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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1 16:58:20 五百字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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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作文500字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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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作文500字 篇1

  有时候吧,

  觉得自己好傻。

  明知道和你不会有未来,

  却止不住的喜欢你,

  对你情深似海。

  当初,

  是因为不想让你扎心,

  尝试着去接受你。

  至少我觉得,

  未来我们互不喜欢的时候,

  还可以做朋友。

  可是呢,

  你是那么的努力,

  依我、疼我、对我好,

  就像我亲哥哥一样。

  从对你动心的那一刻起,

  我就发现,

  我走上了一条回不了头的荆棘小路,

  漫漫无际、何处是头?

  几乎每分钟都能想到你,

  上课时的`目光也总是被你锁定。

  世界上那么多人,

  但奇怪的是,

  我总是看你、想你,

  也许在别人眼里,

  你没有那么优秀,

  没有那么出色,

  甚至,

  连你自己都曾说过配不上我。

  但我想告诉你的是,

  在那么多出色的男生中,

  我唯独选择了那个不出色的你。

  因为只有你,

  真心疼我,

  爱我,

  不厌我,

  不舍弃我。

  你就像一个温暖的港湾,

  召唤我的归来。

  不是除了你,

  我就没人要了;

  而是除了你,

  我谁都不想要。

  即使别人再三劝我忘记你,

  我依然不肯放弃。

  既然不能放弃那就继续喜欢,

  至少,

  心也不会动荡不安。

  我喜欢你,

  像风走了八千里,

  不问归期。

喜欢作文500字 篇2

  我经常打开窗,把那盆摇摇香取出来,闻一闻,夏日的炎热或冬日的凛冽都会消失殆尽。

  我小时候在姥姥家住过一段日子,和姥姥的感情很好,等到我要走的时候,我的眼泪就“哗啦哗啦”地流。姥姥就把这盆摇摇香给我,让我好好照顾它。

  从此,我看见这盆摇摇香就像看见姥姥,于是就更认真的照顾它。我把它放到一个青瓷盆里,坚持给它浇水、施肥。它的味道很独特,像薄荷却比薄荷更香,像花朵却比花朵更清凉。我照顾的越起劲儿,它的香味越浓郁。过不了一个月,它就香得传入别家的窗棂,我常听见邻居们谈论我的摇摇香,每当这个时候,喜悦之色就浮上我的脸颊。

  我的学业越来越重了,能在家里待的时间变得少了,可我依然忘不了那盆摇摇香,于是我每天就更努力的学习,挤出时间来照顾它。它似乎也想让我感到轻松,不过几天就长满了整个花盆,我赶紧把它分掉一些,放在另一个花盆里,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家就充盈了摇摇香的 “灵气”。

  不管我的`心情是悲伤还是开心,是欣喜还是紧张,它都会为我送上“灵气”,让我的身心感到舒畅。我从它的身上看到了许多道理,也从它身上看到了姥姥的影子,它的香味就是姥姥关心我的话语,它的生命力就象征着姥姥万寿无疆。

  我又闻了闻那盆摇摇香,它的香味已经存在了我的心中,它给我力量,给我勇气,我爱摇摇香,就像我爱姥姥一样,温暖又可亲。

喜欢作文500字 篇3

  正值夏天的中午,艳阳高照,天气异常的炎热。可就在转瞬间,乌云夺走了太阳的地盘,准备对大地施以狂风骤雨。

  我站在窗前,嘴角微微上扬,心想:这就是我最需要的,因为狂风骤雨是我的饿最爱,它可以洗去我内心的复杂与无奈。然而,我想这次它可能洗不去我内心的复杂与无奈了。这毕竟是我已经累积了一个月的成果。内心交织着复杂与无奈,渴望与胆怯的情感,久久不能平静。

  在电闪雷鸣之际,耳边还回响着雷声的轰鸣,眼前还浮现着闪电的耀眼。没有了昔日那快乐的笑容,更多的是忧愁的皱纹在额头紧锁。顷刻间,豆大的雨点密密麻麻地散落一地。它们有的打散在窗台上,顽皮地溅在我的脸上,一丝的'凉意沁入心脾,但是在我狂热的心灵下,丝丝凉意已经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了。在理智与矛盾的挣扎中,我很累,我想哭,但我的泪水却如那沙漠天空之上的水滴一样吝啬,或许是难为情吧!但此时我仿佛听见雨说:“孩子,你尽情地流泪吧!在雨里,泪水,雨水交织在一起,没有人会知道的。”我想这就像人们常说的一句话:“鱼说:我没有泪水,因为我的泪水已经溶在了水里。”这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这样或许可以让自己内心的复杂与无奈更淡些,更浅些。没有了往日的惆怅与失落,让泪水在心中流淌,流在心里,用它来湿润我这颗枯燥的心。

  夏天,雨是我的最爱。在沙沙地雨声中,我洗尽了不尽的烦恼,也洗尽了城市的喧嚣,人世的冷落。你,是我人生旅程中的一次邂逅,是你让我在迷茫的花季找到了自我。所以我要大声地说;“雨——我永远喜欢你!”

喜欢作文500字 篇4

  我喜欢彩色,因为很漂亮,但我不喜欢鲜艳,因为很刺眼,于是我选择蜡笔。

  没有人知道我心中藏有思念,因为我是欢乐的彩色;没有人看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学着蜡笔尘封了泪水的晶莹。

  知道这是个花落的季节,但是不知道花儿是否已落下,因为我不敢看,也不忍看美好那样无声的飘落。褪去了生命的花朵是那样憔悴,尽管依然是彩色的,是我喜欢的不刺眼的彩色,爱怜却油然而生,因为它本应是鲜艳的。我不能因为喜欢蜡笔的彩色就想让所有的事物都失去鲜艳,因为有人是那样深爱着鲜艳,就像我的外婆。

  外婆说:“你看这辣椒绿得多鲜艳啊,看着叫人欢喜。”

  我很爱外婆,但我还是不喜欢鲜艳,尽管鲜艳总会让外婆微笑。

  我用蜡笔画出外婆的脸,那干瘪的嘴,还有高高的鼻梁,可是我犹豫着,那耀眼的眼睛我该如何画啊!那永远闪烁着欢乐的眼睛,那永远流溢出光芒的.眼睛,不是用蜡笔的色彩就可以描绘的。可是睡在黑暗的地底,看不到鲜艳,外婆的眼睛还会是晶莹的吗?

  不知是谁说,落花比开花更美。微风轻轻一吹,花儿就毫无预兆的落下,让人措手不及。不忍土壤埋没了芬芳,想伸手接住每一片花瓣,可他们从指间滑过,想挽留却偏偏不能。也许正是这种缤纷与失去,爱怜与不舍,才有了凄美的动人。就像蜡笔的色彩美丽却不招摇。

  也许在生命之花盛开的那一刻,就注定会飘落,只是它曾留下的美好让人难以释怀。“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又或许它根本不会凋谢,因为它的美好仍留在世间,因为它用灵魂孕育着更美丽的花朵,它在另一个地方开得更美了。

  其实不招摇的蜡笔的彩色更令人喜爱,其实落花比开花更美!

喜欢作文500字 篇5

  其实我什么都不懂,我只知道我喜欢你。

  其实我不在乎什么工作或地域限制,我只知道我喜欢你。其实我才不管是不是住进大都市还是小县城,可是我又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因为我知道我喜欢你,理所当然想让你过的更好。

  如果我有什么好担心的话,那就是因为自己的一些陋习或者说是自己的个人因素问题,不能得到你的偏爱,最终不能娶到你共度余生,那样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自从发现你可爱的那一瞬间后,我就决定喜欢你了!虽然和你独处的时候,我显得有些木纳,其实想和你说很多话,就是说不出来。一般我只采用发短信的方式和你交流,因为打电话时我怕卡带和前言不着后语。但是每当短信没有回信后我又想迫不急待地给你打电话。其实我也非常想把你捧在手心,细心的呵护你,每当有其他人对你好时,我甚至还有点嫉妒!我也知道这是自寻烦恼。如果你无事可做或空虚无聊时,我也想竭尽全能去陪你玩耍或者想方设法去给你找人组织些娱乐活动。不管去那里,第一时间想到就是你!

  其实我非常尊重你的任何决定!另外我也非常关注你的一切,就算是你给谁打电话!或者是受了什么委屈,第一时间给你安慰,不给别人机会。但是我知道我还是没有做的更好,因为我还没有完全得到你的信任。算了,什么也别说了我只知道我喜欢你,我决定爱你了!

喜欢作文500字 篇6

  同学们,你们动过脑筋吗?你们会动脑筋吗?你们爱动脑筋吗?

  至于我,可喜欢动脑筋啦!一件不明白的事,一个生活的小小细节,一道困难的数学题,只要明白,就会先想后问,把问题弄个水落石出。

  有一次,妈妈带我上街玩。到了中午,该是吃饭的时候了,我们路过一家面包店。我对妈妈说:“妈妈,你看,那家面包店生意很好哦,我们去试试吧!”

  “好吧!”

  我们走进面包店,服务员客气地说:“您好!这是在夏天,您是吃冷的吧?”

  “是。”

  “那好,请往这边走。”

  我们来到了冷面包区,取了面包开始吃。咦?这个面包外面是鼓鼓的,怎么里面是空的,跟我平时早上吃的不一样?我看了看妈妈手里的面包,也是一样。这是怎么回事?

  第二天,我早上上学的时候总是不停地琢磨这个事,一不留神差点撞树。记得当时第二次拿面包时店主突然问我:“要热的还是冷的?”

  “啊---,热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点错了。拿了面包一咬,咦!这个怎么又扁又实?

  我这样回忆着。对了!原来如此。一开始我吃的是冷的,后来吃的是热的`。冷的面包依然保持着出炉时的样子,外鼓内空,而再次加热后内部的空气散发,自然就扁了。

  我知道了面包的奥秘,一连兴奋了好几天。毕竟,我又明白了一个小道理。

喜欢作文500字 篇7

  每一次去外婆家,都是晚上了。

  父亲载我们经过一条条小巷子时,天色已全暗下来了,我们的车灯在黑暗中突兀的亮着,如明珠般照耀了小镇。

  然后,就有无数圆滚滚的脑袋同时从围栏探出,急切到四下张望,瞧瞧是否是自家儿女来了。外公腿脚不便,见是我们,总会急切的唤外婆下楼。外公嗓门大,于是邻里人就笑道:“阿弟又在喊孙女喽!”

  而外婆呢,急急扭着胖乎乎的身子下楼,然后外公的.声音响起:“小心点!怎么又不开灯?”外婆则不在意的挥挥手,一把抱住我,再从头到脚地打量一遍,嘴中嚷嚷道:“又瘦了,又瘦了!外婆心疼哩!”此时母亲就在一旁佯装生气道:“瞧瞧,有了孙女就不要亲闺女哩!”外婆才放开我,转而搂住母亲:“哪里的话,我自然都疼,都疼。”倒是我像偷了腥的猫,在一旁咯咯笑个不停。

  上楼后,外公就急忙招呼我在他身旁的藤椅坐下,让我尝尝旁边那一满盘切好的甘蔗,外婆在旁边帮腔:“这可是你外公今早特意去挑的!”

  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更不知是怎么回房的,只依稀记得天气微凉,外婆给我盖了条薄被。夜色正好,繁星闪烁,好像全城的星星都到这里来了,却又不刺眼,是一种静谧安详的美。

  想起三四岁时我一时起兴,问外公:“为什么要有晚上,为什么要有星星呢?”还记得外公回答,白天太残酷,把一切一切都暴露在外,不得放松,就有了晚间,但是黑暗会吞噬一切,于是星星就出现了,为无边际的黑暗添了一方光亮,而有了星星,就有了家。

  那是还很小,听不懂外公的话,也就没在意。如今夜晚时分,倚着窗户看星星,想起外公的话,只觉这话越来越有道理了,外公自有他看事物的简介。

  这般晚间,我怎得不喜欢?

喜欢作文500字 篇8

  从小到大自己好像都没有戴手表的习惯,因为自己这种迷糊的性格,好像确实不适合戴手表,有的时候是洗脸的时候,摘下来也就忘了,等第二次想起的时候,就不知道上哪儿去了,有的时候确实因为忘记了摘下来,然后进了水!

  所以后来自己就好像不给自己买手表戴了,总觉得别人爱怎么样怎么样吧?自己还是坚持什么都不戴的比较好!

  可是时间久了,自己心中也会想着,如果自己要是有上一块手表,戴着也应该是挺不错的!毕竟好像现在戴手表已经不是为了看时间,而是成了一种装饰!

  当上一次在拼多多新人首单一元购上面看到手表的时候,自己就特别的喜欢,可是最终还是给孩子选了一个小吉他,心想着给孩子买一个实惠一点的玩具,应该要比自己买一块不戴的手表比较好。

  尽管如此,自己心里还是惦记着!

  上一次回到村里,无意间发现老爷子的.手机上竟然也有拼多多,竟然也有新人一元购,然后自己就毫不犹豫的买了自己喜欢的一块手表,虽然一元购的东西没想着质量能够怎么好?但是心想着能有个装饰也不错!因为本来现在大部分人看时间都在手机上,没必要拿一块手表来专门看时间!

  经过漫长的等待以后,手表也回来了,虽然是一元购的,但是样式也特别好看,但是毕竟一分钱一分货,带上去之后好像,手腕有点不舒服,应该是做工粗糙的缘故!但是自己还是特别欣喜的,带了一下午!

  晚上回来洗脸的时候,把它摘下来,放在自己的化妆台上,从此以后好像再没有戴过!今天早晨在化妆台上看到的时候,它还静静地躺在那里,然后自己忍不住感叹,原来自己对手表的喜欢,也仅仅是喜欢而已!

  其实好像对一些东西,我们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时候,感觉特别的喜欢,可是真正拥有了,又觉得也只是喜欢而已!

喜欢作文500字 篇9

  你看着夜空天越来越黑,星星在跳舞。你看着未来起起伏伏,可实际上你自己连他的冰山一角都没有触碰过。假如你不喜欢那些演员的眼镜,大可以不去看,不去欣赏,但是没有必要去恶意评价。

  当然如果你觉得出发点是好的,当你说出来和做出来对他们是有帮助的话,你可以客观且中肯的表达出来你的想法,但是没有必要让自己的想法加上棱角加上刀子让别人受到伤害。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总是存在着一些黑白颠倒的人,但是你要相信总是存在着一些可爱的又善良的人。他们就好像是冬天荒芜的世界里突然出现了皑皑白雪,就好像是春天里的一抹春风。

  那么温柔的存在。

  假如有一天我也去看了演唱会,那么我想我看的演唱会一定是华晨宇的。因为他的.演唱会是真的非常值得的,那一种无论是在哪里,无论是对于什么样的舞台,他都是专注认真的唱好每一首歌。

  在他看来,作为歌手唱歌不仅仅是说出来唱出来而已,在他看来也是一种表演。

  因为当你在听他唱歌的时候,你不得不去看他的表演,因为视觉和听觉上是形成了一个整体的感官。有很多刚进入粉丝群的人说听他唱歌简直是太震撼了。

  我想我并不一定能够完全认同。因为我听他唱歌的感觉是完全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每一个人自由,每个人不同的认知。

  但是我想我会喜欢到底。

喜欢作文500字 篇10

  当迷人的晚霞开始装点天空,夜幕降临,黑暗吞噬大地。喧Y的城市渐渐安静下来,一阵寒风卷起了路边的落叶,发出了“沙沙”的响声。这个时候,教堂里传来十二下清脆的钟声,已经是午夜了。我漫步在这冰凉的马路,耳机里播放着《夜的第七章》,忧伤的旋律在黑暗中蔓延。黑色的墨燃烧了香……

  我喜欢夜,尤其是暴雨的夜,当灰色的雨幕笼罩大地,到地面都变成了银色的玻璃。夜的雨哗哗地下着,以雷暴为主打。闪电的火光照亮了每一幢大楼,每一个角落。此时此刻,夜的黑暗完全淹没在这耀眼的弧光之中。然而,随着每一声霹雳,大地在震动,脚下的砂砾都在跳动。我就喜欢它那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

  对于我来说,深沉的夜——我的'偏爱。没有激情,只有沉默,只有忧伤,它有一种沉毅的性格。

  月亮在屋顶上撒满了霜,萤火虫都不动地停聚在夜空,点亮了宇宙。清爽地微风从脸上扫过,扫过森林,扫过树梢,又是一阵风吹落叶的声响,赶走了沉默和忧伤。在这样的夜景之下是很适合灵感突发奋笔写作的。望着屋檐下一大片波浪起伏的野草,突然,黑夜长空中流星划过,一道灵感从天而降,仿佛得到上天的明示,下笔如神,那时是何等的高兴。

  许多人都认为,夜代表着恐惧、黑暗和幽寒,所以他们都追求白天和光明。在漫长的进化史中,人类已经失去了对黑夜的毫无畏惧,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24小时光明的世界。相比起来,我更喜欢静穆而又草动的夜,因为只有在夜里才能令我思维清晰,灵感呈现,只要没有那灼热的阳光,令人目眩。

  所以,我更喜欢夜,无论是春夏秋冬,直到破晓,直到一道霞光穿破云层散解黑暗,一声鸡鸣打破所有沉寂,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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