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冰扫雪应急预案

时间:2024-10-03 08:20:5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铲冰扫雪应急预案通用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铲冰扫雪应急预案通用,欢迎大家分享。

铲冰扫雪应急预案通用

铲冰扫雪应急预案通用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扫雪除冰应急机制,整合各地各部门扫雪除冰资源,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降雪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和居民安全出行的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扫雪除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内扫雪除冰工作,以高速公路连接线、对外主要交通道路、桥梁、立交、高架道路、隧道口、坡道、主干道、BRT快速通道、窗口地区、农贸市场为重点,同时确保街巷社区道路、乡村道路畅通。

  1.4工作原则

  (1)提前预防、充分准备。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结合冬季气候特点,把扫雪除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订方案,明确职责,规范、完善各项预防、应急措施。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工作网络、组织运行机制和有效责任机制,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级机关和驻常国家、省直单位按照就近原则,参与和支援办公驻地所在区的扫雪除冰工作。(责任区域见附件1)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地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扫雪除冰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降雪冰冻天气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扫雪除冰工作实施分级管理。坚持条块联动、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坚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把扫雪除冰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5)统筹安排,科学应对。以“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为重点,合理调配扫雪除冰力量。人工扫雪与机械扫雪相结合,提高机械扫雪能力,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提高扫雪除冰工作效果。

  1.5应急预案体系

  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

  市扫雪除冰组织指挥体系由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机构、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扫雪除冰作业力量等组成。(组织机构图见附件4)

  2.1市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扫雪除冰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常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气象局、市轨道公司、市供销总社、常州机场、武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市盐业有限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铁路常州站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根据处置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2.1.1市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扫雪除冰工作,制定扫雪除冰工作方案,负责通报雪情、指挥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除冰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会同武进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和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建立高架道路雨雪冰冻天气“一路五方”应急保障机制,形成联勤联动工作合力,最大限度保障高架道路安全。

  2.1.2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常州军分区:负责协调、调动驻常部队及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天气变化和雪情,报道扫雪除冰情况和好人好事,对未尽义务的单位和部门给予“曝光”,实施舆论监督。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市级单位和部门做好扫雪除冰协调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征用相关工业企业铲雪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按照市指挥部安排对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和抢险。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报备市指挥部)或限速行驶;宣传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及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做好车损事故的快处快撤工作;组织力量配合做好扫雪除冰。

  市财政局:负责有关扫雪除冰经费的落实,对全市扫雪除冰所用物资、资金进行核定、审计,据实处理。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所管辖隧道口、新建道路、高架主线道路(不含龙江高架南延段)、立交桥、桥梁积雪的清理,以及水、气保供及设施防冻工作;组织施工企业对在建工地及周边的积雪清扫和防灾救灾;建立城市C、D级危房信息库;指导辖市区危房治理工作,监督属地政府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解危、维修,防止倒塌;对因雪灾损坏、倒塌的房屋,督促属地政府采取临时加固、防护等措施排险,防止房屋损坏进一步扩大。

  市城管局:指导全市环卫职工上路上街扫雪除冰,并适时组织洒水车、铲雪车上路冲、铲积雪;负责组织协调高架道路上、下匝道(不含长虹高架互通段)扫雪除冰清理;指导各级环卫部门进行积雪残冰清运;组织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扫雪情况,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要求,不及时清扫门前雪的单位和店家进行教育和处罚。负责所属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内扫雪除冰工作;适时组织清除绿化植物积雪,防止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及时清除倒伏在主干道的绿化植物,防止影响交通。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港口、码头、渡口、公交中心站、公交回车场、公交站场、客运汽车站、西绕城高速公路,以及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立交桥、坡道、匝道等地段的扫雪除冰和清障工作。组织做好公交、客运车辆防冻、防滑工作;组织安全巡视,督促检查所辖路段和区域的扫雪除冰及应急抢险工作;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灾民和物资撤离等所需的运输工具,保障抢险救灾通道的畅通;保障好因雪灾滞留客运站场旅客的生活,维护站场秩序。协调配合做好常州国际机场扫雪除冰和清障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及其它市场的扫雪除冰及防灾救灾工作;指导各大市场、大卖场制定扫雪除冰预案、准备扫雪工具,做好大棚加固,防止因积雪倒塌。

  市卫健委:组织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储备一定数量铲雪板、铁锹、竹扫把、长竹竿等人工扫雪除冰工具,为行政中心部门参加人工扫雪除冰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气象局:负责雪灾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在降雪过程发生前,主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指挥部及其他成员单位书面通报天气情况;遇有重大降雪天气时,提高天气预报发送频次。

  市轨道公司:负责地面运行段及各站点与主干道连接线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供销总社:负责做好人工扫雪除冰工具储备保障工作。

  常州机场:组织开展飞行区道面、停机坪的扫雪除冰工作;做好因雪灾滞留机场旅客的紧急安置以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维护机场秩序。

  武警支队: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地方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力量协助地方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城乡居民用电和应急抢险供电;做好因雪灾引发电杆倒塌等事故的防范和处置。

  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加强通信设施检查,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通信畅通。

  市盐业有限公司:储备一定数量融雪剂,并建立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应准备。

  铁路常州站:负责组织协调常州站和常州北站站前广场、站内通道及铁路交叉路口扫雪除冰工作;保障好因雪灾滞留车站旅客的生活,维护好站内秩序。

  2.2日常工作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完善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相关培训、演练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

  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参照市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主次干道、桥梁、社区街巷及立交、桥梁、坡道、隧道口的积雪清除;负责本地区因雪灾引发的各类灾情救援的组织指挥。另外,武进区人民政府负责长虹高架互通段及龙江高架南延段的扫雪除冰工作。

  2.4扫雪除冰作业力量

  扫雪除冰作业力量由扫雪除冰专业力量、突击力量和社会化力量等组成。主要职责:在各级扫雪除冰指挥机构的领导下,配备一定的扫雪除冰设施、设备,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扫雪除冰作业。

  2.4.1专业扫雪除冰力量

  由城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环卫职工、养护管理专业人员等力量组成。在接到扫雪除冰指令后,负责所属责任区域的扫雪除冰工作。

  2.4.2突击力量

  由公安、消防、驻常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党政机关和驻常国家、省直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被征用设备和人员等力量组成。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对重要区域、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除冰工作。

  2.4.3社会化力量

  社会化力量由企事业单位人员、物业公司职工及居民等组成。在各级扫雪除冰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对街巷胡同、乡村道路和社区进行扫雪除冰工作。

  3、风险等级

  根据降雪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将降雪冰冻造成的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风险(Ⅰ级):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5毫米、累计积雪2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市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重大风险(Ⅱ级):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0毫米、累计积雪1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较大风险(Ⅲ级):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6毫米、累计积雪8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较大影响。

  一般风险(Ⅳ级):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4毫米、累计积雪5厘米的大雪,或已经出现大雪且可能持续,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一定影响。

  4、应急准备

  进入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各地、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

  4.1明确责任区域

  进入冬季,根据全市路网、各有关单位扫雪除冰保障应急作业能力、作业队伍和装备集结场地等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明确扫雪除冰责任区域。责任区域分为:市责任区域、区责任区域、镇(街道)责任区域、村(社区)责任区域和其他责任区域。

  市责任区域:原则为常州城区的高架道路、重要干路、BRT快速通道、重点地区城市道路、联系BRT快速通道的部分放射线道路、市属公园绿地、部分窗口地区周边道路。该区域由市指挥部根据“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结合日常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具体划定并明确市级责任部门,主要涉及单位有常州军分区、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机场、铁路常州站。(责任区域见附件2)

  区责任区域:除市责任区域以外的主干路、次干路、重要支路以及一些重要的街巷胡同;长虹高架互通段及龙江高架南延段的扫雪除冰工作由武进区人民政府负责。该区域由市政府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划定。(责任区域见附件3)

  镇(街道)责任区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市责任区域、区责任区域以外的支路、街巷胡同和社区扫雪除冰工作。该区域由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划定。

  村(社区)责任区域:负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的乡村道路、社区内的小街小巷和小区的扫雪除冰工作。该区域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划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其他责任区域: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中的和未经验收边施工边通车的道路,根据建设和管养职责,由市或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自来水公司所属的供水管线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结冰,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园林绿化用水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结冰,由所属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和其它公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与高速公路相接壤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由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由于管线漏水需进行除冰工作的由管线权属单位负责。

  4.2加强雪前宣传

  做好冰雪天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

  4.3储备除雪物资

  扫雪除冰各相关单位、作业部门,要储备充足的除雪融雪和防滑料等物资器材,并对所属作业车辆完成集中保养检查,保证机械性能良好。

  4.4做好指挥疏导准备

  市交通管理部门要为除雪作业车辆印制专用通行证,必要时应组织警力带领扫雪作业车辆到达作业现场。加强与区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强化实地勘察,确定备勤点、积雪消纳场,行驶路线、作业路线。

  4.5认真排查城市基础设施

  各城市基础设施权属单位要协调供电、燃气、自来水、通信等部门,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安全运行。市城管局和各辖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常州经开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所属范围内常绿行道树、公园绿地内大型常绿植物进行修剪,以防积雪压断树干。

  4.6扫雪工具准备

  镇(街道)动员所辖区域沿街单位、店家提前准备好扫雪工具,一般小店应准备一套(一把大扫把、一把铁锹)工具,20人以上的单位、店家应准备10套以上扫雪工具。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根据雪量大小,各单位作业车辆应适时配备防滑链,保证作业车辆行驶安全。

  4.7快速反应,确保秩序正常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果断处置”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树立“雪情就是命令”的意识,制定扫雪除冰工作方案。要以“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为重点,合理调配扫雪除冰力量,做到有人管、有人扫、无盲区。白天降雪,要做到随时清扫;夜间降雪,要做到早晨上班后立即清扫。要统筹安排,科学应对,人工扫雪与机械铲雪相结合,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提高扫雪除冰工作效果。

  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强化属地责任,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扫雪除冰的组织、协调工作,遇有降雪天气,及时启动扫雪除冰应急预案。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要求,做到队伍、人员、工具“三落实”,保证责任区路面无积雪、无结冰,环境整洁有序。

  市城管局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地、各专业管养部门扫雪除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完成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曝光。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切实做好市级机关参与和支援所在区扫雪除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5、预警预报

  5.1预警分级

  市气象部门按照《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向市指挥部通报降雪冰冻天气监测信息。市指挥部依据气象部门通报的天气信息,确定预警级别,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和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预警级别与降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风险等级相对应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5毫米、累计积雪2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市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重大(Ⅱ级、橙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0毫米、累计积雪1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较大(Ⅲ级、黄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6毫米、累计积雪8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较大影响。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4毫米、累计积雪5厘米的大雪,或已经出现大雪且可能持续,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一定影响。

  5.2预警响应

  当市气象局发出预警信息后,各区和市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快速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扫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高架道路扫雪除冰应急预警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启动,涉及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随着降雪冰冻天气发生机率的增大,各区和市各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本系统、本部门应急力量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备足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市指挥部根据气象变化向有关成员单位发布应急工作指令后,相关单位应尽快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

  由于降雪冰冻灾害在本市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不同,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在综合考虑雪量、地面温度及道路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针对雪情预警做出适级响应

  5.2.1一般(Ⅳ级)蓝色预警响应

  (1)各地、市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扫雪除冰作业人员确保通信畅通。

  (2)市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天气情况。

  (3)宣传部门协调媒体及时刊播有关信息,加强相关防御知识宣传。

  (4)市盐业有限公司调集足够的融雪剂,盐库保持24小时值班。

  5.2.2较大(Ⅲ级)黄色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地、市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值班力量,各备勤点扫雪除冰作业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根据降雪区域及降雪趋势,市指挥部检查扫雪除冰作业单位领导及作业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5.2.3重大(Ⅱ级)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市指挥部参加扫雪除冰保障应急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除冰的准备工作。

  5.2.4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所有扫雪除冰作业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市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调动一切资源,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

  6、应急响应

  6.1基本响应

  各成员单位根据风险等级,按照以下基本响应内容,出动相应的应急力量,保障城市雪天道路交通通行。

  (1)出现降雪、路面结冰等影响正常道路交通时,由市指挥部组织各扫雪除冰作业责任单位开展扫雪除冰作业,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必须立即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2)市、辖(市)区、常州经开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以及镇(街道)、村(社区)根据扫雪除冰责任制和《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市,辖(市)区、常州经开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和街巷、乡村道路清扫权属关系划分,组织开展扫雪除冰工作。在降雪期间,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全员上岗,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和群众进行扫雪除冰。对扫雪作业过程中,社会单位由便道向道路推雪、扬雪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3)住建部门组织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扫雪除冰,保障交通通行条件,指导、协调、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物业小区内道路扫雪铲冰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和西绕城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对所辖公交场站、BTR站台、公路客运中心、港口等重要部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协调指导常州国际机场集团除雪冰,确保公交客运车辆出行和民航客运安全。城市管理部门加强绿化带、行道树的巡查工作,及时维护遮挡措施,减少飞溅的融雪剂对植物生长的影响。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设备的检修和特巡工作,保障除雪设施正常供电,特别是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的电力供应。通信运营企业加强通信设施检查,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通信畅通。

  (4)公安交管部门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重要区域、重点路口、立交桥、主干路等地区的疏导维护力度,及时清理路面事故及故障车,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做好各项交通保障。同时,与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必要时为扫雪作业车辆,供水、供电、燃气车辆以及通信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等开辟绿色通道。

  6.2信息报告

  预案启动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强化信息意识、敏感意识,及时向市指挥部、市政府报告具体实施方案的启动情况、领导到位情况、路面状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降雪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社会单位和群众发动情况、城市管理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市指挥部办公室将收集掌握的问题向各扫雪作业单位通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反馈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将路面交通管制信息向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便于主责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6.3分级响应

  6.3.1当降雪冰冻造成Ⅳ级风险时,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开展扫雪除冰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左右及以上)。一定数量的车行道融雪扫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降雪时,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在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处视雪情撒布少量融雪盐或融雪剂,必要时开展扫雪作业,其余路段依靠较高温度使积雪自然融化;及时对人行步道的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

  环境温度较低(气温处于—5—0℃左右)。一定数量的车行道融雪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预撒融雪剂,降雪后积雪达到15mm开始在车行道开展“先铲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0mm的频次。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以融雪为主,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及时对人行步道及沿线行道树进行积雪清扫清除,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盐、融雪剂或铺设草垫。

  6.3.2当降雪冰冻造成Ⅲ级风险时,由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区扫雪除冰指机构加大扫雪除冰工作力度。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左右及以上)。一定数量的车行道融雪扫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降雪中,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在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处视雪情撒布少量融雪盐或融雪剂,必要时开展扫雪作业,其余路段依靠较高温度使积雪自然融化;及时对人行步道的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

  环境温度较低(气温处于—5—0℃左右)。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部分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预撒融雪剂,降雪后积雪达到15mm开始在车行道开展“先铲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5mm的频次。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使用融雪盐、融雪剂融雪为主,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及时对人行步道及沿线行道树进行积雪清扫清除,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盐或融雪剂。

  6.3.3当降雪冰冻造成Ⅱ级风险时,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并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到市指挥部坐阵指挥。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左右及以上)。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和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部分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降雪中,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对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及重要路段实施融雪作业。车行道其他路段积雪达到30mm,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开始铲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30mm的频次。机械除雪后不需要使用融雪盐、融雪剂融雪,积雪可堆置路边自然融化。及时对人行步道及其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

  环境温度处于较低(气温处于—5—0℃左右)。全部人行步道、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机械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人行步道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预撒融雪剂,降雪后积雪达到15mm开始在车行道开展“先铲,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5mm的频次。在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使用融雪盐、融雪剂融雪时,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及时对人行步道及其坡道、沿线行道树、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清除、抛雪作业,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盐、融雪剂。

  6.3.4当降雪冰冻造成Ⅰ级风险时,市指挥部总指挥到市指挥部坐阵指挥。专业扫雪除冰力量、突击力量和社会化力量全部准备,按照Ⅱ级响应中环境温度较低时的作业要求开展作业。

  降雪中,当出现环境温度由较高快速降至很低(气温处于—5℃以下),地面积雪融化后易结冰使路面出现非常滑的状况,在加大铲雪、扫雪除冰作业的同时,适当增加融雪盐、融雪剂抛撒量和作业频次。

  6.4扩大应急

  当扫雪除冰应急工作超出本指挥部能力,涉及其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职责范围的,由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6.5应急结束

  当降雪结束,并且由降雪造成的风险消除后,市指挥部确定应急结束。

  7、善后恢复

  7.1恢复交通环境

  做好积雪残冰清除,迅速恢复交通环境。降雪结束后,各级城管部门及时组织环卫部门清运路边积雪、残冰,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冰、残雪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以免盐化土壤,危害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得向路面扬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在雪后交通恢复工作中,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以尽量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为前提,为作业单位提供必要交通保障。

  7.2总结和评估

  7.2.1扫雪除冰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并报市指挥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的总结评估报告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7.2.2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应急机制。扫雪除冰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决措施,逐步完善扫雪铲冰保障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8、扫雪作业要求

  (1)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

  (2)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

  (3)夜间发生降雪,各扫雪除冰专业力量应于次日早4时30分前开始扫雪除冰作业,尽早恢复车行道交通通行条件。

  (4)大雪以上降雪结束12小时内,城区主次干道、高架、桥梁、西绕城高速及各高速公路连接线、进出城通道单向至少保持2股道路的畅通,同时保持BRT快速通道畅通。

  (5)大雪以上降雪结束48小时内,城区内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西绕城高速、进出城通道、各高速公路连接线交通基本恢复正常。

  (6)高架道路扫雪除冰作业由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前协调或应急征用扫雪除冰相关机械设备,按公安交警部门需求及时准备到位,按照“确保重点、兼顾面上”的原则和“先主要匝道、后一般匝道”、“先保障中间车道、后向两侧扩展”的步骤,统筹做好高架道路扫雪除冰工作。降雪时,坚持“边下、边除、边通”“以动保通”,小到中雪保证不封闭高架道路,大到暴雪结束12小时内,高架道路双向至少保持各有1股车道能通行,大到暴雪结束48小时内,高架道路积雪结冰基本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形势发展,及时组织修订、更新。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3数量表述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铲冰扫雪应急预案通用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积极应对冬季特殊天气,做好城区清雪铲冰工作,增强雪天道路交通应急保障能力,根据气象部门预警启动预案,做到雪前组织好设备和人员准备,雪中保障道路具备畅通条件,确保雪后道路畅通、安全,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清雪铲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原则。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为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各负其责、分头行动,共同组织实施清雪铲冰工作。

  环卫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原则。环卫作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快速、高效地完成责任区内的清雪铲冰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等要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参与清雪铲冰工作。

  “三先、三后”原则。按照“先清理主干道,后清理次干道;先清理车行道,后清理人行道;先组织清扫,后组织清运”的原则,开展清雪铲冰工作。

  1.4适用范围

  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桥梁等主要部位进行清雪铲冰作业。城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业主、村居(社区)均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参加清雪铲冰活动。

  1.5事件等级

  I级:积雪深度达5厘米以上,城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或大部分道路出现排队等候通行现象,对城区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II级:积雪深度3—5厘米,城区道路通行缓慢,路面出现结冰现象,对城区交通造成较大影响。

  Ⅲ级:积雪深度3厘米以下,城区主要道路通行缓慢,部分道路出现排队等候通行现象,对城区交通造成一定影响。

  连续发生降雪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事件等级。

  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县政府成立沂南县城区清雪铲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界湖街道办事处主任、沂南经济开发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内清雪铲冰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负责做好环卫保洁作业责任区内道路、桥梁、公共场所等的清雪铲冰工作。

  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清雪铲冰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辖区清雪铲冰工作。村居(社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辖区内道路、公共场所等的清雪铲冰工作。

  城区各党政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负责各自门前和庭院内的清雪铲冰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各学校的清雪铲冰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监管并组织清扫建筑施工现场及进出道路。

  汽车站、停车场、公园、广场、街心花园的积雪,分别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扫;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清扫;市场、摊点等区域,由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清扫。

  3、预防预警机制

  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提前制定计划,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雪前动员部署等相关准备工作,降雪后要及时做好人员组织、车辆调动、集中清扫等工作。

  县气象部门负责降雪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雪情预警信息并将已经确定的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迅速通知各成员单位。有关责任单位负责通知、督促清雪铲冰作业实施单位及时清雪铲冰。

  4、应急响应

  4.1时限要求

  根据雪情、冰情适当安排清扫。白天降雪时,各专业融雪作业队伍要密切关注道路积雪或结冰情况,出现积雪及时组织融雪,在雪停后2小时内或在当日16:30前完成融雪剂播撒任务;夜间降雪时,各专业融雪作业队伍要在6:30前完成融雪剂播撒任务,并同时组织实施清扫工作;连续降雪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清扫措施。驻城区单位门前“五包”清雪铲冰工作参照专业队伍的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Ⅰ级:城区主干道,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次干道,2日内清除,3日内运出;沿街单位、店铺门前,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村居、社区、小区物业及小街小巷,2日内清除,3日内运出。

  Ⅱ级:城区主干道,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次干道、小街小巷、沿街单位及商铺门前和村(居)委、居民小区,2日内清除,3日内运出。

  Ⅲ级:各道路、街巷、沿街单位及商铺门前和村居委、居民小区,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

  4.2标准要求

  城区主干道、广场、沿街单位及商铺门前做到即下即扫、随降随清。

  城区主次干道车行道应做到“露地面、见道线、路边清、隔离带净”的标准,人行道和广场应达到路面无冰雪的标准。

  沿街单位、企业、村居(社区)和小区周边范围内达到见地面、不留积雪堆的标准。

  清出的积雪要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干净,倾卸到指定地点,尚未清运出的冰雪可临时堆放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禁止在行车道、公交站点、绿地等处堆放。

  清雪铲冰作业使用融雪剂时,应按照“合理控制、科学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对道路、绿化苗木等有破坏作用和污染环境的`融雪剂,使用范围控制在主次干道的车行道。混有融雪剂的冰雪不得清扫堆放在绿化区内。

  5、应急保障

  按照统一领导、分片负责的原则,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清雪铲冰工作的。组织领导。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要具体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清雪铲冰工作并制定、落实应急预案。

  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清雪铲冰工作的重要意义、标准要求等,应滚动播报雪情天气,引导社会单位、社区居民从身边做起,自觉参与门前、便道、街巷、小区等区域义务扫雪工作,倡导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同时加大对清雪铲冰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

  有关责任单位要预先准备足够数量的清雪铲冰机械和工具。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天气形势预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学指导开展清雪铲冰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及时疏导交通,保障清雪铲冰作业车辆和公共汽车通行。财政部门做好城区清雪铲冰工作所需费用的保障工作。

  6、预案管理与更新

  6.1预案制定

  预案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

  6.2预案审查

  预案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审查。

  6.3预案更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上级清雪铲冰应急预案的更新、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情况,结合我县实际,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或更新,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预案更新期限最长为3年。

  7、附则

  7.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7.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铲冰扫雪应急预案通用3

  目的

  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铲冰扫雪任务,确保管理范围道路畅通、行人安全。

  职责

  管理部办公室、客户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安全事务部共同负责铲冰扫雪工作。

  工作程序

  1.项目管理部管辖区域的扫雪工作,要进行区域划分、明确具体负责人;

  2.提前准备各种清扫工具,工作要彻底保证积雪不造成新的障碍;

  3.下雪天要及时组织人员清扫,工作要彻底,保证积雪不造成新的障碍;

  4.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扫雪铲冰工作;

  1)白天雪后"2小时融通,4小时打透"及时清扫,保证道路畅通;

  2)夜间降雪,次日10时之前将路面积雪清扫干净;

  5.项目管理部执总、助理和各部门专业经理必须到达管理区域组织和调配人员开展扫雪铲冰工作;

  6.遇节假日降雪,各项目管理部应提前布置,确保道路畅通,公司行政管理部和各项目值班负责人要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7.公司行政管理部要对各项目管理部扫雪铲冰工作进行抽查,对未能及时完成或不配合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为了避免破坏环境,扫雪铲冰主要以人工清扫为主,避免、少用各类融雪剂,更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雪直接倾倒于辖区绿化带内,或直接在绿化带内倾倒融雪剂。

  人员安排

  1.安排保洁绿化人员清扫各单元门前积雪:

  1)1号楼——4号楼2人

  2)5号楼——9号楼2人

  3)10号楼——12号楼2人

  4)16号楼——15号楼2人

  2.安排保洁绿化人员清扫主路:主路安排4人清扫。

  3.安排保洁绿化人员清扫幼儿园及中心花园:

  1)幼儿园安排1人清扫。

  2)中心花园安排2人清扫。

  4.清扫园区外围路面堆放的积雪:安排3辆三轮车,6人清扫园区外围积雪。

  5.客户服务部、安全事务部、工程维修部协助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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