础上,每日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这些场所监督检查1次,监督的重点内容为饮水保障要求的落实情况,如定期的巡视、水质自检等。并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对
监测点水样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耗氧量、砷、氰化物、消毒剂余量共10个指标进行监测,其中除消毒剂余量每天监测2次外,其余指标每天监测1次。其中浑浊度和消毒剂余量均由卫生监督员在现场监测。
3.3每日监测及上报
7月25日―8月23日赛事举行期间,我们每天对全市13家比赛场馆、接待宾馆及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员1052人次,并对18个监测点水质进行现场监测和采样检测,检测指标5 270项次。各区卫生监督机构每日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保障工作日报,内容包括保障监督监测结果和遇到的问题等。每日中午前,我们按照要求制作水质监测结果上报表,将当日上午现场监测结果及前日实验室监测结果报市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处室。每周进行周报,对当周饮水保障情况进行汇总。在整个保障过程中,共上报日报表31份,周报5份。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饮水保障工作中,部分场所发生饮用水部分指标不稳定的现象,我们立即组织力量,赴现场查找、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冲洗管道、保证氯量等措施,使稳定得到迅速解决。
4、赛后总结
2008年8月24日,2008北京奥运会胜利结束,历时近2个月的上海赛区饮水监督保障任务圆满结束。整个保障工作期间,上海未发生一起因生活饮用水污染引起的卫生安全事件,未发生一起介水传染病,我们用自己的辛勤汗水确保运动员和来宾的饮水安全,用实际行动实践了“平安奥运”的承诺。我们对整个保障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归纳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剖析,为今后重大活动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奠定基础。
无论是奥运会还是六国峰会都是在一个阶段时间内举行的重大活动,但是饮水保障工作却不仅仅只是这一阶段的事情,它建立在日常长期性的有效工作基础之上。以本次奥运饮水保障为例,我们一开始就调取了赛事所在地区供水单位档案,分析了历年来本市在该地区饮水水质特点和介水疾病发病规律,在获悉接待饭店、比赛场馆名单后,又及时调取了这些场所饮水水源、方式及供水设施情况的资料。以上所有这些工作都是依赖我们日常建立的一个完整的饮水档案资料。这些资料定期更新,保证卫生监督员能第一时间了解被保障场所的基本情况。长期性的工作还体现在建立一支呼之能来,来之能战的卫生监督队伍。饮水保障工作类似于日常监督,但又不同于日常监督,除了需要监督员有扎实的业务能力,还特别强调随机应变的能力,包括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现场检测仪器的掌握、对可能危害的预见等。只有通过日常一点一滴的锻炼和积累,才能保证保障工作的.圆满成功。可见,扎实的日常工作是卫生保障圆满成功的前提。
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奥运饮水保障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但仅仅有这个氛围还远远不够,奥运饮水保障还体现了它的科学性。在饮水保障过程中,我们根据上海的特点和饮水保障的要求,制订了一系列的技术文件,规范了保障工作,为保障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在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我们总结了近年来本市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发生规律,并结合奥运场馆用水特点,认识到接待奥运选手和外国来宾的接待宾馆二次供水应引起高度重视。根据二次供水污染事件处置要点,我们在原有《上海市卫生监督机构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制订了专门针对本次奥运保障的应急预案,强调了针对宾馆二次供水污染的处置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实战演练使每一名参加保障的监督员熟练掌握。由于饮水污染事件的表现形式与其它如食源性污染事件十分类似,因此我们要求监督员除了要通过核查确证突发事件性质,还要具备一定的现场水质快速检测能力,以便对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
饮水保障工作涉及的环节很多,保障人员要依据保障单位的特点不同,在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的潜在危害因素,并进行分析、分解,制定具体干预措施,以达到卫生安全的目的。
传染病自查自纠整改报告3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遵循依法行政、循序渐进、全面规范的原则,推行“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模式,落实“规范服务行动”要求,以营造建设规范、执业合法、服务到位的基层医疗市场新秩序为目标,促进诊所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20xx年7月30日,力争全市诊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0%,20xx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规范化诊所建设目标。
二、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市卫生局负责规范化诊所的评定和监管。成立规范化诊所建设领导小组和评定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对“规范化诊所”评定验收、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评定小组负责制定具体评定办法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评定小组成员由卫生局医政科和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组成。
(一)按照市卫生局统一规定的诊所门头匾式样,对辖区内所有诊所的门头匾进行重新规范,统一规格,各诊所务于6月30日前完成门头牌匾的更换。门头牌匾的内容包括诊所名称、诊疗科目、编号、发证单位、医疗机构标志(符合WS307-20xx)等内容(具体格式和编号见附件6和附件7)。
(二)对评定为“规范化诊所”的机构核发《省规范化诊所评定证明》(附件4,以下简称《证明》)并授予“规范化诊所”牌匾(附件5)。规范化诊所名单报市卫生局备案,并在市卫生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组织实施
(一)规范化诊所申报及审核验收
1、申报
市卫生局发证且符合《省规范化诊所评定标准》规定条件的诊所均可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报。填写《省规范化诊所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
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⑵诊所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⑶诊所建筑设计平面图;
⑷诊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⑸诊所工作人员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⑹诊所规章制度;
⑺医疗设备、设施、器具清单;
⑻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⑼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落实情况;
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审核验收
市卫生局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45日内组织评定小组对诊所进行现场验收,并由所有审核人员签署审核报告,验收合格的'授予“规范化诊所”称号,给予挂牌并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截止20xx年12月,未获得“规范化诊所”称号的单位,年度校验不予通过,同时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市卫生局将对授予“规范化诊所”的单位实行复查制,对经复查不符合规范化诊所建设标准的,取消“规范化诊所”称号,收回《证明》和牌匾。
(二)规范化诊所管理与监督
规范化诊所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进行复审。市卫生局将加强对规范化诊所的日常监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审核合格的,继续保留其规范化诊所称号,审核不合格的,由市卫生局取消其规范化诊所称号。
1、不符合《省规范化诊所评定标准(试行)》的;
2、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
3、年度受卫生行政处罚2次以内的;
4、年度发生二级医疗事故,诊所负主要责任的;
5、年度不良执业记6—8分的;
6、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卫生局将取消“规范化诊所”称号。
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
2、年度受卫生行政处罚3次以上的;
3、年度不良执业记分9分以上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暂缓校验的;
5、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6、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或者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或者违禁药品;
7、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或违法违规使用品、第一类的;
8、因消毒隔离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传染病传播的;
9、抗拒卫生监督执法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10、年度发生一级医疗事故,诊所负主要责任以上或发生二级医疗事故,诊所负完全责任的;
11、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行贿等违法手段骗取规范化诊所称号的;
12、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程序或因工作人员、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诊所授予规范化诊所称号的;
13、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违法行为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同时取消“规范化诊所”称号,收回《证明》、牌匾。被取消规范化诊所称号的单位,市卫生局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报市卫生局备案,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规范化诊所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诊所是群众就医的重要场所之一,也是群众评价卫生系统形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之一。各类诊所要高度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定申请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评估验收准备工作。自文件印发之日起,《省规范化诊所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将作为我市各类诊所准入基本标准。
(二)自查整改,全面提高。各类诊所要按照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对照《省规范化诊所建设标准(试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管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市卫生局将加大对诊所规范化建设的督导力度,努力实现诊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
【传染病自查自纠整改报告】相关文章:
自查自纠整改报告10-07
自查自纠及整改报告09-30
自查自纠整改报告02-04
医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12-16
煤矿自查自纠整改报告12-16
医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05-26
医院自查自纠整改报告01-12
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范文09-23
医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经典】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