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26 16:29:3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例(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例(15篇)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

  处属于各单位:

  根据要求,为更好的落实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我处立即召集有关人员,研究防汛抢险方面的问题,结合我处的防汛特点及可能发生的险情进行分析,认为我处的防汛重点是我处的直管、自管公房安全渡汛问题,并就围绕这个问题制定措施,为确保汛期住(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发生任何责任事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全面落实责任,创建防汛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汛期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根据上级要求,我处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由处长任总指挥,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等人组成,在处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基层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防汛期间的日常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房屋汛期安全。

  二、制定方案,全面落实措施

  1、要求各基层单位成立由7—10人组成的抢险小分队,第一责任人为小分队队长,在发生汛情时由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在总指挥不能亲临现场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担任总指挥,名单报处。

  2、在出现汛情时,全处所有部门、单位的所有人员应当在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统一行动,不强求一切物资成本、人员的采用、报酬等问题,一切顺从救灾。

  3、在发生汛情后,下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带领所属的小分队到达现场,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处总指挥报告,在总指挥到后,由总指挥统一调度抢险救灾工作。

  4、基层各单位应当在汛期到来之前准备好充份的防汛物资,处将在4月初对各单位物资准备工作情况展开检查。

  5、全处在进入汛期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节假日必须有领导带班,实行每日报告制度。

  6、基层各单位领导、汛期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确保通讯工具二十四小时通畅。

  7、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遇险住(用)户的疏散工作,要对辖区内的危房心中有数,遇有险情时要及时疏散。

  8、在出现局部地区居住(用)户房屋发生险情时,一定必须先撤离人群,后救治财产,处(所)必须积极主动征用灾情居住(用)户,为了确保灾情居住(用)户的抢修须要,处特别准备工作了铜山路21号一些空房,用作征用落水居住(用)户,征用权由总指挥同意。

  9、在遇到大面积受淹后,我处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向区汇报,请求上级帮助解决。

  10、处防汛值守电话为白天

  11、根据区要求在基层成立抢险小组的基础上,处成立20人的抢险队,队长由总指挥担任。

  三、现场救治与现场维护

  1、在发生汛情后,在注意现场保护的同时,抢救伤员,维持秩序。

  2、确保社会平衡,临时征用灾情群众。

  3、紧急情况请有关专家到现场抢险,查找事故原因。

  4、确保灾情群众的一切权利,稳定人心,确保灾情群众获得最出色的抢救,减少财产损失。

  5、发生汛情后的新闻报道由总指挥对外统一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总指挥批准,不得私自发布任何消息。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盼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

  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所引起的,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管委会主任是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均应当服从管委会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五、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2.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进行紧急援救;检查、指导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它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有关的重要事项。

  (二)运行机制

  针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易发程度,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预测预警系统。要发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和枢纽作用,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建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和村(社区)及驻区企事业单位为一体的,按领导负责制指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确定联络报告方式,以及由危险区范围的'单位、居民(村民)作为监测信息报告员而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共享。

  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地区进行巡查,指导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并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国土分局和相关领导报告。相关部门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选定的避险点和撤离路线要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紧急避险万无一失。

  4.预报预警发布。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经开区,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单位和住户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告知有关灾害的基本情况、监测预报方法、应急避险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以及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的汇报联系方式,按要求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六、监督检查

  区指挥部办公室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管委会制定,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由国土分局牵头及时修改完善,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八、责任与奖励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扬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和处理;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或者应急防治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3

  一、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各个机构及其人员的应对地质灾害事件职责,保证联系渠道畅通,做到地质事件发生后,在各种紧急情况下,都能有效地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避免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使应急救援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的进行,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和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事故救援成本和风险,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二、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等。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湟源县大华水库项目部承担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控制和救援。具体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企业和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做到信息畅通,反映迅速,指挥有效、措施得力、抢救及时。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部门配合、快速高效。

  3、任何单位、人员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为抢险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4、救援工作由救援队伍(人员)在自身防护完备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应对地质灾害成立指挥部领导小组。

  组长:胡木强

  副组长:王磊王育生林杏福

  组员:刘雄凌徐继胤贾延刚

  王昌乾薛海超刘春羽

  2、职能部门职责

  ⑴安全部门: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的报警、情况通报和处置工作(包括:绘制事故现场图、收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调查事故经过、作好调查笔录,分析事故原因等),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提供相关凭证,按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负责向有关部门和隶属上级组织的快报工作。

  ⑵生产部门:负责事故处理时生产系统的总体调度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联络通信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事故和救援情况的信息;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抢险人员,调配抢险设备和物资,疏散引导人员,抢救受伤人员;负责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⑶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技术措施、方案的归口管理,及时拟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塌方;承重平台、脚手架塌垮;大型设备设施倾倒;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的预防技术措施。

  ⑷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保护、治安保卫、现场摄影摄像、医疗救治、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保证足够的事故应急救援用车和伤亡人员的生活必需品;配合生产调度部门做好现场人员的疏导,协助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负责消防、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

  ⑸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供应;协助工程技术部门拟定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负责事故损失估算。

  ⑹财务经营部门:负责提供事故应急处理急需资金;负责相关索赔资料的收集和汇总以及保险赔付交涉等。

  ⑺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无条件地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救援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品,积极参加事故救援抢险,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各职能部门、施工单位和全体员工都负有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调度和安排,提供抢险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资,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抢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务是在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故时,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如下:

  ⑴通讯联络组:担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任务。由单位、项目部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人员组成。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其日常协调工作。

  ⑵治安联防组:担负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疏散群众任务。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⑶抢险抢救队:根据预先制定的技术方案,负责事故现场人员、设备的抢救、抢修工作,排除险情,遏止事故蔓延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由机械设备、机电单位等与抢险有关的施工单位人员组成。生产指挥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受伤者的寻找、紧急救护、安全转移以及联系外援求助。由现场医护人员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⑸物资供应组:承担应急抢险救援物资供应任务。由物资部门人员组成并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⑹运输组:负责护送伤员及其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承担抢险物资的运输任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⑺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笔录,绘制事故现场图,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或录象,收集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相关凭证。由安全、生产、技术、综合办公室、工会、事故单位等人员组成,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⑻善后处理组:负责核实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等情况,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工作和其他善后事宜。由人事、安全、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人事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六、地质灾害救援准备

  1、加强对救援队伍和全体职工的培训,把应急预案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使每个人都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对付地质灾害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定期进行地质灾害预案演练,在演练或应急响应结束后,评审应急预案,必要时修订预案,以提高应急能力。

  3、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做好标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状态。

  七、地质灾害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1、地质灾害预案的起动前提

  施工场区有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所述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地质灾害预案的其他紧急情况。

  2、地质灾害处理响应流程图。

  八、报警和通讯

  1.发现或得知发生地质灾害事故的人员,应当立刻向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报告。

  2.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单位主要领导,并通知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3.地质灾害指挥部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施工局和工程局。工程局和施工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4.报警和通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发生事故的单位、工程项目、事故态势;

  地质灾害处理响应流程图

  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判断应急救援技术措施的适宜性,跟踪应急处理情况,对不切实际的预案根据现场实际及时做出调整。处理完毕后评审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必要时修改文件。

  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按预定方案实施救援,遏制事故发展。

  (2)事故类型:

  (3)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设施的损坏情况;

  (4)事故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断;

  (5)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九、现场抢救

  1.在地质灾害救援专业队伍未到之前,事故发现人、事故单位及临近相关单位,根据事故类型,迅速采取适当有效的抢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避免事态扩大;

  3.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外援力量和相关方支援救助。

  4.当事故得到控制后,事故调查组立即对事故展开调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施工单位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尽快恢复生产。

  十、应急预案终止

  应急救援预案经过实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现场所有抢险工作已经完成,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授权人员不会进入事故现场,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十一、其他

  1、预案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2、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执行施工局相关规定。

  3、本预案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编写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

  为切实做好我校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大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演练预案。

  一、地质灾害抢修工作方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领导成员及职责

  1.如发生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时,xx小学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副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小学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2.领导小组内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修组、鼓励学生撤离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共同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校长xx负责。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非政府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明确提出应急严防对策、措施。负责管理协同、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搜集、汇总呈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由教务主任xx、安全管理员xx和少先队辅导员xx负责。

  主要职责:非政府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救治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非政府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迁移至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私自非政府避灾撤离。

  (3)引导学生疏散组:由生管老师及各班班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清点班级学生人数并非政府本班学生存有秩序逃亡。

  (4)治安保卫组:由体育教研组xx、数学教研组组长xx、语文教研组组长xx和门卫xx负责。

  主要职责:快速成立现场治安队伍,保护校园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非政府现场维护,撤离灾情校园内毫无关系人员,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老师和个人,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和抢修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一旦出现地质灾害或者存有地质灾害险情,学校必须秉持昼夜24小时值守制度。辨认出灾情须向当地xx和村中心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买盘预案。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情拟定抢修方案、实行必要措施,并指派教师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我校地质灾害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迁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出现时,由学校向全体师生收到险情信号,并按选定的线路、地点展开应急撤离,保证师生生命安全。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此防御地质灾难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进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难的发生,依据相关地质状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岚镇防御地质灾难预案。

  一、防御地质灾难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地质灾难的首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质灾难预备工作,尽量削减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质灾难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御地质灾难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御地质灾难工作要讲究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奉献的,要给予表彰嘉奖。

  二、全镇防御地质灾难形势和预备工作

  〔一〕防御地质灾难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难。

  〔二〕防御地质灾难预备工作

  依据我镇的实际,防御地质灾难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御地质灾难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御地质灾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御地质灾难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御地质灾难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攻击下可能出现的危急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攻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打算。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依据他们的居住状况,预先作出支配。

  4、对易出现滑坡的地段,预先支配人员转移。

  〔三〕防御地质灾难重点

  本镇已发觉重点地质灾难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御地质灾难专职管理人员,催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急地段的巡查,精确、准时把握本村基本状况,准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状况,做好本村防御地质灾难物资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觉问题准时处理,准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御地质灾难队伍,出现险情准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准时把握地质灾难点状况,精确、快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准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精确准时组织队伍抢险,帮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依据指令,应急队伍快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难抢险斗争:

  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

  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主动组织力量,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开灾情扩大;

  ③随时向镇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报告现场状况;

  ④帮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御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

  镇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在上级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御地质灾难工作,加强值班,准时了解把握状况,催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难的各项工作,准时向上级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汇报本镇的状况。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络方法

  报警联络由各行政村准时向镇防御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任,联络方法采纳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主动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亲密凝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急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保持亲密的联系,把握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靠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马上到岗到位值班,依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御地质灾难的预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准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发生供应中断,快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出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实行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削减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发生地质险情,马上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施,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指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先支配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帮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指令,以避开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首先照看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维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恢复工作

  1、灾难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准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当处理,快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关心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围内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扬,做到家喻户晓,特殊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仔细做好镇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

  为规范我园山洪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 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 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充分发挥有关管理部门救灾资源合力作用,建立幼儿园山洪及地质灾害救护运行机制, 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确保幼儿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结合我园实际, 特制定本预案。

  一、 总则

  (一) 防御幼儿园山洪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政府应对校园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行动方案。

  (二) 预案的工作原则。 根据省救灾工作方针, 幼儿园山洪及地质灾害救灾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部门分工负责、 统一协调的原则。

  (三) 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洪、 泥石流、 山体滑坡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预警及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四) 幼儿园山洪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实行责任制。 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对因玩忽职守、 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严肃处理。

  二、 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 灾害预警。 气象、 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 早处置的原则, 及时发出预警, 预测灾害将对幼儿园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 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二) 灾情报告。 一旦发生洪水及地质灾害后, 幼儿园必须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

  三、 救灾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行动

  (一) 应急反应。

  1、 成立救援小组:由园长担任总指挥、 各班主任及保卫人员组成的紧急救援小组。

  2、 预案制定后, 幼儿园要进行宣传, 使广大师生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增强救灾的积极性, 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重视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组织师生进行逃生演练。

  3、 救灾应急指挥部应急反应。

  灾情发生后, 立即启动救灾应急预案, 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 紧急调集有关人员、 物资、 资金、 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 并按照预案迅速组织力量, 紧急投入抢险救灾, 迅速组织幼儿, 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 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对转移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及时逐级上报。

  4、 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补充。

  光明新区公明博华幼儿园

  xxxx年xx月 xx日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7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特别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责任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判断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责任,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责任,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8

  为切实作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校舍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制订本预案。

  一、灾害性质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陷塌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应急分类。

  地质灾害应急分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三、救灾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领导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班主任

  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学校及周边地质、地貌档案,建立有效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快速反应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作好日常监控工作。

  2、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和下达其它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3、监督、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调查,预防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的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分组及职责:

  指挥组负责人:校长;

  警戒组负责人:xxx

  救护组负责人:xxx

  疏散组负责人:王东兵、班主任;

  1、救灾注意事项:

  ①当某处发生地质灾害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救灾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②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③救灾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④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2、各组职责:

  指挥组:

  (1)熟悉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清楚学校地质灾害的地点、范围;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了解电线铺设的线路;

  (5)了解灾害的走势;

  (6)确定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救护方案。

  警戒组: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当某处发生灾害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避险场所,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3)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灾害现场。

  救护组:

  (1)应配备急救箱;

  (2)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

  (3)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4)根据伤情紧急救护,或送医院治疗。

  疏散组:

  (1)利用学校报警设施和广播迅速报道逃生方案;

  (2)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班主任有序疏导学生。

  四、灾情原因调查:

  灾情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查明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

  五、及时稳妥的善后处理工作。

  在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过程中,应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尽量安尉受伤人员及家属,妥善解决他们的要求,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事故处理结束后,及时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县教育局。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9

  为了保障我矿对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工作高效、科学、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维护矿区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集团公司20xx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结合我矿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实用范围

  1、工作原则: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科学施救;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实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区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及河床裂缝、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或险情出现时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机构及分工

  1、为做好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矿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彭明怀;

  副指挥长:漆顺刚、晏光沮、许云龙、李常木、周祥元、贾伟;成员:瞿光金、龚森隆、谢自游、陈明、娄伦宽、黄怀安、郑永春、关广文、张维刚、王洪德、孙伏亚、刘国平、谢凇、余昌鑫、刘援振、秦兴华、李彬、刘照龙、张建强、顾惠平、刘天海、庄益民。

  ⑴、宣传动员组

  组长:刘照龙

  成员:宣教科有关人员

  ⑵、抢险救灾技术组组长:漆顺刚副组长:瞿光金

  成员:技术科、地测科、安全科有关技术人员

  ⑶、抢险救助组组长:许云龙

  副组长:陈明、孙伏亚

  成员:救护队有关人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

  ⑷、医疗救护组组长:陈善钊

  成员: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有关人员

  ⑸、物资筹备组组长:秦兴华

  成员:器材科有关人员

  ⑹、维稳组组长:贾伟副组长:刘天海

  成员:保卫科有关人员

  ⑺、通讯保障组组长:庄益民

  成员:机电一区电话维护有关人员

  ⑻、资金筹备组组长:张建强

  ⑴、成员:财务科有关人员

  政策,并做好受威胁区域的职工、群众撤离避让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⑵、抢险救灾技术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成灾范围进行评估,确定其等级;分析具体险情的地质灾害特征、性质,预测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并按速报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对正在发生变化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⑶、抢险救助组:负责抢救受灾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将受灾人员和财产疏散到安全地带;对灾害点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救护伤员。

  ⑸、物资筹备组:负责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筹备供应和运输工作。

  ⑹、维稳组: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⑺、通讯保障组: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⑻、资金筹备组:保证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到位。

  ⑼、供电保障组:负责组织修复供电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害区域正常供电。

  ⑽、安置和善后组:负责灾害区域人员的临时安置,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⑾、重建组:负责受灾区域内受损工业设施、职工住宅重建方案的制定;保证生产、生活的临时方案的制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0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凤凰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应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章地质灾害等级和灾情报告

  第五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六条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或者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24小时内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24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同时越级速报市国土资源局。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12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同时越级速报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24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6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同时越级速报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24小时向国土资源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第七条发现地质灾害威胁人数超过5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接到报告后,要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章应急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凤凰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国土、交通、水利、卫生、公安、武装、农业、民政、财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凤凰路国土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审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3、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4、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5、配合红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处置

  第九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红塔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第十条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为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

  第十一条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和对策措施;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抢险救灾和社会秩序。

  二、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级抢险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审核,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地质灾害及处置情况;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向社会灾情,编写、印发抢险救灾简报。

  4、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与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畅通;

  5、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红塔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6、负责处理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由民政、公安、武装、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

  1、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由国土、交通、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其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五、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由交通、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

  1、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遭受损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配合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六、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七、治安保卫组职责:

  由公安、武装等部门组成。

  5、配合红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处置

  第九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红塔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第十条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为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

  第十一条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和对策措施;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抢险救灾和社会秩序。

  二、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级抢险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审核,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地质灾害及处置情况;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向社会灾情,编写、印发抢险救灾简报。

  4、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与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畅通;

  5、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红塔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6、负责处理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由民政、公安、武装、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

  1、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由国土、交通、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其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五、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由交通、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

  1、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遭受损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配合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六、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七、治安保卫组职责:

  由公安、武装等部门组成。

  5、配合红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处置

  第九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红塔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第十条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为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

  第十一条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和对策措施;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抢险救灾和社会秩序。

  二、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级抢险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审核,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地质灾害及处置情况;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向社会灾情,编写、印发抢险救灾简报。

  4、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与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畅通;

  5、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红塔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6、负责处理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由民政、公安、武装、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

  1、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由国土、交通、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其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五、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由交通、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

  1、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遭受损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配合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六、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1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属地负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资源浪费,形成应急合力,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1.4.1xx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应急工作。

  1.4.2气象灾害虽未发生在xx市行政区域,但河北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事发地市(区、县)应急处置机构需要我市提供相关气象协助保障。

  1.4.3本预案中的气象灾害,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xx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信息产业局、xx铁路办事处、xx警备区、武警xx市支队等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指挥协调全市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贯彻落实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调查和评估气象灾情;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2.2.3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警、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实施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本预案的修订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密切注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保障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区。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受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上报和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

  乡(镇)、街道办事处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负责安排相应级别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信息,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建设局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防御气象灾害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抢险抢修工作;组织危房的鉴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灾民疏散公路畅通,并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疏散运输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水文、旱情信息,对水利工程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农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等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森林分布和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动态信息;组织林业气象灾害、森林火灾防御工作和实施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帮助、指导灾区的森林恢复和灾后生产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伤病员的救治,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实施卫生防疫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市环保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遭受损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广电局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警、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气象灾害时,及时插播预警信息;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市安监局负责气象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因灾毁坏的供水、供气、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修排险及灾后恢复工作。

  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电业局负责管辖区域内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保证电力供应。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各通讯企业提供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电信资源;当气象灾害发生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重大气象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通信线路的畅通;灾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xx铁路办事处负责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铁路运输和灾民疏散运输工作;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铁路和有关设施。

  xx警备区负责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进行灾后重建工作。

  武警xx市支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力量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市物价局负责稳定市场物价,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2.2.4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订和实施本行业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2.2.5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参照本预案执行。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3.1.1各级气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其所属气象台站具体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

  3.1.2对可能发生重大级别以上气象灾害事件的,各级气象台站应立即将预警信息报本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生较大级别以上气象灾害事件后,各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告电话等多种途径向气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3.1.3报告内容主要是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展趋势、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将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情况报本级政府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达到预警级别的,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报并提出处置建议,由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相应预案。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事发地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市政府。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和县(市)、区气象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投入,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在国家气象监测网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建设气象灾害加密监测站。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的共享,建设气象与广电部门间专用的资料传输通讯设施,保证预警信息及时准确。

  3.3.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重大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启动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当达到预警级别时,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启动相应预警。

  市、县级启动:当xx市行政区域内已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预警标准气象灾害,需要由市、县两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启动预警时,要先报本级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4.1在一个或多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事发县(市)、区及xx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蓝色)。

  3.4.2在xx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较严重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xx市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黄色)。

  3.4.3在xx市及周边多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严重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橙色)。

  3.4.4在xx市及周边多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特别严重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预警(红色)。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按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及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四级响应(蓝色)。当达到Ⅳ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市)、区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xx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2三级响应(黄色)。当达到Ⅲ级气象灾害预警时,xx市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市、县两级要迅速响应,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3二级响应(橙色)。当达到Ⅱ级气象灾害预警时,xx市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县两级要做出迅速响应,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4一级响应(红色)。当达到Ⅰ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由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请求启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县两级对上级启动的应急预案要做出迅速响应,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部门归口处理,实现共享。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大气象灾害应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初报灾情,6小时内上报重要灾情,24小时内上报调查的灾情。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通信

  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4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气象灾害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开展工作。必要时,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4.5紧急处置

  4.5.1基本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的损失。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各种信息平台,跟踪全市气象灾害发生情况,监控和接收气象信息。根据已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气象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4.5.2应急处置措施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保护。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对灾害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向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灾害发生前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级政府应当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9灾害调查与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地县(市)、区级以上气象部门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评估。

  跨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部门负责或者由其指定的单位负责。

  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

  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的依据。

  4.xx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4.xx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上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同级应急办公室、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调查总结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启动应急工作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应急工作管理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通信保障

  以气象部门业务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和国家公共通信网络为基础,建立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信息通信专用网,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保持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建立气象部门与公共媒体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畅通的联络渠道,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1.2信息保障

  市气象局在现有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市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市政府应急平台及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开展气象灾害调查评估,摸清全市气象灾害分布情况,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指导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工作。

  各级气象台站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同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应当立即报送。

  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媒体资源和公共场所预警信息资源进行调查了解,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明确和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渠道和方式等。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应急责任单位应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报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各级政府和市政、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各级人工影响天气组织应当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2.2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等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各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气象应急救援队伍。

  6.2.3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部门应对气象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运输秩序;市政部门应及时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公路、铁路设施进行抢修,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开通空中紧急运输;必要时,各级应急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2.4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6.2.5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6.2.7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政府应建立应对气象灾害的社会动员机制。

  6.2.8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设适用于气象灾害避险的城市紧急避难场所,并完善各类指示标志。紧急避难场所建设可与公园、广场、体育馆、人防工程、学校等建筑相结合。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依托相应的气象科研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级政府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1)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文字。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3)干旱等级:

  极旱:指基本无土壤蒸发,地表植物干枯、死亡。

  重旱:指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地表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

  中旱:指土壤表面干燥,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

  (4)地质灾害等级:

  2级:可能性较小,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加强监测。

  3级:可能性较大,预报预警时间内对地质灾害隐患24小时监测,启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撤离。

  4级:可能性大,启动设区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迅速撤离。

  5级:可能性很大,启动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立即撤离。

  (5)森林火险等级:

  二级:轻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可能燃烧,森林火灾可能发生。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气象局备案。

  7.3奖励与责任

  7.3.1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3.2责任

  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严重影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2

  根据国土资源部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省地质灾害调查队调查,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提出预防和防治措施,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我镇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

  一、基本情况

  (一)

  孕灾环境

  红白段横跨多个大地构造单元,北西、南东两侧发育,北川——映秀大断裂和江油——灌县大断裂,中间则密集平行分布众多次发生断层,又被后期平移断层切割,形成网络分布格

  局,岩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受长期地质营力的作用,特别是“5.12”地震后,岩体稳定的力学结构受到破坏。

  该地区属中山沟谷切割地貌,高差大,地形陡,沟谷多呈“V”字型,水系发育,呈树枝状,水位随季节变化,汛期受暴雨影响陡涨陡落。

  该区域植被覆盖率70%左右,局部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二)诱发因素

  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量,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

  (三)危险对象

  区内工矿企业、居民点众多,交通线路原水系分布,旅游景点初具规模。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已制约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

  根据以上因素,结合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预测如下:

  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规模及危害均将有所增加,红白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松林村四组——木瓜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地区地形陡峻,地质构造作用强烈,矿山开采工程活动频繁,暴雨集中且强度大,洪水冲刷侵蚀作用强烈,特别是“5.12”地震后,该区域极易诱发和产生地质灾害,应特别注意广青路沿线、赵家坪滑坡、岳家山泥石流、干河口滑坡、马槽滩泥石流、将军岩崩塌、水磨沟地面塌陷等不稳定地质灾害。该地区地质灾害具有类型多、规模大、稳定性差、治理难等特点,严重危害矿业生产、农林生产、交通建设和职工居民安全。

  2、红白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区沿石亭江和通溪河分布,受区域地质构造影响岩体破碎,()完整性、稳定性较差。残坡积松散堆积物覆盖厚度大,河流、水位在汛期陡涨陡落,易引发滑坡。应密切注意椅子框潜在崩塌,石岗坪潜在滑坡及金河磷矿子弟校滑坡。瞿家山地裂缝有大规模滑坡发生的先兆,应加以注意。

  3、峡马口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红钟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红金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桦头尖——红星煤矿一带的泥石流等。

  以上各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是明显的季节性,降雨量和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6-9月的汛期,要特别注意6月底-9月上中旬的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暴雨对该区的影响,可能诱发该地区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

  二、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要求。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分户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

  (三)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

  防御地质灾害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根本方针。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强化防灾、减灾和救灾意识。增强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在灾情发生时应及时出动,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方法得当,组织避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迅速。

  (四)完善制度,协调配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红白镇已成立地质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加强与防洪、气象、地震、救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定当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联系密切。

  组织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重点地质灾害和危险区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其发展趋势,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预防措施,努力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

  根据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安排以下几条汛期巡回检查路线:

  1、红白——西部惊奇欢乐谷;

  2、红白——峡马口——钟鼎寺;

  3、红白——观通桥——金莲池。

  重点预防区域:

  (一)赵家坪地面塌陷

  1、采空区回填,采区预留保安矿柱,防止塌陷继续下陷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2、坑道闭坑道应严格按规范验收,特别是对采空区的处理,闭坑报告的提交应严格按程序,并要求真实客观反映井下情况。

  3、禁止非法进入矿井挖掘残余矿柱。

  4、搬迁采空区上部及塌陷影响区居民。

  (二)岳家山泥石流

  1、首先应要求治理泥石流上游形成区的滑坡、崩塌防止河道两岸的松散残坡积物淤积河道,切断泥石流的物质来源。

  2、清理河道中已经淤粉的松散堆积物,保证水流畅通,避免洪水直接冲刷坡积物。

  3、重要建筑设施前方应修建楔形分流堤,防止被泥石流直接冲击。

  4、关停区域内不合法小矿井。

  5、未作治理工程时,应以避让为主,建议搬迁泥石流影响区居民,并禁止在该区域修建长久性建筑物。

  6、应急路线应由中间向两侧撤离,随时保证道路的畅通无阻。

  7、汛期应有雨情、水位、泥位专职值守,定期观测,形成数据体系。并定期上报。

  (三)桦头尖泥石流

  1、完善群防群测体系,长期应有专人观测雨情及泥位变化。

  2、治理分水岭附近的滑坡,可采用坡改梯,坡面种草,坡脚稳拦,以防止大量松散物淤积河道。

  3、河道被阻塞段应采用排导的方式,同时岩坡植树种草,减少水土流失。

  4、径流区分段设立挡墙,逐级降低泥石流的冲击。

  (四)红白镇松林村四组至木瓜坪村

  由于“5.12”特大地震后,该区域形成了一个地质灾害带,虽然该村村民已全部搬迁到红白镇集镇区域临时安置,但也严重影响了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综合上述,应采取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防危意识;

  我镇非常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防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处理防危工作。

  (二)根据各村灾害点情况,全面落实了预防方案和措施,落实了防御责任人,值班报警制度,重点地质灾害长期监测,监测人员要做好记录,建立了镇、村、组三级地质灾害防御体系。把灾害减轻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落实汛期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等各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镇政府决定建立红白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队。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应急分队成员:

  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由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村、矿山企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和抢险队组成。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3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x县20xx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突发地质灾害,尤其是场镇、各中小学校、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居民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XX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县XX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各部门紧急救援;协调武警、消防中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以及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指导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各乡镇XX参照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预防预警

  已有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易发生石块崩塌的路段,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安全。

  风景区管理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风景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工程治理。

  相关乡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

  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乡镇XX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县XX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发放防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XX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XX,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XX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速报县XX和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XX和市国土资源局。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乡镇xx县XX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XX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公安、武警、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乡镇XX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辖区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本地国土、建设、水务、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应急响应结束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部门职责

  紧急抢险救灾。县公安局负责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帮助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县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安监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消防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上学问题。

  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务局、防洪办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如发生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县环保局负责配合进行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经济和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治安、交通和通讯。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恶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畅通。

  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和救灾物质的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信息报送和处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县广电局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职责

  县武警中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应急保障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各乡镇XXxx县级相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应急技术保障。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所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4

  为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校防汛工作,确保台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方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

  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全县中小学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组长:胡小红

  成员:翁建敏(县教育局)、沈永明(县国土资源局)、陈延南(县水利局)、周敬荣(县气象局)、吴昌亮(县建设局)、陈海峰(交通局)、柳浩宇(公安局)、雷李会(卫生局)

  三、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

  教育局:组织编制中小学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

  水利局: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

  国土资源局:要查明对学校可能造成影响的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向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通报。

  建设局:要加强对学校建筑物的.质量监测,并及时通报。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协助组织中小学生撤离和转移。

  保障抢险救灾队伍、车辆优先通行。

  交通局:负责组织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抢险和救

  灾车辆的组织调度。

  卫生局:负责组织受灾中小学校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气象局:负责监视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和风暴潮预报。

  四、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

  总指挥:翁建敏副总指挥:钟利海

  下设四个小组:

  1、现场指挥组:吴广伟负责险情发生地的现场指挥

  2、联络组:朱云燕负责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

  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和及时向学校传达有关信息

  3、信息材料组:叶旭英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灾情信息和材料

  4、后勤装备组:陈际春负责组织防汛抗洪抢险的资金

  器材装备

  五、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汛期,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

  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的联络组或教育局

  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联络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接到学校险情报告后,立即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总指挥汇报,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与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小组沟通。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一般险情发生时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

  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现场指挥组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由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险情发生地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师生紧急撤离示意图》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善后工作处理

  做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工作,在搞好抢险救灾的同时,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受灾情况调查。初情要求在受灾后12小时内上报,详情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数字要准确、可靠,同时上报县防汛办、县民政局各一份,统一口径,逐级按要求上报。

  七、其它要求

  汛期,各中小学必须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出应急避险预案。沿溪的秋炉、毛洋、鸬鹚、标溪、外舍、金钟、顺利、陈村等八所学校要重点制定好防洪应急避险预案,靠山边的大地、郑坑、梅歧等三所学校要重点制定好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避险预案,上述学校必须绘制《师生紧急撤离示意图》和《学校安全隐患示意图》在显著位置向全校师生公示,并开展预案演练。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5

  为有效预防地质灾害,保障和维护水车湾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兰州市红古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方案,提高和增强广大师生对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应对地质灾害的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提高水车湾幼儿园师生对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消除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幼儿园师生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二、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

  红古区位于甘肃省中部,地处陇西黄土高原西北部,岩土体破碎,气候干燥,植被稀少,降水集中,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加上人为工程活动强烈,容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特别是5-10月份,降雨比较集中,因此5-10月份为全区地质灾害的年度高发期。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控防结合。坚持常抓不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防患于未然做好应对地质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预防准备和工作准备。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的研究和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成立,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地质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地质灾害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要与事发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三)迅速反应、运转高速。发生地质灾害后,幼儿园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地质灾害,区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领导小组:

  组长:幼儿园园长副组长:总务主任保教主任

  职责:

  (1)传达区地质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3)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园坚持“预防为主,摸排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完善制度,群测群防。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来临之前,组织人员对本校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进行实地巡查,对地质灾害点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制定具体可行的'防治和防灾减灾措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治减灾意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校园文化阵地,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教育、宣传、培训及演练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灾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抗灾自救能力。

  (四)解决必要的防治资金。要积极立项,争取上级支持,幼儿园应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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