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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考察报告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设备采购考察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设备采购考察报告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完整的监察组织架构,制定有效的监察管理制度,建设高效实用的监察平台,形成全县统一的“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实现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机构、配送机构和使用机构各项行为以及机构检查治疗情况的实时监控。发现和纠正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回款等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筑牢医药购销领域反商业贿赂的防线。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建设。以县为单位,统一制定方案、统一组织机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开展“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
坚持资源整合。整合医疗机构医药信息系统、药品电子监管信息系统、新农合信息系统和医保信息系统,实现资源整合。
坚持稳步推进。先在县直二级医院试点实施“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不断完善系统功能,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将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察系统。
三、主要内容
“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包括医药集中采购系统、医疗机构医药信息系统、药品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医保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对接,实现数据交换。
(一)监察用户
纪检监察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院内部监督管理部门等。
(二)监察对象
药品采购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
(三)监察方式
1、网络监察。运用网络技术连通“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与监察对象的信息系统,根据监察重点,自动采集监察对象信息数据,实时分析和判别,使用红、黄、绿灯显示监察状态,异常状态显示红灯,预警状态显示黄灯,正常状态显示绿灯。
2、分类监察。分别设置各级各类监察用户的监察权限。
纪检监察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等情况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在线督办。
物价部门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信息进行监察。
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以及三个目录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监察。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等情况进行监察,查看督办信息,及时纠正不规范的采购使用等行为,并反馈处理意见与结果。
(四)监察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规定以及联席会议决定,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和回款等环节,确定监察重点。
1、采购环节监察重点。主要对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编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目录、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网上采购,基本药物配备率是否达标等进行监察。
2、配送环节监察重点。主要对生产和配送企业能否根据订单及时足量向医疗机构配送货物进行监察。
3、使用环节监察重点。主要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以及检查治疗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进行监察,通过使用数据的实时监控和汇总分析,查找违规的、不合理的或潜在的问题。
4、回款环节监察重点。主要对医疗机构能否按规定及时回款进行监察。
(五)完善相关信息系统
1、完善医疗机构医药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对各项信息进行规范和完善,全面覆盖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等环节,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完善县药品电子监管信息系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的电子监管码逐步做到全覆盖,提供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基本信息以及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配送药品的.信息数据。
3、完善县医保信息系统。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扩大对医疗机构数据的抓取范围,提供医疗机构所有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使用及检查治疗等数据。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建立政府主导、卫生牵头、纪检监察监督检查、部门配合、医疗机构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卫生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办组成的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阳光医药”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3月初,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县“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准备阶段(3月11日至3月31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操作技能,各有关单位和医疗机构要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和对接,积极梳理相关信息和数据,要结合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更新添置硬件设备,确保本单位医药信息系统与“阳光医药”系统、标准软件接口的兼容性,为全面推进“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做好准备。
(三)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4月底前)。在县直二级医院试点实施。
(四)总结推广阶段。通过县直二级医院试点实施,及时总结经验,将“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向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建立全县“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是实现扁平化、网络化政府管理新模式、加强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的有力抓手。“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的运行将有利于降低药品与医用耗材的虚高价格,减轻患者的医药负担;有利于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用药,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行业作风的改进,树立医疗行业良好形象;有利于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保护医务人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建设“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县政府主导,卫生牵头,监察、物价、人保、药监、信息等部门参加的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卫生局主要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成人员,负责全县“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县卫生局负责协调安排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成立“阳光医药”网上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纪检监察、医务、医保、信息、药学、临床、医院感染、检验、器械、质控及后勤采购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的具体工作。
(三)明确部门职责
根据各部门职能,明确职责分工。监察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系统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协助监察部门处理系统建设相关问题;物价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执行情况,并提供数据等相关支持;人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医保制度的执行情况,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并为“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的对接,提供技术和数据等相关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流通情况,并为“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的对接,提供技术和数据等相关支持;县政府信息办负责支持县监察局的工作,为开发“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和数据接口标准软件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
(四)严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配合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进展缓慢,消极应付,配合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整体推进,或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医疗设备采购考察报告2
一、引言
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器械采购是医院引进医疗器械的主要关口,它关系到医院运行成本的费用与开支,关系到医院临床工作的效果与效率,也关系到医院整体形象的呈现和发展的潜力,所以,做好医疗器械采购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起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探讨如何规范医疗器械采购管理行为的措施,因此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二、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现状
医疗器械采购的专家咨询机构是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医疗器械采购的职能主体是仪器设备科,其中,院长是决策者。这样的组织设计从表面上看来是合理的,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旧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申请采购的科室常常左右医疗器械产品的选择,他们利用自己的学术地位和专业知识向仪器设备科施加种种压力;同时仪器设备科并不像许多专家所认为的那样,被大众认为是对医院的战略起重要影响作用的.部门,所以往往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临床要什么公司的医疗器械产品,仪器设备科就得买什么产品,这就导致设备科经常处在被动的局面下开展工作。医院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的专家咨询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从湖南省儿童医院的5家医院的现实情况来看,这5家医院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在每年只会召集两次,讨论医院年度采购计划。除非遇到特大型医疗设备,医院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几乎是不参加医疗器械的购置工作的。再加上医院领导比较重视医院发展方向和策略等战略性问题,没有时间也没有经历参与到具体的采购活动中去。这样就造成了医院某一临床学科带头人控制医疗器械采购的局面,医疗器械的供货商也更倾向于去做临床专家的工作。在这种个人主观色彩比较浓重的采购框架下,医院就比较难以获得有竞争力的采购价格,从而加大了采购成本,对医院的长期发展有着一定的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国家对医院医疗器械采购制度尚无统一的规定。即使有,也寥寥无几,这种情况使得医院的医疗器械采购无章可循,有关部门各行其是,采购过程更是难以得到有效控制。虽然很多医院已经意识到这些漏洞,并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改进,但由于缺乏过硬的制度保证,医疗器械的采购工作依然不尽如人意。
三、如何规范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行为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是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保障医疗器械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改进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促进医疗机构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所以,医院有关部门必须规范医疗器械的采购行为,对其进行合理的管理,主要措施可以采取以下几点:
1.采用院内议标招标采购
凡单价采购金额和批量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物资必须实行院内公开议标招标,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耗材、药品、检验试剂、日用品、办公用品、印刷品均实行一年一度的院内招标采购,基建材料、水电维修物资均按次招标采购。采购部通过医院网站和网上办公系统招标公告,不少于7天,要求在省卫生厅信息平台者一同。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格、数量等事项。各类物资招标投标人必须在5家以上,不足5家需说明理由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选定合格投标人入围,按时组织开标和评标,各成员应当熟悉招标内容,按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
2.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医院要按照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范评标专家的管理与使用。严明采购纪律,建立专家库维护管理与专家抽取使用相互分离的管理制度,评标专家应以随机方式抽取确定。实行专家回避与监督评价制度,与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一律不得参予评审工作;对不能公正、廉洁履行职责的专家应坚决取消其评标资格并从专家库中清除。
3.医疗器械应用评价与选型
积极开展医疗器械应用评价,建立、完善供应商和产品信息库,切实做好资格预审工作,优选出技术成熟、应用广泛的产品。
4.控制采购成本
医院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采购平台开展医疗器械采购工作,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设备采购申报与审批,各使用科室根据学科发展和临床需要,科学合理有计划地进行年度申报,每年初填写“年度仪器采购计划”,10万元以上设备说明申购理由,并作好详细的可行性论证。按程序审批后,设备科审核设备参数,采购部公开招标。
5.对医疗器械采购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医院纪检监察,财务,工会等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建立起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对医疗器械采购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要对社会公布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舆论监督,及时受理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质疑、投诉,并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总之,加强医疗器械采购管理,杜绝暗箱操作,纠正医疗器械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卫生行业的形象和声誉。医院必须加大力度,从源头抓起,对医疗器械的采购行为进行科学、有效、合理的管理,促进我国医疗事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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