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报

时间:2024-10-16 08:54:27 个人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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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报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汇报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汇报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最重要的是结果,经验总结也是必不可少的,怎么样才能完成优秀的汇报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报1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迁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合作社要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1、年度初始,要确定本社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保证措施。

  2、每年度要与社员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保证社员产品销售,使专业社有充足的货源保证。

  3、组织社员学习社法,让每位社员真正懂法用法,行使社员的权力,履行义务。

  4、定期组织对农民的培训,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让社员学技术、懂技术、用技术。

  5、要主动为每位社员提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并与供销社联系,为社员提供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

  第四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搞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一、合作社必须有专兼职会计和出纳,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出任,根据实际需设置保管时,应及时设置并且要设置商品保管账簿。

  二、合作社所依托企业要和合作社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严禁混合记账。

  三、即是依托企业法人又是合作社理事长,工资报酬、费用开支要有明确划分界限。

  四、合作社要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五、合作社要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搞好核算。

  1、要按月进行核算,不得半年、一季度核算一次。

  2、对需要逐社员记载或核算的,必须进行记载或核算。

  3、要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账簿,不得以笔记本、会议记录替代。

  4、按季度向县农合联报送会计报表。

  第五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做好盈余分配。

  每个年度终了,合作社若有盈余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提取风险金。

  4、提取以上三项后的可分配盈余按以下顺序分配:一是60%按照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社员。二是前项规定返还后剩余部分,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社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社员。

  第六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要充分发挥每位社员管理监督合作社的权力。

  1、每年要召开一次全体社员或代表大会,报告生产情况、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年终报告真实的'财务成果,并要有详实的会议记录。

  2、每半年要召开一次理事会议,汇报经营成果,查找存在问题,确定下步工作、任务和应采取的措施,要有详细会议记录。

  3、每季度召开一次理监事联席会议,由理事长汇报工作,监事提出建议和质询。

  4、理事长必须按《农专法》和《章程》规定,按时向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报告工作,应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及时交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不能越权行事,以权代《社法》,以权代《章程》。

  第七条合作社要账目公开,每年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社员有权查询合作社财务状况,财会人员必须及时真实提供,并给予详细的说明解释。

  第八条合作社要做到三上墙:一是法人营业执照上墙;二是各项规章制度上墙;三是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上墙。社址整治、卫生、环境幽雅。

  第九条合作社要接受主管部门县农合联的财务审计。

  第十条每个年度由所在乡镇对各类专业合作社从设置规范、管理民主、核算真实、服务到位、企业效益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农合联。县农合联根据各乡镇考核结果及报送的相关材料及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并评选出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状和证书。

  第十一条凡不按《农专法》规范运作,不按《章程》履行职责,不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核算,且社员有很大意见的,要限期进行整改,到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建议工商行政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收回各级政府扶持奖励资金。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报2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半年来,包头市共登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出资成员14人,出资总额31.45万元。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发展农村经济,带动农民共同富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工作,元月8日,包头市工商局召开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座谈会。九原区分局、固阳县工商局、土右旗工商局、达茂旗工商局分管企业登记的领导以及企业登记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着重学习了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详细讲解。

  一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辖和登记事项;

  二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和注销登记;

  三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登记;

  四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备案程序;

  五是关于《条例》施行前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

  六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和监督。

  针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诸如部分农民对“合作经济”存在片面认识,经营理念没有完全转变过来;经营效益不理想,组织竞争力不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取政策知识法律法规渠道少、慢,跟不上市场形势发展需要等问题,会议明确各级工商部门要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对农民专业合作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一是要大力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各工商所要主动和各乡镇沟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络站,发放宣传资料,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处;

  二是要在登记注册窗口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通道”,热情接待,认真解答;

  三是对已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定期回访,积极扶持其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报3

  全县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推进会后,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贯彻,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在全镇掀起了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高潮。

  一、具体做法

  一是宣传发动。县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会后,我镇立即召开镇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措施。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农业的2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所有镇三套班子挂钩到村,镇分工干部负责帮办服务,农经部门具体牵头,负责业务指导。种植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材料准备工作。

  二是摸清情况。各村及时组织人员,根据本村的优势产业和各类能人大户进行梳理,并组织能人大户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意义、目的等内容的学习宣传,调动能人大户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三是明确目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我们制定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方案,确定每个村至少建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优势产业至少建立一个专业合作社,每个涉农部门必须联系一个专业合作社,进行跟踪服务。大大加快了登记速度,也提高建设质量。

  四是业务培训。根据工作目标,每个专业合作社明确一名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作社建立登记前各项准备工作,对负责创办的专门人员,领办创办的能人大户,合作社管理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合作社的注册登记率,促进合作社的大发展。

  五是注册登记。我们本着成孰一个登记一个的原则,及时与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六是完善规范。“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过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完善合作社的章程,财务制度,议事规则,发展规化,落实合作社的基地,明确合作社的责权利。建好一批规范的合作社。如景春莱蒌蒿合作社、万磊意杨树专业合作社、金福粮食专业合作社等都能达到“十个一”标准。

  七是创新发展。重点是体制创新。根据农村土地经营的实际,不少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式从事二、三产业,农民不愿被大量的地所束缚,或因土地生产条件的制约,自愿将土地流转出去。为此我们成立农服中心成员和部门分工村干部牵头领办的天野土地股份水产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实现包底分红,到目前为止,该合作社吸收50多户农户730多亩土地入股合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紧密度不够高。一是只作不合,产销衔接不够紧密,市场竞争力不强,。二是利益风险不紧密。主要是以大户牵头,风险由大户承担。

  二是内部运作不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制度、流于形式,写一套做一套。二是合作社组织机构不健全,即使设立理事会,但也是流于形式。三是内控制度还需完善。要避免理事长一人说了算的现象。

  三是合作社发展动力不足。生产力水平较低,农民缺乏实力和积极性,部分农民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经营意识不强、观望心理较强。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报4

  一、采集对象

  户籍在我县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20xx年12月31日之前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二、采集内容

  (一)县、乡镇、村(社区)信息,即:行政代码、行政级别、行政区划名称等。

  (二)县内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个人身份、户口所在地和行政区划等。

  (三)汇总农村人口信息情况,即: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农村人口数、农村人口年龄结构等。

  三、精心准备

  (一)组建领导机构。成立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欧阳锋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黎明,县政府副县长李定邦,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李弼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人口计生委、县统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站,由县人社局副局长吴统文任办公室主任,颜乔红、曾二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配齐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从县人社局系统单位抽调,负责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的日常工作,并明确2-3名新农保信息系统操作人员。

  (三)搭建网络平台。此次采集到的信息数据要通过劳动保障专网传输到省数据中心,实现省、市、县网络三级联通,达到全省数据大集中。同时,要配置好新农保系统客户端和操作软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一是业务培训,拟于5月中旬召开乡镇长、乡镇分管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和劳动保障服务站站长参加的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会议。二是新闻媒体宣传。在《舆情》、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信息数据采集环境。

  四、职责分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采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采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检查。

  县人社局:牵头负责采集的日常业务工作;负责对采集工作的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解释;负责跟踪采集工作进展、情况综合,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县政府汇报。

  县财政局:负责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保障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资金。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基本信息;负责户籍身份、年龄等的认定。

  县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农业人口生育情况的相关数据资料。

  县统计局:负责指导采集工作中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衔接相关信息数据资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各村、组联络员,并对村、组联络员进行采集工作指导;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负责本辖区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的日常工作;统计站发挥其职能作用,协助做好采集的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行政区划编制(4月15日前)。采集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的行政区划信息,按照填写《行政区划信息采集表》的要求,进行整理、编码和填写,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将《行政区划信息采集表》上报省新农保试点办。

  (二)人员信息采集(5月24日前)。各乡镇组织专人进村入户,依据公安部门的户籍资料,对农村居民人员信息进行摸底。按照《应参保人员信息采集表》所列内容进行采集和核对。形成电子文档,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

  (三)数据汇总上报(5月25日前)。分乡镇填写《省农业人口情况统计表》,并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农业人口户籍资料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农业人口生育情况资料进行比对、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新农保试点办。

  (四)完善建档立卡(6月20日前)。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原始纸质和电子档案,建档立卡要落实到每一户每一人,并将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管理记录中,实行信息化管理,提前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此次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是我县申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重要依据之一,将对我县开展新农保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经费和必要的设备、场地。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报5

  问:是不是每个农民申请都能享受补贴?

  答:我国人均耕地不到1.4亩,农民收入低,自我积累能力弱,每家每户都买农机既不经济也没必要。如果无论谁买农机都给补贴、买什么样农机都给补贴的话,几年下来可能会造成能耗增加,污染严重,机具利用率下降,收益降低,不仅不会促进农机化水平提高,可能还会影响农机化发展。

  同时,农民购买价值较高的大中型机具不仅是为自家服务,更重要的是开展社会化作业,为无机户服务。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后,农民购机成本降低,也将间接降低农机作业成本,遏制作业价格上涨或降低农机作业价格。因此,没有直接得到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民,通过这种社会化服务也能间接享受到农机补贴实惠。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补贴对象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同时也明确了优选条件:一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三是配套购置机具的(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四是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五是“平安农机”示范户;六是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问:补贴产品为什么不能涨价?

  答:去年12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决定大幅度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的同时,也明确提出“三个严禁”: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农业部要求中选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企业产品不得涨价。各企业应本着适当盈利、让利于民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最高承诺价。该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时,不得高于企业承诺的最高销售价,并且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农业部将立即中止该产品的目录资格。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今年1-2月份全国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下降3.9%,原材料、燃油、动力购进价格下降6.2%。加之劳动力成本下降,企业生产制造成本应该低于去年同期。在这种情况下,农机产品没有理由涨价。今年1-2月,部分骨干农机企业产值同比增长30%以上,说明企业的生产销售并未因不让涨价而受影响。

  问:如何加强补贴工作监管?

  答:一是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补贴机具选型办法、补贴目录、补贴申请程序、工作要求等全部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农民、企业了解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受益对象公示,接受农民监督。按照优选的条件、报名时序或农民认可的方式初选受益者名单,在乡镇村组张榜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三是履行职责,加强行政监督。农业部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补贴工作,制定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方案,在关键时段派出督导组实地督导检查,对违规者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四是推进信息化,提高装备能力。实行购机补贴工作计算机系统管理,实现远程抽查和监督。加强补贴政策信息统计报送,动态了解各地进展情况。

  问:通过哪些渠道可以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

  答:农业部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上开通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包括通知公告、动态新闻、政策法规、补贴目录、经销网点、咨询投诉等栏目。信息系统建立了咨询和投诉渠道,公布了各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部门的`咨询和投诉电话。农民可以电话咨询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情况,投诉补贴产品质量和补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注册后递交咨询和投诉信息,工作人员将及时予以解答。

  同时,需要了解各省区市年度补贴政策具体内容的,还有以下几个渠道:一是各省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站;二是各省份的文件及通过其它媒体的信息;三是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咨询。

  问:有人反映目前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环节太多,程序繁琐,您对此怎么看?

  答:目前执行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法是系统总结前几年补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归纳出来的,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这套操作方法,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7项主要工作,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10项主要工作,企业还要统计汇总补贴销售情况,这些工作需要依次完成,一步也不能少,而且要做好各环节的衔接,目的是防止虚报冒领补贴,套取补贴资金。

  为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在结算环节,不仅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当地农民补贴购机情况核实汇总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同时还要求企业要将补贴销售机具情况汇总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两方面所报材料完全一致,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才子申请办理结算,最后省级财政对结算清单还要进行审核,通过多方面核对把关,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切实让农民得实惠。

  问:补贴产品的经销商如何确定?

  答:我们要求各省区市在选择经销商的过程中,从确保惠民政策公开、公正、公平执行出发,以方便农民购机为前提,以尊重生产企业意愿为基础,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确定经销商。经销商数量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数量过多,监管难度加大,数量太少,易形成垄断,农民购机不便。

  20xx年确定经销商总的原则是:生产企业自主申报,报经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为加强管理,各省区市可以制定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强化监管。对于不具备条件的,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如乱涨价、搭车销售、套取资金、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违规行为的经销商,要坚决取消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

  政策解读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阳光操作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近6年来,在优化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发展水平、拉动农机工业发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作用显著。

  补贴对象

  向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未获补贴农民也可间接受惠

  我国人均耕地不到1.4亩,户均耕地仅为7.6亩,且农民收入低.自我积累能力弱。这样的国情决定,每家每户都买农机,既不经济也没必要。如果无论谁买农机都给补贴,买什么样农机都给补,几年下来,可能会造成能耗增加,污染严重,机具利用率下降,收益降低,不仅不会促进农机化水平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影响农机化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我国农民购买价值较高的大中型机具不仅是为自家服务,更重要的是开展社会化作业,为周边无机户服务,提高机具利用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后,农民购机成本降低,也将间接降低农机作业成本,遏制作业价格上涨或降低农机作业价格。因此,没有直接得到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民,也能间接享受到农机补贴实惠。

  补贴对象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同时也明确了优选条件:一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三是配套购置机具的(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四是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五是“平安农机”示范户:六是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补贴方式

  差价购机减少农民支出成本省级财政集中结算有利监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的是省级财政集中支付制,它是指中央补贴资金只下达省级财政部门,不再向下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审定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出具的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后,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相关企业或供货方。农民实行差价购机,凭与县农机局签订的补贴协议,向相关企业或供货方缴纳扣除补贴额后的差价款,就可提货。

  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农民实行差价购机的方式,与让农民先全价购买机具再给补贴的方式相比,有以下四方面好处:一是可减少农民的支出成本。农机价格较高,补贴的主要机具多数在5000元以上,有的达到几十万元。二是便于资金监管。补贴资金只下达到省级财政,不再向市县下拨,减少资金运作环节,降低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的可能性。三是防止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农民全价购买机具,后凭发票报销的做法,实践证明问题较多,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假发x虚假购机,合谋套取补贴资金。四是减少监督成本。从操作上讲,我国农村有的县东西跨度就有200多公里,如果实行农民先全价购机,凭发票报账,事后再对农民补贴购置的每台机具逐台核定,工作量太大,监督成本太高,难以实施。

  操作方法

  多方面协同核对把好关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资金

  按照现行的操作方法,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7项主要工作,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10项主要工作,企业还要统计汇总补贴销售情况,这些工作需要依次完成,一步也不能减少。每项工作都有它的作用,如在区域内公布补贴政策和目录,是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受理并指导农民填写申请,是保障农民平等的申请权利;根据科学确定受益者,是保障公平公正;对初选受益者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是保障公开;与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签订购机补贴协议,是作为兑现补贴的依据;对农民购机情况进行核实汇总,是结算和供货依据;对已购买的机具进行编号喷漆,建立档案,是加强机具监管的需要。

  为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在结算环节,不仅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当地农民补贴购机情况核实汇总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同时还要求企业要将补贴销售机具情况汇总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两方面所报材料完全一致,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才予申请办理结算,最后省级财政对结算清单还要进行审核。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报6

  嘉定人大首次以常委会审议形式监督区民族宗教工作。9月10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在民族工作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各项管理工作的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纠纷的协调机制;三是要进一步确保清真食品的供应;四是要进一步深化对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在宗教工作方面,一是要大力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二是要继续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的布局;三是要切实引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四是要研究处理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把嘉定区的`民族宗教事业不断推向深入。(王业刚)

  黄浦区委书记徐逸波视察淮海中路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9月26日上午,区委书记徐逸波视察淮海中路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施兴忠、副主任张武平等参加视察活动。在实地查看了代表接待选民场所和联络室办公场地,听取了淮海中路社区(街道)关于代表联络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徐逸波对代表联络室前阶段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要求通过代表联络室这一平台,更好地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热情,发挥好代表汇集民智、建言献策的作用,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好代表通达民意、化解矛盾的作用,更好地保障城区安全和谐稳定;发挥好代表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更好地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陆晓钧)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听证会。10月8日举行的听证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路加,副主任凌耀松、王胜扬、俞莉红、沈健、夏红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听证人身份出席会议。副区长金士华应邀列席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共分两场,听证事项是从今年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人大代表提交的260多条书面意见中挑选出的,社会关注度较高、办理难度较大的“关于在社区开设非盈利性老年食堂的建议”和“关于依法整治‘黑车’、乱停车、乱载客的意见”。听证会前,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网站、电视台公告,凡是对此感兴趣的公众,都可以报名参与,据统计,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约60人次。每场听证会均由公众陈述人与书面意见的主、会办单位陈述人、特邀专家陈述人参加,经过陈述意见、互相问答和辩论,接受听证人询问等规定程序,围绕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办理方案的合理性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工作机构将根据听证会上各方陈述的意见撰写听证报告,作为下阶段区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书面意见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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