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5-03 15:19:10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6篇(经典)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6篇(经典)

实施方案 篇1

  3月26日早晨,春雨潇潇。为扎实提高学校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进一步深入研究中小学课堂教学实际和教师教学需求,更好的服务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培训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进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教导处组织全体教师在综合楼大教室开展校本研修专题活动。我校参加云南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小学数学语文骨干培训者培训西南大学培训班学习归来的两位老师向大家汇报了各自的学习成果。

  上午,杨灿老师作了《山城培训点滴》专题报告;下午,杨海琼老师作了《重庆培训感想交流》专题汇报。两位老师先后给大家介绍了关于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做研究、教师培训者小学数学、语文教师专业修炼等方面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两位老师还与大家交流分享了参加这次培训的收获和感受。

  本学期以来,我校已多次依托现有资源,结合本地教育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校本研修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我校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为教师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实施方案 篇2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我县中小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和疾病变化趋势,分析各种学生常见病在新形势下的发生特点和趋势,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干预措施,降低学生常见病发病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

  (一)《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二)《全国学生常见病防治方案》及《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技术规范》;

  (三)卫生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医发〔20xx〕37号);

  (四)卫生部《关于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68号)。

  二、工作内容

  (一)学生健康状况综合监测

  在学生健康体检、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基础上,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在全县范围确定一定数量的监测点学校和指标人群,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采用健康筛查与定期监测的方法,对学生的生长发育、现时营养状况、因病缺课、学生常见疾病、传染病患(发)病等开展动态的观察。

  1、监测对象及点校的确定

  根据省监测方案,按行政区划分为城市与县镇(乡村)学校,地级市市区学校划为城市类,县及县级市所辖的`乡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划分为县镇类。采取分层整群抽样法,分别从重点与一般学校中随机抽取有代表性的中小学校定为监测点校。各级抽样学校数如下:市州级抽取2所初中、2所高中;县(市、区)至少抽取2所小学、2所中学(其中1所为完全中学)。监测点学校的确定由辖区疾控中心在符合条件的学校中随机抽取。因此,我县确定蒙中、蒙小、五中、哈萨尔路小学为检测点校。监测学校内的学生除智力缺陷不能配合者外,一般不分年龄、民族、户籍、居住地点,均为监测对象。

  2、监测指标与评价方法

  (1)生长发育监测

  监测项目:身高、体重、脉搏、血压、肺活量。

  评价指标:个体生长发育等级(各年龄段的身高、体重值)。

  (2)现时营养状况监测

  监测项目:身高标准体重。

  评价指标:营养不良率、肥胖率。

  (3)常见疾病监测

  监测主要疾病:近视、沙眼、龋齿、贫血、肠道蠕虫、营养不良

  评价指标:视力低下率、近视率、沙眼患病率、恒牙龋患率、恒牙充填率、贫血患病率、肠道蠕虫感染率、营养不良率。

  (4)学生因病缺课监测

  监测项目:因病缺课(监测学校中全体学生)。

  评价指标:年因病缺课率、平均因病缺课天数、因病缺课疾病构成百分比、病因别缺课构成。

  (二)学生常见病防治

  学生常见病防治与督导工作主要在各学生健康监测点学校进行, 在综合分析学生健康状况监测结果及相关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学生常见病开展针对性防治工作,以系统了解、收集中小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的资料,分析学生常见病的患病及变化趋势,确定防治对策,评估防治效果。

  针对各种学生常见病,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学生沙眼与蛔虫

  以寄宿制学校为重点,实施预防与治疗相结合的措施。以健康教育为主要手段,向学生传授蛔虫防治和沙眼防治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2、学生视力不良

  视力不良的防治是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系统工程,要实施综合防治,即宣传教育、近视眼矫正、家庭和学校物质环境改善相结合。

  3、学生口腔疾病

  为了有效预防龋齿,各学校应把“窝沟封闭”作为首选的防龋方法;积极开展治疗工作,提高龋齿充填率;积极倡导定期牙周洁治,保持牙周健康;加强口腔健康教育,提高有效刷牙率;积极推广保健牙刷及低氟地区使用含氟牙膏。

  4、学生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超重与肥胖

  以宣传营养知识为主要手段,采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改变学生不良的饮食行为,合理安排膳食,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在群体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高危学生进行个体行为矫正及膳食指导。

  (三)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

  1.各监测学校对学校卫生综合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学生常见病防治和教学环境卫生5个方面内容进行自查评分。

  2.辖区疾控中心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对辖区内监测点学校学生常见疾病及各类急性传*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覆盖率≥90%(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覆盖率=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的学校数/辖区内应督导学校总数×100%)。

  4、督导频次:按省疾控中心要求,我县督导监测点学校≥2次/年,其他学校≥1次/年。

  5、督导资料记录完整(包括监测学校日常工作记录和数据,疾控中心督导有关记录)。

  三、组织实施

  (一)疾控中心负责学生健康监测与常见病防治督导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负责对健康监测体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生健康体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督导和监测质量控制。

  (二)疾控中心负责确定监测点学校,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资料的数据整理和上报、督导和质量控制。

  (三)学校校医及保健老师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学生因病缺课的登记、上报工作,并落实学生的转诊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

  四、时间安排

  (1)学生健康体检监测工作按学年每年进行一次。学生生长发育、营养状况和常见疾病等监测在当年的10月底前完成。

  (2)因病缺课监测以学年为周期,监测整个监测点校全体学生因病缺课的情况。

  (3)各监测点校将表1(见附件)吉林省学生健康状况综合监测点学生预防保健情况报表及表2吉林省学生健康状况综合监测点学生因病缺课情况报表汇总后于当年11月4日前上报到前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改制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工作,方便离休干部就医,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属国有改制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持卡就医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居住在新罗区的市属国有改制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含“5.12”退休干部)。[以下简称企业离休干部]

  二、实施原则

  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经费来源渠道不变,实行持卡就医,单位尽责,部门配合,财政保底。

  三、实施办法

  1、根据市委老干部局提供的企业离休干部名单,市医保中心负责制卡,企业离休干部在定点医院(不含院外诊所)就医。

  2、企业离休干部在定点医院持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经医保中心和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或托管单位,下同)共同审核后,由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与医院结算付费。需转外就医者按规定办理,医疗费经医保中心审核后,回原单位报销。

  3、为确保企业离休干部持卡就医管理机制正常运行,由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分别与医保中心、定点医院签订医疗费支付协议,对困难企业无法支付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由医保中心负责担保。

  4、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收到医院和医保中心的缴款通知后,须在三十天内向医院支付医疗费。逾期未支付医疗费的,医保中心将通知医院停止使用该单位离休干部就医卡。

  5、需财政补助的困难企业和企业改制预留资金不足的企业,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资金补助。

  6、居住在新罗区外的企业离休干部原则上按现有就医模式实行,如需在新罗区实行持卡就医,由企业离休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委老干部局和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在新罗区实行持卡就医。

  7、要求维持原有管理办法的单位,必须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的思想工作,征得每个企业离休干部签字同意后,以主管单位名义向市政府作出承诺。同时,健全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努力为企业离休干部提供医疗保障。

  四、职责分工

  1、市委老干部局负责把企业离休干部名单提供给市医保中心,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建立管理网络,对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进行监督审核,便于企业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向医疗单位结算付费。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和持卡人执行持卡就医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督检查,督促医院进一步加强企业离休干部持卡就医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企业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改制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主动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管理员)与医保中心联系,负责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支付工作。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于200x年1月1日起实行。

实施方案 篇4

  一、整治目的

  通过全面疏理检查全市范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集中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和运输木材、无证加工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危害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势头,保障林区冶安稳定,巩固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果,确保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重点及区域

  (一)整治重点

  1、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或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违法犯罪行为。

  2、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盗伐滥伐国有林、“一大四小”工程绿化林、生态公益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和上级领导机关批转的案件。

  3、打击非法收购、加工木材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无证从事木材加工、非法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的犯法犯罪行为。

  4、打击非法运输木材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打击无运输证、使用假证或持证超期超数量等非法运输木材和故意伤害、阻挠妨碍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违法犯罪行为。

  5、打击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6、打击野外用火、故意纵火或失火烧毁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整治区域

  1、采石场、采矿区、砖厂取土点、毁林占林地建园办厂区。

  2、重点林区以及伐区。

  3、重点生态公益林区。

  4、“一大四小”工程造林绿化区。

  5、各类木材加工企业、木材交易市场、集散地等木材加工场所。

  6、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敏感林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11月10日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造势,形成专项整治活动氛围,要组织人员,根据整治的重点,深入辖区内对森林资源破坏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五、整治纪律和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和措施,要充分认识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破坏森林资源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配合全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本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2、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乡(乡、街道)、市政府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又要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治合力。各乡(乡、街道)要全力排查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明确打击重点,并将排查情况登记表于11月15日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把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对涉林刑事案件认真调查,抓住大案不放,组织专案组进行攻坚,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分了。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管”的原则,对全市未经批准无证从事木材加工企业或虽经批准但非法收购无证木材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3、严格执法,严肃纪律。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又要严格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在行动过程中,不得泄露机密甚至向当事人通风报信。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破坏森林资源比较严重的行为,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通过专项整治,集中打击处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达到震慑和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目的,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稳定。

实施方案 篇5

  为使我乡广大农民朋友及时、准确的掌握覆盖农业生产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加速信息化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奔小康,根据《xx县20xx年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推进我乡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以中心村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有效推进农村地区通宽带建设,促进农村电脑、电视、电话进一步融合,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计算机拥有量,提高农业领域计算机应用水平。

  2.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信息化机构进一步完善,信息服务专家队伍更加壮大,信息处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机制更加灵活有效。抓黄沙坑村、高峰村2个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

  3.农民信息化意识进一步增强。结合县里开展“信息技术乡村行”活动,组织好农民培训工作。新发展农村信息中心户15户。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夯实农村信息化基础。

  1.推进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与通信企业联动,采取“政府贴补一点、企业优惠一点、农户支出一点”的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信息中心户15户,对20xx年确立的农村信息中心户加大扶持力度。

  2.抓好“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具体做到:2个行政村信息服务站建设标准达到100%、7个行政村各确立一名村信息员。

  (二)完善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

  1.按照县农业信息中心的要求,我乡成立农村信息化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工作组人员为成员。硬件要求:有固定场所、有信息服务设备、有信息宣传电子显示屏或投影仪、有专职信息服务员;软件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办法。

  2.大力推进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按照省信息化办“五个有”标准(有固定办公场所,有计算机、打印机、电话等信息服务设备,有上网宽带,有信息服务员,有长效管理制度),抓好2个行政村信息服务站的建设。逐步延伸建设其它形式服务站,鼓励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新农村建设社区活动室、万村千乡农家店等场所中建立信息服务站(点)。将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资金奖补范围,加大与通信企业的合作,提高建设效果。

  3.建立信息通联制度。整合现有涉农信息资源,以村级信息服务站为切入点,对接县农业信息中心,通联农业企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和广大农户。

  4.进一步提高“三农”信息工作水平。要树立农业农村工作宣传与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并重的思想,加大本地农业农村信息的整合利用力度,充分利用好手机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农民发布准确、实用的生产生活信息,全面提升为农信息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为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1.加强信息资讯和发布平台建设。由乡统一组织实施,以村为主,建立果业、蔬菜、茶叶、油茶、生猪、家禽、水产、其他等8个农民手机号码、农民固定电话、农民宽带账号数据库,采取短信、自动语音外呼、网页推送等形式,根据季节和农事发送不同的农业科技信息。

  2.加强信息的交换与利用。建立信息定期沟通、交流和交换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信息员通联会议。全乡信息员要根据季节、气候、病虫害的变化,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每月最少报送一条。信息报送邮箱:xx。

  (四)进一步提高农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1.协助做好“信息技术乡村行”活动。在全乡2个有信息服务站建设任务的行政村协助开展“信息技术乡村行”活动,开展好培训活动。

  2.加强农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要结合新型农民培育及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等活动,加强对农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各村信息服务站指导农民上网,通过大力宣传信息致富典型激发农民自主获取信息的愿望,增强农民的'信息意识,提高农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农村信息化是农村改革发展取得新成就、达到新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各村要结合实际,把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构建资源整合、各方联动、共建共享的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金投入。

  乡财政要适当安排农村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村信息服务站、手机短信平台、农村信息化人才培训等工程建设。鼓励和支持其他企业加大投入、积极参与,逐步形成政府和各类企业共同支持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机制。

  (三)加强乡村信息员队伍建设。

  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各村要结合实际推荐一名信息意识较强、写作水平较高、工作踏实的同志为信息员,于8月8号之前将本村村信息员名单报乡农村信息化工作小组,由乡里汇总后报送县农业信息中心。

实施方案 篇6

  市政府:

  我局收到《我市城区小吃夜市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后,组织人员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街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建议修改为“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夜市(小吃)街设摊前和撤摊后的日常保洁”。

  二、第三条管理标准第一项:关于夜市小吃集中点选址要求:主干道(严管街)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和社区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不严重影响市容。拟设在社区内、沿街单位店面前的临时性经营场所须征得小区居民、沿街店面业主的同意。夜市小吃集中点周边不得有其他占道经营行为。

  三、第三条管理标准第五项:建议将环境卫生标准进行明确:

  1.要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

  2.要配备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容器容量和数量应满足倾倒垃圾的需要,不得外溢。

  3.严禁将垃圾倒入窨井,或随意倾倒。

  4.垃圾日产日清,密闭运输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场。

  5.收市后应及时冲刷油污路面。

  6.小吃夜市街上市政环卫等设施安放,外观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移动、损坏或挪作它用。

  7.小吃夜市街的`管理单位要与区环卫部门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履行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

  四、第七条工作步骤第一项“对于入场经营的商户,各区城管部门要与其签订为期一年的协议,载明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停业、歇业或撤离商户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建议修改为“入场经营的商户要与小吃夜市集中点经营管理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协议,载明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停业、歇业或撤离商户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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