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

时间:2024-06-03 15:27:48 个人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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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精选(15篇)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用到汇报的地方越来越多,汇报通常是指向上级报告工作所完成的书面报告,你有了解过汇报要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精选(15篇)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1

  XX镇20xx年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为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积极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已完成对城乡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XX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镇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并成立XX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今年排查整治的.重点。确定由建管站具体负责,各村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会后根据会议精神制定了《XX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传达到各村居,工作开展前期积极参加区住建局组织的培训会并创建村级管理账号,培训会后镇政府和各村迅速投入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建管站安排专人会同村级管理人员逐村入户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根据《XX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判断房屋安全等级录入系统,并填写纸质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形成完整清晰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资料。至12月20日,我镇已全面完成排查工作。

  二、排查发现问题

  我镇下辖x个社区,已全面完成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计排查x户,无安全隐患。

  我镇下辖x个行政村,经排查核实,x个村已经全面完成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共计排查xx户,发现安全隐患x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核查各村社区是否存在遗漏排查情况,对排查出有不同隐患的房屋分类施策,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房屋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积极整改,对影响安全和不能正常使用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求其马上停止使用,限期搬离,增设警示带警示标语等方法,确保不会引发安全事故。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2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进展情况

  自长沙市望城区4.29自建房垮塌事故发生以来,严格落实关于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集中时间和力量,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屋安全状况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全区自建房安全状况。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二)集中力量,全面排查。

  (三)精准施策,全面整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乡结合地带部分房屋缺失建设资料或无规划审批手续,开展排查中无法确定为城镇或农村性质,排查数据不准确,逻辑不清楚,台账及一户一策档案建立工作存在困难。

  二是部分集中连片区域房屋,片区存在房屋背靠背、墙连墙的情况,危房腾空后无法拆除,将持续对临近房屋造成隐患。

  三是“城中村”房屋在房屋安全等级较低、基础配套设施缺失等突出问题,且个别加固投入大,效益差,整体征收拆迁资金压力大。

  三、下一步工作

  尽快完成排查,严格执行日报制度,通过“一日一调度、一日一汇总”形式,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结合现有工作资料,通过“建立工作台账,汇总各类数据,完善一户一策”等措施,从严从细抓好排查工作,并对排查情况进行复核,做到不漏一房、不漏一户,确保数据清、情况明、措施准,从根本上清除隐患、堵塞漏洞、防化风险。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3

  一、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及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以对老年人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养老服务机构作为特殊群体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层层压实责任,严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房屋结构安全(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一栋不漏。重点排查整治:

  1.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

  2.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开挖地下空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3.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的房屋,特别是厂房;

  4.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5.石结构房屋;

  6.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

  (二)地质灾害安全(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积极协调配合我镇自然资源部门,于4月30日前完成地质灾害大排查。对照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实确认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养老服务机构房前屋后的高陡边坡,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确认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对确认存在的地灾隐患,逐一落实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防范整改措施。

  三、整治方法

  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立即行动起来,坚持问题导向,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立即拉网排查。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坚持机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镇民政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结合“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排查。

  (二)全面落实整改。各村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落实整改,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盲点死角。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镇民政办,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立查立改,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坚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关停要关停,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分流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

  (三)建立长效机制。镇民政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进行技术指导,对整治成效进行评估,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部门联合整治机制。镇民政办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各工作片、各村要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片、各村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于4月底前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疫情期间要坚持在岗在位,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每个老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机构安全有序运行。强化主管责任,所有隐患要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综合运用绩效考评、约谈、通报、督办等手段,切实防止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单位自查、属地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工作机制。落实各养老服务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镇民政办结合各养老服务机构自查自改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于每月18日前报“福清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各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表”。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4

  强化风险排查,筑牢安全防线。为深刻吸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7日至15日,隆阳区民政局认真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强化统筹,压实责任。5月7日,隆阳区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4.29”事件,专题研究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月9日,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排查时间、排查范围、排查重点和排查方式。5月10日,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带队,到殡仪馆等重点机构和场所进行现场督查,督促各机构认真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聚焦重点,全面排查。紧盯民政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对所有办公楼、住宿区、自建房、出租房等进行深入排查。一是对局机关办公楼和出租房等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对全区14家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并要求各机构按照属地原则纳入所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排查范围;三是对殡葬服务机构房屋建筑和在建项目、扩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四是对救助管理机构自建房屋、救助人员安置区域进行全面排查;五是要求干部职工个人对家庭现有居住房屋进行自查。

  抓实整改,化解风险。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到位,对时限较长不能及时整改的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安全。通过开展房屋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从根本上清除隐患、堵塞漏洞、化解风险,坚决守住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生命线。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5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入研判、全面梳理,建立健全排查标准。一是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排查指导方案和工作路径。多次组织召开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讨我区既有建筑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和重点。7月19日,下发《关于吴中区开展既有建筑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吴中区城镇既有建筑房屋、吴中区农村经营性用房简易排查指南,方便各属地板块、各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快速的排查,快速认定房屋的违规拆改、增加荷载等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督促各属地板块先期对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开展首轮初步排查工作,每日统计整治数据,及时上报。

  二是研究起草区级排查整治方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牵头拟定《吴中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实施方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吴中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吴中区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工作资金保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既有建筑排查整治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责任落实、组织保障等内容,为全区面上工作的推进提供操作规范。预计到今年年底,将重点完成首轮排查工作,分别形成各镇街、社区村网格和各直管行业的隐患建筑清单,同步对接录入苏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压茬推进隐患整治。

  三是研究加强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的监管举措。结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专线,方便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扎实开展隐患鉴定和整治,对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隐患建筑,要求属地第一时间依法清人、停用、封房、并设置警示标志,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格改扩建和装饰装修行为管理,全区在建装修项目全面停工排查隐患,逐一过堂严格审查复工条件,严格管控新增隐患问题。严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既有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停电停水停气等措施,强制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消除隐患解除危险的主体责任。

  (二)聚焦重点、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过估算目前全区既有建筑总数约12.1万幢,总面积约15100万平方米。自7月19日排查整治工作通知下发以来,全区各属地板块初步共排查房屋10万多幢,12533万平方米(其中,排查城镇建筑34519幢,11402万平方米,农村建筑65563幢,1131万平方米)。经评估后已检测鉴定待出鉴定报告确定安全等级的疑似危险房屋43幢,4.5万平方米;经鉴定确认新增D类危险房屋11幢,0.82万平方米(其中,8幢D类危房为老旧住宅,0.46万平方米,全部位于金庭镇,已人房分离;3幢D类危房为公共建筑,0.36万平方米,分别位于胥口镇2幢和吴中高新区1幢,已暂停使用人房分离);已自行整改加固9幢,0.6万平方米。总体来看,全区各属地板块城镇建筑初步排查进度已进行至80%左右,农村建筑初步排查已全部完成,已取得初步成果,目前正稳步推进中。

  二是全面督促D类危房“人房分离”。对全区存量及新增共91幢(涉及994户,约9.28万平方米)已被检测鉴定为D类的危险房屋,各属地板块已全部立即停止使用,全部人房分离,腾空封房、张贴警示牌、拉好警戒线,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同时要求各板块、各单位对全区城镇老旧建筑特别是建造超过20年以上的老旧建筑的全面加强排查,对疑似具有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及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确定危险等级。

  三是严格落实在建装修工程安全排查。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立即通知全区所有报建装修项目停工自查自纠,组织拉网式排查,排查出的问题同步发至属地督促整改。安排专人对近些年报审的既有建筑改造装饰项目组织排查,尤其是房龄较大、距离上次土建报审时间间隔久、多次装修改造、人员密集、容易有安全隐患的公共建筑,复查审查依据是否充分。对在审的.既有建筑改造装饰项目,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查流程,涉及建筑性质、内部功能、建筑结构等变动的,必须先进行结构改造审查,再进行装饰审查,并要求提供加固改造区构件的现状检测报告(安全鉴定报告)或者抗震鉴定报告。对按规定无需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的二次装修、改扩建项目(合计共24个),进行结构安全全面排查。

  (三)统筹推进、联合发力,督促行业部门履行职责。7月21日起,吴中区住建局通过联合发文、发送告知函等方式,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教育局已排查学校建筑137幢,约45.6万平方米;民政局已排查养老护理机构建筑37幢,约22.3万平方米;交通运输局已排查交通场站建筑28幢,约1.76万平方米;文体旅局已排查文博场馆建筑2幢,约2.1万平方米。同时,对全区12处学校(幼儿园)、2处养老护理机构、12处医院卫生院、6处宾馆进行了初步检测鉴定,确定安全等级,截至目前未检测出C类或D类建筑。

  二、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既有建筑隐患排查需更彻底。虽然全区既有建筑首轮初步排查已完成接近80%的进度,但根据督导调研,各板块排查工作开展是依照从易到难的步骤进行,即主要针对大量商品房、公共建筑、厂房等易排查建筑入手,对城镇大量小型老旧建筑、门面商铺、私房等较难排查的建筑还未大量开展,即剩下的20%才是真正的排查难点,也需要更专业性的排查,疑似危险房屋很可能大部分就存在于这20%之中。

  (二)聘请专业机构排查力度有待加强。通过调研发现,部分板块还未及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建造超过20年的老旧建筑进行重点排查工作,排查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装饰装修工程监管难点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面广量大,私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增加荷载,多次装修改造、改变房屋用途等现象较多,并且存在大量未报建项目,安全隐患难以有效掌控。

  三、下一步工作要点和举措

  (一)加强工作保障,推进完成年度任务。根据《吴中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属地板块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完成首轮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吴中区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工作资金保障实施方案》,要求各属地政府进一步做好既有建筑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资金的预算安排,以及D类危房解危补助资金申请工作。

  (二)开展培训学习,提高排查推进标准。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统一使用市级排查表格、市级标准导则,房屋数据要同步录入苏州市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待市级房屋管理系统调整完善后(目前在吴江区做试点),吴中区住建局近期将邀请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专家,组织各属地板块、各条线部门,深入培训学习如何使用排查表格、排查标准导则、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录入等工作,更好的完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突出齐抓共管,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职责落实。吴中区住建局近期将继续联合文体旅、民政、卫健委等部门,通过联合发文等形式,继续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建造超过20年且近5年内未进行过安全检测鉴定的人员密集场所老旧既有建筑,强制要求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确定房屋安全等级,确保房屋安全使用。特别是进一步扩大对老旧宾馆、民宿、老旧卫生院等建筑的排查及检测鉴定。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三管三必须”重要举措,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考核巡查反馈问题,以一天不能耽误、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加强源头治理,持续开展违法建筑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迅速启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一房,不留盲区,坚决防范房屋建筑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20xx年底前,通过分批分类、边查边改、销号管理的方式,全面排查整治永盛街道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实现“排查见底、清理彻底、整治到底、见底清零”,基本完成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实现街道辖区房屋建筑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三、排查范围、整治重点及排查方法

  (一)排查范围

  永盛街道房屋建筑,包括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

  (二)排查整治重点

  1.全面排查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人员密集型、存在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房屋建筑;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尤其是三层以上(含三层),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房屋。

  2.全面排查统建房,特别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统建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

  3.优先排查学校、医院、工厂、商场、酒店宾馆、娱乐场所、餐饮饭店、出租屋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房屋建筑,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城市低洼、临河地段房屋和老旧房屋建筑;

  4.重点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彩钢瓦屋顶、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5.重点排查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

  6.重点排查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房屋建筑。

  (三)排查整治方法

  以街道办事处牵头,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机关站所、各社区配合,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先经营后自用、先自建后统建、先重点后一般”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消除,有重点、分层次、按时限有序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初查:各社区组成由挂社区领导、挂社区干部、社区“两委”、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原已认定的农村安全住房,未改变建筑结构和承重结构的结合原认定结果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如实填写排查表,建立“一房一档”工作台账,明确排查人、审核人,发现安全隐患要按先人后房的要求,立即发出《停业通知书》《搬离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先保障人的安全,该停业的停业、该搬离的搬离,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并做好安全标识,提出限时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同时报街道领导小组明确该房屋具体的整改包保责任人。

  2.复核:对初查隐患存疑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复核存疑的,由永盛街道“领导+专家”工作专班逐一复核、现场研判,制定整改措施。对研判存疑的,按照“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聘请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书,费用自理。

  3.分类整治:各社区对全面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分批分类限期整改,加强整改指导,督促整改整治,确保一房一策、分类处置,精准施策、迅速整改,明确整改标准、要求和整改时间及整改包保责任人,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人员搬离的立即搬离、该维修的加固维修、该拆建的依法拆建,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坚决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4.验收销号:各社区要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永盛街道“领导+专家”工作专班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销号。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整治台账和安全问题隐患、任务措施、具体责任“三个清单”,对排查出的房屋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一验收,落实整治清单销号管理,形成排查、整改、跟踪、消除隐患的工作闭环,确保风险隐患排查见底、整治到底、清理彻底,待区级验收后最终销号。

  5.坚决遏制增量:各社区、辖区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和行业监管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监管。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巡查、发现、报告、防范、处置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自开展全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起,要更加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比较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条文,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的工作氛围,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坚决遏制自建房安全隐患蔓延势头。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各社区根据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边查边改(20xx年7月底完成)。20xx年6月5日前完成经营性房屋(含自建房、统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优先完成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7月底前对辖区房屋建筑做到不漏一户、一房,不留盲区的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经营性、人员密集型的自建房,要采取边排查、边停用、边整改等有效措施。

  (三)集中整治(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各社区要列出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对照清单抓紧彻底整治,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改扩建等变更设计及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划定安全区域,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社区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上报街道领导小组。

  3.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移交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巩固房屋建筑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本辖区房屋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治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永盛街道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排查整治有关工作。建立责任清单,各办(中心)、各社区及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全程参与。各社区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清查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全面开展。

  (二)强化责任压实。挂社区领导要统筹挂社区干部、社区两委,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督促指导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社区挂片负责人要进一步落实谁挂包、谁负责机制,统筹协调协助街道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挂社区领导要解决具体问题,组织攻坚突破,及时确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该检查的第一时间检查到位,该整治的第一时间整治到位,真正把安全阀拧得紧而又紧;街道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认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点,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社区领导小组要做到不漏一户、一房,不留盲区,进行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物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促所有权人及时整改到位。对不履职或失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联勤联动。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社区要增强法治意识,从制度层面规范自建房,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统筹发力,严格审批流程,明确质量标准,加强资质管理,提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举一反三,把开展居民自建房等建筑专项排查和其他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排查结合起来,抓源治本,努力实现本质安全。要建立整治台账和安全问题隐患、任务措施、具体责任“三个清单”,要组建“领导+专家”工作专班,下沉一线,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中介鉴定、使用检查各个环节,做好政策宣传、安全教育和群众工作,规范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房屋安全问题,从根本、长远上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严控增量风险。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农村自建房如用作经营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农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而且要有专业机构指导。加强基层监管力度,充实基层监管人员;强化设计、施工队伍监管,依法打击无资质或借用资质违法违规承揽工程的行为。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研究建立房屋质量保险制度,强化房屋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开展房屋鉴定机构从业人员执法行为专项整治,依法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执行报告终身负责制,坚决防止新增隐患。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7

  为深刻吸取望城区“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居民自建房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青山桥镇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山桥镇地处宁乡市西南边陲,多为山地丘陵,面积143平方公里,下辖8个村1个社区,人口5.3万人,1个中心集镇,3个村级小集镇,15423栋房屋。

  二、前期部署

  4月30日以来,青山桥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顾问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先后召开了2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1次部署会、1次推进会、1次紧火会;同时出台了《青山桥镇房屋建筑及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青山桥镇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计划书》;明确了各村(社区)、各线办、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确定了任务时间节点,对业务进行了逐级培训,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按质按量有序推进。

  三、工作成效

  自工作开展以来,结合“敲门入户”行动,190名镇村网格干部包片负责,累计出动1450人次共排查房屋11115栋,完成系统录入3774栋,其中包括集镇168栋、学校周边14栋、三层以上66栋,用作经营216栋,未办理经营许可证5栋,未进行安全鉴定40栋。排查出改扩建59栋,周边扩建48栋。排查出安全隐患42处,已完成一般安全隐患整改30处、较大安全隐患整改11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1处,采取维修加固整改措施35处,重建工程整改措施4处、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志管理措施3处。

  四、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自建房大多未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且较多农户建设杂屋用于储存和畜禽养殖,存在少批多建,违规多占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二)镇村网格干部入户开展隐患排查,专业性不强,隐患排查基本凭主观意识和经验判断,标准难以把握。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全面排查,分类汇总。5月25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一户一档;5月30日前,分类汇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系统APP录入率100%。

  (二)及时交办、应急处置。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交办到村(社区)和房屋所有人;6月10日前,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隐患的`房屋,要求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对C、D级危房出具处理意见,实施应急处置。

  (三)动态清零、长效监查。8月15日前,完成所有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台账,科学运用隐患排查系统APP,做到一户一档,一房一策,分类管理,全力确保房屋安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8

  一、总体要求

  以强化预防为主,认真研究分析养老机构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牢牢把握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全市养老机构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治理体系,养老机构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管理总体状况稳定可控。

  二、方法步骤

  (一)科学预判。市民政局根据全市养老机构特点,针对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季节特点,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管理的缺陷等,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安全、服务对象和职工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制成《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表》(附件1)。

  (二)分级管控。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含市直属养老机构)应根据《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表》定期开展自查,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应结合养老机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和9月30日前各开展一次对所辖养老机构进行风险排查,建立安全风险亮灯制度,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红、橙、黄、蓝级(红色等级最高,依次递减),并将风险等级录入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

  (三)落实整改。对预判出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直属养老机构要明确责任,即查即改,按照《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指南》(附件2)要求落实措施,实行“三定一评”:对预判出来的问题和风险点定整改方案、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限,并对风险预控机制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对风险等级为红色、橙色的养老机构要实施重点监控。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因客观因素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需填写《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延长整改期限情况说明》(附件3)。对红、橙色等级指标项中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隐患,需将附件3报主管区级政府和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对于养老服务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自身的确无能力整改的,辖区民政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对相关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停业整改、取缔关停等有力措施,并妥善安置已收住老年人。

  (四)市级抽查。市级民政部门将结合日常检查,不定期对各养老机构风险隐患进行抽查,并对隐患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双重预防工作。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直属养老机构要充分认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订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把推进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作为推进养老机构安全防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通报,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对发现的隐患必须限期消除,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直属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和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点,重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控、制度(台账)建立、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探索运用信息化监督管理手段,做好辖区养老机构安全风险亮灯评估。

  (三)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养老机构要履行好安全风险主体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对风险管控的监管责任,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降低安全风险等级,确保风险管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9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我市所辖乡镇共有326个行政村,截至20xx年1月14日,已开展普查326个行政村,行政村排查占比为100%。目前,已排查农村房屋总计为61552户,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2215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58826户,非自建房511户。我市已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

  2、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工作

  根据系统反馈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未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38户、非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我办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其中A级安全住房12户、B级26户、C级2户。

  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住房安全鉴定工作,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鉴定出2户存在危险房屋。经与涉及的贺家川镇对接,2户均未在村内居住,并有其他安全住房。已通知贺家川镇对危险房屋张贴危房警示标志。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好20个镇街的经营性自建房、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整治工作,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归类,造册登记,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及时开展整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各镇街对辖区内的房屋在摸底在录入,确保信息录入不漏一户。对于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房屋要依法依规采取封存、搬离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6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按照省、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我市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村两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目前进入集中整治农村其他房屋安全隐患工作阶段。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情况

  (1)农村2类重点房屋排查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间;

  农村2类重点房屋(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已全部排查完成,共1701处,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1103户,人员密集场所598户,已按照时间节点在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成。

  (2)自建居住房屋排查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间;

  农村自建居住房共排查29354户,已按照时间节点在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成。

  (3)农村2类重点房屋“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从1月份开始,对农村两类重点房屋排查开展为期3个月的回头看。重点对房屋建筑是否做到排查全覆盖,安全隐患信息录入和整治措施是否精准,做了查漏补缺工作,对排查新发现的遗漏房屋,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录入信息系统。

  (4)农村自建住房排査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开展好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我市重点对房屋建筑是否做到排查全覆盖,安全隐患信息录入和整治措施是否精准,做了查漏补缺工作。

  (5)房屋编码情况;

  在排查的过程中,我市按照《全省农村房屋排查分类编号登记办法》,全部进行分类编号登记,严格按照排查一户、登记一户的原则,在排查的同时同步完成编号登记。

  (6)其他隐患排查情况;

  对房屋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和建筑材料安全等其他隐患同时进行认真排查、研判,对存在隐患的85处房屋,及时准确填报“xx省农村房屋其他安全隐患信息采集表”。

  (7)信息录入农村房屋信息采集平台情况(包括信息完整度和准确度)。

  排查人员已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已全部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

  (二)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情况

  (1)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农村建筑工匠等技术力量参与摸排、隐患初判工作情况

  我市对农村房屋中难以判定是否存在隐患的146处房屋,组织专家30人进行了集中研判,判定存在隐患75处。

  (2)资金投入情况,其中排查人员培训、房屋鉴定、技术服务资金投入情况

  农村房屋共投入鉴定资金5.65万元,纸质档案打印费12万元,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费约1.9万元。

  (三)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情况

  (1)鉴定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对各乡、办上报的农村房屋中难以判定是否存在隐患的房屋,委托专业鉴定公司进行了鉴定,其中鉴定为B级1处,C级2处、D级7处。

  (2)鉴定资金落实情况

  农村房屋共投入鉴定资金5。65万元,纸质档案打印费12万元,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费约1。9万元。

  (3)鉴定机构选定情况

  我市委托“侯马市晨辉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xx诚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鉴定。

  (4)用作经营自建房屋实施鉴定情况

  在第一轮排查中发现的一处存在安全隐患的非自建房宝贵副食店,因屋顶瓦片松动局部下陷、屋脊变形、鉴定为C级。现已整改完毕并进行验收。

  (5)非自建房实施鉴定情况

  经过研判,判定存在安全隐患8处,其中两类房屋共8处,C级1处、D级7处;对通过专家研判为C、D级的8处两类房屋委托专业鉴定公司进行了鉴定。

  (6)自建居住房屋实施鉴定情况

  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88处自建房,我市委托“侯马市晨辉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鉴定。

  (四)农村两类重点房屋整治验收情况

  (1)分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其中拆除总数、修缮加固总数等; 针对鉴定结果为处C、D级的9处用两类房屋,(其中1户拆除重建、修缮加固2户、6户进行清人封房处理)。

  (2)整治验收情况,主要包括建立重点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分级验收和销号管理情况;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市已建立重点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分级验收表,实施销号闭环管理。

  (3)排查发现其他隐患(建筑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安全、建筑材料安全等)数量,及移交行业主管部门情况。

  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建筑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安全、建筑材料安全等房屋安全隐患的`85处隐患已停业、清人、封门。

  二、农村自建房“一办法、一标准”落实情况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集体政办发〔20xx〕117号)、《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内容,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农村自建房设计通用图册编制已完成,已下发乡办,并征集了乡办意见。

  (二)侯马市政府购买服务对农村房屋建设活动提供监理服务和技术指导。已向政府申请监理单位,政府已批复,正在走招标程序。

  (三)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和信用管理情况(我局给各乡、办已下发关于举办农村建筑工匠(砌筑工)培训班的通知。我市已于20xx年3月23日至28日举办第一期农村建筑工匠(砌筑工)培训班,第一期学员已培训结束并参加了考试。

  (四)农村自建房指导情况(我局已制定侯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已征求各乡、办的意见。截止目前,政府已审核通过并发文。

  1、制定了开工登记管理制度、安全鉴定、建房合同样本和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已下发放各乡、办,并要求乡(办)认真组织学习。

  2、制定出台了农村建筑施工人员培训、考核和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建筑施工人员的管理。

  (五)截止目前新田乡已成立一家农村建筑合作社

  三、推进排查整治采取的具体举措和工作亮点

  组织8个市城乡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我市八个乡、办进行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由督导组负责跟踪督促、指导各乡、办进行整治。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整治工作速度不快,主要是产权人长期不在此居住,无整治意愿,整治积极性不高。

  二是农村宅基地手续无法出具。

  三是各乡、办没有相应的巡查管理人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加大整治验收力度,督促各乡、办加快整治速度,对整治完成的及时验收、销号。二是积极推进“两办法一标准”实施,尽快完成施工、设计、监理的招标手续,为农村提供专业的建房技术标准。三是督促各乡、办尽早协调落实巡查管理制度。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10

市房屋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确保房屋不发生住用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20xx年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061号)精神,我区从5月下旬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到6月20日检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进行部署

  今年五月中旬接到市政府的通知后,河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河东区房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牵头督办,各单位齐抓共管,全面抓好这项工作。区政府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河东区下发了《河东区房屋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河东区的房屋安全大检查进行了部署,明确了这次组织检查的方法措施和重点,研究了检查后整改措施的落实。

  召开了全区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会议,各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对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总动员和全面部署,并成立了房屋安全大检查办公室,负责对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办公室设在河东区住建局。

  会议结束后,各相关单位都立即召开了会议,传达了市政府办通知精神,对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发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检查工作作了部署。

  二、加强综合指导,确保检查重点

  这次房屋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包括:批发市场、商场、商店、“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室内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这些房屋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影响巨大。为确保检查工作细致、无疏漏,区房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要求建设、教育、工商、文化、卫生、九曲街道等各责任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对把握不准的有险情的房屋,到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并采取排险加固、维修处理等有效措施。

  检查中各单位情况差异较大,有的单位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专业水平高,而相当一部分单位技术人员缺乏,私有房屋产权人更是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为使检查顺利进行,保证检查质量,我们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城市危险房管理规定》(建设部129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临沂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0785号)等法规、文件,同时还向各单位发放检查表格,规范了检查数据的采集填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最后的汇总数据。

  6月16日,我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两个检查组对部分单位的大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普遍重视,能突出重点,基本按期完成 了检查任务,并对检查出的危险房屋采取了一定的处理措施。但也有一些个别单位仍存在麻痹思想,重视不够,对此,在检查中区检查组立即明确了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截止6月下旬,各单位的检查汇总材料基本按要求交至区房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房屋安全

  根据对全区房屋安全大检查的.汇总结果,目前我区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其中完好房屋面积平方米,一般损坏房屋面积平方米,严重损坏房屋面积平方米,整幢险房平方米,局部险房平方米。

  通过房屋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汇总我们对下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出了如下安排:

  l、向全区通报这次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情况。

  2、各责任单位对这次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很好地总结,分层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

  3、各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查出的险房再重新检查一遍,力求定性准确,并有相应的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和一些危旧房屋在认定技术上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安全鉴定部门申请技术鉴定。

  4、针对这次检查中查出的险房排出维修计划,在时问上、资金上、措施上作出保证,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维修的立即维修。

  5、建立健全房屋安全责任制,险房、严重损坏房屋实行挂牌负责。

  6、确保房屋安全纳入日常管理。

  房屋的安全管理不是权宜之计,一时的行动,要落实于长效管理。通过这次全区房屋安全大检查,摸清了情况,积累了经验,为今后对我区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房屋安全管理的力度,确保我区各类房屋的住用安全。

  附:河东区房屋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11

  3月16日,山西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王霁鸿与省文旅厅一级调研员吴映华带队在寿阳县督导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寿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超,副县长常拴林陪同督导。

  近年来,寿阳县把全县14个乡镇、丹凤城区共163个行政村以及滨河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下属的10个社区全部纳入排查整治范围,排查覆盖率为100%。截至目前,各乡镇按照网格化、清单化的方式开展农房排查录入工作并于时间节点前全部完成任务,到3月10日寿阳县三类农房共录入47264户;城市房屋累计排查出经营场所1157 个,人员密集场所91个,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42个,老旧小区83个,总采集户数10569户。

  省督导组听取了寿阳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王霁鸿要求,寿阳县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督导的.重要性,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彭超表示,寿阳县各级各部门将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排细查,不留死角,违法占用土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以及未经审批的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叫停;存在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的人员聚集场所,责令建筑产权人采取加固和改进等相关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营业。寿阳县各级各部门将统一认识、务求实效,为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随后,省督导组查看了寿阳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印证资料和相关台账,并深入宗艾镇、朝阳镇金石庄村、滨河城区督导农村及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12

  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目标任务

  分步对农村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到20xx年12月底,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完成对各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常态化建设管理制度。

  四、实施步骤

  各村居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并按照要求全面、准确的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第一阶段:重点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审批手续情况、改造情况、是否改变用途、用能情况以及安全情况等,并把排查结果于12月底前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对于排查中发现未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在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的前提下,依法补办相关证照。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xx年5月底前)。各村居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开展整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不达标的不得继续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阶段: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同时将排查结果准确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对于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第四阶段:全面整治(20xx年底前)。各村居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改变用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建立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力争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办理营业或开业手续的前置条件。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要成立工作专班,结合新增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排查、农房抗震排查等工作迅速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方案应明确整治重点、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各村居做好与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即时将工作专班、整治方案和整治进度上报。

  (二)安全评估鉴定。镇生态环境和建设局为各村居提供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xx〕69号)即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根据评估鉴定结果分类进行整治。

  (三)落实主体责任。农村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的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农村自建房鉴定为D级或整体危险的应拆除重建,鉴定为C级(局部危险)的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各个村居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应改尽改、一户一档原则,严控质量标准,整治后的房屋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确保使用安全。对拒不实施整治的产权人(使用人),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完善整治档案,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建档一户、销号一户。

  (四)明确任务分工。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落实督查包保责任,将应当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根据排查结果分别牵头做好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农村房屋定期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大伟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指导督促整治工作等,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建立“镇级督导、部门包保、村居实施”工作推进机制,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包块指导。由镇政府成立督导组,挂钩包保村居进行督导、联系。各村居为实施主体,实行包干负责,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项目统筹、宣传发动、实施整治、完善档案等工作。

  (二)加强综合保障。要充分动员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实排查整治工作人员和技术力量,排查、鉴定等相关费用由镇财政给予补助,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坚决严肃问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13

各管区(总村)、村,镇直各部门,双管部门,各企业:

  根据市政府指示精神,为切实加强全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镇政府确定近期在全镇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房屋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房屋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监督房屋安全责任人尽快采取解危措施,确保房屋安全;强化房屋安全防范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加强房屋安全监管,做好经常性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

  二、检查范围

  镇域内的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建筑,以及市场、商场、商店、室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房屋建筑。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xx〕31号)文件确定的管理责任,组织开展辖区或行业内的房屋安全检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对存在危险和危险点的房屋及时进行解危处理。房屋所在地各单位负责辖区内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组织开展安全普查和危险房屋抢险抢修等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的梁、板、柱、墙体等主体结构是否有明显开裂、变形和损伤现象,地基是否有不均匀沉降等问题。

  2、房屋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基本情况(结构类型、建成时间、层数等),有无擅自加层、拆改、加大房屋荷载,房屋设计使用用途是否发生改变,防雷装置、电梯设施设备是否损坏或者擅自拆改,玻璃幕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3、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是否占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损坏或擅自拆除、停用等问题。

  4、是否存在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是否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是否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室外广告牌架是否安全牢固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4月20日至6月5日)。各管区、村,各单位组织房屋所有权人对所属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自查,重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填写《肥城市房屋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于5月15日前以纸质和邮件的形式以系统为单位报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振刚,邮箱:fcazgh@,密码:az123456,联系电话:***)。

  (二)抽查验收阶段(6月6日至6月20日)。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21日至8月21日)。自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所在地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房单位履行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及时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对查处的危房,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房单位应在排危工作完成前,在醒目位置挂出危房牌,注明房屋危险程度和部位、禁用或限用提示,拍照留存档案,并落实专人进行监控,防止继续使用危房。

  (四)长效机制建设阶段(9月22日至9月30日)。各单位将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所查房屋安全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归档,作为建立危险房屋档案和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于10月5日前报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房屋所有人(使用权人)要认真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本单位的房屋安全自查工作。要搞好宣传发动,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动员社会的力量搞好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进行全面彻底整改。要建立责任制度,将房屋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人。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而造成房屋安全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安驾庄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安驾庄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3、肥城市城市房屋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14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莲花镇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大入户、大走访、大排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集中排查活动,扎实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属地管理职责,迅速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将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一网打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莲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片片长任副组长、各村书记为成员的的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安排,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农村房屋隐患排查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把时间节点,按照既定目标,全力推进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压实责任,精准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及各村属地责任。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迅速行动,对所负责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用途、安全状况,重点排查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危房以及房屋手续办理、改扩建、加层、用作经营、房屋安全性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建立详实台账,弄清底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整治销号一处,切实将摸排整改一抓到底、一体推进。目前已排查8718处,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房屋。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镇村干部力量,开展自建房安全“走村入户”式宣传提示和指导服务,大力宣传村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倡导村民在自建房进行拆、改、建时,聘用有资质的建筑队。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严防严控、共建共治、平稳有序的治理氛围。同时,通过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展开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下一步,莲花镇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安全至上的'工作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精准排查,严防严控,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加大自建房排查整治和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辖区自建房引发的安全事故,严守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报15

  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性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抽查工作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5月10日,我县城镇房屋已排查701栋,202.6万㎡,预估排查率91.8%(以220万㎡估算);农村房屋已排查14589户房屋,其中经营性农房1761户,非经营性农房12620户,非自建房208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25户,预估排查率91.2%(以16000户估算)。

  二、存在问题

  5月7日至8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城镇及农村房屋开展为期两天的随机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建房审批暂未进行,导致部门乡镇部分农户一直居住在年久失修的老房子,房屋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镇、镇、镇、镇;二是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困难群体无资金对房屋进行修缮加固,且为唯一住房,无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的问题;三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于无专业的鉴定资质,遂需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开展技术鉴定。

  三、建议意见

  一是建议启动唯一住房且存在安全隐患户拆旧换新建房审批工作,要求按原建筑面积进行修建;二是落实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费用,按照3万元/户的补助标准,进行房屋隐患整治补助,预计全县共需约1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及10万元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费用。

  为落实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彻国家、省、州相关会议精神,抓好省民宗委、省住建厅和州住建局调研县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问题整改,恳请县政府予以研究房屋排场整治工作相关事宜,以便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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