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金发放方案

时间:2024-09-03 13:48:32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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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金发放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奖金发放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奖金发放方案

学校奖金发放方案1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稿)》(开教字【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校情,充分听取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现形成20xx年修订稿,经安庆十六中四届三次教工大会表决通过实施。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师德为首,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凡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一律按安庆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并扣发当年师德奖。

  全校在编教职工。

  ⅰ、工作量的认定

  1、月工作量为基本工作量x4+教辅管理等认定课时。

  2、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系数为1.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学科系数为1.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系数为1。

  3、跨年级、跨学科计4标准课时/月。

  4、周满工作量为14个标准课时,各教职工周工作量计算方法为学科系数x实际周课时,如带两个班语文的老师周课时为1.2x12=14.4,跨学科按不同的学科系数分别计算后相加(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5、教研组长工作量:1课时/周。

  6、教辅管理人员工作量

  c、语文、英语早读,早操计2标准课时/月,政治早读计1标准课时/月。

  7、后勤岗位工作量(依据区教育中心下发的《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稿)》开教字【20xx】19号文件精神: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单独核算)

  a、门卫:14标准课时/周=14x0.7=9.8标准课时/周;

  g、学生保险理赔:1标准课时/周x0.7=0.7标准课时/周。

  8、行政干部岗位课时:中层干部8标准课时/周,校级副职10标准课时/周,校级正职12标准课时/周。

  9、大班额、超课时与不足课时

  b、有书面作业的学科设置大班额系数,50人为标准班额,50—60人的班级系数为1.05,61人以上的班级系数为1.1(此系数只作为作业补贴用,不计入周工量)。

  c、周实际课时(含行政干部岗位课时)超过14的及由教导处安排的临时增加的课时为超课时,超课时津贴为10元/标准课时(教职工因病事假影响正常教学,扣10元/实际课时,临时安排给班主任的不能上自习课)。

  10、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全体教职工享受师德、安全奖,教师教案、作业检查,未完成核定任务,行后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享受师德、安全奖。

  ⅱ、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由二部分组成,其中150元为基础部分,100元为浮动部分。基础部分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发放一次,浮动部分在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结束后对全体班主任从晨检、安全、一日常规、两操、班级成绩等七个方面进行考评后,按考评结果分三档发放,各档人数均为班主任总人数的1/3,其中第一档发放浮动部分的100%;第二档发放浮动部分的80%;第三档发放浮动部分的60%。(考评细则将另行下文)

  2、管理人员(校长、书记、副校长除外)津贴:70元/月(行政值班补助一律取消,自该条例通过之日起执行)。

  3、加班原则上应为突发事件或学校组织的大型学生活动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双休日、节假日临时安排且不可预计的工作,其余一律不计算为加班。加班津贴按工作量严格核定天数,实行承包制,在5%校长基金中支出,面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后,年终发放。(教师加班津贴超过800元,按800元计算)

  4、增设年级组长津贴,标准为50元/月。

  ⅲ、教育教学成果奖

  1、评比论文及优质课比赛(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需附比赛通知和评比结果文件,同一篇文章重复获奖的,以最高奖项认定,优质课参照执行)。

  2、发表论文(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查询,正式发行的教育教研类刊物)奖励等同于相应级别获奖论文一等奖。

  3、教坛新星评比,国家级2000元/位,省级800元/位,市级200元/位(市学科带头人比照省级教坛新星,市级骨干教师比照市级教坛新星,市级教学能手比照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奖励)。

  4、教职工个人各种荣誉称号奖励:国家级1000元/项,省级500元/项,市级300元/项,区级100元/项。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

  a、市运会奖励:以选拔进入区代表队的学生人数进行奖励,每生200元。(具体分配细则依据中心文件及会谈纪要执行)

  b、各项活动日常训练以奖代补,大型比赛安排赛前集训20天,按10元/天发放补助。(此项不含体育训练)

  c、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信息技术奥赛、科技创新、演讲、航模、征文等比赛(以获奖学生人次为计算单位)省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30元;区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奖励对象为具体技术辅导老师)。

  6、中考奖

  a、奖励标准:

  a、达一中统招分数线的,3000元/生;(一中理科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时被正式录取,等同于一中统招)

  c、单科优秀奖:各文化课中考a类成绩计算为优秀,10元/生。

  b、分配办法:

  a、以班级为单位核算奖励金额;

  b、中考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按1.2:0.8:0.6:0.2分配。

  c、七、八、九年级按2:3:5分配;

  d、八年级开设的中考学科,八、九年级按4:6分配;

  e、中途转入我校的考生,相应班级三年分别按2:3:5获得奖金;

  f、中考理科实验、体育测试满分率(满分人数除以报考人数)超过25%,每名授课教师奖励100元。

  g、班主任奖金按相应班级总金额(不含单科优秀奖)的8%计算;

  h、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育教学成果奖中兑现中考奖,并按当年中考奖励总额(不含单科优秀奖)的8%从剩余教育教学成果奖中提取(不减少中考教师奖励金额),面向非中考学科教师发放教育教学成果集体奖。若当年中考教师奖金额未达到集体奖金额三年之和的.,则在第三年予以补齐(兼中考和非中考学科教师不重复计算,并以奖励金额高的为准)。

  7、教学优秀奖

  ①奖励范围:该奖适用于参加每学期期末卷面测试的各学科教师。具体学科为:七年级:语、数、英、政、历、生、地;八年级:语、数、英、物、政、历、生、地;九年级:语、数、英、物、化、政、历。

  ②奖项方法:a、期末测试时,教师所授学科平均分位列年级第一(该学科需二名以上教师执教),奖励100元;b、某学科在年级仅一名教师执教,该教师所授学科平均分最高的班级与最低的班级分差低于二分,奖励100元,超过二分,不奖励。

  ③计算方法:a、学科平均分计算名按各班初一入学学生的90%计算;b、学科平均分以校教导处核算为准。

  ⅳ、考勤

  (一)考勤原则

  该考勤细则是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相关规定及《安庆市第十六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及坐班制度(草案)》为依据,为保证安庆十六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而制定。

  (二)考勤人员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

  夏季坐班时间:上午7:50—11:00,下午2:50—放学(非班主任)

  上午7:05—11:00,下午2:25—放学(班主任)

  冬季坐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放学(非班主任)

  上午7:15—11:00,下午2:05—放学(班主任)

  中层值班时间:上午:6:50下午:1:40(冬季)

  上午:6:40下午:2:00(夏季)

  中层值班结束时间为放学后30分钟。

  2、签到时间:

  上午:6:00—上班时间(上班签到时间);

  下午:13:00—上班时间(上班签到时间);

  (四)考勤制度

  1、签到次数

  执行每工作日签到二次制度。即每工作日上、下午上班各签到一次;

  2、计算原则

  ④每周缺勤据实计算,每次扣发当月考勤奖的5%,扣完为止;

  ⑤为保证学校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凡请假1次,除扣除相应次数的考勤奖外,还需扣除当月课时津贴的1/8。

  (五)请假制度

  4、长期请病事假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教师参加省、市、区教育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教育教研活动,应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并做好备案。无备案一律按缺勤处理。

  注:学校将不定期检查,检查早退等出勤情况。

  (六)奖惩制度

  4、全年有6—10个月月缺勤超四次或事假超过二天的,除扣除当月相应次数的考勤奖外,当年师德奖不发放。在当年度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ⅴ、财产管理

  为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特设班主任班级财产管理规定。

  1,各班班级财产包括:门、锁、窗、黑板、课桌椅、讲台、日光灯、吊扇、开关、插座等,以及划分到各班的公共设施。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校将配置完整的课桌椅及其他各类设施、设备交给班主任管理,总务处与班主任签订财产承包责任书。

  3,各班班主任要将班级桌椅财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4,在学期中间,学生的课桌椅如出现螺丝松动等小问题,学生可自行修复或班主任及时向总务处报修,学校免费维护。

  5,各班财产原则上应即时损坏,即时维修。每学期最后一周,总务处对各班班级财产进行验收。对于各班损坏的班级财产:能够维修的按维修价赔偿;不能维修的按原价赔偿。赔偿款由班主任负责上交至总务处。

  (1)欠款额大于500元发60%安全奖;

  (4)欠款额少于200元(含200元)发90%安全奖。

  注:学校组织大型考试、综合实践课等活动时,班级课桌椅将定点安排到具体学生,损坏后由定点学生赔偿。学校将出台具体的细则。

  ⅵ、特色教育

  1、开课方式:

  a、十六中全体教职工根据本人兴趣爱好自愿申请并经过学校同意;

  b、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教职工开设;

  c、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外聘相关教辅人员开设(报酬另计)。

  2、申请时间:每年5—6月。

  3、上课时间:每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4、上课周期:1学年。

  5、班额大小:30—50人(少于30人不开班,建议重新选择选修科目,大于50人要提高入学门槛)。

  6、招生对象:面向七、八年级全体学生,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自己的选修科目,科目一旦确定学期内不可更改;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都要上选修课,若学生对学校所开科目都不感兴趣,将安排这部分学生在本班开展课外阅读。

  7、课时津贴:500元/学期(因故未上课时按25元/课扣除)。

  d、学期末各选修课要进行学业考核,考核成绩上交教导处存档,并将真实成绩按原始班级送交各班班主任,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册》。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特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组长:孙毅,副组长:龙三齐、吴恵兵、杨金洪,成员:刘改友、秦尚纯、周忠、江兴禄、章俊、刘涛、汪俊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严明纪律,确保实效。领导小组要确保绩效考核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公正公平进行,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3、健全制度,完善体系。领导小组要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又好又快发展,为开发区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学校奖金发放方案2

  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⑷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违反规定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应有一定量的培优、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勤登记、成绩记载表、活动总结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义教卡、健康卡;

  ⑦班级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级设有图书角(生均2册以上)卫生角、绿化角;

  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礼仪、卫生、纪律),(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优、良”的班级得1分,评为“合格”的班级该项不得分,优、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体获省、泉州市、晋江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队辅导员得1分。

  3)、中队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1、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补贴职务分10分。

  总辅导员8分、报帐员补贴职务分7分,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不少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技能科教研组长、语、数教研组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加、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和开展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协助组织人员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况加分(当季度不超过3分)。

  5、学校在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素质教育评估、等级达标验收、先进集体中选,当季度全体教师各得1、3、4、5分,获奖单位正职领导另加2分,副职与中层干部另加1分。(单项获奖如少先队、安全、课改、体育、信息、绿色、收费、廉洁等组织得奖,单位正职指该项的负责人;校长、教导在教师【相同项的教师】得分的基础上可加1分,教师得分按教师数的30%计算)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汇演、竞赛等活动,每次奖励1至2分,其他相关老师每次奖励0.5分。)

  7、教师参与信息工作,向市级及以上教育网站并录用,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包括现场论文、案例评奖)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3、2、1、0.5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5、4、3、1分;获泉州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得7、6、5、3分,录像课评选折半计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指导教师按1/3计算。

  2、开研究、示范课、讲座,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按参赛者的80%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得分。(作为奖励分,非教育部门降至晋江市级,晋江市级以下降至街道级。)

  1、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

  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获泉州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6、5、4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2、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1/2计算;指导学生发表《周报》《队报》《选》《经济报》文章按1/4计算。

  注:非教育部门组织降到晋江市级计算的按1/4计算。(适用于1、2点)

  3、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4、团体奖按5人次获奖计算。

  5、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总结,专职技能科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5分;班科任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2分。

  6、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7、获得教育办体育田径运动会团体奖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没获奖的田径各取2个单项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练)。道德风尚奖按三等奖奖给领队和教练;市级获奖加给教练,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奖。

  8、校级比赛项目必须由各组的教研组上报行政处,经由讨论,审批方可进行比赛。

  比赛方案要在教研组内讨论确定后,方可举行。原则上:各类单项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则上比赛按低、中、高年级进行)(奖励分分别是:1.5分、1分、0.5分)。

  1、确定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课题组长得3分,协助组长得2.5分,课题组其他教师得2分。(教育办备案为依据)

  2、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参与发言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该参加而不参加每次扣1分。

  4、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必须是教育办选送)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学区级得1分、片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和cn级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出版在报纸按相应级别50%计,其他案例、论文获奖归论文,现场论文获奖归教师技能。

  5、参加各种“论坛”发言者每次得2分,同时汇编者只取一项。

  6、奖励分:教育办学科教研组成员在正常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每人奖励2分。

  1、学期有统一普查测试的学科,到考率达100%者,得3分;优秀率、合格率达到学区平均线或分别达到40%(《晋江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等级达标评估细则》指标)93%(“双高普九”指标)的,各得3分;没统一普查的学科,教师在完成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取学校教师平均分。

  2、优秀学生评选:

  每评得1名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以上优秀学生,班主任分别得1、2、3、4分,中队辅导员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队员、少先队干部得分相反)

  1、校长的绩效工资也可取全校公办教师平均值加10%计算。

  2、因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大、压力大,在工作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评级每年应确保有一次优秀(考核办法可采用先评行政再评教师)。

  3、师德表现不合格,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4、本《暂行规定》实行按季度考评登记,兑现奖惩。

  5、本《暂行规定》由晓聪中心小学行政会负责解释。

学校奖金发放方案3

  参加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奖金按年度发放。每年12月至次年1月,由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对州直机关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评出等次,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发放奖金,于次年春节前发放完毕。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奖金的标准和档次,由州委、州政府根据州直机关目标绩效领导小组考评情况及财政资金预留情况研究决定。

  1、在职人员奖金发放原则: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当年新调入(新录入)的人员,以6月30日为界,调入(录入)文件日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的(含6月30日),按照在职人员全年奖金发放;调入(录入)文件日期为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含12月31日),按照在职人员半年奖金发放。

  在职人员在考评当年6月30日前死亡的(含6月30日),按照在职人员半年奖金发放;在7月1日至12月31日死亡的(含12月31日),按照在职人员全年奖金发放。

  2、离退休人员奖金发放原则:

  离退休人员奖金按在职人员奖金标准的50%计算发放。

  离退休人员在考评当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退休的(以文件指定退休时间为准),按照离退休人员奖金发放;在考评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含12月31日)退休的,按照在职人员的全年奖金发放。

  离退休人员在考评当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死亡的,按照离退休人员半年奖金发放;在考评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含12月31日)死亡的,按照离退休人员全年奖金发放。

  3、中央、省驻州单位的奖金可比照本系统奖金标准执行。

  4、未签订责任状的事业单位,参照其主管部门的等次奖金标准发放。

  5、扣发奖金:

  (1)部门(单位)未按原定标准和要求完成目标任务,获“基本达标”部门的,则按达标部门人均奖励标准,扣发10%的奖金;获“不达标”部门的,班子成员不发奖金,干部职工按达标部门人均奖励标准,扣发20%的奖金。

  ②重大事故责任者;

  ③被追究行政问责者;

  ④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者;

  ⑤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采取跨年度处理,核发本年度绩效奖时要扣除上年度的绩效奖金额)。

  (3)受到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的,取消当年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奖金。

  州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所需经费,纳入州直财政预算,由州财政局核拨。中央、省驻州单位绩效考核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资金解决,标准可按照本系统执行。

  1、单位申报。各实施目标绩效管理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报《州直机关年度目标绩效奖金审批表(在职)》、《州直机关年度目标绩效奖金审批表(离退休)》(见附表)(一式二份),另附本年度12月份工资册,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后,报送州财政局审批,审批后的奖金发放册一份由州财政局留存,一份送州直机关目标绩效办存档。

  2、组织审批。州财政局对各单位绩效考核奖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发放的对象、标准和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提出具体的审批意见,再送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发放奖金。由州财政局审定,并将奖金划拨至各单位经费账户,由各单位自行发放。

  本办法从xx年xx月xx日起执行,由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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