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03 14:53:4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

  在不同的情境下,不同的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都可能给人们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建立防灾减灾救灾的应急预案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本文将从防、减、救三个方面,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就如何建立应急预案展开阐述。

  一、防灾

  防灾是指预防灾害发生,减少灾害的危害程度的工作,这是首要的工作之一。防灾的重要性无需多言,预防能力越强,我们的社会也就越健康繁荣。在建立防灾预案时,我们应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入手。

  第一,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要落实责任主体,建立明确的防灾责任体系,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比如,应急管理部门要负责制定和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安部门要负责安全检查和防范,环保部门要负责对环境保护的监管等等。

  第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灾能力。基础设施的完备程度直接关系到防灾能力的强弱,因此要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比如,加强堤坝、闸门等水利工程的建设,加强建筑物的抗震等级,加强森林防火措施等等。

  第三,提升公众意识,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公众意识,提高自救能力和防灾意识。这需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公众了解信心和应对策略。比如,向社会发布灾害预警,通过各类媒体和网络宣传防灾知识等等。

  二、减灾

  减灾是指在灾害发生后,旨在减轻灾害的影响和损失的工作。削减灾害影响,不仅能够减轻灾害带来的伤害和损失,还能够加快灾后重建的进程。因此,减灾方案的建立比灾后的救援更为重要。

  第一,在灾后实行快速反应。早期发现及时报告可以极大地缓解灾情,减少灾害发生时的损失。因此,我们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以加快反应速度,包括对灾情进行评估和中短期应对计划。同时还要加强交通资源的调配和灾民的疏散和安置等等工作。

  第二,加强受灾地区的抢险救援。政府应该组织公安、应急管理、武警等多个部门来组成抗灾救援力量,以支持地方政府对受灾地区的抢险救援。

  第三,在减灾时要注重保护环境及资源。受灾地区的环境和资源都会遭受严重的破坏,因此保护环境和资源是十分必要的'。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避免二次灾害的发生。

  三、救灾

  救灾是指在抗灾救援的过程中对灾民进行救助,恢复受灾地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这个过程是十分严谨和人性化的,因此救灾计划里应该不断完善,提高服务水平。

  第一,建立完整的救灾体系。救援应该有组织、有预案。聚集适应不同修养层面、技术水平和资源开发领域的专家。建立起救灾指挥体系、应急管理部门、灾害救援机构和捐赠组织、志愿者团队组成的整体救灾体系,确保能够及时发掘出灾区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

  第二,切实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在资金、食品等物资的配送方面,我们应当高效且公筷地予以保护灾民的生命安全。对于遭受重灾的灾民,我们应当及时安排疏散以及强化基础生活设施。

  第三,着眼灾后建设并做好安置工作。要加强对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加强对地震、洪水等重点区域的城市规划、建筑标准的修订和加强建设品质管理。

  总结:

  防灾、减灾、救灾是一个过程,它不是在某一时刻一蹴而就的,更是一个持久的过程。在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不断增加的今天,建立完善的防灾、减灾和救援计划,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必须提高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警惕,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合作,建立钻研灾害科学技术和救援工具的机制和高效应对灾情的快速反应体制。只有这样,在今后反复袭来的灾难面前,才能做到坚守初心,果敢行动,减缓灾害的伤害以及保护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2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健全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范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提升社区应对灾害能力和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的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在本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台风、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地震)、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毒气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符合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第三条根据灾害预警和灾害发生后具体情况,由学苑社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报警预案,分别为红色报警预案、黄色报警预案和蓝色报警预案。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学苑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委书记和社区中心主任担任,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组长兼任,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救灾减灾指挥部。

  第二章预防演练

  第五条加强社区防灾、减灾、避灾、救灾演练,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增强全体居民的素质,夯实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基础。

  第一款开展宣传教育。在社区居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利用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营造浓厚的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氛围;整合社区资源,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和场所,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在社区图书室加挂防灾减灾宣传图板;重视加强青少年的防灾减灾教育,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第二款重视骨干培训。加强与民政、地震、消防、公安、文化、卫生、教育、红十字会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制定社区防灾减灾骨干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对社区居民、单位、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培训,提高科学化水平。

  第三款组织防灾救灾演练。利用适当时机进行灭火、防震、逃生自救、搭建室外避难场所等社区救灾减灾演练,使社区居民熟悉掌握救灾减灾技能,提高自救保护能力。

  第三章红色报警预案

  第六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特大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红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红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红色警告预报。

  第七条指挥系统:领导小组指挥全体成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各自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迅速进行人员转移、灾区隔离、组织抢险、医疗救护、生活安置、灾情调查、后勤保障等,随时保持相互联络(根据需要架设临时专用通讯线路),准确掌握灾情程度,迅速组织救灾。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灾害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发布红色警报,及时组织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驻辖区单位及时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向指定区域集结,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通报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紧急抢险救灾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八条人员就位:接到市、区指挥部的指令后,社区救灾减灾领导小组要立即下达红色警报指令,部署社区人员按分工到达指定区域,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同时,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联络有关单位和各救援队,奔赴受灾区域,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九条实施抢险: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一款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社区志愿救者服务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社区民辅警服务队分别按指令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专人(社区义工志愿者)负责抢救转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救助。

  第二款由辖区医院组成医疗抢险救护队,救治受伤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体检和灾区防疫工作。

  第三款由公安、综治、民兵、协警员组成的治安保障队,负责灾区治安管理、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条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社区工作人员迅速组织居民迅速转移。

  第一款安置区域:迅速组织居民转移到指定的室外避难场所,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第二款组织转移:领导小组根据居民转移情况,组织应急救援队在各避难场所搭建帐篷,设置救灾减灾临时指挥小组,负责居民临时安置、发放生活用品、组织医疗救护,启用储备救灾物品,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第十一条灾后重建:灾情过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灾后重建。

  第一款对倒塌房屋进行修缮,对危房进行加固处理;抢修线路,修复供水、供电设施,尽快恢复通讯;组织居民重建家园,重建社区。

  第二款根据受灾情况,对受灾居民进行社会救助,在社区内组织社会互助、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有重大困难的,请示上级给予重点救助,确保灾后居民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病能医治。

  第四章黄色报警预案

  第十二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重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黄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黄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黄色警告预报。

  第十三条指挥系统:掌握、通报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紧急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分工开展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迅速组织灾区居民转移,对灾区进行隔离,组织医疗救护抢险,对受灾群众进行生活安置,准确掌握灾情程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社区居民及辖区单位发出黄色警报,并组织有关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领导小组应及时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十四条人员就位:按照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的指示,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实施紧急救援的有关事宜。迅速联络、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集结,按指令奔赴受灾区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十五条实施抢险: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挥指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一款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社区民辅警服务队分别按指令集结,及时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负责抢救转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灾群众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援。

  第二款医疗抢险救护队集结,按领导小组指令对受伤群众进行救治,负责灾区防疫工作。

  第三款社区民辅警服务队,按领导小组指令对灾区治安、交通和安全开展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六条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社区各网格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对部分居民进行转移安置。

  第十七条灾后重建:灾情过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对倒塌房屋、危房、线路、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正常;对受灾居民进行必要的社会救助,根据实际情况,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有保障。

  第五章蓝色报警预案

  第十八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重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蓝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蓝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蓝色警告预报。

  第十九条指挥系统:根据预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成员到位,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组织部分居民做好转移准备,对相关区域人员进行疏散,组织有关抢险队集结,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社区居民及辖区单位发出蓝色警报,并组织有关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社区各工作人员要及时通报有可能发生灾情时间、地点、范围等情况,迅速向区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二十条人员就位: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迅速组织相关救援队待命,随时做好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员疏导:接到蓝色预警信号后,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根据指令随时做好对居民的转移。

  第六章后勤保障

  第二十二条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救灾减灾工作中的各项后勤保障。

  第一款在辖区内设置室外避难场所。

  第二款避难场所配备相应的救生帐篷、折叠床、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和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

  第三款根据安置人员情况,现场临时搭建移动厕所供居民使用。

  第四款为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安全绳、应急灯、灭火器,及消防器材箱和救助器材箱。

  第五款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立防灾减灾宣传栏、宣传橱窗、警示和逃生导向标志牌;绘制社区救灾减灾地形图,标明指挥部、救护站、避难场所、临时疏散点的准确位置。

  第六款根据灾情程度,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调拨生活必需品和各类救灾保障物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如发生灾情,领导小组将根据灾情发布红色警报、黄色警报或蓝色警报,按相应预案进行工作;如灾情未发生,领导小组将及时发布警报解除信号。

  第二十四条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学苑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3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灾害等。

  第二条各类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Ⅳ级。分级标准是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第三条灾害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灾害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学校依托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向可能波及的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条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1)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涉及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学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学校要立即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立即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必要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教育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或所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二)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学校负责本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事发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相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应及时依法报请相应的专业部门派出专门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8)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0)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1)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2)学校计财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3)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内、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应急结束

  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间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中央或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具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事后恢复措施

  (一)善后处置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对于涉及教育系统的特别重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恢复当地教育系统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宣传培训

  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水平。

  (二)应急演练

  学校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三)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救援意外伤亡人员抚恤、治疗、康复、就业、安置等保障制度,为预备队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等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四)财力保障

  学校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六)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该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正确、及时使用。

  第八条奖惩

  (一)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4

  一、目标任务

  1、编制目的

  为增强我办对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到迅速准确、有序、有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减轻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2、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指挥机构由街道党工委、政府负责同志及人大主席团主席组成,指挥中心设在政府一楼。

  总指挥:刘峰:党工委书记;

  副指挥:孙延滨: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信息组、抢险组、巡逻组、转移组、保障组、监测组。

  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

  信息组: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抢险组:负责救灾抢险工作。

  巡逻组:负责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转移组: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

  保障组: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和稳定等工作。

  监测组:负责灾后环境、卫生等监测工作。

  3、预警信息

  河流水位分别涨至6米时发布撤离转移信号,区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地质灾害点预警发出后,区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当某工厂发生突发性事件,视情况发布撤离转移信号,指定区域内人员按方案转移。

  二、人员转移

  灾害预警发出后,本街道需转移户人。特别是注意做好以下重点人员的转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家庭、家中无劳动力的。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需转移安置到乡镇(街道)避灾安置场所的,由有关村(社区)集中派车送达。

  2、需转移安置到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沿村内主要道路自行转移。

  3、分散到村(居)民家中安置的,自行前往。

  三、避灾安置场所

  本街道有3个集中安置场所(敬老院、滨北中心小学、北城英才学校),集中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300余户1000余人,156个村居、10个社区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362户1086人。

  四、物资保障

  原则上,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贮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灾民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10小时内将保障物资(如:米、面、油、盐、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送到避灾安置场所。

  五、灾后救助

  1、调查了解灾情。街道民政所长随时和村灾情信息员保持联系,及时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及时填报因灾农作物损失情况。

  2、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在街道政务公开栏内,公布发放到各村(社区)的救灾款物数额。

  3、如有需重建倒房,组织工作组,落实责任制,帮助开展重建工作。

  六、需要落实的几项具体工作

  1、工作手段。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从灾害原发地向波及的涉险区域发布信息时.受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报警等。特别是山村,应落实专人

  2、事前告知。需要转移安置人员,应事前告知,让这些人员知道到哪里避灾安置。乡镇(街道)落实责任制,1个乡镇干部分片包干1个村(社区)或几个村(社区)。村(社区)同时落实责任制,1个村(社区)干部负责。

  3、预案演练。每年分村(社区)组织不少于1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减灾宣传。街道、社区、村避灾安置场所制订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放置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5

  为了进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并根据村实际及灾害形式变化,特制订本预案。

  村基本情况:

  张李乡韩店村位于寿县西南60多公里,北靠淮河,西临淠河,与六安霍邱县隔河相望。该村土地以湾区为主,水资源丰富,灌溉条件便利、光照充足,有效积温高,土壤肥沃,具有发展苗木花卉、光伏发电等特色生态产业的得天独厚优势。全村现总户数1845户,总人数6570人。辖37个村民组,现有中共党员99名。

  重点隐患地段:五号路存在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防御的区域为七好小学路口,周岗大桥往韩店村驶入下大坝处。

  我村现有村“两委”干部9名,村班子战斗力强。积极性高,增强了村班子的力量。村干部分工明确,开展工作扎实有序。本村村务、党务、财务定期公开。特殊事情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收到群众一致好评。

  村设有避难场所一处(韩店村文化广场),总面积2000平方米,可容纳人数1500余人。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组长:赵义乐

  副组长:聂松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利芹

  成员:凤委刘良雪龙汝梅时光霞邓海涛时召燕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村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协调组、预警预报组、隐患排查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卫生医疗组、信息报告。

  ①应急指挥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组织、协调村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灾情报告,在灾害发生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村民公布本预案。地点设置在魏岗村办公室。

  ②预警预报组:

  负责灾害信息预警预报。

  ③隐患排查组:

  负责村灾害隐患排查统计工作。

  ④生活救助组:

  检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设施、抢险工具、物资落实情况,对抢险急用车辆等交通工具进一步落实。加强与各行动小组的联系,迅速将抢险物资及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地点设置在魏岗村办公室。

  ⑤转移安置组:

  负责灾情发生时,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⑥医疗救护组:负责开展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或申请救治支援。地点设置在寿春镇中心卫生院。

  ⑦信息报告组:

  负责防灾减灾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村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宣传、培训、演练。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能力和意识。采取多种样式,如纺织防灾减灾图表、书籍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每年组织不少于2-3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领导小组要检查、督促各单位和工作小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村民的安全疏散工作。

  7、人员准备:明确村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落实村灾害信息员,成立村志愿应急救助队伍、抢险救援队伍。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村民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村民家中和室外不乱拉乱接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制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及信息发布方式

  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及灾害具体情况,由村主任宣布启动预案,并通过手机、信息、通告、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村民,紧急情况下以警报声预警。村各救灾小分队各施其责,迅速开展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及时上报灾情,写清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和灾区的需求),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

  4、灾情报告程序。农户-村民组长-网格员-村委会四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向上级报告。

  5、要求。

  (1)灾情初报。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村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灾情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5、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村实际,安置场所按可容纳人员数量储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受灾群众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保障物资送到避灾安置场所。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如收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扩音喇叭报警等,落实专人专责负责发信号。

  2、灾害发生后,村处于临灾第一线,应快速做出判断,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组织所有在场的灾害信息员、村志愿者、抢险救援队伍等力量参加救援和疏导。

  3、要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村工作人员按照防灾减灾“明白卡”所明确的具体帮扶对象,协助脆弱人员转移安置。

  4、紧急撤离时,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所有撤离出入口,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7、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8、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其它;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2、灾情稳定后,对因灾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设施的毁坏,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制定灾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方案,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帮助恢复重建。

  3、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金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6

  为确保我司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司防震减灾工作在市教育局及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公司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员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工作局面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人员宣传教育,做好员工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开展工作,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公司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课时间:

  A、各班员工在上课(值班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立即有序撤出办公楼到操场空旷地带避震;

  B、所有公司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空旷地带。

  就餐时间:

  A、在餐厅就餐的'员工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有序撤离到操场空旷地带;

  B、所有公司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空旷地带。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企业单位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人员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镇党委政府。

  四、其它要求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全体小组成员及工作专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及时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7

  为了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发挥政府的减灾职能,提高全民族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进一步保护全乡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条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落实全国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宣传主题,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应对地震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坚持主动宣传、积极引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抗震应急工作的首要职责,坚持地震监测、防御、应急准备与救援相结合,常抓不懈,做好防震应急的各项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分部门负责,乡、村二级管理。

  3.多方协同,社会参与。依靠和发挥广大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力量共同协作的地震灾害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二、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为了做好全乡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成立高庄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开展抗震应急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查工作组。

  (一)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张娜同志担任,成员由乡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本乡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3.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三)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治中心副主任刘军同志担任,成员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综治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黄渠桥派出所。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害、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四)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站长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卫生院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并负责联系高庄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五)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财经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组长由人大主席王生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征自武、财经服务中心副所长徐学林、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金孝担任,成员由财经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乡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5.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组长由组织委员张娜担任,副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任马志财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供电所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高庄乡农电所。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支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所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七)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财经服务中心,组长由政府乡长闻立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府乡长助理尚亮担任,成员由财经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平罗县农商行高庄支行。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乡党委、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八)督查工作组

  督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学敏担任,成员由乡纪检、司法所、综合中心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因处置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应急通信保障

  (一)由乡后勤保障组负责,在地震应急时,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工,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地震现场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同时保障与上级政府之间的通信联络。

  (二)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协调电信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通信系统的准备。

  (三)地震发生后,电信公司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驻乡单位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四)乡政府值班(24小时)增加震情信息内容,与区地震应急处置中心保持正常的电话、手机、网络的通信联络,地震时如发生通讯、网络中断,采用人工传递方法,保证对外通信联络畅通。同时,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信,优先抢修、恢复通信。乡各相关单位和村委会,在接到震情时,自动开启应急对讲机、手机,保持乡政策范围内的通信联络正常进行。

  四、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资金物资的准备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

  1.人员抢救队伍:志愿者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工程抢险队伍、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2.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县公安消防支队、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3.医疗救护队伍:高庄卫生院、县红十字会、县紧急救援中心、县人民医院。

  4.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县、市、区地震局、国家地震局应急队伍开展工作。

  5.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县地震局、住建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示上级支援。

  (二)资金物资的准备

  1.物资准备

  (1)及时接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保障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和资金的管理;

  (2)协助县有关部门及时调运粮食、食品(饮水)等相关物资,保证粮食、食品等物资供应;保证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尽快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同时,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局负责调运粮食,保障粮食供应。请求县商务局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请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食品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请求县气象局组织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加强预报指导,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专题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

  2.经费准备

  财政所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民政所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负责接受外界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五、应急救助装备的装备

  (一)负责准备、接收抢险所需资金;

  (二)负责准备千斤顶、起重机械等救援器械;

  (三)负责准备撬棍、钻、锯、镐、锨及手电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四)负责准备、接收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物资;

  (五)负责准备地震应急救助运输车辆;

  (六)负责准备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

  六、灾害评估准备

  (一)破坏性地震。当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挥部须对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结束应急救援行动,并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动员或调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二)临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须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领导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三)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地震办公室,得到批准后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四)震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需将应急处置的总结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办,并将有关资料备案。

  七、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视灾情,按照应急响应措施,履行地震应急职责。

  (一)保障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的协调工作。

  2.乡宣传工作组按照地震宣传及新闻报道的规定,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准备把握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防震抗震、地震应急及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消除恐震心理,稳定群众情绪。

  3.乡综治中心、派出所协调配合,加强地震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交通道路秩序,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疏散救助群众,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各类重要地区、重要单位的警卫工作。

  4.民生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保障灾区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灾区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负责全乡地震应急处置中车辆的保障工作,以及工作人员所需物品的保障。

  6.恢复建设组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对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研究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并组织迅速实施。

  (二)处置原则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乡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区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乡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1.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2.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八、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本预案由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8

  为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镇各村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所

  村级指挥所负责全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管理工作,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妇联、民兵、共青团人员组成,指挥部设在村办公楼。

  指挥:村支部书记

  副指挥:村委会主任

  指挥所下设:指挥所办公室、灾情信息组、巡逻抢险组、转移安置组、生活保障组。

  (二)工作职责

  指挥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所各项工作的联接。

  灾情信息组:负责本村灾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工作。

  巡逻抢险组:负责对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灾害险情点的监视,发出预警信号,检查人员转移情况。发生险情和人员伤亡时,负责抢险和救助工作。

  转移安置组:负责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的人员、财产的转移安置工作。

  生活保障组:负责保障转移人员基本生活,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应急物资储备

  (一)通信、交通工具准备

  村级指挥所成员在汛期间必须配备通信和交通工具,保证联络畅通。

  (二)抢险工具准备

  村级指挥所在汛期间配备基本各类抢险工具。

  (三)救灾物资准备

  1、利用本村安置户和富裕户储备的食物等各类物资。

  2、上级调拨的救灾物资。

  三、应急预案启动

  村级指挥所接到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灾民转移安置

  灾民转移安置转移坚持分期分批转移原则,坚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

  (一)灾民转移

  根据灾害发展程度,由有关干部分批组织灾民转移:

  第一批转移人员:地质灾害点、危房;

  第二批转移人员:低洼易淹村庄。

  (二)灾民安置

  分散安置:由有关村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关安置户安置。

  集中安置:由有关村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应的避灾中心(所)安置。

  五、灾民救助

  灾情发生后,村级指挥所迅速开展灾民救助工作。

  (一)灾民临时生活保障

  1、分散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安置户负责。

  2、集中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有关村干部负责落实。

  (二)救灾款物发放

  1、救灾款物发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灾民救助花名册,发放灾民救助卡,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灾情收集上报

  灾情发生后,村级指挥所灾情信息组迅速深入受灾点收集各类灾情,及时开展查灾、核灾,并造册登记、分析汇总后,由村级民政助理员上报镇民政办公室。

  七、灾后重建

  灾害过后,村级指挥所在确保村民正常生活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各受灾户开展灾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村级民政助理员掌握灾后重建工作动态情况,及时上报镇民政办公室。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9

  一、孤山行政村基本情况及村民避难场所概况

  (一)基本情况(添加面临各类灾害风险)

  孤山行政村隶属于宿州市萧县白土镇。孤山村座落在白土镇北部,2007年底由孤东、孤西、老山口三个行政村合并而成。下辖7个自然村,15个村民小组,人口5327人,耕地面积5100亩,山林荒地2800亩。S301省道穿村而过,距离G30高速路朱圩子出口3公里,交通便利。村共有避难场所2个,分别为村部活动场所和孤山学校。孤山行政村除地质灾害以外,我村易发,干旱、火灾、洪涝等自然灾害。

  (二)孤山行政村村民紧急避难场所概况及应急疏散路线:

  根据村情况就近规排,综合考虑人员要比较集中,疏散速度最快,交通便利、场所安全、设施齐全、易发现,易联系等因素,现将我村紧急避难场所划分为2个;

  应急避难场所分布:

  1.村部活动场所——物资储备区、指挥区(适用于地震、洪涝灾害等恶劣灾害情况的紧急避难场所)

  面积:780平方米

  可安置人数:2百多人

  2.孤山学校(适用于地震、洪涝灾害等恶劣灾害情况的紧急避难场所)

  面积:3千多平方米

  可安置人数:2000余人

  辖区村民应急疏散路线:

  1.孤山行政村孤东、孤西自然村就近疏散至村部活动场所

  2.孤山行政村老山口自然村疏散至孤山学校

  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一)孤山行政村综合减灾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孤山行政村救灾应急反应执行机构、职责:

  1、风险评估组:

  组长:

  职责:组织、协调村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隐患排查组:

  组长:

  职责: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检查河塘及其他重点防御对象的管理设施、供电情况及管理人员的救生措施。

  3、灾害预警组:

  组长:

  职责:检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设施、抢险工具、物资落实情况,对抢险急用车辆等交通工作进一步落实。加强与各行动小组的联系,迅速将抢险物资及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

  4、预案编制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召集村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各项救援维护工作,并随时等待指挥组长的调度,处理应急情况负责组织各村民小组临灾时的群众撤离工作。

  5、应急演练组:

  组长:

  职责:负责灾害后的风险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的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灾情报送组:

  组长:

  职责:负责把灾害巡查的结果快速、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如实汇报。并继续做好各种灾害的巡查工作。

  7、宣传教育组:

  组长:

  职责:负责把灾后的灾情如实、准确、快速地统计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8、人员培训组

  组长:

  职责:组织村党员、志愿者、各企业、学校等相关人员参加综合减灾培训,进一步提高我村综合减灾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培训综合减灾志愿者队伍,不断提升全村灾害应急管理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

  (二)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灾情,传达贯彻省、市、县、镇各级政府抗灾救灾工作的各项指令,及时组织制定救灾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协调、检查本村的救灾工作情况;

  (2)向镇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向受灾地区派出现场指挥人员,指挥现场救灾工作;

  (3)及时掌握发布灾情,预测灾情发展趋势,视情况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

  (4)根据灾害应急需要,请求在灾区实行或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5)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孤山行政村综合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便民服务大厅,办公室主任由朱克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

  (1)向各救灾应急机构传达应急指挥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救灾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

  (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综合减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紧急避难情况分析

  除地质灾害以外,我村易发干旱、火灾、洪涝等自然灾害。为了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需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防护。

  四、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村辖区内一旦发生大或特大灾害,即由村委会宣布启动本预案,受灾的村民小组预案同时启动,采取应急救助措施,确保3小时内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处。同时通过村级微信群、村广播站广播灾情,紧急疏散村民。

  五、预警系统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自然灾害时,立即加强与上级气象、水利部门联系,及时接受上级预警,同时加强村本身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通过村广播站进行广播、微信群、志愿者手中的口哨、喇叭进行灾情通报,引导村民疏散到村级应急避难场所,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7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六、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七、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应急避难场所为临时指挥区域,由村综合减灾应急领导小组统战指挥,必须进行转移安置的,转移安置由村委会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由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转移安置工作由村委会组织实施。一般采取就近安置,方法可采取借住公房、民房、租用房屋及搭建帐篷(包括简易棚)等,确保被转移群众有临时住所。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的社会治安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病能够得到有效救治,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要进行登记;对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要及时上报救灾领导小组。

  八、紧急救援

  1.组织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救助、抢险工作;确立临时救护地点:村服务站、杨楼镇医院。

  2.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抢救;

  3.根据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积极采取向上级争取和自筹相结合的方法筹备。救灾物资运输的工具、经费及救灾物资的管理、登记、发放、使用等均按规定程序办理;

  九、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并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发挥新闻媒体的媒介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救,保持灾区社会稳定。

  (二)灾后恢复重建。灾情稳定后,对因灾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设施的毁坏,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制定灾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方案,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帮助恢复重建。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0

  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抗震救灾办公室:

  主任:村支部书记

  成员:村主任、村委委员

  职责:

  ⑴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

  ⑵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⑶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⑷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⑸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抗震救灾治安保卫组:

  组长:村治保主任

  成员:各生产队队长

  职责:

  ⑴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⑵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⑶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3、抗震救灾医疗救护防疫组:

  组长:村卫生室主任

  成员:卫生院防疫员

  职责:

  ⑴在地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⑵地震发生后,利用各种医疗设施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⑶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⑷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抗震救灾物资供应组:

  组长:村主任

  成员:村委委员

  职责:

  (1)在地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群众,按照村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5、抗震救灾抢险救灾组:

  组长:村民兵连长

  成员:民兵排长

  职责: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群众,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⑶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6、抗震救灾人口疏散组:

  组长:村妇女主任

  成员:村妇女小组长

  职责: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⑵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⑶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7、恢复建设组:

  组长:村委副主任

  成员:村委委员

  职责:

  ⑴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⑵提出重建计划,并报村委会。

  ⑶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委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村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迅速向镇政府及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㈠村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㈡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㈢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㈣保证供电、通信的畅通。

  ㈤加强全村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㈠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可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㈡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村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1

  作为一个长期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专业人员,我认为制定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完善的预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首先,要根据不同的灾害类型制定应急预案。例如,在地震预案中,我们应该考虑建筑物的.耐震性、应急通信设备和物资储备等问题。而在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中,应急救援的方法和手段就需要与之不同。因此,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应对方案。在制定应急预案时,还需要考虑灾情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以及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调配。

  其次,应急预案需要有条不紊地实施。为了保证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地应对灾情,预案应该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设立一个明确的指挥系统。在指挥过程中,还要时刻注意进行信息共享和协同,以达到救援效果的最大化。

  最后,应急预案需要定期更新和完善。应急预案是一项长期工作,灾害的情况和发展是不断变化的。因此,我们需要在现有预案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针对之前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新的救援手段和技术,进行及时的改进,以提升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灾害,而且能提高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因此,我建议每一个单位或者组织在平时就要有意识地对应急预案进行制定和完善,以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更好地应对和处理。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2

  为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我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防灾减灾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镇政府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信访办)和工作组,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全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

  1.定期在村(居)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增强村(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2.贯彻执行上级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及时统计辖区内受灾地区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情况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4.根据灾害预警和灾情,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汇总、通报灾情;申请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二)各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1.各村防灾减灾工作组:

  组长:村支部书记

  成员:村两委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各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负责各村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进行生产、生活自救保护;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2.抢险应急工作组

  组长:杨雷

  成员:应急中队、武装部全体成员及民兵分队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3.救灾安置、生活保障组:

  组长:赵晓旭

  成员:党政办、民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宿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4.治安保障组:

  组长:李洪超

  成员: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全体干警工作职责:负责抗灾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畅通无阻。

  5.卫生救护组

  组长:周俊玲

  成员: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供应所需药物器械,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三、灾情信息管理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数量、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二)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事发后1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点前向指挥部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镇政府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目内核实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镇政府协调民政、农业、水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专家评估。民政、农业、水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査、典型调査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实。

  四、纪律要求

  1.进入防灾紧急状态后,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到达的应向应急领导小组说明原因,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如遇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防灾减灾指挥部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汇报。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3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活动,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保障迅速、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成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成都市新都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都区大丰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街道成立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许玉川、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敖浩翔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织,各办所(中心)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负责领导、组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总指挥:许玉川、敖浩翔

  职责:负责全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

  2.1综合协调组

  组长:刘科、黄晶

  成员:党群办全体工作人员、社区治理办公室

  职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区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功能区沟通联络,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应急处置、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2.2物资供应组

  组长:韩世强、黄晶、郭实

  成员:综合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公园城市建设办公室

  职责: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应急救援物资的组织、采购运输工作,以及由区级部门下拨的应急物资的管理,出入库登记等事项。

  2.3物资发放组

  组长:李兴明、张军先、刘洪成员: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社区服务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办公室。

  职责: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定点发放和物资准备。

  2.4秩序维护组

  组长:刘科、谢邦跃、易检伟

  成员:南派出所、北派出所

  职责:负责集中安置点、物资发放点秩序维护。

  按照区减灾办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经济社会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助准备措施: 3.1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社区通报灾害预警信息,提出灾害应急处置、灾害救助准备工作要求。

  3.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跟踪区减灾办发布的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3通知三个工作组进入备战状态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3.4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预警及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情况,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

  3.5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综合协调组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研判的灾情评估,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四川省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损失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4.1灾情信息报告

  4.1.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各社区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15分钟内口头报送,45分钟内纸质报送街道领导小组。街道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区减灾办(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初步灾情和救灾情况。

  4.1.2灾情续报。灾情稳定前,各组、各社区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将灾情报领导小组;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统一报告区减灾办。

  4.1.3灾情核报。灾情稳定后,各组、各社区应在2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审议后再向区减灾办报告。

  4.2对于干旱灾害,各社区、各办所(中心)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进行初报;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3信息发布

  4.3.1灾情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

  4.3.2凡属较大以上灾情,由区委宣传部收集灾情基本信息报市委宣传部统筹信息发布。涉及新都区局部地区的灾情,由区委宣传部统筹信息发布。

  4.3.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措施及成效、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4.3.4信息发布可采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授权新闻单位发布、新闻通稿、答记者问、组织专访和集中采访等形式。主要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载体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5.1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i)、二级(ⅱ)、三级(ⅲ)、四级(ⅳ),一级为(i)为最高级别。

  5.1.1i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i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10000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或1000户)以上; 5.1.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或失踪5人以上1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或300户)以上3000间(或1000户)以下。

  5.1.3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3人以上、5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1000间(或300户)以下;

  5.1.4ⅳ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3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3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下; 5.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并报送区减灾委决定由防灾委评估后决定进入相应级别响应状态。

  5.3响应措施

  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5.3.1综合协调组视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指导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并保持上下信息畅通,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救灾相关情况。

  5.3.2物资供应组迅速组织应急救助物资,集结待命。

  5.3.3物资发放组派出工作组赶赴受灾区域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确定物资发放供应点,协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5.3.4灾情稳定后,立即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5.4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并向区减灾办提出建议,经启动响应领导同意,决定终止i、ⅱ、ⅲ、ⅳ级响应。

  5.5灾后救助

  5.5.1过渡期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综合组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组及受灾社区或产业功能区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物资供应组经核定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并做好过渡期救助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物资发放组督促受灾区域过渡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估。

  5.5.2持续性救助

  经领导小组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提请区民政局,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度过难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来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6.1资金保障

  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区资金分担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区财政提请安排救灾资金预算,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6.2物资保障

  认真落实《成都市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20xx-20xx)》,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确定本级自然灾害救助物资采购和储备计划,储备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各社区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点。

  严格执行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db510100/t183-20xx)、《社区(村)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服务规范》(db510100/t185-20xx)要求,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6.3.1加强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各社区

  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6.3.2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确保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6.4装备和设施保障

  6.4.1街道应按区减灾办统一要求奥球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6.4.2依托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

  6.4.3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准化标识。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社区可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难场所。

  6.5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助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和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的能力。支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有序发挥积极作用。

  6.6社会动员保障

  6.6.1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区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并严格执行。

  6.6.2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6.6.3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积极作用。

  6.7宣传、培训和演练

  6.7.1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6.7.2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培训,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培训,重点培训《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统计制度》和各级预案。

  6.7.3依据《社区(村)综合减灾公共信息标识建设规范》(db510100/t143-20xx)、《社区(村)综合减灾服务规范》(db510100/t184-20xx)和《社区(村)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服务规范》(db510100/t185-20xx)等标准,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1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虫害等。

  7.2预案管理

  7.2.1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履行各自职责。

  7.2.2本预案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

  7.2.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社区防灾减灾综合应急预案社区防灾减灾方案篇二

  为做好我街道防灾减灾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灾害,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规范各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1.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街道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设立街道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街道各类灾害应急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各办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街道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2.街道各办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应急站: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就业卫健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文明办: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民政办: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4.社区居委会应急责任

  社区居委会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灾害应急处置的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街道社区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向各社区居委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预警

  1.接警。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街道应急管理站。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公民和组织也可以直接向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突发灾害信息。

  2.处警。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处警中心。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中心接到报告后,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重大情况,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街道党工委书记报告。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

  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iv级响应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县人·民政府确定,iii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确定,i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确定,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或报请国务院确定。

  2.分级启动预案

  各级应急办、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提请同级应急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预案,预案启动和级别确定后,确定突发灾害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应预案。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街道的应急工作负责;

  ②对本街道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

  ④完成区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

  ⑤负责本街道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社区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社区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

  ②对本社区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

  ④完成区、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街道应急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5.特别情况的处理

  ①突发灾害跨本行政区域的,由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联的区乡(街道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②突发灾害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预案,应急工作在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街道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各级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有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4.卫健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修复。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应急部门、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

  突发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任何时候不得关机。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

  位置等;应当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1.进一步优化、强化以防汛救护、防火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

  2.配备常规性应急队伍,达到基本满足应急所需要求。逐步提高各类专业应急队伍的装备水平,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队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3.积极组织、引导和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抢险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抢险救援的积极性,组织引导民兵成立民兵应急连,作为抢险救援的重要后备力量。确定一批有相关领域抢险救援能力的单位作为抢险救援后备队伍,并掌握其装备、人员构成等情况。

  (四)交通运输保障

  1.加强应急交通保障建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交通保障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据、功能、驾驶员名册等。

  2.交通管制。突发灾害发生后,及时对突发灾害现场和通往现场的重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五)医疗卫生保障

  街道卫健办要联系各社区、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负责后续救治;明确医疗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工作的医疗人员名单,人员不够时可向区

  级卫健部门申请援助。

  (六)治安保障

  1.灾害发生后,属地公安干警、街道、社区居委会要立即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工地、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2.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

  (七)物资保障

  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培育和发展经济动员能力,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供应。

  2.建立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基本应急物资和粮食等有充足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

  (八)社会动员保障

  1.按照突发灾害是否需群众参与及参与的程度,相应确定动员的对象和范围。对需群众广泛参与或只有群众参与才能确保应对有效实施的,应深入发动群众,充分重视和利用好民力。是否进行动员及动员对象、范围,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2.社会动员由街道和社区委居委会具体实施。

  (九)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自然灾害需安置灾民的,采取非受灾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办法,逐年发动搬迁。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安置为主,街道支持为辅的原则。

  (十)技术储备与保障重视和发挥专家作用。充分听取专家的咨询意见,以便科学决策。

  (十一)法制保障

  1.加强执法,预防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的执法,以及影响河道行洪的执法。

  2.查处渎职行为。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以及应急处置中不服从统一调度的,坚决依法严惩。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紧急处置工作中的执法。严厉打击在突发灾害中制造事端、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民心的行为,为紧急处置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一)公众宣传教育

  把宣传突发灾害预防、应对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常见、多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的知识技能,以及与群众个人生活、行为习惯有密切联系的突发灾害的宣传作为重点,加强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报警电话和应急求助电话,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

  (二)培训

  1.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通过学习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

  2.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平时也要请专业人员开相应知识的讲座。救援人员要多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

  (三)演习

  加强演习,提高抢险队伍的抢险能力和各应急职能部门的整体协作、配合能力,演习后对演习效果要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能力演习,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做到有针对性。重点演习现场救援、人员疏散、安全警戒区的设立及本突发事件特征所决定的特殊抢险要求,并不断更新演习内容。演习后要对技术方案和队伍的抢险能力进行评估。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4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今年的抗旱工作,确保遇重大旱情灾情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抗旱抢险救灾,保证我村村民正常饮水,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切实保障我村全体村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镇《抗旱应急预案》和镇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本村位于xx路南,距离镇政府xx公里,全村总人口xx人,总户数xx户,xx个生产小组,全村耕地面积xx亩。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抗旱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制定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抗旱应急预案。

  3、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干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灾情、险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应对。

  5、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干旱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领导指挥及抢险救灾机构

  1、xx村抗旱指挥机构由村支书xx任指挥,村委主任xx任副指挥,村委员任成员(见附表1),并明确职责分工。

  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村相关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旱情、灾情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灾后处置等工作。

  2、建立抗旱抢险突击队:

  从各村民小组抽调25名年轻力壮的村民组成抗旱抢险突击队,各组组长任突击队长。配合各级抢险救灾工作。

  五、主要职责

  (一)、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接收和传达上级抗旱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抗旱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镇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及启动条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2、按照预案的要求部署和指挥实施抗旱救灾行动。

  3、掌握抗旱工作基本情况,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并及时上报。

  4、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抗旱抢险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抗旱救灾情况。

  2、直接参与抗旱救灾行动。

  3、协助做好灾后处置和村民生产恢复工作。

  4、执行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六、抢险救灾领导机构设置地点

  xx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设在xx村村委会。

  七、旱情灾情后的应急措施

  (一)、普通旱情灾情应急

  1、加强与上级抗旱部门及镇抗旱指挥部的沟通,加强旱情灾情监测预报。

  2、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对各组提出抗旱要求,必要时由各组对群众有组织地进行生活生产自救。

  3、采取措施,保证联络畅通。

  4、对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5、根据有关部门的灾情判断意见,加强对村民的防抗旱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重大旱情灾情应急

  1、在接到镇政府重大旱情灾情应急通知后,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抗旱抢险突击队快速集中,投入抗旱抢险工作中。

  2、组织力量做好村民灾后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非受灾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援。

  4、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5、深入灾区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旱灾后疫病的发生与流行。

  附件:

  1、xx村抗旱指挥机构组成表

  2、xx村抗旱指挥机构分组情况表

  3、xx村抗旱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表

  4、xx村抗旱救灾队伍人员名单

  附表1

  xx村抗旱指挥机构组成表

  附表2

  xx村抗旱指挥机构分组情况表

  防灾减灾应急工作预案及措施篇为建立社区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机制,提高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社区应对灾害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社区综合减灾有效措施,保障社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特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工作小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靠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防灾减灾。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本预案指导xx社区辖区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并与xx街道应急预案对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成立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及工作职责如下: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召开会商会议,对社区风险源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3)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社区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4)承办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5)负责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灾情收集组:由社区灾害信息员xx、xx负责收集灾情情况,及时将灾情向组长汇报。

  治安交通小组:由社区民警xx和治安员xx组成,主要职责是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治安员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

  医疗救护小组:由社区卫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伤员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安全疏散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组成,居委会主任xx为疏散责任人,负责引导疏散、转移受灾居民及受灾户安置过渡工作。按照社区疏散路径将受灾居民转移到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或安全地。

  综合保障小组:由社区居(村)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物业公司(或管理企业)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场地、办公设备和后勤服务保障;协助疏散人员,安置受灾群众,引导居民开展自救互救。

  信息报道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xx、xx组成,负责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送灾情有关信息;对辖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5

  为做好我乡防灾减灾避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设备,及时通报灾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委会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乡辖区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抗洪抢险、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乡上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和7个组,指挥部机构设置及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xx(襄南乡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xx(襄南乡政府乡长)

  xx(襄南乡人大主席)

  成员:xx(襄南乡党委副书记)

  xx(纪检书记)、xx(副乡长)

  xx(副乡长)、xx(综治办主任)

  xx(武装部长)、xx(司法所长)

  xx(民政站长)、xx(党委委员)

  xx(党委委员)、xx(派出所所长)

  xx(国土所所长)、xx(供电所所长)

  xx(卫生院副院长)、xx(学区校长)

  工作职责:指挥、组织全乡防灾、减灾、避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组织日夜值班,随时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的发生和变化情况,联络、协调、监督、检查各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上级三防部门上报险情、灾情。

  (二)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重点地段防御洪灾、地质灾害组

  组长:xx

  成员:xx xx

  2、地质灾害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

  工作职责:负责填写工作责任书和到户避险明白卡,发至各重点户,对辖区内的危房、傍山建房、易受浸房进行24小时巡逻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群众撤离。

  3、抗洪抢险组

  组长:xx

  副组长:司程健、徐进军

  成员:xx

  工作职责:发现险情时,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快速将险情通知群众,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受灾群众及物资,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4、救灾安置组

  副组长:xx

  成员:xx、xx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住、疫情控制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5、治安保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的畅通无阻。

  6、卫生救护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负责在全乡设立若干个抗洪抢险医疗救护点,加强前方医疗救护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系,供应所需医疗药物器械,确保灾民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水源水质的检验和饮用水消毒,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7、电力抢修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工作职责:保障辖区内防灾、抗洪、救灾的用电以及乡指挥部办公室用电,对易发生触电伤及人员地区及时停电,灾后保障恢复供电。

  五、防洪、防地质灾害实施方案

  (一)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方案

  防洪、防地质灾害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汛期(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部办公室电话畅通。

  2、指挥部成员及各组应按分工职责,密切注意和主动了解各种情况,及时做好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当预计暴雨易引发山体滑坡情况下,全体人员进入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紧急状态,指挥部及各组按责职分工,组织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切工作要服从救灾抢险。

  (1)以救灾抢险为中心,全民动员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2)派出所、乡公路所等部门立即行动,做好抗洪抢险、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确保抢险队伍按时到达。

  (3)指挥部办公室要准备车辆,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维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救灾安置组必须遵循“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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