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01 15:22:5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优选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道路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优选15篇)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

  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财产少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公司停车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行车安全管理,具体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维修、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并保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协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若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事故现场局面复杂的,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请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8.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配合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司机迅速报警,及时报告上级,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⑵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⑶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有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做好自我保护,把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现场要做好保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立即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情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情况。当事人应当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⑴总经理应组根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大小等情况,决定采取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⑵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好各项事宜。视具体情节可派员前往协助调查处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须配合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筹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

  事故现场的抢救等工作完成后,经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根据交警的指挥,要及时清理撤离事故现场,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调查处理

  1.车辆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后,报公司可视情节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委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及时恢复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协助交管部门并参与处理,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理。

  5.总经理根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妥善处理好伤亡者的经济赔偿工作。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6.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的处置意见改进和实施防范措施。

  六、应急资源

  1.车辆均应配备常用检修工具、警告标志牌等警告标志。

  2.每台车辆均应随车配备干粉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

  3.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

  4.对违章违禁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令其换岗、辞退。保证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素质能够胜任其工作。

  5.组织驾驶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机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相关记录

  1、车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记录。

  2、对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车辆故障或事故记录。

  4、车辆出勤报表。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2

  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单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有关班级的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

  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组长应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组长通知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相关教师随车参与救治。

  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学校办公室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抢救小组、保卫应组织在场人员,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四)联络、教育:

  组长:王保业

  副组长:曹玉柱

  成员: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工会、教育处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主任

  1.级部主任根据校领导通知启动本级部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分管安全领导、教育处领导、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总务处、工会领导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校党支部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事故调查:

  组长:孙洋勇

  副组长:金同松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相关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七)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3

  一、总则

  1、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

  规范交通组织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保障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地方的社会稳定,确保道路畅通和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2、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项目部所属施工范围内发生交通阻塞、交通事故、恶劣天气构成道路交通安全威胁时,启动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坚持分级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安全责任,切实抓好施工中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为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领导、有组织、科学、及时、有序地进行,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林旺副组长:晏一龙

  成员:各部室及施工队负责人

  1、应急小组组长主要职责: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①、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②、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发展过程,指挥、协调应急行动,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③、通报外部机构,与社会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决定请求外部救援或启动上一级预案(公司级);

  ④、在施工现场内实行交通限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⑤、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决定应急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⑥、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⑦、负责确定救援工作的终止;

  ⑧、负责上报事故。

  2、副组长主要职责:

  ①、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②、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到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③、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将与救援无关人员撤离到指定的安全地带;

  ④、设立于应急中心的通行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现场抢救组职责:

  ①、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并不断加以改进;

  ②、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③、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④、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⑤、将可能引起新危险地物品转移到安全地带;

  ⑥、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⑦、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4、技术支持组职责:

  ①、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小组组长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②、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③、指导抢险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④、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表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⑤、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5、警戒保卫组职责:

  ①、责任事故现场的警戒,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现场,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持治安秩序;

  ②、负责现场车辆疏通,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

  ③、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地隔离,疏散、引导施工现场外周边居民撤出安全危险地带;

  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等围观,鉴识事故发展情况等;

  ⑤、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6、医疗救护组职责:

  ①、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

  ②、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

  ③、对受伤人员做简易的抢救和包扎,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

  ④、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⑤、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救护。

  7、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②、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需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给;

  ③、负责解决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问题;

  ④、负责应急器材的发放、管理及维护工作;

  ⑤、根据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位置,了解落实项目周边的应急物资供应点分布情况,为及时向应急行动的后勤物资供给做好准备工作;

  8、善后处理组职责:

  ①、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②、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用问题;

  ③、负责保险索赔事宜的处理;

  ④、积极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协商,尽快恢复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⑤、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9、生产恢复组职责:

  ①、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尽快清理现场;

  ②、制定详细方案,恢复生产。

  三、交通事故预防

  (一)、应急组织准备

  1、现场负责人工作职责: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人员疏散、各种物资保卫等;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

  2、后勤负责人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现场急救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待外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负责安排相应人员进行交底,并组织参与实施抢险方案;负责生活保障、保障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休息场所及其它生活必需品;负责特种设备与其它物资、器材,为事故现场施救提供所需的机械和其它特种设备;负责资金保障等。

  3、机械负责人工作职责: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障抢险道路的畅通;负责现场机械的调度,转移;必要时,依法对相关道路采取交通限制;负责现场监测,指导现场人员疏散以及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有关资料。

  4、联络负责人工作职责:根据现场救援指挥部安排,通知所有预案内人员;根据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向上级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保持与救援各方的.通信畅通,传达信息等;负责对现场的拍照,记录。

  5、职驾驶员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车辆。

  6、严禁酒后驾车;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员驾驶车辆;在驾车前和驾车中不得服用有碍安全行车的药物(如镇静催眠镇痛抗高血压抗过敏镇咳止喘等药物)。

  7、在雨雪和大雾等恶劣天气下,行车必须减速行驶;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非紧急情况下任何车辆不准外出。

  四、交通事故应急救援

  (一)、应急响应

  1、发现人员应迅速向现场负责人和联络负责人报告;联络负责人通知预案人员赶赴现场;现场负责人采取措施以控制事故扩大,指挥各部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疏导交通,机械及重要物资转移,并迅速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若出现伤亡事故,联络负责人按照项目办\公司《重特大突发事件情况报告规定》立即向项目办、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同时向项目指挥部报告。

  2、后勤负责人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与就近医院联系,立即组织将受伤人员转送医院。

  3、机械负责人及现场人员服从现场负责人指挥,参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联络通讯、车辆使用、调度及安全保卫工作。

  4、按已确定的安全疏散路线,迅速将无关人员撤离;将重要物资转移;开辟应急道路,疏导交通,协助交警处理交通事故。

  5、当事态扩大到项目部无法控制时,应马上与项目办、公司和地方政府联系,调集社会力量组织抢救。

  (二)、应急救援

  1、交通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各部门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有方、凡因不服从命令,使救援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在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的同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毁灭证据。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抢救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道路、通讯等,任何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2、现场控制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应急救援有权指挥现场小组成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这些控制措施包括:

  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并开启警告危险信号灯,夜间还必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制止肇事人员逃离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者,需要移动车辆和伤者时必须做好标志,以利于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察和责任认定。

  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同时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往附近的医院。

  组织各协作部门对及时可能遭受影响的设备、物资及其它财产进行紧急转移。

  交通事故引起车辆火灾时,应坚持救人重于灭火的原则。坚持先控制、后消灭的准则,及时向火警119报告。通过过往车辆驾驶员和其他人员的协助力争将损失降低最低限度。

  组织施工人员,调集机械,开辟应急道路;安全人员负责指挥交通,避免造成交通阻塞。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应迅速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及伤亡情况报当地交警部门和单位领导便于事故处理。

  3、现场保护:项目部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的同时,不得随意破坏现场,事故得到控制,伤员在全部送往医院后,在交通部门事故调查完毕以前,施工现场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必须保护现场。在事故现场四周用警戒带维护。保护现场的主要目的:一是便于交通部门便于查明事故原因,二是便于保险部门统计受灾成因与财产损失情况等。

  4、恢复生产:在事故抢救完成后,交通部门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探、定性,事故调查已结束,应立即组织人员恢复生产。

  (三)、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与财产,据实上报。

  2、在事故得到控制后,迅速保护现场调查取证,协调交通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3、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领导和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与性质。

  4、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认真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对受伤者及亲属进行安抚,发生死亡后按工伤程序处理。

  五、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一:发生交通事故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应急程序,应急小组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报警,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在得到有关通知后立即作出应急响应,通知各级应急专业小组,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发地点,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应急小组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做出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门批准后封闭附近道口,设立禁行标志,封闭交通。通知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交警到场后,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工作。

  5、施工路段因事故或车辆故障造成交通流的临时改道控制,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在交警、路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展开工作;备注:除此以外,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项目部将密切配合业主和各部门,完成业主和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紧急预案,并配合事故调查。

  预案二:节假日施工

  节假日本项目改建工期为24个月,期间将不可避免地遇到多次节假日,伴随着外出旅游、学生放假和务工休假人员的大规模流动,将形成客运高峰,并且具有明显的潮汐交通特性。

  1、节假日期间施工应更加注重安全防护,严格规范设置和管交通导向标识、警示标志、在各入口设置宣传标语、告示牌等,同时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协管员协助维持和疏导交通,保障车辆有序进行,防止交通堵塞。

  2、在节假日期密切配合上级部门,申请交警及路政人员到现场帮助指挥,若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按应急方案进行分流。

  3、根据工程分段情况,施工布置情况,施工现场合理地安排进出车道,工程车严格按指示和指挥行使,礼让其他车辆。

  预案三:夜间施工

  1、在夜间施工现场开口处增设一块“前方施工小心慢行”指示牌,并增加相应的照明措施。在通行路段两侧每隔100米设置一处夜间交通引导警示灯。

  2、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有关操作规程设置,保证施工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工作人员正常施工,施工驻地设置路灯,通行便道设置路灯和指示标志。

  3、建立夜间巡查制度:电工在夜间必须加强巡查通行道路和施工作业区域所用照明设施,如不满足,则根据需要增加照明设施,同时将损坏的照明设施及时更换。

  预案四:交通堵塞

  发生交通堵塞时,应立即报警,并安排专人配合交警部门,协助疏导交通。

  第五章、事故报告程序

  一、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限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1小时内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的要求向建设单位、项目的监管机构报告,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二、事故报告流程

  当事故发生时、按以下工作流程迅速报告:事故发现人→现场项目部应急救援队→公司副总指挥→指挥部总指挥长→上级主管部门。

  三、报警求救电话及联系方式

  人民医院急诊室:0997—交警队联系方式:0997—消防队联系方式:119

  医疗救护急救联系方式:120

  应急报警电话:110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4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时有效的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本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运输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应根据预案,及时组织抢救,协调处理事故,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司经理必须在20分钟内到现场,30分钟内反馈给运政机构。三、运输生产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员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护措施,然后打公司电话通知公司经理,电话为:1864711xxxx,公司领导应根据事故大小,迅速与交通运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险公司等部门联系,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驾驶人员在联系不到单位的情况下,也可直接与交通运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险公司等部门联系。

  四、驾驶员发生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后,根据生产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给予责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建立应急保障车辆,应急小组各成员必须7×24小时保证通迅畅通,严格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调动,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应急小组。

  组织机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努力开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4个应急工作组,分为路障清理组;运输保障组;后勤服务组;信息联络组,具体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职责:负责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灾、桥梁坍塌、道路中断等,应及时派出车辆和人员予以疏通,保证道路畅通无阻,车辆应随时加满油料,人员应保证24小时待命。具体机械车辆由货运科负责组织解决。

  2、运输保障主要职责:应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货物和被困人员的安全运输,保证所有货物安全、及时运达。具体车辆由公司和货运站负责协调解决。

  3、后勤服务主要职责:负责好被困人员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人员和滞留货物的安全。

  4、信息联络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任务是上传下达所有指令、命令和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各组要认真对照各自工作分工,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应急工作组,确保完成分管工作。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5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险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目的:全面提高本系统处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制依据: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消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在我局职权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活动,适用本预案。

  工作原则:遵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二、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启动

  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 长:马 锐

  副组长:余利群 王建晖 王 燕 胡先武 刘 辉

  王立胜 王 涛

  成 员:储 宏 张永昊 金 峰 刘会兵 吴高尚

  王 宏 张毅平 李学清 郑相权 张 勇

  程泽永 金 涛 吕绍瑚 李冬兵 许晓东

  许远胜 李 勇 胡 波 徐家麒 潘申好

  胡 诚 洪永保 王绍华 胡启云 李金祥

  肖 瑞 万光明

  应急预案的启动

  发生以下重特大事故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发生交通客运、货运和危货运输事故时;

  2、发生公路桥梁事故时;

  3、发生由于道路损坏、路障、山体滑坡造成的交通事故时;

  4、发生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且汽车站无力安排运送时;

  5、接到县政府抢险救灾紧急指令时;

  6、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

  7、遇极端恶劣天气或特殊时期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

  三、领导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主 任:王建晖

  副主任:储 宏 刘会兵

  成 员:任秀梅 许远胜 后其龙 黄 静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援人员思想发动、开展抢险救援舆论宣传、掌握事故灾害及遇险人员情况、传达救援命令、报道事故信息。

  2、在应急指挥领导组的领导下,协调指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全系统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所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4、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适时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救援组

  组 长:余利群

  副组长:张毅平 李学清 张 勇 金 涛

  成 员:运管所、黄林交管站、斑竹园交管站组建应急救援一大队,负责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公路局、地方局组建应急救援二大队,负责公路抢险保通应急处置;海事局组建应急救援三大队,负责水上搜救应急救援处置。

  主要职责:

  1、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投入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使伤员得到及时救助;

  2、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

  3、各单位负责人要保障应急人员到位;

  4、执行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应急车辆保障组

  组 长:胡先武

  副组长:张 勇 郑相权

  成 员:潘申好 胡启云 洪永保 王绍华 李金祥

  肖 瑞 万光明

  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事故及人员遇险事故救援工作;

  2、储备应急车辆:客车15辆,货车10辆,维修车辆3辆,出租车20辆,城市公交2辆。

  3、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客货运输事故现场,投入救援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使伤员得到及时救助;

  4、交通运输系统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时,负责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5、负责应急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6、执行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应急机械及物资保障组

  组 长:王建晖

  副组长:张永昊 王 宏 吕绍瑚

  成 员:全县所有道班职工(含地方局、公路局养护中心)

  主要职责:

  1、储备清障机械:铲车7辆,挖掘机3台,自卸车10辆;储备应急物资:适量的沙粒和麻袋;

  2、保障应急车辆、机械所需合格的驾驶员;

  3、负责保障自卸车辆、机械、驾驶员随时投入到事故抢险之中。同时要制作好抢险标志,如:“总指挥”、“副总指挥”、“执行交通应急抢险任务”等。

  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 燕

  副组长:储 宏 金 峰

  成 员:林 敏 游 娜 何 丽

  主要职责:

  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购置、保管、供应抢险物资,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质保障。

  应急救援工作实行AB角制度

  应急指挥领导组及下设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无论何时启动应急预案,均以“应急预案”确定的人员担任,A角为各组组长,B角为各组副组长。如组长不在岗时,由副组长自行接替,组长、副组长离岗时应做好交接事宜。

  四、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应及时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报送局安全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局应急办应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局安全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局应急办要立即上报县安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预警行动

  局应急办接到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在事态严重时,要及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局。

  3、应急响应及处置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制订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领导组报告。

  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领导组接警后,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迅速派出观察组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各应急救援队原地待命并进入应急状态。接到事故信息和指令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职工、群众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救、互救行动,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事态扩大,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观察了解情况后,并立即向县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县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决策,依据事故性质及大小派出相应救援小组前去实施救援。

  4、宣传、培训和演练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及干部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

  五、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金寨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牵头制订,是金寨县交通运输局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灾难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各股(室)、站、所应根据本预案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局应急办备案。

  2、奖励和责任追究

  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灾难,必须按预案规定立即投入安全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力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有突出成绩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因玩忽职守、造成应急工作重大失误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6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各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

  组员:X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

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传达

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配合医生进行现场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X(校医务室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是与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班子成员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区教育局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7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工作,确保春运达到“平安、和谐、有序”,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公路畅通和运输,根据市运管处《阜阳市公路运输处20xx年道路春运应急预案》【20xx】0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春运旅客出行高峰期,当运力不足时,及时调配运力,有效地疏散旅客,防止旅客滞留。

  2、对恶劣气候后滞留的旅客,在天气条件允许时的迅速疏散。

  3、用于旅客集散地点的运力支援及其他应急之需。

  4、其中需要紧急疏散动力等情况。

  二、成立安全春运应急运力储备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办公室设在春运值班室,电话:xxxxxxxxxxx。领导小组在春运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全春运应急运输储备领导小组工作

  1、办公室负责掌握收集春运期间有关信息,传达上级春运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通知下属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县运管所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根据公路通行条件,及时发布停运决定,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秩序。

  3、客运企业及时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灾害、客车停开要提前利用广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驾驶员通报灾情,及时调整运力,疏散滞留旅客。

  4、各运输企业要确保做好春运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各运输企业负责人、春运期间指定的专门联络人员要将联系电话上报并保持24小时开机。

  四、应急保障车辆和人员

  按照需要常备应急运力储备23辆。其中由运输公司组织5辆,x集团x分公司组织客车10辆(其中5辆本地车辆、5辆外调车辆),运输公司和x集团x分公司的应急车辆负责长途旅客的应急工作。一运公司组织客车8辆,负责县内旅客的应急工作。由x县交通局车队组织货车10辆,x县第一运输公司组织货车10辆。

  各运输企业抽调车辆要在春运前上报应急办公室并做好登记台帐等基础资料,以便需要时能及时联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应急车辆的驾驶人员应该要求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好,身体健康。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保证及时运送专业救治和防控等人员,保障一切防控物资和设备及时送达。

  五、严明纪律,令行禁止。

  1、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报制度,确保信息“准、快、实”。

  2、统一领导指挥,按照各自职能分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作,严格执行预案的处置原则、程序、分工要求。

  3、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预案。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表彰奖励工作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应急运力的调用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当x县运力出现不足现象时,有运管所调用本辖区应急运力,当地运力不足市向是运管处申请支援。作为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坚持值班制度,保证在需要时能及时调动,做到人在岗、车在位,一声令下,立即出动。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2.2日常办事机构

  2.3县(区)指挥机构

  3等级划分

  3.1Ⅰ级运输应急保障

  3.2Ⅱ级运输应急保障

  3.3Ⅲ级运输应急保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信息通报

  5应急结束

  5.1应急结束

  5.2调查评估

  5.3善后处理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6.2信息保障

  6.3资金保障

  6.4运力保障

  6.5物资、器材保障

  6.6请求援助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7.2培训

  7.3演练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8.2管理与更新

  8.3解释部门

  8.4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证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采取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增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机械设备、船舶(车辆)的应急储备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分级负责。

  (3)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同时,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4)依法行政,合法处置。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相关物资和船舶(车辆)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市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成立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2.1.1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市交通委主任

  副组长:市交通委分管副主任

  成员:市交通委、市公安局、xx海事局、xx港务局(市航管局)等部门负责人。

  2.1.2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导下,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2)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负责调用、征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道路水路运输工具,核算动用船舶、车辆参加应急保障行动的经费预算;

  (3)按照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下达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协调、指挥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视情向省有关部门或邻市(县、区)请求紧急援助;

  (5)参与市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的新闻工作,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相关信息和新闻材料;

  (6)指导事发地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7)研究落实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委: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指挥、协调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对道路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紧急运输的安全畅通。

  (3)xx海事局:负责对管辖水域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紧急运输的安全畅通。

  (4)xx港务局(市航管局):负责做好全市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提早做好应急准备,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运输船舶,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快速安排应急船舶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物资、人员等运输保障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需求、工作信息,传达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指示,检查、指导本方案的实施情况。

  2.3县(区)指挥机构

  比照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组成,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县(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和上级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县(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政府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3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对道路水路运输的需要,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划分为Ⅰ级运输应急保障、Ⅱ级运输应急保障、Ⅲ级运输应急保障三个等级。

  3.1Ⅰ级运输应急保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运输应急保障。

  (1)防汛抗旱、破坏性地震等省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国道、省道主干线交通中断,或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环境污染,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4)影响大、涉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5)因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

  (6)其他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省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启动本方案的。

  3.2Ⅱ级运输应急保障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运输应急保障。

  (1)防汛抗旱、地震等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干线公路交通中断,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比较严重环境污染,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5)因市场价格较大幅度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急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

  (6)其他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市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

  3.3Ⅲ级运输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运输应急保障。

  (1)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交通中断,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

  (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

  (4)突发传染病疫情,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5)因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

  (6)其他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Ⅰ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Ⅰ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本方案,事发地县(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必须启动。

  (2)根据省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受领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职责。

  (3)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市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

  (4)根据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向省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根据省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调整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计划,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顺利实施。

  4.1.2Ⅱ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Ⅱ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市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本行动方案,事发地县(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必须启动。

  (2)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受领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职责。

  (3)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市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省、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和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

  (4)需要实施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时,xx港务局(市航管局)迅速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运输船舶和机械设备,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水路运送。xx海事局负责水路航道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水路交通的抢险任务。

  (5)根据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向本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根据本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调整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计划,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顺利实施。必要时,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负责人带领工作组和救援队伍直接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指挥、协调、组织应急物资、人员的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并及时向省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提出支援请求。

  4.1.3Ⅲ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Ⅲ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县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县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2)县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3)县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县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上级运输保障领导机构的指令。

  (4)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迅速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征调抢险机械设备,负责对受损公路进行加固、抢修和障碍清除,确保道路交通畅通。迅速落实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征集运输车辆(船舶)和机械设备、调用应急运力,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运送。公安、海事部门负责运送道路、水路的安全管理。

  (5)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指挥、协调、组织应急物资、人员的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派出工作组协助、指导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协调支援力量。

  4.2信息通报

  4.2.1预警信息来源

  (1)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有关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

  (2)水利部门提供有关江河、湖泊的相关水文监测信息;

  (3)地震部门提供地震灾害分析预测信息;

  (4)气象部门提供天气监测和气象预报的信息;

  (5)卫生部门提供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

  (6)民政、经贸等部门提供有关应急物资和人员运送的需求信息;

  (7)公安、海事部门分别监测重大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安全事件,预报可能引起道路水路交通中断和安全事故的信息;

  (8)公众提供和反映可能发生道路水路交通干线中断的预警信息;

  (9)各级交通应急机构负责监测可能引起道路水路交通干线中断的预警信息。

  4.2.2信息报送

  (1)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启动后,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情况,综合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人员物资运输要求及有关运输保障等基本信息,迅速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报告相关的市应急指挥机构。

  (2)各成员单位按照平时建立的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提出建议,供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3)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涉及的有关县(区),应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需要运送的人员、物资等有关信息报告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应急结束

  5.1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结束,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任务完成,经本级政府或同级应急指挥机构批准,由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结束通知书”,各成员单位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接到“应急结束通知书”后,应急行动结束。

  5.2调查评估

  应急行动结束后,通常在24小时内,各级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行总结、讲评。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应急行动的结果、履行职责、应急行动组织、应急保障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总体评估,汇总、整理有关材料,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平时的准备工作和应急行动的组织工作,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机构上报评估报告。

  5.3善后处理

  各级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的物资或车、船等交通工具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或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单位应提交征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征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等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其他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被征用单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资单位的记录给予补偿。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各级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指挥所需的指挥设施、通信设备、信息网络等由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保障。

  6.2信息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各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应急联系和综合协调机构,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保证信息及时、准确、通畅。

  6.3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所需资金,按照《xx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组织实施。

  6.4运力保障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有一定规模的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与其签订突发公共事件运力征用协议。在运力选择类型方面,根据可能发生事件的性质,合理确定车(船)型。储备运力必须做到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能够正常投入运输活动。应急储备运力单位、数量、类型及人员数量要逐级报备。

  6.5物资、器材保障

  各级公路、水路管理机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公路、水路抢修工具、设施、器材、物资等的应急准备,确保道路水路安全畅通。

  6.6请求援助

  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波及范围和应急处置的需要,以及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际能力,适时向省有关部门或兄弟市提出援助请求。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常识的宣传工作。突发公共事件易发地区的政府和单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日常科普宣传,增强公众自觉参与意识。

  7.2培训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和有关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专业运输从业人员的应急保障业务培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7.3演练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级政府的安排,协调相关保障单位,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演练。演练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中,对反应快速、决策正确、处置果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2管理与更新

  本方案由市交通委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随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全市交通运输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市交通委及时修订、完善本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区)政府依据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8.3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9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我镇春节旅客运输安全、有序、和谐地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因恶劣天气和各种突发事件,如爆炸、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旅客大量滞留,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领导机构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运应急疏运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并在区应急办、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春运期间发生的较大紧急事件,由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处置,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并指挥、协调相关站、办、所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有关站、办、所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各站、办、所职责如下:

  镇安办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具体事故和救援情况。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紧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客运站区域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查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负责各客运站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制进出客运站各种车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制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卫生院负责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疫情等有关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和救治工作,指导客运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在出现因灾害天气等原因而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时,做好有关安置和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

  镇综治办负责在出现因灾害天气等原因而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时,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及相关群众的情绪疏导、协助有关的慰问送温暖及必要的安置协调工作。

  中巴车队负责在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随时报告事件动态,全力维护客运站秩序,引导救援工作有序开展。预留足够的客车为备用运力。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及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做好相关的春运应急工作。

  三、应急措施

  (一)因寒冻等恶劣天气或其他原因导致旅客大量滞留的应急措施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应急运力疏运,并在现有管理力量难以维持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协调申请增派公安执勤人员,维护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的稳定。增派执勤人数视具体情况决定。

  由镇经委、民政办发动辖区内工厂积极动员准备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并切实做好物质生活和文化、娱乐活动安排;对确实需要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要引导其正确出行,错开旅客出行的高峰期;对已购票但因天气原因留下过年的人员,要督促所在企业作出妥善安排,确保其住宿、饮食等生活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员工返回工厂企业。组织提供防冻物资和食品,以满足滞留客运站人员的生活需要。

  (二)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客运站或客车发现疑似爆炸物品,在场管理人员、司机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并立即向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上报区春运办,并组织有关单位迅速安排应急运力疏运现场群众。

  发生爆炸事件时,客运站或客车现场管理人员、司机等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临时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同时立即向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派出所、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等相关工作,将损失减到最低。

  (三)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客运站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镇派出所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实施紧急救护。

  (四)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xx派出所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xx派出所要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因交通事故衍生xx,xx派出所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处置。

  (五)发生传染病疫情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时,xx派出所等部门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做好防疫处理。如发现流行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向镇卫生院和镇春运办报告,并就近在当地及时隔离治疗,切实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xx中巴车队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违禁品的,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

  (六)建立春运动态日报制度

  xx派出所每日及时向镇政办公室报送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动态情况及可能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xx的预警信息。

  (七)应急运力准备

  xx中巴车队在春运期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备用客车供紧急状况时调配,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需疏运旅客、群众的应急报告后,立即通知应急运力准备单位,按指令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开到指定地点候命,应急运力准备单位及其他被临时抽调车辆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按应急运输线路运行,且不得超载,应急运输车辆在春运期间不得随便外出参加非应急运输。

xx区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5日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0

  为认真做好我区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恪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处置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所采取的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一)以人为本,安全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实施救援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两个事故损失控制的关键点,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现场指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属地交通运输所按照处置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根据车辆交通事故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安全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严格落实预防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建立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快速、及时、得当处置车辆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时,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物资供给和车辆调度。

  三、指挥组织体系

  各交通运输所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建立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织。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传国。

  副组长:张大伟、刘昕、章连彬、王祥安、朱军、葛雷、戴有苗

  成员:运管所机关股室负责人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应急处置机构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四、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事故报告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及时向交通运输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交通运输局或者区安监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和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和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8.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六、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我区范围内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突发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道路运输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其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七、应急救援结束处置

  (一)救援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二)事故调查。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所暴露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订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保障体系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并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加强对突发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迟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九、预案演练

  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奖励与责任

  (一)总结评估。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对应急行动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和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

  (二)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1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地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办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四)其他情况。

  三、情况报告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属地村(社区)必须立即向街道办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街道办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街道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向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街道办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街道办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街道办分管安全、武装的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社区)及街道办党政办、派出所、卫生院、应急管理办(交管办)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街道办交通道路安全情况;

  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地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

  组长:

  成员:

  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应急救援组

  组长:

  成员:

  发生紧急情况后,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迅速展开人员救助以及善后工作。

  五、处置要求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书记、主任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区)报告后,根据街道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

  六、其他事项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积极做好乡道、村级道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道路安全。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个村、广播站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交通劝导员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社区)要认真排查、整治辖区内道路隐患,并制定和落实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街道办指挥部备案。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2

  为提高我局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内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处置原则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管理原则,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属地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原因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时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组长指令调度人员、物资到指定位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二)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组织工作

  (一)人员组织工作。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由办公室快速组织人员参加施救工作。

  (二)机械组织工作。由公路所成立应急抢修专业队,保证机械设备储备充足,保证应急使用及随时对县乡公路进行抢修,保障县乡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三)车辆组织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货应急运输车辆储备和调配,及时组织运输人员、物资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四)物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公路所准备好铲、锄头、绳子等物资设备。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和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由局规建股、公路所、建设所组织,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人员调集和应急储备工作

  (一)公路畅通应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公路畅通应急保障组职责抓好落实。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运、货运车辆各10台,随时应急运输抢险等重点物资和人员运输。

  (三)信息收报工作。由局办公室及法规安全股及时收集因天气原因造成公路中断和客运停运、旅客滞留等信息上报局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了解掌握情况,预测后果,及时上报。

  (二)以县事故应急指挥部为指导,服从指挥,协调好其他部门工作。

  (三)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快速组织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四)根据现场情况,依照相关预案的领导指示,配合好各单位现场应急救援的行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救援进程和信息。

  (六)做好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善后工作的调查总结工作。

  七、工作机制

  (一)启动应急预案前,执行应急任务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及人员,应每周对应急车辆及物资进行检查保养,严禁车辆和物资带病作业。

  (二)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应急的实际需要,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碰头会议,组织确定实施救援方案,各单位人员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一般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援和上报,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五)根据事故灾情变化和救援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六)主动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应对、处置知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学习,按照上级布置,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八、值班制度

  启动应急预案时,各二层机构要安排好人员值班。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立高效应急响应机制,有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危害后果,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纵横联动、快速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严重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情况,按照《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执行,本预案作为配合预案执行。

  2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五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县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

  2.1.1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影响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主体。

  2.1.2其他

  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2现场指挥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事件影响程度达到应急响应级别,政府在接到报告后,要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应急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公安部门可先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开展案(事)件原因调查。(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3风险防控

  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公安部门:严格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的购买审批和备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及重点车辆管控,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消除隐患风险。

  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道路巡检维护,健全各类道路安全附属设施,减少路面安全隐患;严格客、货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押运人员的审核准入门槛,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加强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训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查,避免存在问题的罐式集装箱、汽车罐车等“带病”出厂上路。

  4监测和预警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开展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风险等级预警,及时推送相关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民警发现、群众发现、技术发现”为主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科学选择出行方式,提前进行车辆分流。

  当发生雨、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道路安全,气象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危害重要国省道、重点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险情预计出现或已经出现,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或公路运营单位在工作中发现上述隐患影响通行情况,各成员单位应互通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变化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交通安全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加强所涉国、省道、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面情况等,先行应急准备并报县指挥部。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接报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事发地指挥部办公室。

  5.2先期处置

  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在核实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后,应视情立即通知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公安部门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员和车辆,固定现场,收取痕迹物证,开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证据灭失;公安交警部门设置警戒标识,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事故等,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距事发地最近的收费站要马上启用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物资通行。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迅速调集装备、人员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减少和控制损害后果。突发事件达到响应条件,公安交警部门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报县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同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未达到响应条件,应按各自职责稳妥处置。

  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指挥部指令或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责成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载货物的临时存放。如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要进行监测认定,提出应急措施和设备处置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查处工作。涉及上述两种交通事故,气象部门要对现场周边风向、风速、雨量等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生态环境部门要赶赴现场对事发地周边进行监测,划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并发出预警,开展相关先期处置。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短时间内无法确定严重程度的,现场指挥部按初步预判的级别启动响应,后期结合实际变更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事发地应急能力时,要及时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援助。

  5.3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程序

  根据道路安全突发事件影响的.严重程度、伤亡人数和处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级,县级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3个以上相邻县;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队,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处置应急工作。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县指挥部报告根据需要调派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工作。

  5.3.2二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5个以上相邻县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由指挥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调派救援、增援队伍力量,积极开展救治救助、现场勘查等工作,减少或减轻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车辆、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时调动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参与救援保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报送信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引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联、死亡,或50人以上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伤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全县范围或3个以上相邻县国省道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县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可利用各类信息平台进行事故灾情会商研判,作出决策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同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当部、省级、市级工作组到达事发地指导工作时,县指挥部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5.4信息报送

  信息报告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已确认的伤亡人数、可能被困人员、涉事车辆、道路通行条件及运输货物等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要注明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质、形态、运载量、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或者爆炸,可通过电话、传真、应急专用网络等方式进行紧急情况信息报送。

  公安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报警,应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迅速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按职责处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情况,紧急事项可越级上报。

  5.5舆情管控与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启动网络信息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预防和消除不实信息传播、舆情隐患产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有重要变化应随时发布。涉密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发地公安部门应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在应急处置中及时保护现场,发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现场调查访问、调取监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工作记录,启用技侦手段分析研判,严格排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验和涉嫌犯罪调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响应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结束,由现场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告市指挥部。县指挥部指导各部门做好善后各项工作。

  6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情况、应急保障、协同作战等进行总结评估。公安交警部门形成事故专项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应急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应急预案。

  7后期处置

  7.1保险理赔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险理赔

  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应组织、督促相关保险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开展事故查勘、抢救费垫付、代位求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积极协调其他县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对非我县的事故车辆开展垫付、理赔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通知相关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协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追偿垫付的救助基金。赔偿义务人未根据侵权责任全额偿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暂时保管有赔偿责任的肇事车辆。

  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员5人以上、或伤亡人员达5人以上等社会影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时,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救助基金垫付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应监督医疗机构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各医疗机构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时,应启动绿色通道,先行抢救伤员,抢救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依据,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7.2应急救援资金

  根据现场情况调动和使用“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开展的应急救援费用,由现场指挥部与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协商,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诉讼或者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和帮扶。

  8应急保障

  8.1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在分级负担的基础上,应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应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相应纳入应急经费予以保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种社会车辆、个人资产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8.2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物资装备保障制度,加强各项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县乡(镇)两级仓储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整合应急资源,加强抢险救援工程、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确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拨使用,满足应急工作需求。

  8.3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加强应急避险设施建设,规范和保障隧道内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暂存和卸载备选点,消除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车辆临时存放困难和隐患。

  8.4数据共享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联络人制度,及时更新手机、办公、应急电话号码,确保部门间联络畅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应急管理类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切实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对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根据预案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9.2说明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城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四)事件分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级)四级。

  1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组”)。

  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杨靖负责具体办公。

  (二)职责

  应急领导组: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煤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应急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负责及时清理管辖范围内的县镇公路冰、雪、积水等,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菅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牵头对运输企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监管。

  财政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镇应急办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二)预警发布

  镇党政办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V级)预警。

  (三)预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Ⅲ级或Ⅲ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和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县应急委员会。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V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1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二)处置措施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散和警戒。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应急急处置指令。

  (三)应急终止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東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撒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放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

  镇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2.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子以补偿。

  3.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嗬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

  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子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瓦室镇人民政府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乐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韶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乐昌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水路运输安全事故、局属单位(部门)职工伤亡事故以及行业内发生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四)事故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级标准见附件一)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先抢救人员、控制险情,再消除污染、抢救物资。

  3.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乐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安全工作和各行业的局领导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主要企业负责人。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交通运输局安全法规股,并由安全法规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业务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业务水平的人员组成。

  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应急处置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政策、措施;

  2.决定预警和响应级别,对本局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动决策;

  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4.组织实施本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协调指挥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运输保障工作;

  6、按权限规定统一对外发布本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

  7、报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

  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应急协调组。应急协调组设在安全法规股,组长由安全法规股股长担任,成员由安全法规股和相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练;在紧急状态下,综合收集、报告事故信息;执行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记录工作;联系省交通运输厅和乐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确保上传下达工作快速、准确。

  2.综合运输保障组。运输保障组设在局综合运输股,组长由局综合运输股股长担任,成员从局综合运输股、市交通管理总站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车辆、船舶的调度,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和受灾群众的'疏散,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3.工程建设保障组。工程技术保障组设在事规划基建股,组长由市地方公路站站长担任,成员从规划基建股、市公路站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和指导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业主对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管理及应对处置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救援工作组织技术专家提供行业技术指导意见;协调抽调有关施工机械进行抢救施工等。

  4.后勤宣传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设在局办公室,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从局办公室、财务科和局属各事业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本局工作车辆、物资装备的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有关信息公开、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如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提供饮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三、预警发布及事故报告机制

  (一)预警分级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发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各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与预测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相对应。(分级方法见附件一)

  认为达到或预计可能达到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的报告提请乐昌市人民政府发布;蓝色预警由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报请局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预警内容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影响估计、警示事项、预警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

  (二)预警发布程序

  1.Ⅰ级、Ⅱ级、Ⅲ级预警发布程序

  (1)机关有关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收集本行业发生Ⅰ级、Ⅱ级、Ⅲ级事故隐患信息,按照信息报告程序经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指挥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按规定报告乐昌市人民政府、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以及乐昌市应急管理局;

  (2)事故信息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派单位(股室)进行核实、分析,符合Ⅰ级、Ⅱ级、Ⅲ级预警条件的,经局应急办报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向乐昌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3)接到乐昌市人民政府、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或其它单位(部门)发出预警后,经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应当逐级转发通知,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

  2. Ⅳ级预警发布程序

  (1)局有关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Ⅳ级预警条件的,经局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2)局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Ⅳ级预警时,由组长或其授权人签发预警发布文件,及时对外发布警报;

  (3)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预警后,应当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局有关股室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三)预警预防行动

  局属各事业单位将预警预防行动寓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突发事件隐患。

  预警发布后,局属有关事业单位和有关股室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四)信息报告

  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准确、规范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对 Ⅰ级、Ⅱ级、Ⅲ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事故现场有关单位或人员要在30分钟内使用电话等快捷方式经局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批准后报告乐昌市人民政府、乐昌市应急管理局和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以及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对 Ⅳ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经局应急办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以及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程度,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4个等级,响应等级与安全生产事故级别相对应。(分级标准见附件一)

  1.Ⅰ级(特别重, 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应急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在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各应急工作组积极配合救援和处置工作。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对应行业股室,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并将现场情况经局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经批准后,向乐昌市人民政府和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2.IV(一般)应急响应由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对应行业股室赶赴现场,配合事发地的应急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并将现场应急处置情况经局应急办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二)处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跟踪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和救援。必要时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三)信息公开

  后勤宣传保障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必要时,在乐昌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乐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过程、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

  (四) 应急响应结束

  当遇险人员获得救治,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的事故隐患得到消除后,经上级部门或局应急领导小组确认、批准,现场处置响应工作结束。由局应急办负责完成整个应急救援工作书面总结。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协助事发地政府和企业积极稳妥做好受难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环保、卫生的处理工作。

  2.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设备。对不能归还或损耗的物资、设备,报请乐昌市人民政府审批后,送本级财政部门核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 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事故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警和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教训、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

  较大级别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由局应急办完成,并于救援结束后20日内向上级报告。

  (四)表彰与责任追究

  局应急领导小组对在救援工作中表现出色、贡献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服从指挥、履行救援义务不力、散布谣言、贪污、挪用救援资金和物资等违法违纪的人员要按程序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企业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分析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二)应急预案管理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针对演练、应急救援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修订,实现可持续改进,原则上每3年对预案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并抄乐昌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坚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营运车辆、船舶动态监控制度,明确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车辆、船舶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四)加强应急基础建设

  按照平战结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基础建设,拟定紧急状态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适当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落实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五)加强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宣传工作,按照应急实战要求,加强救援队伍、人员的培训、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提高整体作战和协调能力。

  七、附则

  (一)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承担相关工作的,由继任人承担。

  (二)本预案由局安全法规股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04-06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07-30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06-01

道路除雪安全应急预案08-03

道路施工安全紧急的应急预案11-25

道路安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01-06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2-08

企业道路运输安全综合应急预案02-13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02-22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