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防火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防火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1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相关职能,由乡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指挥组织机构
(一)村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成员:xx
指挥部主要职责:
1、了解火情详细准确情况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和主管领导,同时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上下不间断联系,直到扑救结束。
2、提出“处理扑救方案”的建议。
指挥长职责:
1、接到火情后,立即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会议,通报火情事故情况,安排扑救山火工作。
2、掌握救灾情况、调度指挥救火工作。
3、根据需要,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火灾查处工作组、善后处理组等领导班子,组织协调火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
(二)火情预测预报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全村森林火情的预测,保持与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三)火灾救援应急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防治,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电力和通讯保障。做好扑火救灾所需的粮食、食品、燃料、物资、扑火工具等的调拨和储备工作。
三、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1、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
预案级别失火范围毁林种类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初级预案村民小组内杂草、灌木类15亩以内
紧急预案村内松、杉、杂木类15亩-150亩
危急预案跨村松、杉、杂木类150亩以上
2、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村指挥长,同时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由村指挥长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指挥长向各村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村应急队抢火人员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村指挥长电话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向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村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村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村扑火动员令,全村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四、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13人的防火应急队。其中:村企业1人,由周兴银牵头负责;村干部职工12人,由魏绍全负责;
2、组建12人的扑火突击队。
3、各单位、各村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其费用由各单位、村负责。
4、调用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村森林防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组范围内的,一般在十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二十分钟内到岗到位。
五、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全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出现火情,应当逐级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六、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村组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组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长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七、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2
一、扑救原则
(一)基本原则:及时发现,迅速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二)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就近及时组织力量扑救,以镇、村、社或驻林区单位自救为主,外乡镇、村、社和外地支援为辅;村自为战,社自为战,及时扑救,不酿成灾。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抓住早晚风小、火弱、湿度大等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参与扑救,不得拒绝和拖延。
(五)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六)根据火场情况,注意应付各种突发事件,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二、火情监测和火情报告
(一)火情监测类型
1、各村、镇直机关建立火情嘹望台、哨、卡监测。
2、各村、社森林管护员、巡山护林员监测。
3、当地干部和林区群众监测。
4、毗邻地区监测。
(二)火情报告接受单位为镇人民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及时将火情发生地点和有关情况报告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边组织力量扑救,边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扑救情况等。
三、重点防范区域、单位
(一)加油站、大觉寺寺庙、顺济庙等附近林区。
(二)各村成片林区。
四、重点防范时期
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和12月1日至31日,是全镇的森林防火重点期;2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镇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每年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和庙会等重点节假日其期间,为全镇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必须对林区的重点部位实行专人守护、严防死守。
五、扑火力量
(一)各村在重点防范区域组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二)村、社以民兵、青壮年为骨干力量组建义务森林消防队。
(三)在本地扑救力量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请求上级、毗邻村援助。
六、物资准备
(一)通讯工具:充实和加强通讯力量,健全通讯网络。全镇的固定、移动电话要保持完好状态,一旦森林火情发生,保持24小时联系,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二)运输消防工具:各村、各单位的森林消防设备保护状况良好,平时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检查,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投入指挥、运输,并由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统一调度。
七、指挥部各领导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协调指挥和领导成员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关系,督促各成员单位实施本预案,协调处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2、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及林业部门:协调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指挥各村、各单位扑救森林火灾,依法查处森林火案;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充实森林防火力量;做好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用好、管好森林防火专用经费;负责设施设备建设的'具体实施;当好参谋和做好领导成员单位联络工作。
3、镇武装部:发动民兵参与森林防火,把防火、扑火作为民兵重要科目,做到一旦有火情能迅速投入战斗,把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4、派出所:参与防火、扑火工作,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火场秩序,加强对林区盲流人员管理,制止不法分子纵火,协助镇指挥办公室和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火灾案件。
5、镇财政工作办:按镇政府批准的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规划,安排有关财政预算开支,并根据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在财政预算中列支森林防火、扑火费用。
6、镇广播电视站:按镇政府和镇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的要求,认真搞好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及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7、各学校: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抓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杜绝学生在林区玩火现象发生。
8、镇社会事务办: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提倡文明祭祖行为,并负责火灾区人民的救济、安抚工作,妥善安置灾民。
9、镇卫生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一有森林火情,按镇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要求,组织医务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抢救、医治受伤人员,并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林区单位和当地群众,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报、见火就扑,力争把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二)荒火和森林火警由镇、村、社和驻林区单位组织扑救,由镇或所在村、单位领导担任火场指挥,镇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给予支援。
(三)一般森林火灾由镇防火指挥办公室和村组织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报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3
为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党委“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本镇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挥长:张莉
副指挥长:周权、邹云霞、周培莹、范旭、李成健、赵国光、程太艳
成员:杨琴、孟复华、李学海、池军、周黎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周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执行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火灾预防。全镇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经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发生在县界、镇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亩的森林火灾;5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三)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
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四)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一)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三)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五)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长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六)镇林业站站主要负责人、村主任为所在单位和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镇、村林业部门及护林员为具体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一)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二)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4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生命财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和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除城市市区外的一切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省长、市长(专员)、县(市、区)长、乡(镇)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到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层层分解到林片、地块。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各公安消防部门对森林防火负有监督检查和积极扑救的责任。
有森林防火责任区的单位,都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一切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六条省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森林防火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有关森林防火法规的实施,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制定森林防火措施,指导各市(地)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组织有关市(地)和部门扑救重大森林火灾。
(三)协调市(地)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森林火灾案件。
(四)决定全省森林防火其他重大问题。
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各地区行署,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建立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七条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和联防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未设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职责。
第八条林区的村、国营和集体林场、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有森林防火责任区的单位,都应成立护林防火组织,负责本单位责任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林区各单位都应将青壮年村民、职工组织起来,或以民兵为主建立一支与资源情况相适应的季节性扑火队伍。国营林场可根据需要组织专业扑火队。
第九条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区行署和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在上一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协调下建立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本着“自防为主,积极联防,保护森林”的原则,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组织、检查、督促联防
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有工矿企业、驻军的林区,应建立工农联防、军民联防制度。
第十条有林的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护林员。护林员的职责是:巡山护林,监视、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并积极参加扑救;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火灾案件和毁林案件。
护林员应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林区,是指国营、集体和个人的林地经营区,以及林内、林缘的居民区和其他设施。全省按照山系分布,划分为济南林区、泰莱林区、蒙山林区、沂山林区、尼山林区、鲁山林区、五莲山林区、昆嵛山林区、崂山林区和牙山林区。
平原地区的林区,由各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划定。面积一公顷以上的成片林地按林区对待。
林区的边缘由所在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划定;行政区交界的林区的边缘,由有关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协商划定,报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有森林防火责任区的单位,是指直接经营管理森林的单位,和不直接经营管理森林但对森林防火负有责任的单位。
第十三条每年十二月至翌年五月为森林防火期;二月至四月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第十四条各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基层护林防火组织、公安消防部门,在防火期内应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昼夜值班制度和扑火队伍战备值班制度。
(二)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森林防火工作的`制度。
(三)森林防火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五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各级护林防火组织,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广泛深入地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单位和个人签订护林防火公约,共同遵守。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应对青少年加强护林防火教育。
(二)国营和集体林场、林区的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都应根据需要设立固定了望哨,并可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设立控制火种检查站。
(三)在林区、林缘,严禁擅自野外用火,如燃放鞭炮、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等一切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因烧荒、烧灰积肥、烧地堰、烧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必须有护林员或本单位领导人在场;必须组织好足够的人力;必须打好安全防火线;必须没有三级以上的风;必须通知毗连单位。
(四)在林区使用汽油、柴油机械和电动机械,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五)在林区内修理车辆机械,应征得护林防火人员的同意,并具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事先征得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同意,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规划新建、扩建和改建林分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造林技术规程》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设施。林业主管部门应对森林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审核。
施工单位对批准施工的图纸不得擅自改动。工程竣工后,林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森林防火规划,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包括设置火情了望台;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防火林带;修筑防火道路;配备防火通讯、交通设备和灭火工具。
护林防火经费应列入政府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在森林火险天气和高火险天气,气象、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做好监测、预报、报警工作。
第十九条任何人发现森林火灾,都应迅速向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讲清起火地点和火情。起火单位必须立即进行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
第二十条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接到火情报告后,领导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必要时,可请求联防区内的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或上一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给予援助。联防区内的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或上一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接到请求援助的火灾报警后,应立即
组织力量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进行扑救。
第二十一条各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或林业主管部门,对以下七种火灾应立即向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三)有蔓延扩大趋势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六)省、市(地)行政区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七)需要省里救援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二条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商业、粮食、物资、卫生、铁路、交通、民航、邮电、民政、公安等部门应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做好工作。
第二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清除余火,并留下足够人员巡逻监守,严防复燃,经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准许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四条扑火期间所需的医疗、抚恤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由《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负担,有关费用标准由各市(地)自行制订,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有关森林防火的奖励与处罚,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的规定执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森林火灾的,应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5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司法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广电局、卫生局、电信局、气象局、森林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职责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工作条例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研究,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消防支队以及公安民警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和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火因,对肇事人和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的筹措拔付,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需物资、运输、食品、药品及扑火后的抚恤等费用,一般实行先记账、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为运送扑火人员、扑火物资、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通讯事宜,保证火场指挥信息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县粮食局和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所需粮、棉、食用油、电、煤、油等重要原材料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供应。
县卫生局负责安排协调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正确及时报道和火灾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灭火及火后损失评估、灾后处理等工作。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代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设立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督促火灾扑救工作,上报火情信息;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会同公安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地点、损失情况和追查肇事人;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森林公园、重点林区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连续燃烧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六)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令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消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警预测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设置的护林站、瞭望台、护林员以及火点附近的村组居民,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口头等形式报告乡(镇)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单位及火场所在乡镇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森林火灾的等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等级分为: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发生地应急反应
发生火情后,县护林防火部门应立即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附近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如发生本预案2.3.1条所述森林火灾时,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立即组建到位,并由主要领导现场指挥。按照有关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规定,将火场的综合情况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1.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核实起火地点、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或跨乡支援扑救的,要建立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依据扑火预案,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规范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森防正[2006]6号)要求,起草《重要森林火情报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门。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要综合利用瞭望台、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3.2扩大应急
当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4指挥与协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当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服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4.5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掊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6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警报,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派出所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统计、汇总及火灾报告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在火灾扑灭后8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发生地如有灾民伤亡的,要按照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政府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6保障措施
6.1组织领导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或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领导在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须到火场协调灭火工作,并可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工作。
6.2扑火力量
全县要组成三个梯队的扑火力量,分级调动,统一指挥。各乡镇要组成的由乡镇主管领导,行政村、自然村干部、群众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一梯队;县防火办组成由林业局主管局长、森林派出所民警、林业局干部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二梯队;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有县消防中队、武警和官兵、公安干警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三梯队。
6.3扑火器具的储备
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县防火办设专门仓库,储备存放一定数量的救火机具(包括二号打火工具、风力灭火机、铁锨、镰刀等),根据扑火需要,由县防火办调拨使用。各乡镇也要根据防火工作需要,筹集资金购买一些灭火工具,出现火警立即使用。
6.4后勤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意见,积极组织力量,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各种救援。所涉及的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7公众宣传教育和培训
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公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群众观点的培训和考核。半专业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监督实施。
8.2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6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政策法规,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财政所、卫生院、计生办、安监站、综治维稳中心、40个村委。
指挥部下设工作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xxx兼任。成员:xxxx。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工作组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工作组办公室设于镇政府,值班电话: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火场指挥组由分管副镇长负责,由镇工作组工作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次序;负责灾区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所长负责,由派出所、镇综治维稳办工作人员和各村治安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后勤保障组镇人大主席负责,由镇计生办、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组成。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扑救组由镇人武部长负责,由民兵人员组成。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医疗救助组由卫生院院长负责,由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财务管理组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向区、市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
财务管理组由财政所所长负责,由财政所全体人员组成。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鉴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
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柴刀、铁锹、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森林防火工作组配合区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7
一、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卫生院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
卫生院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卫生院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立即进行实地查看(坚持“迅速、科学、果断、冷静和救人第一”的原则),负责起动应急预案,向外界求援。
2、根据火灾情况及本单位灭火能力,在2分钟内作出是否向公安消防中队报警。
3、指挥灾害事故现场的整体工作,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调配及紧急情况的处理。
4、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5、根据火灾实际情况,确定扑救的各项措施。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我院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全面负责火灾和火险事故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火险,要确保及时发现,准确报告,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力争将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或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平时教育和防范,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情,要把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火灾和火险事故后,各相关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灭火救灾第一线,全面掌握情况,联动开展工作,(4)区分等级,合理处置。要灭火和应急疏散处置中,要根据事故等级、范围、性质等情况,进行合理处置,既要快速应变,也不要引起群体恐慌。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要从规章制度上、组织上、后勤保障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加强软硬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灭火报警
1、在班人员发现火灾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小组。(报明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发展及人员被困情况)。
2、切断起火现场电源(非消防用电)。
3、通知院总值班,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到达起火现场展开灭火;通知着火楼内值班医护人员疏散病员;报告院长、副院长和其他部门领导。以上工作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并做到准确无误。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
五、各小组成员分工
1、现场抢救组
负责人:总值班值班人员。根据灾害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最重要的是首先救人,救人时要认真询问、仔细搜查、注意安全。其次要大力抢救疏散物资,被抢救出来的物资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并派人看管,以防再次损坏或被人盗窃
2、现场扑救组
负责人:王延斌。参加灾害事故救援的职工群众接到救援命令后,要立即携带有关器材赶赴灾害现场,服从统一指挥,听从命令,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的投入到救援工作中去
3、灾害救护组
负责人:周光宾。负责灾害现场伤员的一切抢救工作,组织医护人员服务灾害现场一线。
4、通讯联络组
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外联系,保障通讯畅通。
5、物资保障组
负责人:总务科主任,负责救援物资的保障供给。
6、维修及运输保障组
负责人:总务科主任后勤抢救组:。负责保证医院水、电的正常运行及各种车辆的完好状况,出现故障快速抢修,保障救援。
7、应急器材和人员调配
负责人:总值班,负责调用医院所有消防器材和救援人员,保障器材和人员的到位。
六、人员疏散预案
1、接到疏散通知后,选择最近距离路线撤离火灾现场,听从现场指挥人员指挥,疏散出的人员全部集中到住院大楼前,以便清点人数。
2、在通过有烟区域时,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以防吸入有毒烟雾中毒。
3、如疏通通道被烟雾封堵,切不可跳楼逃生,可选择向楼顶转移或向下层逃生,确实无逃生通道时,应创设临时避难所,选择背向火点的房屋,躲进去关上房门向外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4、疏散负责人在确定本区域无人时最后撤离。
七、灭火救援
火灾初期由在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灭火,对火灾现场贵重物品要明确人员抢救,其他人员做到:
1、值班人员负责疏散通道畅通,保证消防车辆通行,阻止无关人员前往火场围观,消防车到达时报告本院临时灭火指挥员。
2、医院临时指挥员向消防队指挥员汇报现场情况和已采取的'灭火措施。
3、按消防指挥员的指挥参加灭火工作,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4、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卫生院相关制度规定,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6、应急物质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7、注意事项
1、档案资料室、B超、心电图、x光机、生化仪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宜用干粉灭火器。
2、灭火过程注意人身安全。
八、具体要求
1、医院定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全院医护人员要积极参加。
2、医院员工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做好消防工作,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身素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3、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命令听指挥,齐心协力,积极踊跃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4、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义务消防人员,每年对消防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和失效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九、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培训计划
1、应急预案演练、培训每年一次。
2、通过演练测试预案的有效性,检验应急设备、设施的实效性,确保应急人员熟悉他们的职责和任务,通过演练修订预案的不实之处。
3、培训内容:报警、疏散、防护、急救和抢险.
4、培训要有针对性、定期性、真实性、全员性,通过培训,提高全员的应急能力。
十、事故后的恢复
1、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发布停止应急救援程序,恢复正常状态。
2、现场副总指挥布置、清点人数,统计伤亡人员,数据要准确,派人保护事故现场。
3、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检查事故现场和受影响的区域受到的损害。
4、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同时评估应急反应程序。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8
第一条健全组织指挥机制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进一步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正、副指挥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开展正常。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运转正常;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火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行政村要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条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一)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场、企业)每年必须签订、兑现森林防火责任状(书),明确目标任务,并认真执行。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与农户、场、企业全面签订森林防火公约(承诺书),自律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严肃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没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失控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包)点单位及山场指导、督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来抓好抓实。
第三条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坚持野外用火审批、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安全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遇有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发布野外用火戒严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并将相关公告发布、张贴、宣传到每村每户。
(二)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林业技术员、林业经营业主和护林防火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巡山管护,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将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全面建立农村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监护措施,防止其上山乱点乱烧。
(四)组织制定护林防火联防组织规划,积极引导村和林农建立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或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创新协会互助联动机制,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五)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乡镇(街道)林缘田边易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和规程,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六)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和森林防火值班暂行规定,建立防扑火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监测、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第四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要做出具体部署或安排,春季、秋冬2个防火期全区城乡普遍开展宣传月(周)活动,宣传覆盖面达100%。
(二)宣传教育应结合新农村建设、村民的思想实际和用火习惯,以森林防火法规、方针、政策和防扑火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着力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
(三)在林区交通要道、桥亭路口、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和乡镇(街道)、村所在地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并加以保护,让群众耳濡目染。
(四)在农村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森林小卫士”活动,把防火宣传纳入德育教育课,由学生带法回家,提醒家长谨防用火。
第五条防火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按照“管理规范化、指挥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建设要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年配套完善。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应配备防扑火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完好。
(三)当年造林地必须按“四同步”配套生物防火林带,并及时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重点建设工程。同时,要动员林农投工投劳营造林带(包括经济林带),形成林火阻隔网,并发挥应有的防火作用。
(四)认真组织实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第六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机制,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防扑火需要,及时修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组建一支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村要组建一支20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并建立军警民共建扑火联防机制。按“建得起、养得住、打得响”的建队标准和“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每年组织1-2次各类队伍进行扑火安全常识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技能。
第七条森林火灾控制指标和案件查处
(一)全区每年森林火灾控制在4起之内,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595亩之内,要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时控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控制单起面积和损失。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街道)领导和指挥部成员要立即到场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在4小时内扑灭率要达到90%。林火扑灭后,所在乡镇(街道)要派人留查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查处率达80%以上。
第八条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本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于8月底前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按本细则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区政府办、区农林水局和区防火办每年负责组织对各有关乡镇(街道)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在全区通报。凡完成上述工作目标显著且森林火灾控制在指标内或连续5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将给予表彰。相反,将按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九条适用范围和年限
(一)本细则适用于本区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9
一、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4.警钟长鸣。村救火队应在接警后半个小时内赶赴现场。领导小组成员,应在10-20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指挥村应急队和村民,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现状
1.当前防火现状。我镇山地纵横交错,地形复杂,山与地交错且不一致,村庄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时有发生,且全镇地形复杂,路状不好,车辆无法进入,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非常大。
2.当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于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从我镇近几年来森林防火防御工作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灾点消息传递困难。区域内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动电话信号差,每次遇到火险发生,很难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对防火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2)村民外出务工,防火工作难度大。现在外出务工的都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经发生火灾,山高路又陡,很难组织年青劳动力上山扑火,造成火势蔓延,给群众造成更大的损失。
(3)森林覆盖率高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镇森林覆盖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来山地易燃物增多,这些都是导致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
(4)违规用火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村民思想上对防火不重视,随处烧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违规炼山、上山随地扔烟头、上山祭祀等现象,是直接产生火灾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灾和事故也是导致火灾的原因之一。如打雷、电线杆倒塌、高压线经过山林,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隐患。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
副指挥长:各村(居) 委会主任
成 员:各村(居)委会副主任、村委委员、监委主任、各社社长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
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会议,通报火情事故情况,安排扑救山火工作。
②掌握救灾情况、调度指挥救火工作。
③根据需要,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火灾查处工作组、善后处理组等领导班子,组织协调火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
2.成员职责:
①了解火情详细准确情况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和主管领导,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上下不间断联系,直到扑救结束。
②提出“处理扑救方案”的建议。
(二)火情预报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森林火情的预测,保持与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三)火灾救援应急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防治,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电力和通讯保障。做好扑火救灾所需的粮食、食品、燃料、药品、物资、扑火工具等的调拨和储备工作。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1.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预案级别、失火范围、毁林种类、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①初级预案:
村民小组内
杂草、灌木类
15亩以内
②紧急预案:
村内
柏树、桤木、杂木类
15亩-100亩
③危急预案
跨村
柏树、桤木、杂木类
100亩以上
2.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村指挥长,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由村指挥长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指挥长向各村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村应急队抢火人员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村指挥长电话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向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村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村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全镇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五、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应急队。
2.组建1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
3.各村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费用由各单位、村负责。
4.调用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组范围内的,一般在十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二十分钟内到岗到位。
六、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
(1)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责任状、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
各社都必须要配备专职人员护林,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各村要增配人员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进行24小时巡逻看护。
2.信息报送和处理:出现火情,应当逐级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七、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村组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组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社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八、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10
为了做好企业的消防工作,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的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11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镇位于X省X县东北X公里处,东与x镇接壤,南与X镇相连,西、北与x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X亩,天然保护林X亩。
三、森林防火期。
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组织机构。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经济综合服务站,由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信息的接受,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发生的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五、森林火灾预防。
(一)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X镇生态护林员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看护、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政府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要按照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的.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时坚守岗位,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强化宣传教育。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头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众开展宣教,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3、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六、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各村24小时昼夜值班和巡查,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2、各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森林防火办公室。
3、森林防火办公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簿》,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七、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科学扑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装齐备、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扑救科学,确保人员和其他财产的安全,减少损失。
1、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机关应急队立即到机关院内集合待命。
2、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即指挥扑救工作,组织机关应急队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组织力量扑灭时,机关应急队不编队立即一起出发,及时赶到火场组织护林员进行扑救。
4、如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扑灭时,机关应急队立即赶到火场,按照X镇森林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12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8、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9、林区群众监测。
10、毗邻地区监测。
11、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74000XX。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
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
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2、重点防范时期。本乡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13、重点防范区域。本乡全乡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分别为贡茶社区,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炉沟村。
14、各村、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保证投入扑火战斗。
15、乡政府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齐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汽油锯等专业灭火工具。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每年将对扑火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防火知识讲解和扑火技术培训。
16、乡、村建立并完善护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电话通讯畅通,随时备战,必要时还可请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
17、救火用车辆由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遣,并统一调配专门的扑火工具及扑火所需用品(饮用水、干粮和其它后勤物资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增援物资。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格组织实施。
18、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19、一般火灾、荒火、火警由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支持和指导,重大森林火灾应尽快层层上报,争取上级增援。
20、扑救森林火灾时,本村半专业队和毗邻群众为第一梯队,乡防火专业队人员为第二梯队。
21、妥善保护起火现场,并及时通知林业公安或当地派出所勘察火场,查找火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13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结合本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和森林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气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扑火队伍和友邻村委会协助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禁止越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延误。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并立即组织镇扑火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张国平同志担任,刘道城(党委副书记)同志任副总指挥,镇班子成员、镇林业站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
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②实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措施;
③发布同级政府及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火情;
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x为成员。
工作职责:
①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火动态及火灾情况;
②督促检查各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
③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④协调各村委会、各森林经营单位组织森林防火工作;
⑤负责处理各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场态势,组织镇扑火队员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扑火力量的组织、调动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镇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战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写出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组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14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
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
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
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
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
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
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
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包村镇领导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镇领导实行森林防火包村责任制,并成立扑火应急队。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动员部署和统一调度。镇森林防火指挥长、副指挥长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组织、协调、指挥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镇副科级以上领导森林防火职责
(1)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所挂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尤其在重点防火期,由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织责任区有关单位分别对村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年督促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督查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镇分管领导,同时报告挂村镇领导,镇分管领导和镇挂村领导获悉火情后,要密切关注火灾发展势态,凡是未在2个小时内扑灭的森林火灾,挂村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协调当地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火灾扑灭后,镇分管领导和挂村镇副科级以上领导要积极指导协调森林火灾的事后查处工作,并对查处追踪到底,确保森林防火责任人和肇事者查处到位。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对全镇森林防火应急工作负总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镇内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指挥、调度扑救力量和物资,发布禁火令,划定戒严区域,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防火值班、情况上报、扑救森林火灾和火场指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应急工作的检查、监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本乡镇场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负有组织、指挥扑救本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制定扑火预案、组织实施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和决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等职责。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为本区域内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检查,并将其纳入各村年终考核内容。
4、村委会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对本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村组护林防火员以及其他兼职、专职防火员职责是制止违章用火、管理野外用火,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及时报告火情并组织当地群众扑救森林火灾。
三、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
遇有下列情况时,由事发地村委会先期处置,组织动员事发地干部群众及时控制火势,同时立即将处置情况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各成员单位履行相应职责,由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扑救力量和物资供应。下列情况紧急时,可授权副指挥长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1、发生森林火灾3小时未扑灭、火场面积100亩以上,可能酿成或已经酿成重大森林火灾的;
2、跨县、乡镇行政界的森林火灾或者国有林场、站发生的森林火灾;
3、发生危及居民住宅或者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二)应急处置总体要求
1、严格值班制度和纪律,在森林重点防火期内,镇防火办和各村委会,森林重点防火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到火情后,立即按程序逐级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森林重点防火期间,镇半专业扑火队、各村扑火应急分队要作好充分的扑火准备,保持扑火机具良好,专、兼职扑救队员时刻处于临战状态。
3、森林重点防火期间,各森林防火人员及相关领导,不得关闭通信工具,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赴现场指挥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手持对讲机,保障与火场内部、各扑火队指挥员及所在乡镇场的相互联系。
4、森林重点防火期,各专业、兼职护林防火员认真履行职责,观测、瞭望和报告火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各村委会、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巡查,加强火源管理和火情监测。
(三)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领导和应急扑火分队配备
森林火灾扑救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应按行政区域管辖,由所在村委会负责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接到火灾报告,应启动应急预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亲临现场或委托成员现场指挥扑救。火场扑救工作由参与扑救各方领导组成前线指挥小组全权负责。
(四)火灾上报程序及处理程序
1、镇防火办在重点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接到火情报告,值班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
2、镇防火办要保持与火场联系,各行政村书记、主任要了解信息来源,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有所分工,制定扑火方案,密切注意火场发展趋势。
3、根据现有扑火队伍分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本镇的应急扑火队(包括镇半专业扑火队、村、组和当地的其他单位人员组成的应急扑火队伍),一般火灾应组织本镇的扑火队伍扑救。第二梯队为县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发生较大火灾时,请求县专业扑火队应迅速出动,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扑救。第三梯队为县民兵预备役人员和武警、消防官兵,县各单位干部、职工。发生重大火灾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成员单位干部职工、相邻乡镇场半专业扑火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消防官兵等扑救力量前去协助扑救。
4、森林火灾的扑救,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优先保障人员的安全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
5、在扑救森林火灾时,遇有危及公民生命、居民住宅、林区内重要设施安全时,应优先解除危险或者及时向119报告,与森林扑救联动。
6、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少年儿童和孕妇上山扑救,已上山扑救的,立即动员其下山避让。
7、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火场面积在100亩以上)而又无法扑灭的森林火灾,应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派出增援队伍前来扑救。
(五)扑火机具的调集
扑火机具就地调集,不足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从县扑火物资储备中调拨,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扑火物资紧急援助。
(六)后勤保障工作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立即通知其做好救护、物资、运输、安置等保障工作的准备,各有关镇直部门应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立即开展准备工作,不得延误。
(七)应急结束
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现场指挥部向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善后工作
(一)总结评估。重大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估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
(二)善后处理。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对受害群众的救济安置工作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负责。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
(三)应急处置经费由镇财政解决。
五、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一)发生森林火灾,镇、村应协同当地森林公安机关和驻地林业工作站赶赴现场,调查起火时间、地点、原因及当事人,并将调查情况以书面材料在三天内上报县防火办。对造成森林火灾的当事人,由县林业局和授权委托单位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凡发生森林火灾的行政村,除应负担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增援扑火人员发生的交通费、购置物品经费等费用外,还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火灾扑救由本村组织力量及时扑灭的村,扣转移支付1000元;对由镇非专业扑火队和兄弟村支援扑灭的村,扣转移支付20xx元;对由县扑火专业队和兄弟乡镇支援扑灭的火灾发生村,扣村转移支付3000元;发生几次火灾扣几次。发现野外用火一次扣500元,直至扣完3000元县下拨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为止。
(三)对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和严重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的所在村委会或被县里纳入森林防火重点管理的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发生火灾3起以上的村,该村书记、主任必须向镇党委、政府作书面检查,取消该村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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