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14 15:43:4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景区应急预案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景区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景区应急预案

景区应急预案1

  为切实加强水上漂流动运的项目的安全和管理,统一组织协调漂流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景区水上漂流运动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在本景区的河道流域开展漂流运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均适用本预案。

  二、漂流应急救援机构

  成立云和梯田漂流运动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本景区游客中心,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救援电话: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制定、落实漂流运动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漂流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安排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关系,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及上报事故情况;维护事故周围的秩序,配合事故责任单位做好事故区域范围安全警戒和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拨打120救护电话请求救护车辆支援,全力配合救护医务员做好事故伤员救护工作;负责所需物质的筹集和调拨;负责事件的宣传报道和救援行动中的先进事迹搜集整理;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安抚工作。

  四、漂流预案的启动实施

  (一)发生事故和报告

  一旦游客在漂流过程中发生滑跌、落水、碰撞、橡皮艇碰撞礁石导致沉没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紧急情况,护漂员要立即向旅游景(区)点负责人报告,景(区)点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拨打120救护紧急电话),并迅即报告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当日值班领导。对已明确发生了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以最快速度向县旅游局及向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二)预案启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做好记录,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实施漂流应急预案。各个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分工职责,实施应急救援。

  (三)现场处置

  1、情况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全面掌握了解情况,随时向县旅游局及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性质、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救援处置进展以及是否需要后继人员和装备支援等情况。

  2、抢救伤员

  应急小组成员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利用携带的担架、急救箱,尽快将伤员抬(搀扶)至安全地段,由医务人员进行基本情况检查并进行精神安抚。根据伤员情况,或送就近送崇头镇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将伤员直接送往县级医院诊治。

  3、保护现场

  设立警戒范围,安排人员在现场警戒、守候(在搜救伤员和紧急排险时,对现场原始状态应作好标记标号),等待有关部门来勘察现场。

  4、疏导游客尽快撤离危险地段。

  5、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五、其它要求

  1、在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应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不得拖延时间、推诿扯皮,确保应急救援措施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和事态扩大。

  2、漂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气象、水情、雨情及环境变化,采取机动灵活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将气象变化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景区应急预案2

  随着中国春节的临近,景区迎来了一年中最繁忙的旅游季节。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和顺畅的旅游体验,景区应制定一套完整的应急预案,以应对任何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下面是一份景区春节期间的应急预案范例。

  一、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1、疫情监测与预防

  检查人员及游客进入景区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及旅游史的`调查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隔离并通报相关部门。

  2、疫情公告与教育

  景区内的公共区域和设施应张贴预防疫情的宣传海报,并提供相关卫生常识教育。

  3、紧急事件处理流程

  如有疫情发生,景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游客采取防护措施、暂时关闭景区和协助调查等。

  二、火灾应急预案

  1、消防设施与器材的检查与维修

  景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并保持良好状态。

  2、火灾风险评估

  景区需要对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进行风险评估,明确有关报警器和灭火设备的位置。

  3、火灾逃生指引

  景区内部应设置明显的逃生指示牌,以指导游客在火灾发生时安全迅速地撤离。

  三、人员伤害及突发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1、重大事故防范措施

  景区应制定参观区域的人员限制标准,控制游客数量,确保游客活动区域不过密。

  2、危险区域警告标识设置

  在景区中设置明显的警告标识,警示游客慎重和注意附近的安全风险。

  3、急救设施和人员

  景区应设立合适的急救站点并配备急救设备和培训有素的急救人员。

  四、天气灾害应急预案

  1、预警机制

  景区应与气象部门合作,设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2、游客散客应对措施

  一旦发生恶劣天气,景区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游客的安全,如提供避雨场所、紧急疏散通道等。

  3、旅游交通管理

  景区应与当地交通部门合作,密切关注交通状况,确保游客安全顺利地到达和离开景区。

  以上是景区春节期间的应急预案的一些主要内容,景区应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通过严密的预案和紧急响应,景区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的安全,让游客在春节期间畅享美好的旅游体验。

景区应急预案3

  为了最大限度利用好场地资源,防止拥堵事件的发生,保障进入平台的游客疏密有序地游览,特做出以下几项规定;

  一、观光坪,观光通道、电梯、扶梯的承载量定员

  1、观光坪(1号—5号坪)共有使用面积102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容纳0、2人计算。暂定饱和容量为:2500人。

  2、扶梯共有两级,一级扶梯共有梯级103级,二级扶梯共有梯级53级,共计156级,按每级梯级载1人,共可载人156人次。

  3、电梯共有4台轿厢,每台限载21人,共计每次共运载84人。

  4、大桥观光通道面积32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0、5人计,定员1600人。

  二、把控关键地段客流量

  1、安检通道是上电梯的唯一途径,相对游客密度最大。

  2、电梯连接天桥作为乘电梯定员限流关键路径。

  3、一级扶梯与二级扶梯交汇处上下游客流量较大。

  三、游客限流、疏散的规定

  1、当观光通道首次进入的`人员达到定额时,停止载客下行。按照每返程上行一梯次,再向下输送一梯次的方法执行,确保不超过观光通道的定员人数。

  2、当电梯停止向下输送游客时,安检通道工作人员做好游客截留并做好解释工作。

  3、一级扶梯的上端的工作人员,密切关注安检口下行滞留游客的数量,当达到500余人时,关闭扶梯下行,并对游客做好引导和解释工作。

  4、大桥区域的保安队长随时与客运车队调度保持联系,预计进入桥岸的游客达到定员时,且返程人数不多时,停止送客,将游客暂缓留滞于客服中心。

  5、安检处若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打开护栏将游客向大门口方向引导。

  四、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确保预案启动时各部门、各单位能按照预定岗位和预定程序进入角色并展开工作。

  2、宣传和培训

  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景区安保工作、宣传、巡查

  图片附后xx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景区应急预案4

  一、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方针是: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值班电话和安全应急救援分队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景区经理)

  (景区总经理)

  (公司安保部经理)

  成员:(景区主管)

  (景区安保部经理)

  (景区主管)

  安全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XXX

  安全应急救援分队组成人员:

  (安全应急救援队队长)

  全体安全应急救援分队队员(共11人,附名单)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情况和报告

  一旦游客在景区内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强风、雷击、冰雪灾害或因滑跌、落水、疾病、食物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遇险、迷途走失等报警求助紧急情况,各工作点(岗位)员工要迅速报告本部门主管(负责人),部门主管(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并迅即报告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当日值班领导。对报告已明确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和人员伤亡的,各级负责人应以最快速度报告集团领导以及相关的公安派出所、交警、旅游质监、安全生产监督、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

  2、出发救援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位成员根据分工做好车辆调度、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应急处置装备(工具)、联系有关单位等各项准备工作,集合待命。

  安全应急分队队长以最快速度通知各位队员。所有应急分队队员不论人在何处,无论白天黑夜,必须立即携带通讯、照明等应急装备(工具)赶到指定地点,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和队长带领下,火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3、现场处置

  ⑴情况报告

  应急分队到达现场后,迅速全面掌握了解情况,随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件性质、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救援处置进展以及是否需要后继人员和装备支援等情况。

  ⑵抢救伤员

  应急队员利用携带的'担架、急救箱,尽快将伤员(患者)抬(搀扶)至安全地段,由受过医疗救护专业训练的队员进行基本情况检查并进行精神安抚。根据伤员(患者)情况,或送山下景区游客中心休息康复,对重伤员(患者)直接送下花园区医院诊治。

  ⑶保护现场

  设立警戒范围,安排人员在现场警戒、守候(在搜救伤员和紧急排险时,对现场原始状态应作好标记标号),等待有关部门来勘察现场。

  ⑷疏导游客尽快撤离危险地段。

  ⑸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4、信息汇总

  应急处置信息中心设在集团办公室

  四、安全应急处置分队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听从xx公安派出所和xx交警大队的调遣,参加统一指挥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景区应急预案5

  7月17日以来,河南省遭遇极端强降雨。多条河流水位上升较快,多座水库超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报,今明两天,河南仍以大暴雨天气为主。

  针对本次暴雨灾害,为切实做好灾后理赔工作,充分发挥保险业保障经济、服务民生、稳定社会的功能。弘康人寿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启动重大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小组,积极排查事故人员信息。

  为做好事故理赔工作,弘康人寿推出6项应急理赔服务举措:

  一、开通24小时理赔服务热线

  二、实行无保单理赔

  客户申请理赔时无需提供保单等合同凭证,可直接办理。

  三、取消理赔指定医院限制

  在本次事故中受伤需要紧急治疗的客户,可就近治疗,取消就诊医院限制。

  四、取消自费药品限制

  在本次灾害中出险客户需医疗救治的,取消自费药品的赔付限制。

  五、简化身故理赔申请手续

  对于本次灾害中政府机关已公布死亡的公司客户,先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后续再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政府出具的.死亡证明、失踪证明、火化证明任一均可)。

  六、开通理赔绿色通道

  优先、快速处理本次灾害中出险客户的理赔案件。

  另外,请大家关注并扩散河南暴雨紧急求助通道!

景区应急预案6

  为确保20xx年节假日期间,辖区内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有序进行,保障道路畅通,交通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景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结合各旅游景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系列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单位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区管委领导的统一指挥调度下,通过科学有效的进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交通畅通等各方参与的应急机制,以主动预防、科学应对为主线,以控疫情、保安全、防事故、促畅通为核心,确保节假日期间游客出行安全。

  二、应急安全措施

  (一)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1、各旅游景区实施游客限流政策,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各A级旅游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

  2、焦岗湖湿地公园设置景区主入口、停车场冰雪馆两个疫情防控点,由焦岗湖湿地公园管理处统一管理;焦岗湖影视城景区设置景区入口、盛胜游乐场两个疫情防控点,由影视城统一管理;中沛湖风十里设置一个疫情防控点,由中沛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焦岗湖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监管。

  各疫情防控点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落实“扫码、登记,测体温,佩戴口罩,一米线”防控措施。游客不聚集,不扎堆。实施实名制购票游览。

  3、区卫计局在焦岗湖景区大门口(即中沛温泉广场)设置医疗救护点,负责节假期间紧急医疗救助工作。

  (二)景区交通管理措施

  1、停车场设置和管理。焦岗湖游客中心停车场由焦岗湖湿地公园管理处统一管理;焦岗湖影视城停车场,由焦岗湖影视城景区统一管理;中沛公司停车场,由中沛公司统一管理。如客流量过大,区交通管理部门设置临时车辆停放地,由区交通部门统一管理。

  各停车场要求配备专人引导值守,指示牌醒目明晰,车辆停放整齐,引导管理到位。

  2、道路交通临时管制。实行节假期景区道路交通临时管制,实施旅游景区停车场四级管控原则,设置以下卡点:

  ①在焦岗湖景区大门口(即中沛温泉广场)设置卡点

  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负责人:华勇

  电话:

  ②焦岗湖游客中心停车场冰雪馆设置卡点

  牵头单位:焦岗湖景区焦岗湖湿地公园管理处

  负责人:朱德祥

  电话:

  ③在焦岗湖景区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路口(含影视城大门口)设置卡点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负责人:童灯化

  电话:

  ④在焦岗湖大雁门设置卡点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负责人:孙勇

  电话:

  ⑤在站前广场和兴湖路交界处设置卡点

  牵头单位: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负责人:詹同田

  电话:

  各级卡点根据现场车流量负责疏导、控流、应急处理、临时管制等措施,必要时适时关闭卡点。

  3.增加景区标识标牌。新增焦岗湖影视城游乐场和网红不夜城承载量限流牌;焦岗湖景区游船码头及湖风十里景点限流标识牌等,严格控制进入景区的车辆,临时指示牌摆放依照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实际流量酌情放置。

  (三)管理人员网格分配

  1.增加景区管理人员。节假日期间每天安排区文旅局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景区道路交通管理各项事宜。

  2.实行网格分配管理。重点区域管理人员统一配备对讲机,方便沟通。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毛集实验区景区节假日期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副主任田文静任组长,成员由区工委宣传部、区团委、区文旅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毛集分局、毛集公安分局、毛集交警大队、毛集消防救援大队、焦岗湖镇、A级景区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刘燕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着重抓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和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旅游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治安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力度,强化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严防火灾、食物中毒、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旅游接待安全有序。

  (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本着群众生命财产为第一的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联动协作。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争取警力支援配合,开辟医疗、抢险等救援通道,全力确保对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救助。工作人员自身也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发生旅游道路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实施应急处置结束后,要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景区应急预案7

  高温应急预案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对于暑期的社会管理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高温天气不仅会给人们带来不适,还会对人们的健康和家庭、公共设施及城市环境等方面带来各种危害。因此,要通过制定有效的高温应急预案来降低高温天气可能导致的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高温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包括预警措施、应对措施、人员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同时,为更加生动形象地阐述这些内容,我们还将通过实际案例来阐释高温应急预案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

  一、高温应急预案的意义

  在高温天气下,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公共设施及城市环境等方面都会面临各种危害,同时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制定高温应急预案,就是为了应对夏季高温天气,减少高温天气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城市管理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通过预先制定高温应急预案,可以针对高温天气的特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市民的安全和健康。

  二、高温应急预案的内容

  1、预警措施:高温天气预警是决定高温应急措施实施的重要依据。因此,高温应急预案必须包括各种高温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不同预警信号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确保应急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应对措施:针对高温天气的不同影响,高温应急预案应包括各类应对措施,如:为中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制定专门的'救助措施,组织清洁办公场所及公共浴室等公共设施,加强防汛排涝工作,加强城市热岛效应治理等。

  3、人员安全:人员安全方面是高温应急预案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预案应包括防范中暑、中暑急救、预防自然灾害等内容。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物资等配备,确保高温天气下的人员安全。

  三、高温应急预案的实际应用

  在20xx年暑期,南京市高温应急预案成功应对了连续高温的环境。根据预案,南京市先后发布了多个高温黄色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如启动高温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开放高温警示栏等。同时,各级政府部门还积极组织巡查、宣传、救助等工作,确保市民的安全、健康和畅通出行。

  由此可见,高温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制定好的高温应急预案,是应对高温天气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我们应该在平时加强应急意识,提高应对高温天气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景区应急预案8

  一、总则

  1、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我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综合协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实际,制订本预案。

  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合作联动、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处置有力。

  3、适用范围

  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经测算景区日承载量X人次,瞬时承载量X人次。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XX县博物馆游客最大承载量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职工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我馆最大承载量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当馆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启动本应急预案,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在情况扩大的情况下,应及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组长外出时,替代组长的为按顺序的副组长。

  (2)参加上级召开的景区最大承载量相关工作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3)馆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向社会公告并同时向上级报告,并在上级指挥、指导、协助下,配合有关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三、具体要求

  旅游旺季,游客相对集中,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这就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文明礼貌的言行举止,积极做好旅游的安全护卫工作,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面貌,树立XX旅游品牌。

  1、增强安全意识,全力以赴,确保小时通讯畅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2、着装整齐、统一,佩戴工作证件,行为规范,文明礼貌,充分展示良好的精神面貌;

  3、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到岗到位,确保景区的游览安全。

  4、景区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篇为保障严重雨、雪、大风、严寒、高温等恶劣气候情况下,XX景区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游客、文物及各类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XX景区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在景区开发公司统一领导下有序

  进行。景区开发公司成立景区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紧急问题处置的指挥、协调与督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部、室、站、队、以本部门为单位,由本部门负责人组成恶劣天气应急行动小组,随时听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调遣。

  二、工作原则

  (一)积极预防。各经营部要高度重视恶劣天气可能对景区正常工作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文物保护、旅游服务和设施设备的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恶劣天气的防范水平,避免和防止导致严重后果。

  (二)协调联动。各经营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三)快速反应。建立和完善景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紧急问题,能够迅速启动有关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和最低程度。

  三、应急保障

  1、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各经营部应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实时监测、预报,及时做出有效反应,调整经营和各类活动,限制车辆运营,以预防或减少可能产生的影响。

  2、遇严重暴雨、雪天气,各经营部要按照防汛预案,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汛排涝,保证景区安全度汛。及时清除重点保护部位积雪、积水,做好重点路段的除雪、排水和清障工作,对坏损设施突击抢修。

  3、在严重暴风或雷电时,积极做好防火防雷电工作,加强检查巡查,预防和消除隐患,加大安保力量,维护好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

  4、遇有严重的高温、严寒天气,组织人员做好防暑降温或御寒保暖工作,加强对景区供电、供水、供热等设施和排水系统维护,在发生损坏等事故后,及时采取必要的隔离切断措施,控制事故影响范围,并抓好突击抢修,尽快恢复,保障景区工作及服务正常运行。

  5、恶劣天气下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旅游秩序,及时处理各类事故,保障景区治安安全。

  四、情况报告

  (一)报告制度。各经营部建立恶劣天气工作运行情况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经营部负责人和景区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恶劣天气工作运行紧急问题发生的详细情况、已采取的初步措施及需要上级协调的申请要求;执行应急处理任务时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上级协调帮助的事项;应急处理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五、责任追究

  各经营部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力、不负责任以及推诿扯皮、延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经营部和人员,要坚决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景区应急预案9

  第一部分火灾后

  1、保洁过程中若有发生火灾时,应成立保洁工作应急预案小组,由主管任组长,直接指挥和协调清理现场;

  2、清理火灾现场要等到现场调查结束,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进行;

  3、清理现场时应注意安全,防止烫伤;

  4、打扫地面积水,用拖把清拖地面;

  5、用垃圾车清运火灾遗留残物;

  6、检查火灾现场户外周围,如有残留杂物一并清运;

  7、火灾后遗留的干净物,应及时进行清理;

  8、保洁人员应加大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力度,消除卫生死角,全力配合防疫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9、灾后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加强对易燃清洁用品的保管;

  第二部分管道、井盖及化粪池外溢

  1、保洁员看到管道、井盖及化粪池外益后,应及时通知维修工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疏通,防止污水外溢造成不良影响;

  2、迅速关闭水管阀门,同时迅速通知维修人员,并关掉有关电源;

  3、通知该责任区清洁员将垃圾车、扫把等工具拿到故障点,协助维修工处理;

  4、将从污雨水井、管、池中捞起的污垢、杂物直接装上垃圾车,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

  5、将水盛到桶里倒掉,再将余水扫净,保持楼内无积水,防止人员滑倒;

  6、打开门窗通风,吹干地面;

  第三部分暴风雨后

  1、暴风雨后,管理员应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暴风雨后,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各责任区内所有地面上的垃圾袋、纸屑、树叶、泥、石子及其他杂物。

  3、发生塌陷或大量泥水沙溃至路面、绿地,保洁人员协助管理处检修,及时清运、打扫;

  4、保洁人员查看各责任区内污、雨排水是否畅通,如发生外溢,及时汇报管理处;

  5、若有楼(室)内、地面、墙面被水淋湿,应打开门窗,通风凉干;

  6、加快工作速度,合理调动工作时间,及时清理地面和墙面的水迹;

  7、在人员出入频繁的地方放置指示牌,提醒业主“小心滑倒”;

  8、保洁员发现设施、设备有被损坏时,应及时报修。

  第四部分户外施工后

  1、户外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扫;

  2、若在雨季天施工,施工垃圾及泥土应放在纸上,并盖住,以免下雨时对地面造成大片污染;

  3、地面垃圾清理完毕后,应用高压水枪对地面进行高压冲洗;

  4、对于施工后一些残留下来的'白色垃圾及轻飘物,应及时将垃圾清理到垃圾桶内,以免刮风时到处被污染;

  5、禁止各种废弃物在小区内燃烧;

  6、小区设施维修以及供水、供电、煤气管道、通讯设施等项目施工中,保洁人员配合好场地周围的清洁工作。

  第五部分新入住装修期

  1、各区域保洁员加强保洁,对装修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必要时协助业主将装修垃圾及时上车清运;

  2、发现油漆,涂料污染环境地面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清洁措施清除污染;

  3、注意对装修楼层的保洁频次,适时给予巡查;

  4、严禁将装修废料、垃圾等投入厕所和下水道,以免造成堵塞;

  5、及时清理业主搬家时遗弃的杂物,并清扫地面;

  6、各责任区保洁人员加强保洁,对装修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及时清扫,必要时协助业主或管理处将装修垃圾及时上车清运。

  第六部分梅雨天气

  1、保洁员注意在梅雨季节时,大理石、瓷砖地面和墙面很容易出现反潮现象,造成地面积水,墙皮剥落,电器感应开关自动导通等现象;发现此现象后应及时汇报上级主管;

  2、在大堂等人员出入频繁的地方放置指示牌,提醒人员“小心滑倒”;

  3、加快工作速度,班长要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合理调配人员,及时清干地面、墙面水迹;

  4、若反潮现象比较严重,应在大堂铺设一条防滑地毯,并用大块的海绵吸干地面、墙面、电梯门上的水分;

  5、仓库内配好干拖把、海绵、地毯、毛巾和指示牌、推水刮;

  6、安全注意事项:梅雨天气作业宜穿胶鞋,不宜穿着塑料硬底鞋,以防滑倒。

  第七部分暴雨天气

  1、保洁员领班勤巡查、督导各岗位清洁员的工作,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

  2、天台、裙楼平台的明暗沟渠、地漏由领班派专人检查,特别在风雨来临前要巡查,如有堵塞及时疏通;

  3、检查雨、污水井,增加清理次数,确保畅通无阻;

  4、各岗位清洁员配合保安员关好各楼层的门窗,防止风雨刮进楼内,淋湿墙面、地面及打碎玻璃;

  5、仓库内备好雨衣、雨靴、铁勾、竹片、手电筒,做到有备无患;

  6、暴风暴雨天气注意高空坠物。

景区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纪念园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馆所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纪念园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纪念园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红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纪念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纪念园管理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处应急工作的总纲,适用于我园区域内的突发公共事件一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抓好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保障准备,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纪念园处党委统一领导下,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处党委负责全处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馆所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处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应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应急不足、应急不当与应急过度;

  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素质。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纪念园是负全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设纪念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纪念园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常务副主任副组长,处会议;督促落实处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事项;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

  2.3工作机构

  纪念园有关科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处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纪念园管理处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指导和协助各馆所及其有关科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4馆所机构

  处属各馆所是各自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各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各馆所要做好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3、运行机制

  处属各馆所应当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机制,整合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提高应急外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救援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干部职工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的意识和技能。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测机制。各馆所和有关科室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测工作,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分析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级别趋势和危害程度,向处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预测报告和应对建议。各馆所和科室应在职工中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制度,健全监测网络。

  3.2应急处置

  3.2.1报告制度

  报告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所在辖区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处应急办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处应急办和有关科室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

  报告时限和程序: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性安全事故后,事发辖区单位和有关科室应立即核实并迅速向处应急办报告,逐级上报到县市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越级上报的辖区单位和有关科室必须同时报告处党委和处应急办。

  报告内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起因、影响及涉及人员等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报告方式:处应急办接到预警或报警信息后,应迅速进行信息处理,在30分钟内上报处党委及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通报各联动主体。发生级和级突发事件中,事发馆所及时将信息报处应急办,并随时续报相关信息,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为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紧急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

  3.2.2先期处置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事发辖区单位在向处应急办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各专项预案、科室预案确定的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及时采取下列必要应对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利用在效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紧急调配辖区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对无力处置或需要上级支持、帮助的,及时提出明确的请求和建议;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3.2.3应急响应

  处应急办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必须在20分钟内,核实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等,确认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立即提出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建议,由处党委会议研究作出决定,经处应急领导小组批准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较大、一般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由各专项、科室应急预案作出具体规定。

  3.2.4指挥与协调

  1、预案启动后,处应急办设立应急指挥中心。同时,各专项预案、馆所预案的指挥机构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程度,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常务副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由牵头科室主要负责人和事发辖区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抢险救灾、工程抢险、疫情防治、现场处置)、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疏散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组。其由相关联动单位人员组成。

  3、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1)执行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命令;

  (2)组织协调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

  (3)迅速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理情况,及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应急办报告;

  (5)迅速控制事态,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群众;

  (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

  (7)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4、现场指挥部各处置工作的牵头科室和职责:

  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处办公室主任或主要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对有些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事发辖区单位及有关科室负责人。主要职责:根据处置工作方案,接受指示,下达命令组织处置,抢救伤员,排除险情,控制事态,重点人员监督,调配抢救人员和装备,事件调查。

  安全保卫组:牵头科室及责任人为保卫科负责人。主要职责:组织力量以对现场及周边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监控事件责任人员,保护现场。

  医疗救护组:牵头科室及责任人为财务科负责人。主要职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

  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总务科和辖区单位负责人。主要职责:落实现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食品供应、供电、供水、生活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人员疏散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辖区单位负责人及宣传科负责人。主要职责: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有关事宜。

  5.各类事故(件)应急预案

  5.1景区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5.1.1发生交通事故后,迅速报告处领导和交警部门。

  5.1.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5.1.3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记下肇事车辆的牌照,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5.1.4紧急拨打110事故处理电话。

  5.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5.2.1发现员工和游客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务室,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5.2.2成立临时事故调查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材料、炊具等,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2.3迅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5.2.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员名单,并注意观察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

  5.2.5落实卫生、公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5. 3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5.3.1发生火灾和建筑物倒塌时,事故现场的领导、员工要积极组织自救,并及时将游客带至远离火源和倒塌区域的安全地段。

  5.3.2要立即通知保安人员到达现场切断电源,打开水伐。

  5.3.3事故现场的领导在一边组织指挥人员紧急疏散时,还要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向处领导报告。

  5.3.4纪念园管理处接到报警后,立即利用音响系统发出紧急疏散信号。

  5.3.5纪念园要迅速组织力量到现场施救,采取先救人后救财,并利用一切救火设备组织自行扑火,并立即拨打119、110求助。当火灾不能控制或发生重大险情时,以人的生命为第一位,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5.4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5.4.1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做出安全部署,加强防范。

  5.4.2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对地质薄弱地段发出安全预警,划出隔离带,禁止通行。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

  5.4.3发生自然灾害时,要树立“生命至上,不恋钱财”的生命价值观,将员工和游客疏散到安全地带。

  5.4.4对危及游客活动安全时,应及时取消活动,并做出合理安排,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尽力避开危险区域。

  5.4.5一旦突发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应及时将事实情况汇报程序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5.5传染病应急预案::

  5.5.1纪念园员工若在工作中出现疑似传染病,要迅速到医务室隔离,由专人送去医院就诊。

  5.5.2景区对传染病人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要组织人员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5.5.3应急办迅速将疫情报告县疾病控制中心和县政府部门。

  5.6.3事态应急期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畅通。

  6.附则:

  6.1报警电话:110 120

  6.2景区报警电话0713——xxxxxx

景区应急预案11

  第八条预警

  (一)、预警等级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二)、预警级别研判与发布按照各自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对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进行研判,由管委会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发布。

  (三)、预警公告内容包括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四)、预警处置对于一般﹑较重预警级别的水上交通突发事件,西海服务中心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尽可能控制和消除事态扩大,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对于严重﹑特别严重预警级别的突发事件,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相关应急处置力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同时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第三章应急救援

  第九条应急预案

  (一)、重﹑特大水上交通险情发生后﹑事故险情当事人及附近水域船舶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要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特征等证据。

  (二)、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现场附近过往﹑停泊、作业的所有船舶以及单位﹑居民应立即向当地海事管理部门或管委会﹑公安部门报告,如船舶有单位的,当事人同时向其单位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在20分钟内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海事管理机构按逐级上报原则报告,同时报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当事船舶人员及船舶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险情进一步扩大,并在24小时内写出重﹑特大事故险情书面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险情的船舶单位﹑国籍﹑船名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的姓名﹑邮编﹑地址及联系电话;

  3﹑天气及航道情况;

  4﹑船舶情况(主要技术参数及证书航行资料等);

  5﹑始发港和目的港;

  6﹑事故险情发生的详细经过;

  7﹑采取自救的措施和他人救助情况;

  8﹑事故损失(包括人员伤亡等);

  9﹑对事故险情的原因﹑性质初步判断;

  (三)、本区水域内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刻启动本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和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及各专业组牵头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水上搜救抢险工作。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安监﹑海事﹑公安等部门协调指导,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第四章后期处置

  第十条善后处置

  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景区应急预案的规定与要求,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调查和总结服务中心应当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事件的责任单位予以配合。水上交通突发事件调查组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查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和修订预案的建议。

  第五章宣传﹑培训和演习

  第十二条公共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将有关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避险﹑自救﹑互救等作为公众宣传教育的内容。经常组织各单位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教育。

  第十三条培训要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常规性培训工作。应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要纳入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第十四条演习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指导突发事件应急演习工作,并根据工作特点,组织各自的应急处置演习。演习结束后,要对演习过程进行评估﹑总结。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奖惩管委会对在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报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报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管委会制定。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本预案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景区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

  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

  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

  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三 、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二)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1〕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四)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七)人员防护保障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十一)科技支撑保障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十二)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四)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1 道路交通事故

  指在公路上发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碰撞、碾压、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 道路交通事故的伤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员。受伤部位主要是头颅、脊椎和四肢创伤,也可以有内脏损伤。致死原因主要是颅脑损伤(占78.3%)及合并的胸腹部损伤。严重的继发伤害,如油箱爆炸,载运危险物资如强酸、强碱、燃气、氧气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与燃爆,其造成的伤害则更加严重复杂。

  3 厂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厂内和车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4 防范措施

  4.1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识。

  4.2 加强车辆和人员的检查,保持车况良好,规范人员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3 完善交通设施,确保厂区道路路况良好。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 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交通应急预案4篇。

  (1) 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 组织协调:秩序股

  (3) 警力部署

  指 挥:xx副大队长

  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测速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指 挥:杜英杰纪检组长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巡警二队、xx中队、测速二队为主。

  指 挥:xx副大队长(机动警力)

  城 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 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 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 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 要求:

  在春运期间做到: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1、总则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项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负责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

  电话:000-8313

  负责人:王文 电话:

  紧急电话:巡警110 救护120。

  2.3职责

  2.3.1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3.2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

  2.3.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机关部门对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应急预案的布置和落实。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和协调工作,评价并完善预案。

  2.3.4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事故接报警并通报保险公司,组织抢救和交通事故协查工作。

  2.3.5相关成员负责通讯联络,车辆救援,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协助调查交通事故,项目部、分公司、分别制定本单位预案。

  3、应急响应与实施

  3.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同乘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3.2在报警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并需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现场伤亡损失情况。

  3.3应急领导小组长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部门或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3.4积极查找现场目击人,详细记录目击人姓名,单位或住址。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3.5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反映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纠正与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对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4.2公司设备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5.1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5.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对于突发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理及时”的要求,确保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道路畅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对造成安全隐患、发生路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分公司特别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 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xxxxxxx

  五、应急响应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发现或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迅速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联系交警,维持现场安全,组织现场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路政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4、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查明路产损失情况、判断直接肇事车辆后,分别作《路政管理询问笔录》、《公路路政管理现场勘验笔录》、《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等法律条文,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必要时,还应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者作为证人,取得证言。

  6、养护部门在接到路政人员通知后第一时间清理事故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领导和所长汇报,并向路政中队长汇报。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和所长汇报,监控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录像。

  2、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协调程序: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联系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收费人员应立即联系路政、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3、路政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雨、雪、大雾天气除外)。

  4、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维护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员应及时勘验现场,采取询问、绘图、拍照等形式将路产受损情况调查清楚,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三)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1、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交警。

  2、到达现场后,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指挥车辆缓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积极抢救伤员,并配合交警维持现场秩序。

  4、路政人员勘验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填写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现场后,配合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6、路政人员统计路产损失情况,养护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最短的时间修复被损坏的路产,保证道路畅通及路产的完整性,并准备充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反光标志筒,确保司乘人员及养护、路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景区应急预案13

  1目的

  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促进员工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技能,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预案的'及时高效实施,保障游客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职责

  索道应急救援演练分为应急救援演习和应急救援培训两部分。

  索道应急救援演习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索道站全体员工参加演习。

  索道应急救援培训由设备运营部组织实施,设备运营部成员参加培训。

  3具体规定

  3.1索道应急救援演习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全体员工按《应急救援预案》参加演习。

  3.2应急救援演习每年至少举行二次,一般情况下每年四月份及九月份各举行一次。应急救援演习主要进行水平救护和垂直救护两种形式的操作。

  3.3每三年与签订协议的设备救援力量进行一次联合应急救援演习。

  3.4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每季度进行不少于16小时的应急或救援培训。

  3.5实施救援演习时,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统一行动,密切配合,确保演习在预定的时间完成并达到预期的演习效果。

  3.6实施救援演练时,救援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救护设备,确保救援人员、其他参演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3.7实施救援演习时,全体员工应行动服从指挥,态度严肃认真并保持高度的警惕。严禁纪律散漫、行动迟缓。参演人员表现记入个人考核记录。

  3.8演练结束后,救护人员须检查救护设备是否完好并收齐整理归位,各组负责人清点人员安全撤回。

  3.9应急救援演习实施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召集全体员工点评演习,总结经验。应急救援培训后,设备运营部应及时评估考核,并整理成档上报。

景区应急预案1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应对xx旅游景区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立即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大,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人员财产和生命的损失,提高应对防范风险能力,维护xx镇旅游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省旅游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保障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人身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优先开展抢救生命的紧急行动,尽一切可能对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实施救援、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其的伤亡,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

  2、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手段,落实措施,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景区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领导。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领导和指挥下,根据需要,依法组织相关部门社会救助力量及时进行救援,对救授人员和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的组织和调配。

  4、分级负责。根据旅游安全事故的性质、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应急管理责任制。

  5、依法规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相关政策相衔接,妥善处理应急工作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各景区内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较大涉险、伤亡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成立领导?组承担景区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三、监测预警

  (一)风险防控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景区的安全监管,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等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旅游企事业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并跟踪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类型和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

  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二)信息监测

  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制度;

  对预警信息的发展情况实行24小时跟踪监测,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并积极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三)风险提示

  1、确定风险提示级别。信息组收到有关部门发布的防汛、地灾、气象等预警信息,或者收集到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可能发生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分析评估,研判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

  2、发布风险提示。旅游风险提示应通过电视、广播、新闻媒体、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及时发布。旅游风险提示发布内容包括:风险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风险级别、风险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有关预防风险措施及工作要求等。

  3、采取防范措施。旅游风险提示发布后,应当根据旅游风险级别采取防范措施。

  四、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1、事发景区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险人员;

  控制危险物品,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存在传染病疫情风险的,应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并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2、镇安办要调动应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xx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情况,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现场处置

  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视情况设立综合协调、安全警戒、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成员单位:xx镇人民政府、公安厅。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各种应急资源;

  承担信息的汇总传递和分析报告;

  及时传达和落实现场指挥部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督促执行;

  承办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安全警戒组

  成员单位:xx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安全警戒设置和秩序维护,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负责人员疏散区域治安秩序维护。

  (3)抢险救援组

  成员单位:消防队、xx镇公安机关。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案;

  组织指挥救援人员

  进入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组织受困人员和游客疏散。

  (4)医疗救护组

  成员单位:xx镇卫生院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开展伤员或中毒人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5)后勤保障组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联系、采购、供应、车辆及油料调配;

  为各级指挥人员、抢险人员提供生活与休息场所;

  为应急救援过程提供地质灾害、汛情、气象等信息;

  做好现场抢险物资存放与保管工作;

  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援的交通工具,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证公路畅通;

  保障救援现场无线通讯畅通及设备完好。

  (6)宣传报道组

  成员:

  主要职责:维护现场正常新闻采访秩序,指导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可增设其他相应工作组和成员

  (三)应急结束

  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现场得以控制,受伤、受困人员搜救工作结束,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处置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xx镇安办督促事发企业(单位)做好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救助、抚慰、抚恤、保险理赔,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和处理等事项。

  (二)恢复重建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受突发安全事件影响的景区,镇安办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公共设施。

  六、准备与支持

  (一)景区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xx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救援救助。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加强针对性培训和演练。

  (二)物资装备

  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能职责将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物资纳入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物资装备储备工作。指导有关景区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等。

  (三)技术支撑

  有关成员单位应按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性质、类型组织相关专家,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七、预案管理

  (一)预案编制

  xx镇景区安全应急预案由镇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并根据对事件原因和处置情况的评价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二)预案培训与演练

  各相关单位、景区要组织做好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演练。

  (三)预案评估与修订

  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案执行效果开展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组织开展预案修订: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八、附则

  本预案所称旅游企事业单位,是指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

  所称旅游者,是指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游客和在A级旅游景区内的游客。

  本预案由xx镇安办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景区应急预案15

  踩踏事件是指在人群聚集的场合,由于各种原因(如拥挤、恐慌等)导致人群失控,出现争抢、踩踏等现象,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的事件。以下是一些针对踩踏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建议:

  1.制定紧急救援计划:在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制定紧急救援计划,包括紧急疏散、救援和止血等。在紧急情况下,应优先保护老年人、儿童和妇女等弱势群体。

  2.控制人群流动:在踩踏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人群流动,如关闭入口、切断电源、设置隔离带等。

  3.提高公众意识:应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宣传踩踏事件的预防措施,如避免拥挤、保持冷静、避免在人群中奔跑等。

  4.加强场地管理:对于可能遭遇踩踏事件的场所,应加强场地管理,如设置隔离带、增加安保人员等。

  5.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应加强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包括急救知识、紧急疏散等。

  6.加强监督和处罚:应对踩踏事件的发生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处罚,如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惩罚、对相关场所进行整改等。

  7.及时报警和通知:在踩踏事件发生时,应立即报警和通知相关部门,如警方、医院等,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以上是一些针对踩踏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建议,希望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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